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祁东县招聘事业单位简章

时间:2020-11-10 11:54:31 事业单位招考 我要投稿

2017年湖南衡阳祁东县招聘事业单位简章

  湖南衡阳祁东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4月27日。为方便大家了解湖南衡阳祁东县事业单位今年报名相关详细消息,小编为大家提供2017湖南衡阳祁东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全文如下:

2017年湖南衡阳祁东县招聘事业单位简章

  2017年湖南衡阳祁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转发中组部人社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7年全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由县人社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祁东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祁东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 。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专业或技术资格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现役军人;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特岗教师、免费、定向师范生及本县已入编的教师;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于2017年4月7日—4月17日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新闻网、祁东县党建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8日—4月21日(为方便外地考生报名,于2017年4月15日起提前接受报名)

  8:30-12:00 15:00-17:30 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祁东县人社局(县人民政府6楼634室)

  联系电话:0734-628611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本次报考须本人现场报名,并拍照存档,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3)报名资料要求:①报考人员须填写《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②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③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临时身份证无效);④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⑤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⑥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⑦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报名人员必须提供原单位的工作证明、财务工资证明和工资发放明细单(每一年都要提供6个月以上的工资发放明细单)。

  (4)每人收取考务费 100元。

  (三)考 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可登录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县新闻、祁东县党建网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核。查分范围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编办监督管理。

  (2)资格审查内容。根据报名要求的资料,按照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笔试

  (1)笔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不足比例的个别职位,经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但不得低于1:2的比例。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开考,已报考该职位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或退还考务费。

  (2)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3)笔试内容和范围: 本次笔试分为A、B两类。

  A类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B类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岗位的《专业知识》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

  3、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

  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参加A类笔试的人员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参加B类笔试的人员以《专业知识》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而造成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参加面试。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的招聘计划数应少于面试人数。招聘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2)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3)面试方式及计分:

  ①音乐演员、舞蹈编导、美工三个岗位采取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共20分钟(其中准备时间为10分钟,考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②其他岗位面试均采用结构化面谈,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5分。面试考官异地交流产生,考生面试结束后考官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按招聘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凡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五)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县新闻、祁东县党建网查询公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核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

  经笔试、面试(技能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县新闻、祁东县党建网查询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开始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

  (六)聘用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发出录聘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入编、聘用等手续。受聘人员享受单位现有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增补聘用人员。

  2、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满以后,由人社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予以按期转正。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县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和克服,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监督电话

  祁东县纪委办公室 0734-6264225

  祁东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 0734-6259278

  祁东县人社局 0734-6286110

  本方案由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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