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方案全文

时间:2022-06-16 07:52:20 中考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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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7统一组织实施中考方案全文

  2017年起,福建省全省统一中考,省级统考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顺序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福建省2017统一组织实施中考方案全文

  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两考合一”

  全省统一中考实行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总体保持我省现行中考制度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确定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等10个科目全部列入中考范围。物理、化学、生物另设实验操作考查。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由各设区市组织命题测试或考查。

  2018年起省级统考科目全部实行闭卷考试

  省级统考科目全部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形式。各科考试时长、卷面满分分值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钟、150分;思想品德、物理各90分钟、100分;历史、地理、生物各60分钟、100分;化学45分钟、75分。市级组织测试或考查科目(项目)的形式和时长由设区市自行确定。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7科安排在九年级学年末,地理、生物2科安排在八年级学年末。市级组织测试或考查科目(项目),原则上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4-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设区市确定。

  鉴于目前部分设区市思想品德、历史实行开卷考,为便于学校、学生复习备考,2017年上述2科省级提供开卷、闭卷两套试题,由各设区市自行选择。2018年起省级统考科目全部实行闭卷考试。

  鉴于2017届毕业生已于2016年完成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该届毕业生只参加语文等7个科目的省级统考,地理、生物考试仍使用2016年设区市统考成绩。2018届毕业生起,9门文化考试科目全部实行省级统考。

  2020年起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按新政策实施

  省级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中考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以及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具体的评卷工作由设区市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制定评卷工作实施细则,省教育考试院加强评卷工作过程指导和质量监控,确保评卷工作客观公正。

  2017-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必须覆盖全部10个科目,各科考试成绩使用及具体折算方式等招生政策由设区市自行确定。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实行市域范围内统一招生录取机制,逐步实现各县(市、区)招生政策协调一致。2020年起全省按新政策实施。

  关于2017年全省统一中考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省政府印发的《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实施方案》精神,2017年起我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2017年我省中考的语文、数学、英语等9个科目实行省级统一考试。现就2017年中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请考生、家长认真阅读,并按照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具体规定参加中考报名和考试。

  一、2017年全省统一中考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科目。考试于6月23日-25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23日

语文(8:30—10:30)

英语(15:00—17:00)

6月24日

数学(8:30—10:30)

化学(15:00—15:45)

物理(16:30—18:00)

6月25日

历史(8:30—9:30)

思想品德(10:15—11:45)

(八年级)

地理(15:00—16:00)

生物(16:45—17:45)

  备注:英语听力测试从15:00开始。

  二、中考报名工作于3月6日-19日进行,具体报名办法由各设区市制定、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随迁子女需在当地参加中考,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综〔2013〕3号)执行。

  三、中考全部安排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考试全过程实行适时监控并录像。各考场均配置挂钟,但仅作为时间参考。考试开始、结束、考试结束前15分钟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提醒,以主考室统一敲钟、打铃或播音为准。

  四、中考的试卷(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英语听力测试光盘(磁带)、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事项管理。

  五、中考考务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地区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

  六、对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所在学校要对考生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引导考生诚信考试、守法考试;考生家长要督促、指导考生认真阅读考试有关法规和规定,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统一管理,坚决抵制和举报各类考试违法、违规行为,不携带手机、手表、计算器等违规物品进入考场。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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