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时间:2025-09-25 10:20:41 蔼媚 人力资源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0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0篇)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北京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岗位在职正式员工(不含保安员、保洁员)。

  《员工月度考勤表》是作为计发员工月度薪金的依据并作为员工考核的依据之一。各部门、各分公司要指定专人负责如实填报,如有不实统计,一经发现,将视情况给予单位第一负责人、考勤负责人及员工本人以处罚。

  一、工作时间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为早8:30-12:00下午13:30-17:30,周六工作时间为早8:30-11:00。

  二、考勤实行本人打卡。严禁他人代替打卡,代替打卡代替者及其本人以迟到、早退处理。

  三、考勤表应准确地记录员工的出勤或缺勤情况。公司总部员工由行政部负责考勤,分公司员工的考勤由分公司第一负责人负责复核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依审核后的考勤统计表计算员工薪资。

  四、员工考勤每缺勤1天,核减1工日工资,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按照节假日或休息日前一天的考勤状况连续统计(如:员工在休息日前一天为出勤,则休息日按出勤统计;员工在休息日前一天为缺勤,则休息日按缺勤统计),不能按日历工作日推算。

  五、上班迟到、早退半小时内者按事假半天处理,迟到、早退0.5-1小时按事假1天处理;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由公司责成分公司对其发出《警告通知书》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按1天旷工处理;经劝戒无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六、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缺勤视为旷工。

  七、员工连续矿工3天、1月内累计矿工4天(含4天)以上或三月内累计矿工六天者,予以辞退处理。辞退处理者公司对其结算当月有效工作日期薪酬,不给予其它形式的经济补偿。

  八、工作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妨碍他人的正常工作。中海员工应奉行严格苛求,自觉奉献的工作精神。中海提倡早晨提前20分钟到岗准备工作、下午推迟20分钟离岗总结当天工作。

  九、工作时间员工必须佩戴胸牌、着公司统一工装(当年新款);女士不得穿拖鞋,男士一律戴领带、穿皮鞋,不得穿凉鞋。公司未配发工装的必须着正装。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和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八、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九、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3

  一、总则

  1、制度目的

  为了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维持稳定,并满足业务增长所需要的人才,强化提升人员素质,特制定此办法。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内人员增补之申请,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3、权责单位

  (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工作。

  二、增补规定

  1、增补申请时机

  (1)现职人员离职,其主管业务没有人员接管。

  (2)业务增加,致使工作量加大,现有人力不足。

  (3)增加新的工种,现有企业内缺乏此工种人才或不足时。

  (4)因未来业务扩展,提早储备人才。

  2、增补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需增补人员时,应先填制《人员增补申请单》并经主管签核。

  (2)将主管签核之申请单转交人事行政部查核。

  (3)人事行政部查核后提交到总经理审批。

  3、招聘渠道

  (1)内部招聘

  公司技术、管理级以下的职位会在公司内部发布招聘信息,内部选聘,由总经理核准。技术、管理级以上的.职位不会公布(包括技术、管理级的职位)。

  (2)外部招聘

  通过原厂、顾问的引荐、人才市场、媒体广告、互联网和大专院招聘优秀人才。

  三、注意原则

  1、增产未必须增员

  业务增加时应优先考虑是否可以通过提高效率的解决问题。

  2、因事设人,避免因人设事

  健全的组织架构,依照组织分级管理及岗位规范选用适当人选,做到人尽其才。

  3、定期定量而非随心所欲

  做好人力资源预估工作,拟订需求计划,定期定量办理。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4

  1、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2、院内各科室间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⑴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部门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分管院长或院部讨论批准。

  ⑵护理人员调动:如属轮转范围及临时调配的由护理部统一安排,报院办备查;其它情况下的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部门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分管院长或院部讨论批准。

  ⑶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会同人事部门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行政后勤院长或院部讨论批准。

  ⑷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原因,院部可以调动任何工作人员。上述院内调动,都必须由院办签发调令,任何人接到调令后应及时上岗。

  3、院外调入人员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⑴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专业岗位急需,能服从医院统一分配。

  ⑵先由本人提出申请,人事部门与有关业务部门共同对其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身体状况等进行考核并提交院党委讨论。

  ⑶决定调入前需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院办办理调入手续。

  ⑷调入人员原则上自行解决住房。

  ⑸凡要求调入人员经主管局同意后一年未调入者,必须重新办理请调手续。

  4、要求调出院外人员,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⑴在工作允许的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上报人事部门,经院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由院办办理调出手续。

  ⑵要求调出人员经医院同意后一年仍未调出者,停发本人奖金至调出为止。如本人撤消请调申请,从撤消次月恢复奖金,但三年内不再受理请调申请。

  5、调动人员必须遵守医院人事调动的'有关规定。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5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医院实行五天工作制。

