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应试题附答案

时间:2023-02-28 17:28:53 注册税务师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精选应试题(附答案)

  精选应试题一:

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精选应试题(附答案)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对刑事责任年龄叙述正确的是( )。

  A、已满14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运输毒物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C、不满16周岁的人一概不负刑事责任

  D、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责任年龄。《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物、放火、爆炸、投毒罪负刑事责任(只对8种主观恶性比较深的故意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题中,选项A说法错误,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不是14周岁。选项B、C也是错误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的阶段,只对刑法规定的8种故意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2、我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是( )。

  A、经过外国审判的

  B、回国后立即自首的

  C、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D、按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我国刑法规定的属人管辖权。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刑法》,但是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而我国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刑法实施前的犯罪行为,其法律适用的原则是( )。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法的溯及力,对此问题,我国《刑法》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4、某甲为无业人员,1982年10月16日出生。2000年10月16日甲抢劫了下晚班回家的乙,事后为了灭口,还用弹簧刀刺了乙十几刀,乙因失血过多而死亡。甲在潜逃2年后被抓获。以下对甲的定罪和处罚正确的是( )。

  A、甲罪行极其严重,可以适用死刑

  B、对甲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对甲不能从轻从罚

  D、对甲可以判处死缓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以及死刑的适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从周岁生日的第2天起,才是已满18周岁。本题中,甲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包括不得判处死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法定从宽情节。

  5、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乙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 )。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犯罪主观方面。根据题中条件,甲为摆脱乙,不顾抓着车门的乙,在疾驶中突然刹车,致乙重伤,甲明知其行为可能会发生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典型的间接故意。其并不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只是采用了不计后果的方法。

  6、丁某饮酒过量,在无法分辨自己行为的情况下将李某打成重伤。丁某对此结果( )。

  A、可以负刑事责任

  B、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C、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D、应当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责任的承担。按照《刑法》的规定,醉酒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丁某在醉酒之后,将李某打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7、会计王刚为某公司提供虚假资信证明,收取该公司好处费人民币6000元,当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时,王刚将收受的6000元退还给该公司。王刚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既遂

  D、犯罪预备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犯罪既遂。故意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态分为完成形态和未完成形态两种。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本题中,王刚已经为某公司提供了虚假资信证明,并收取了好处费,犯罪行为已经施行完毕,属于犯罪的完成形态,构成犯罪既遂。

  8、甲持刀闯入与自己断绝恋爱关系的乙家,意图将其杀害,在乙的苦苦哀求下,甲于心不忍将刀扔下,转身离去。甲的行为( )。

  A、属于犯罪预备

  B、属于犯罪未遂

  C、不构成犯罪

  D、属于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判断。甲持刀要杀害乙,其主观的心理状态是故意杀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由于乙的哀求放弃犯罪,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属于故意杀人罪的中止。

  9、共同犯罪中,对于胁从犯,应当( )。

  A、比照主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按照他的犯罪情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比照主犯减轻或免除处罚

  D、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胁从犯本无犯罪意愿,只是因暴力胁迫或者精神强制而被迫参加犯罪。对此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0、2011年8月2日19时许,何某驾驶出租汽车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将高某撞死。驾驶证被公安机关扣留。在取保候审期间,何某仍然驾驶车辆外出载客,并于同月18日7时许,将胡某撞死。在这两起事故中,何某均负主要责任。分析此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何某的行为应当以法定的一罪论处

  B、对何某的行为应当以数罪论处

  C、何某的行为属于实质的一罪

  D、何某的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罪数。数个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就是同种数罪。因实施两个犯罪行为,主观上都是过失,不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而且是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应以数罪论处。

  精选应试题二:

  单项选择题

  1、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 )。

  A.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关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B.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l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C.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除外

  D.被申请人应委托本机关以外的人员参加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的第三人和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不得委托本机关以外的人员参加行政复议。所以选项D错误。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知识点进行考核】

  2、关于行政复议机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北京市海淀区国税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其复议机关是北京市国税局或者海淀区政府

  B.合肥市地税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其复议机关只能是安徽省地税局

  C.某乡公安派出所作出罚款30元的行政处罚,其复议机关只能是县公安局

  D.某行政公署作出的征收城郊某乡2亩耕地的决定,其复议机关是依法设立该行政公署的政府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机关。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依此,选项AB错误。选项C的复议机关应是县公安局或县政府。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管辖”知识点进行考核】

  3、张某再婚,其所在的某区街道办事处拒绝为张某及其再婚对象办理结婚登记。1个月后,张某以街道办事处作为婚姻登记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提起行政复议。据此,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为( )。

  A.街道办事处

  B.区政府

  C.市政府

  D.政府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特殊管辖。《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一)项,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街道办事处属于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因此,复议机关是区政府,正确答案是B。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管辖”知识点进行考核】

  4、对重庆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 )申请行政复议。

  A.重庆政府

  B.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C.国务院

  D.国务院法制局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一般管辖。《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重庆市是直辖市,根据上述规定,对直辖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直辖市政府即重庆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管辖”知识点进行考核】

  5、《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自愿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 ),可以撤回。

  A.经被申请人同意

  B.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

  C.在履行行政决定规定的义务后

  D.经行政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批准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申请的撤回。《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6、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常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

  B.相对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

  C.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机关在处理期间,同时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

  D.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料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程序性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应该继续计算。因此,选项A错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所以选项B错误。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机关在处理期间,要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因此,选项C错误。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7、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 ),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A.60日内

  B.30日内

  C.15日内

  D.3个月内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特殊复议期限。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的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8、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在( )情况下可以停止执行。

  A.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停止执行的

  C.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D.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停止执行的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情形。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的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9、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导致行政复议中止的是( )。

  A.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B.申请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C.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法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D.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中止。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行政复议终止。因此,A项错误。申请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行政复议终止。因此,B项错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法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行政复议终止。因此,C项错误。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中止。因此,D项正确。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中止和终止”知识点进行考核】

  10、下列关于行政复议公开原则说法错误的是( )。

  A.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这是行政复议依据公开的体现

  B.行政复议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这是行政复议过程公开的体现

  C.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为申请人、第三人查阅有关材料提供必要条件,这是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理由公开的体现

  D.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意见,这是行政复议过程公开的体现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过程中,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外,整个过程应当向行政复议申请人和社会公开。选项C是行政复议依据公开的体现。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应试题附答案】相关文章:

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模拟试题(附答案)06-22

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考试试题(附答案)08-17

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测试题(附答案)06-20

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强化模拟试题(附答案)08-15

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精选测试题(附答案)08-15

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强化考试试题(附答案)08-16

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试题及答案08-31

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强化测试试题(附答案)08-15

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模拟试题及答案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