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时间:2022-08-09 00:13:39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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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2017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祝贺你被录取为我校2017级硕士研究生,为了你能顺利入学,请务必关注以下信息。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中南民族大学2017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全文如下:

中南民族大学2017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时间

  2017年9月6日至7日报到(因入学报到涉及多个部门,请不要提前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到校者,须书面向研究生院请假,未经请假逾期15日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程序

  1.网上登记:9月1日至9月7日,新生可以凭借学号(见校园一卡通)和身份证后六位登陆学校迎新网站(yx.scuec.edu.cn),在线填写本人的登记信息,并打印入住通知单。

  2.缴纳有关费用(以湖北省物价局最后核定标准为准,入学报到时请查阅报到现场公告)

  (1)学费:学术型各专业8000元/学年,专业学位各专业一般为8000元/学年,其中工商管理硕士(MBA)为22500元/学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为17500元/学年,非全日制法律(法学)15000元/学年,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10000元/学年。

  (2)住宿费:按实际入住的宿舍情况而定,学生公寓一般为1360元/年左右。除“非全日制研究生,本校教职工及配偶、子女”外,2017年录取的新生须入住学校统一安排的宿舍。

  (3)其他费用:武汉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根据武汉市最新政策入学后缴纳。

  (4)交款方式:为减少新生携款和交费麻烦,学校免费为新生办理了中国银行学子卡(有“中南民族大学”标识),此卡为学校指定的唯一学费批扣专用银行卡,考生可持该卡到当地存款。学校今年提供了银行卡批量划扣、网上缴费、现场缴费(现金和刷卡)三种方式缴纳学费,新生收卡后请务必确认银行卡是以本人姓名开户并及时修改银行卡的原始密码。详情见学校财务处网站(http://www.scuec.edu.cn/cwc/)8月份公布的《中南民族大学2017年新生入学缴费须知》。

  (5)本科学习阶段已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须按规定(银行约定)在原就读学校办理续贷手续。

  (6)绿色通道: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需提供办理回执;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需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管理”-“相关下载”版块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盖章;9月6日、7日两天凭相关材料到研究生迎新总站现场办理绿色通道入学手续。

  3.办理住宿手续:请报到前完成缴费的同学到研究生迎新总站领取缴费通知单,凭住宿费缴纳凭据和入住通知单入住宿舍。

  4.到所属学院资格审查,办理报到手续。凭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注意《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验证期整个9月份有效)、基础强化培训结业证书(西南大学返校骨干提交)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学生入学时不能提供国家认可的毕业证(本科结业证不能作为毕业证使用)的,取消入学资格。

  三、组织关系办理

  1.党(团)组织关系:中共党员(含中国预备党员)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湖北省内的考生,一律写为“中南民族大学党委组织部”;湖北省外的考生,一律写为“湖北省高校工委组织处”。

  共青团员由团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团委出具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开头写:“中南民族大学团委”。团员到校后将团员证交学院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2.定向培养(不含非在职的骨干计划考生)新生的档案不转入我校。

  3.户口迁移证和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时交所属学院。

  四、户口迁入须知

  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转入学校。定向培养新生(含骨干计划考生)的户口关系不转入我校。

  1.新生必须在当年入校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将户口迁来学校。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的,纳入我校学生集体户口管理。除退学、转学外,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户口迁出,必须等到毕业后方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户口迁移证》上应注明户口类别,即“农业”或“非农业”或“本省(市)已取消户口类别”;“出生地、籍贯”应具体到“**省(市、自治区) **县(区、旗)”,不得为空。《户口迁移证》上须注明婚姻状况,“民族”一栏必须填写具体民族,不得以“其它”代替。户口为农业户口性质的,转入学校后将自动转为非农业户口。毕业后迁出,也将是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不能转换成农业户口性质。

  3.迁移地址务必填写: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中南民族大学),请务必填写准确、完整,以免不能落户。

  4.迁移原因必须填写:升学或大中专招生。

  5.户口迁移证上姓名、民族、性别、年龄及身份证编号不得涂改,其他项如有涂改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6.户口迁移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转入我校,如过期需更换或更改,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后方能迁入我校。

  7.户口迁移证原件(市内迁移为常住人口登记表)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否则无法办理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有所在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经办派出所骑缝章和经办民警签章。

  8.户口迁移材料:户口迁移证原件(市内迁移为常住人口登记表)、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登记照三张、身份证电子照一份(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

  9.新生报到期间,请将以上材料交到各学院。户口迁移的最后提交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20日,迎新之后可将相关材料交到研究生院,超过截止时间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注意核对发放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中国银行卡、校园卡、入学须知。(保留入学资格的同学注意妥善保管好银行卡和校园卡,以便2018年返校时使用。)

  2.生活用品全部自行配置。

  3.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4.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按照国家规定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须申请复学并进行体检,体检符合要求,重新办理入学手续。体检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恢复入学资格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在校学习期间,应按学年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者,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6.本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转接由学校统一办理。

  7.新生奖学金名单公示等其他相关事宜,请同学们及时关注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8.接教育部通知,自2017年起“骨干计划”新生直接进入招生学校进行基础强化学习,不再单独安排强化基础培训。

  9.同学们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及时关注“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微信公众平台(见左下角二维码),与我校研究生密切相关的各类通知、资讯都会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推送。

  原文地址:http://www.scuec.edu.cn/s/32/t/1144/b8/cc/info1128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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