  2、考勤管理:机关行政科室实行坐班考勤制度;临床各科室及医技科室由科室负责排班考勤,人事股会同职能科室抽查考勤。

  二、请假规定

  (一)全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医院关于劳动纪律的规定,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有事须先请假。

  (二)请假规定

  1、职工按规定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病假、事假、探亲假等假期。职工请休假必须提供书面请假申请,按相关准假审批权限经领导审批,并于假前报人事股复核后方可生效;

  2、临时急病或紧急事故未能提前请假的,可及时通过电话向所在科室及人事股口头请假,但必须在回岗后两天内按规定补办手续;

  3、准假权限规定

  (三)科以下人员请假规定:

  1、假期在两天以内,由所在科、股、办负责人审批;

  2、假期超过两天在三个月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分管院长签署审批意见,报人事股登记备案;

  3、假期超过三个月的,由科室负责人、业务主管部门、分管院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院长审批,人事科登记备案;

  4、请病假必须持有二级医院以上病情证明或相关科室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书写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按以下规定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三、销假制度

  1、上述各种假期休完后,休假人必须持销假条(经科室负责人签名证实),到人事股及时销假,逾期不销假按旷工处理。

  2、具备下述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无正当理由提出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的;经查明请病假、事假理由不真实、弄虚作假的;迟到早退屡教不改的;

  2、旷工在十五天以内者,工资总额按天加倍扣除;旷工十五天及以上的予以辞退直至开除。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综合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实施。第三条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3、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录用

  第四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六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七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二甲(包括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6、其它必要的证件。第八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者或者乙肝患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九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第十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辞职

  第十二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十三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第十四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工作守则

  第十五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第十六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5、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6、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7、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8、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9、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0、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1、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十七条各个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下同)及其管理人员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十八条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制度,员工应本人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九条考勤记录作为个人工作表现考评的参考依据,与综合绩效考核、岗位晋升、评优挂钩。

  工作时间:

  1、公司本部(综合办公室、财务管理部、营运部、项目部)座班制工作人员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上班时间为9:00-17:00。

  2、按照公司申报的综合计时工作制作息。工作人员常驻现场,视工作情况自行安排作息时间。月底,公司应向人力资源部报送经合作方签字确认的《考勤表》(附件5),作为月度绩效考核表中工作纪律考核项的计分依据。无合作方或分管领导签字视为无效。

  第六章考勤办法

  第二十条座班制工作人员每天实行上午9:00和下午17:00打卡制度。

  第二十一条上班时间后10分钟内未到达公司打卡视为迟到,下班时间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时间在10分钟-2小时以内(含)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时间在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1天处理。

  第二十二条以月为计算单位,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员工本人月度绩效考核工作纪律分1分。

  第二十三条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不能返回公司打卡的,不属于请假范围,外出公干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报《外出工作登记备案表》(附件1),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报备。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四条为鼓励员工进行良好的时间管理,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尽量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份内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因任务紧急或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由加班部门填报《加班申请表》(附件3),并经公司或分管领导认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国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部门、公司负责人采用一对一调休方式作为补休。如果不能补休的,工作日及双休日加班的按1倍薪水支付加班费用,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

  一、端午、中秋、国庆)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月岗位工资/天)。

  第八章公务外出和公务出差

  第二十七条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员工需外出办公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填表。

  第二十八条员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务出差的,应填写《出差申请表》(附件4),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临时外出公务或公务出差未能事先填写申请表的,返回公司后应补填《出差申请表》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章请销假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审批单》(附件2)送公司相关负责人审批,经审批的《请假审批单》,送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条事假

  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假;

  2、请事假原则上应提前1天书面申请,请事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批;

  3、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口头或电话请示部门负责人,如实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4、员工请事假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并申请延长假期,同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备案;

  5、假期结束后返回公司应立即往人力资源部销假,未及时销假的以考勤记录为准;

  6、请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7、请事假扣除事假期间的工资,扣除工资标准=月岗位工资/天;

  8、年休假可冲抵事假。第三十一条病假

  1、员工本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请病假;

  2、病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1天的还应报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批;

  3、员工请病假两天以上的须凭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当天本人不能当面向公司相关负责人请假的,可委托亲友在第二天上午电话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4、急诊者事后应提交有关医院签发的病假单,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就诊,作病假处理;

  5、员工请病假后未能提供医院病假证明单的以事假处理,补假、年休假可冲抵病假;

  6、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请病假应扣除病假期间的岗位工资,1个月以内的病假,应扣除日工资标准=月岗位工资/天。1个月以上的病假,按照渝府发【2000】47号文的相关条款执行。病假在一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80%发给;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90%发给;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岗位工资95%发给。病假在6个月以上,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本人岗位工资6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65%发给;连续工龄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岗位工资70%发给。1个月以上的病假不享受绩效奖金(详见附件6)。

