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交大届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信息第一次核对注意事项

时间:2023-02-23 06:07:36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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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交大2017届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信息第一次核对注意事项

  2017届毕业生派遣计划已进入初次核对阶段,近期《兰州交通大学2017届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信息核对表》将陆续发放到各学院(部),现将核对信息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兰州交通大学2017届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信息第一次核对注意事项,全文如下:

兰交大2017届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信息第一次核对注意事项

  1、请毕业生本人认真核对学号、姓名、生源地、专业、QQ号码等基本信息。该信息将作为《报到证》的数据源,如《报到证》与《毕业证》、《学位证》中个人信息不一致,将被签约单位辞退。

  请毕业生本人认真核对就业单位名称、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户口迁移地址(户籍未迁入学校的,此栏不必核对)、本人档案邮寄地址、档案接收人及联系电话。该信息将作为《户口迁移证》及档案邮寄地址的数据源,如《户口迁移证》信息不正确,毕业生将无法落户至签约单位;

  由于现在学生档案一律使用EMS进行邮寄,档案邮寄地址不正确或不完整,将导致本人档案无法投递至签约单位甚至有可能发生档案丢失。

  2、如已经与用人单位签约,但信息表“就业单位名称”栏显示为空白的,说明您的就业信息还未录入就业检测系统,请您尽快将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送至所在学院(部)找辅导员老师进行就业信息录入。

  如已经考取研究生,但信息表“就业单位名称”栏显示为空白的,说明您还未办理考研调档手续,请您尽快携带协议书、推荐表、调档函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来就业管理科(综合楼706房间)办理调档手续。

  如录取院校还未发放调档函的毕业生,请自己先写调档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录取院校名称、录取院校档案接收地址、接收人及联系电话),先办理调档手续,待调档函原件寄到后再去档案馆补交调档函原件。

  3、毕业生务必依据就业协议书各项内容逐字与派遣信息表进行核对,如出现错字、漏字或信息错误等情况,请重点标注并改正,修改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

  4、就业检测系统的初次关闭时间为5月31日,请已经就业的毕业生尽快前往所在学院(部)办理就业手续,逾期将错过学校的集中派遣时间,故无法在离校前领取就业《报到证》。

  5、毕业生如有任何疑问或其它事宜,可直接到就业管理科(综合办公楼706房间)咨询或拨打咨询电话:0931-493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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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交通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简介

  兰州交通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是统筹开展全校学生与就业相关的服务、指导与管理工作。其主要的工作职责是: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学校的就业工作规定;收集需求信息,开拓就业市场;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与双向选择活动,负责毕业生推荐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出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教育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规范毕业生就业行为;开展就业指导与咨询;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求职技巧;办理就业协议签约手续;负责毕业生派遣;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

  服务指南

  电话:0931-4938032 王老师(就业管理)

  0931-4938487 施老师(就业市场)

  0931-4955690 凌老师(就业指导)

  传真:0931-4938032

  地址:兰州交通大学综合办公楼706、708、716室

  E-mail:1073203366@qq.com

  原文地址:http://jyzx.lzjtu.edu.cn/www/ContentsDisp.asp?id=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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