  7、员工因公(工)负伤而不上班,其治疗期内的岗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不享受绩效奖金。

  8、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三十二条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原则上安排在非繁忙季节,员工必须提前十天书面申请,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休假的具体办法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2007】第514号)的相关条款执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员工年休假期间工资、绩效奖金及福利待遇不变。第三十三条婚假

  1、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领取结婚证1年之内可申请婚假,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逾期不补;

  2、婚假为有薪假期共5天,员工请婚假需在《请假申请表》后附上《结婚证》复印件,报部门、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批;

  3、按照《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0〕24号)和《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晚婚增加婚假10个工作日”。这里的“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第三十四条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女员工应在预产期的`六个月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告,以便做好工作安排;

  2、女员工休产假应提前一个月填报《请假审批单》,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审批;

  3、产假为有薪假期,具体休假办法按照《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4〕第2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重庆市生育保险相关条款执行。

  4、假期: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正常生育一孩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子证又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上述产假产前可以休假15天。对晚育的女职工(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妇女),按照《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还应增加产假20个工作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男员工按政策享有护理假。正常护理假为5个工作日,晚育护理假为7个工作日。

  5、女员工生育第二胎符合《重庆市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渝府办【2014】34号)政策,可以享受产假及生育保险待遇。

  第三十五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包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子女和兄妹等)去世,可申请5天的丧假;

  2、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去世,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经领导批准,另给路程假。

  3、员工丧假期间工资、绩效奖金及福利待遇不变。第三十六条探亲假

  1、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不在同一地方居住,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在同一地方居住,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称为探亲假。

  2、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1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1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10天。

  3、探亲假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包含路程假。路程假根据对方所在地路程远近确定。

  4、员工探亲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不享受绩效奖金。

  第三十七条旷工

  一、有以下行为之一视为旷工:

  1、未按规定上下班打卡的;

  2、未经请假不上班的;

  3、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4、离职申请未获得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未履行工作交接的;

  5、违反公司制度被视为旷工的其他行为的;

  第三十八条处罚办法

  1、旷工一天以上的,扣罚旷工当天2倍日工资,同时给予警告一次,连续旷工超过15天视为自动离职。日工资=月岗位工资/天。

  2、处罚标准:

  (1)员工1年内累计迟到、早退10次或旷工1-2次,予以警告处罚;并取消个人评优、岗位晋级资格。

  (2)员工1年内累计迟到、早退15次或旷工3-4次,予以记过处罚;除取消个人评优、岗位晋级资格外,扣除20%年终绩效奖金。

  (3)员工1年内累计迟到、早退20次或旷工5次及以上,岗位职级可降级使用,并扣除50%年终绩效奖金。

  第十章保密

  第三十九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四十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第四十一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第四十二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四十三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四十四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细则与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四十六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四十七条本细则自2016年xx月xx日起执行。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7

  一、聘用原则:

  1.聘用培养高素质员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养高素质员工,以求达到公司对员工应具备高水平表现的要求。

  2.人力资源规划

  为了增加员工在公司内发展的机会,公司会定期进行人力资源计划与规划工作。

  3.增加晋升机会

  充满朝气蓬勃的企业应不时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如有职位空缺,首先考虑公司内部的晋升机会。若公司内部没有合适人选,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员工。

  二、聘用程序

  1.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1)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遵循严肃、精简、高效的原则。

  2)各部门经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管理部。分公司经理于每年12月末报计划。

  3)管理部汇总、分析、协调各部门及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提交总经理审批。

  4)管理部根据经批准的《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门招聘申请

  1)用人部门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须填写《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根据审批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公司直属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确认后报管理部。

  2)在《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内的职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准该部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确认需求申请。

  3)当员工离职需另填补空缺时,缺员的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必须填报《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时需明确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准并确认需求申请。

  4)当招聘需求数量或职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时,即预算外招聘,由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招聘需求申请。

  3、发布招聘信息

  1)对已经确认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内部公布一星期(通过网站、公告形式),公司内部员工经本部门或分公司经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请该职位,亦可推荐适合人选,对推荐被采用的公司员工将根据被录用人的职级给予相应的奖励。(详见《员工内部推荐表》) 2)同时为满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将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通过如下渠道对外发布招聘信息:专业网站招聘,参加人才现场招聘会,刊登报纸及专业杂志;委托猎头服务等具有针对性的方式。3)招聘信息内容将根据公司组织结构中的岗位描述,部门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请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筛选应聘者

  1)管理部负责收集所有应聘者的求职信及履历。

  2)管理部根据履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以减少不必要的面试次数及时间。

  3)管理部负责将初步筛选后的履历分发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定需面试者及确定的面试时间,由管理部通知应聘者面试。

  4)对应聘者在分公司当地的情况,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应聘者在当地面试。

  5、面试流程

  1)管理部负责初试,了解应聘者一般情况,例如性格、人际技巧、应聘动机、人事关系现状等;并向接受面试人员简单介绍公司业务,回答他们一些简单问题。管理部在应聘者填写的《应聘表》及《面试意见表》中的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当地应聘者的初试。管理部也可根据情况组织统一的分公司当地应聘者面试。

  2)管理部将初试合格者推荐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复试,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指派负责面试人选,通常为该新增职位的直属上级,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方面的经验及能力,并解答有关招聘职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可设计笔试试题,考核应聘者知识掌握程度。用人部门在《应聘表》中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

  3)在录用过程中,管理部仅负责提供其人力资源管理的意见,而录用的决定权在于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其评价应包括决定是否录用、备选或不予考虑内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总监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4)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以上级别员工需由公司总经理直接复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5)员工级别录用由部门总监领导决定,财务、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机密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录用。

  6、录用流程

  1)管理部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经审批同意录用的应征者发放正式《录用通知书》。

  2)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对被录用的员工需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例如履历资料是否正确等),填写《面试意见表》中的社会背景调查部分,归入员工档案。并要求被录用的员工到当地的甲级医院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必须包含肝功、胸透、心脏、尿常规等大项)。

  3)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在新员工到职前,将新员工需要购买的文仪器材、安排办公位置确定。

  4)新员工到职后,填写《员工登记表》,并要求新员工提交1寸彩照3张、体检报告、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原件或复印本,核查无误后供管理部填写《新员工入职资料检查表》存档。

  5)凡在工作岗位中涉及到钱和物的必须由直系亲属(具备本市户口)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或单位工作征明) 6)管理部为每位新员工建立员工个人档案。

  7)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在新员工报到一周内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8)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为新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各种统筹事宜,包括保险基金的转移迁入、变更手续及档案的调入等(详见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7、录用准则

  1)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验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职位的要求。

  2)应聘者所要求的工资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构;是否符合其有关工作经验。

  3)应聘者能否通过面试及笔试,例如性向测验、管理行为测验及专业知识测试等。

  4)应聘者为人处事态度是否正面。

  5)应聘者提交上任雇主的推荐信内容是否符合公司对应征者的要求。

  6)应聘者年龄、住址、过往行为等是否符合职位的要求。

  7)应聘者是否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8)应聘者的个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业文化。

  9)应聘者的健康状况是否能达到工作要求。

  10)应聘者对所应聘职位是否有较高的渴望态度。

  11)同等条件下,应尽量考虑优先录用本地户口者。

  以上准则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与否排列,它们的比重应由进行面试的部门或分公司自行决定。在评价过程中决策者应本着平等对待的政策。

  8、临时员工、兼职员工招聘录用管理

  1)各部门或分公司如临时有阶段性或项目性工作确需雇佣临时员工或兼职员工,必须填写《新增员工申请表》,说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议,报管理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管理部核准经审批的申请需求后按照上述招聘与录用流程组织招聘录用工作。

  2)招聘临时/兼职员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其素质与专业技能必须满足岗位要求。

  3)临时/兼职员工入职当日须与公司签定《临时人员协议书》,规定协议期限,无试用期。临时/兼职员工工资参照公司薪资级别及市场情况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

  4)临时/兼职员工的工作表现由其任职部门或分公司负责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员工考核之列。

  5)如临时/兼职员工表现优秀,并且所在部门有相应职位空缺,经考核合格后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提出申请,报管理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经审批的临时/兼职员工可转正为公司正式员工,并签定正式《劳动合同》。自转正之日起计算公司内工龄。

  三、试用期管理

  1.试用期规定

  1)新员工需通过不多于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将依据员工业绩和各方面的综合表现,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决定新员工是否能按期转正、延期转正、或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间执行转正工资的70%发放。

  3)试用期电话费按照转正的70%给予报销。

  4)试用期期间享受公司的餐补、车补、学历等福利补助。

  2.试用期培训

  1)新员工到职后,根据管理部组织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培训、规章制度培训及业务管理培训等。新员工在入职培训后需通过考核。

  2)用人部门或分公司需向新员工指派辅导员,辅导员通常为与该职位工作有紧密关系的资深员工,其主要职责:随时解答新员工在工作上的问题及一些工作环境的问题。至于工作安排问题,则由该新员工的直属上级负责。

  3.新员工转正审批流程

  1)试用员工到达转正时间前7天,其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应为该员工填报新员工《转正审批表》,对其在试用期间的各方面表现进行评价,并根据前述的录用准则作出初步转正意见(按期转正、延长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管理部经理加签意见并报总经理并确认转正决定。部门总经理及分公司经理以上职位由管理部直接将转正《转正审批表》提交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2)审批后《转正审批表》返回管理部备案,并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负责人在该员工试用期届满前将结果通知他,并与他进行面谈,交待转正后一切人力资源事宜。

  3)员工转正通过后,按正式员工身份办理人力资源关系的调转手续。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汇总当月《转正审批表》,报总部管理部审批后办理员工转正手续。(参考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4)员工转正后一个月内,将个人档案调入公司指定存档机构,否则将不予办理社会福利保险。

  5)若有未尽事宜,均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4、提前或延期转正的具体规定

  1)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或业绩上有重大贡献的员工,经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推荐,管理部附属意见,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可提前转正,同时应履行转正手续并附加《提前转正事迹》。最多可提前两个月转正,即试用期最短为一个月。

  2)对违纪违规或造成责任事故的新员工,视情节轻重,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因工作暂时不能胜任,但希望观其后效的新员工,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

  3)对因缺勤而延期转正的员工,将视缺勤天数和情节给予一个月内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四个月。试用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原则上解除劳动合同。

  1、审批流程

  四、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制定,员工一经录用均应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2.劳动合同首签为一年期,试用期包括在内,内容大致包括:

  1)受雇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2)员工到职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职位名称。

  4)办公时间。

  5)保险福利待遇:享有保险、公积金及各种津贴等。

  6)工作纪律。

  7)员工有责任及义务将公司业务内容保密。

  8)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9)经济补偿及劳动纠纷。

  10)劳方、资方及劳方见证人签署一栏。

  11)《保密协议》

  12)《担保协议》

  3.员工在遇到人事变更、离职或合同到期时,由管理部负责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续签。

  4.员工入职时应承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概不负责。

  5.公司与员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均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续签意见,如双方同意续签,则按照原合同期满日为开始日,续签一年,以次类推,员工在公司内工龄以累积服务年限计算。

  五、人事档案管理

  1.员工应在转正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人事档案调入公司指定的存档机构,否则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因实际困难不能调入者,应向公司称述合理可接受的书面理由,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担保人,由员工及担保人共同填写《担保协议》,相关资料提交总经理认可,并由管理部归档。

  2.公司委托人事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并交纳存档服务费,同时为存档员工提供办理毕业转正、职称评定、婚育证明、组织关系、护照、社会保险等事宜。

  3.离职者应在正式离职后一个月内将本人档案转出公司专户,逾期调出者,须支付相关费用,三个月以上不调出者,公司将其档案转至街道。

  六、离职管理

  1、离职原因

  1)辞退

  下列情况,公司可无偿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不满意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

  严重违反公司的雇用纪律或规章。

  公司因员工失职或贪污而导致严重损失。

  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个月通知期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对工作不胜任。

  周围环境起了重大变化。

  2)员工辞职(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员工因个人理由,辞退其现有职位,试用期间应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转正后应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并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

  如劳动合同单独列明经协约的辞职通知期,应以协约规定作准。

  3)公司内部转移

  包括部门内部或公司内部平调、升职及降职。

  2、离职的审批程序

  1)辞退

  有关部门或分公司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需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列明对特定员工的辞退原因,签字确认后,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就申请提供意见,看是否有违劳动法,又或有更好解决方案,将意见填于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约见员工,以便加深对事件的了解。表格交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审批后,管理部与被辞退员工做辞退面谈,并通知其到办理离职手续。

  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退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离职结算当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过3天。

  2)员工辞职

  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列明辞职原因并签字,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应与其面谈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员工辞职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认签字后,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与该员工面谈,了解其辞职理由,填写《员工离职面谈记录》,并与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进行沟通,如有必要,进行挽留。

  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职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3)公司内部转移

  部门或分公司内部调动

  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填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报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在公司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不同部门或分公司间调动

  涉及的两个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在协商的情况下共同签批《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报管理部备案。若遇其中一个部门反对,经管理部协调无效,事件交由相应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决定。管理部将员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并在公司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员工升职或降职

  员工升职或降职包括以上部门或分公司内部升降职,及不同部门或分公司间升降职。由员工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填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为部门或分公司间升降职,管理部填写),内容包括升降后职位,升降职后汇报关系,升降后工资等明确的变化,如有需要,需后附人力资源预算、员工表现、升职后的能力、对部门其它员工的影响等说明,报管理部,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签署员工升职祝贺信或降职通知信保密发送给员工本人。并在公司内部发布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3、离职交接需知

  1)离职交接手续适用于员工跨部门调动或调离本公司。

  2)员工离职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并获得以下各负责人签字。

  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交还工作资料、实现销售收入的应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说明》。

  向行政部归还公物,并取得行政部负责人签字,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行政部草拟。

  向管理部交还手机等物品和资料。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向管理部交还员工胸卡,办理个人关系转移等。具体交接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向财务部结清借款支票、借款现金、应发工资等。具体交接清单由财务部草拟。

  3)将填写清楚的.《员工离职交接表》交予管理部,并由管理部核实无误,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4)员工未能全部交还公司的物品,管理部应统筹及通知该员工三天内全数交还,否则停止发放最后薪金及公司职业推荐信。如仍未能补偿公司的损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讨的法律权利。

  5)若交还之物品无故损坏,公司有权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4、离职流程

  (注:辞退员工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辞退) 人力资源招聘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一定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第十三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能力、组织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制度

  第十四条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第六章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七章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第十九条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第二十条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八章员工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培训

  (一)重点抓好现职领导干部资格培训。按照部下达的计划,及时做好参培人员的选送工作。在职六种领导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学制三个月。

  (二)按照上级关于抓紧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学制四个半月。

  (三)人力资源部要把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工作计划,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矿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优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领导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的办法,确定参加培训人选。并据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和使用要相结合,认真做好对培训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九章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五条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十章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二十六条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8

  一、总则

  1、各部门使用办公用品,要发扬勤俭节约的精神,杜绝随意乱丢、假公济私或挪作他用。

  2、各部门购买办公用品应有计划性,如因工作需要临时性的采购,仅限于处理紧急事件。

  3、员工要爱护公共办公用品,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告。

  4、行政部对各部门使用的办公用品,具有监督管理的职责,发现有浪费行为予以制止,并按办公用品的实际成本扣发当事人。

  二、预算

  1、各部门于每月20日,将本部门下个月所需常规办公用品的预算表报前台。

  2、前台汇总各部门预算后,列入行政部下月度预算中,25日报财务部,经总裁审核通过后执行。

  三、采购规定

  1、公司采购执行招标方式,对多家办公用品供货商对比,按照物美价廉的原则,选取性价比最优的一家,确定供货商名单,明确哪些办公用品由哪些供货商供货,且须签订正式的购销合同,以保障购销双方利益。

  2、数额较大的购买合同,由公司临时组成采购小组进行合同谈判,严禁由单个人操作。

  3、日常办公用品,由前台按预算向公司指定的办公用品供货商统一购买。

  4、电子类办公用品,由网管按预算向公司指定的`供货商统一购买。

  5、各部门偶尔使用的极特殊的办公用品,由行政部采购专员进行购买,特殊情况下,经人事行政总监批准后可由各部门自行购买。

  四、入库规定

  1、办公用品由前台进行保管,所有购买回的办公用品均需到前台办理入库手续。

  2、前台订购的办公用品,由供货商填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前台将办公用品整理入库。

  3、非前台采购的办公用品,由采购人员到前台填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前台将办公用品整理入库。

  五、领用规定

  1、办公用品分为耐用品和易耗品。

  3、耐用办公用品于新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新员工领用时需在《新员工领用办公用品清单》上签字。

  4、易耗办公用品包括:打印纸、墨盒、碳粉、硒鼓、光盘、墨水、装订夹、白板笔。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记事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针、曲别针、橡皮擦、涂改液、信笺纸。

  5、易耗办公用品,员工请于每周四下午前台办理领用,并在《办公用品领用表》上签字,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6、部分办公用品(油性笔、水彩笔、白板笔、涂改液、胶水)实行以旧换新原则。签字笔、圆珠笔实行以旧笔芯换新笔芯的原则,为方便遗落后他人送回,请在自己的办公用品上标明姓名。

  7、电子类耗材品(鼠标、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网管核查确实不能使用,以旧换新。

  六、保管规定

  1、前台每月底,完成本月入库统计,及各部门领用统计,汇同财务人员按照台账对库房中的办公用品进行盘点:当前存量=上月余量+本月采购量—本月领用量。

  2、数据有出入的,需由保管人员进行赔偿。

  七、结账

  按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主成部分。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的客观见x,是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为此,制订制度如下:

  1、成立档案资料室,由校办负责,校办干事(档案资料员)具体负责,其它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x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事档案包括行政会议纪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务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务部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相关负责人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9、加强档案的严禁保密,不得泄露。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9

  一、公司聘用的员工,由公司按照工作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二、入职手续

  新聘员工必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上岗证等证件,并提供1寸彩色免冠相片二张,如实填写《入职登记表》,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确定工作岗位,试用期一~三个月。

  三、试用期

  1、新员工被录用后,试用期一~三个月,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岗位业务娴熟者可申请提前转正。

  2、试用期薪资根据岗位及工作经验、能力由董事长(总经理)确定;

  3、试用期满15天前,由员工本人提出转正申请,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行政部审核后,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正式员工薪资待遇由董事长(总经理)确定。

  四、聘用终止

  1、员工转正之后,公司或员工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至少22个工作日)提交书面通知。

  2、若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员工与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

  新员工入职后,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协议书,员工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离职手续

  1、凡离职者,必须先填写离职申请书。员工离职前必须提前一个月(至少22个工作日)通知公司,否则公司有权扣发当月工资及各项福利和奖金。

  2、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

  3、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如薪资不足以抵扣时,公司有权追索当事人赔偿损失。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0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依法实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员工,系指公司正式录用的全体从业人员。公司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行政命令,按照本制度对员工实施管理,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人力资源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管理的原则。凡是公司机构设置和调整及人员编制管理和员工的招聘、调动、任免、奖惩等重大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必须按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程序和办法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背。

  (二)系统实用的原则。围绕构建一个既具有系统性、前瞻性,又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必须突出需要加强的方面,解决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健全和提升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第二节 用工管理

  第四条 公司总部和公司实行定编定员,员工配备依据人员编制和岗位职责实施。

  (一)定编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实施。既要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又努力降低用人成本。

  (二)公司主要根据部门调整后的工作职能定编。

  (三)公司主要根据各自经营规模和净上缴利润定编。公司管理人员聘(任)用,可以少于编制数,但不得超过编制数。大公司可以一人一职,小公司可以一人多职。

  第五条 公司和公司如有职位空缺或新增,应遵循“先内部调整,后外部招聘”的原则,内部没有合适人选,方可考虑外部招聘。

  第六条 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市场拓展和项目开发对人才的需求,于每年10月底前提出下年度人才需求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年度招聘计划经公司领导研究,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后实施。如急需增加用工的,按上述流程特办。

  第七条 公司招聘的总部、公司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大专学历且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安排在实体公司或一线的项目管理培养生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第八条 招聘程序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资格把关,筛选后将简历递交对口部门或用人单位进行预选。预选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

  (二)面试过程中,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应聘人员资料的证书真实性,专业对口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岗位技能知识,填写面试记录和结论意见。

  第九条 招聘高级管理人才时,应聘人员经人力资源部和用人单位面试后,由公司领导进行最后一轮面试确定是否录用。

  第十条 面试通过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审批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第十一条 规范用工管理, 严禁擅自招聘。

  (一)公司凡对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继续使用的人员,均须按制度办理续签手续。

  (二)严禁公司私招乱雇,随便进人,一经发现,公司责令公司负责人对违规录用的人员于以辞退,并承担造成的损失。公司对公司负责人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第十二条 经确定录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个人资料到人力资源部报到。由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登记,签订劳动合同,核定薪酬、参保等有关事项。

  第三节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凡经公司录用的员工均须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聘用的社会兼职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及超过企业法定退休年龄的.其他录用人员除外)。

  第十四条 公司总部、公司人员原则上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因申报资质等方面的需要,需将员工转到公司名下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配合办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签署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劳动合同,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合同文本准备、报批、鉴证、归档整理等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公司使用统一的劳动合同格式文本。劳动合同主件系以国家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格式文本为基础修订的格式文本,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范要求。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针对不同对象协商确定不同的合同期限。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合同期限按法定代表人批准执行;续签期限一般为3~5年;依法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员工本人意愿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十八条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第十九条 公司紧缺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特殊人才等,视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免除试用期。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内容以印制文本为准,双方另有约定的,需在合同文本中注明。劳动合同签订后,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培训协议、竞业协议等专项协议及变更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附件,同具法律效力。如专项协议与劳动合同发生冲突,以合同或协议中订立日期较晚的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对聘用的社会兼职人员、退休返聘人员、超过企业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及非全日制工作的员工,签订聘用协议,依法用工。

  第二十二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确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和义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之外,还包括《劳动合同书》、《聘用协议书》、专项协议、变更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经法定程序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 公司招聘的培养生根据公司安排,应到基层不同岗位锻炼一至两年,此安排不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签订劳动合同前须告知用工者。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内,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相关规定,对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不含)以下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60天,人力资源部向员工主管领导征询续签意见,在此基础上将续签人员名单报公司领导审定。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人力资源部应向员工书面告知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员工在接到书面告知后的15天内书面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主动辞职。

  第四节 聘(任)用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配备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数进行。

  第二十八条 公司总部、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聘(任)用,由公司统一管理。

  第二十九条 管理人员聘(任)用条件

  (一)各单位新聘(任)用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身体健康、忠诚敬业、并且在遵章守纪、团结协作、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勤奋开拓,维护集体利益、管理能力、成本观念、学习创新等方面有较好表现的在册职工。

  少数特别优秀、有专业特长,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胜任管理岗位的公司在册职工,表现突出,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

  经公司考核录用的应届大专以上相关专业毕业生。

  凡聘用须持证上岗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证等岗位技能证书。

  未经公司批准,各单位不得聘用与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妇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或与其配偶有直系关系的人员从事项目经理、财务、材料、安全等岗位的工作。

  第三十条 竞争上岗

  (一)竞争上岗,有利于拓宽用人视野,彰显“重德才、重实绩、 重公认”的用人导向。

  (二)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正副职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按企业《章程》规定由选举产生的除外),分公司正副职经理。如有特殊需要,也可对其他管理人员实行竞争上岗。

  (三)竞聘程序:竞争上岗,一般分为拟订简章,发布公告、宣传发动、报名和资格审查、适岗评价、笔试面试(特殊情况可只面试)。面试测评中,对竞岗人选的岗位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评。最终根据适岗评价、面试、测评得分按权重折算成综合成绩,确定入围人选,最后由领导小组确定聘(任)用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以简化竞争上岗流程或不经过竞争上岗流程,直接按聘任用流程聘任管理人员。

  第三十一条 高管服务年限及同业竞争

  副总经理及以上高管、公司经理、项目经理自最新职务任职宣布起,必须在公司服务满五年。

  任职副总经理及以上高管、公司经理的人员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原任职区域内从事建筑行业同类业务。具体由《竞业协议》约定。

  第五节 员工流动管理

  第三十二条 员工流动管理包括:员工入职、调动、待岗、辞职、辞退、退让、退休等管理。

  第三十三条 新员工入职管理

  (一)新员工经正式录用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并统一安排入职。新员工凭人力资源部开具的《报到通知单》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及时将报到回执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二)公司对新员工采取指导人管理。即试用期间,新员工所在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帮助和指导,试用期满指导人应有试用期评定和是否转正的建议意见。评定必须详细、真实、客观、有针对性。

  (三)试用期员工必须每月向指导人提交工作总结,人力资源部及时听取用人部门对试用期人员的评议,了解其思想及工作情况。

  (四)试用期评定结果,须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在试用期满一周前报人力资源部,经公司领导研究批准后办理转正或辞退手续。

  第三十四条 员工调动管理

  (一)公司高层、中层,公司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的任职、调职以公司文件为准,人力资源部负责备案登记。

  (二)其他员工的调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领导批件,发《报到通知单》给相关单位。

  (三)奉调人员接到调任通知后,属单位中层的应于15日内,一般人员应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到新单位报到;特殊情况,由本人申请,可酌情批准延宽期限。

  (四)所在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指定工作移交接收人和监交人。交接工作须本人亲自办理,移交内容包括工作事项(包括未完工作)、文件、电子档案、资料、客户关系、信息平台权限、办公用品等。交接须有详细的书面材料说明,不留后遗症。交接单一式三份(可复印),人力资源部留存原件,移交人、接收人各留存一份。

  (五)在员工调任过程中,新任员工未到职前,人员暂缺的岗位工作原则上由直属上级代理。

  第三十五条 员工待岗管理

  (一)因无法胜任岗位工作或其他情况,经公司决定进行待岗的人员,合同期内待岗时间不超过半年。若待岗期满仍未上岗,公司给予辞退;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延长待岗时间,若法律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应当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待岗期间公司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不享受其他待遇。

  第三十六条 员工辞职管理

  (一)员工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情况离开公司,而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二)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日(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本人亲笔签名。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的,应在报告上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应在两天内通知单位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三)公司高管层、公司经理辞职的,由公司领导磋商报总经办。公司对其离任审计,对其任期存在问题保留追究责任或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员工提报书面辞职报告(本人手写签名)后仍须继续上班,直至辞职批准或提出辞职报告满30天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若连续旷工3天以上,经催促未到岗,视为自动离职,公司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追究其违约责任,员工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必须退还公司为其支付的专项培训费,违反竞业限制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应当根据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五)员工离职时,所在单位应督办有关工作事项、文件、电子档案资料等交接手续,在离职当日通知人力资源部,同时告知信息中心关闭其信息平台权限;若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承担责任。

  (六)员工辞职手续办完后,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或《解除(终止)聘用关系协议书》。

  第三十七条 员工辞退管理

  (一)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公司给予辞退: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不能胜任应聘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4、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予续签合同者。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上述1款提前3天通知员工本人,2—5款提前30天通知员工本人。

  (二)员工违反公司惩处规定,符合开除情况的,予以辞退,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三)按上述条款辞退员工本人时,听取公司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工会。

  (四)被辞退的人员须按照规定妥善办理工作移交和电子档案资料移交等手续,否则不予结算工资和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八条 退让、退休管理

  (一)退让制是指选举或聘(任)用的管理人员,到达接近法定退休年龄,提前退让职务和岗位的制度。

  (二)适用对象:公司经理,公司部室负责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年满60周岁退岗退休,如到龄后需继续担任现职的,按照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须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的股东会通过。

  2、公司领导层(副总工、副总经理以上人员),较法定退休年龄提前2年退让。

  3、分公司经理(书记),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较法定退休年龄提前4年退让。

  (三)符合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及时为其办理手续;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

  (四)退休人员公司不予返聘的须办理离职交接手续,自退休审批后次月起享受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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