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与控制

时间:2025-11-11 16:25:26 银凤 企法顾问

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与控制(通用6篇)

  导语:纵观企业风险,无外乎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而商业风险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风险,或最终以法律风险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企业最为常见、爆发率最高的风险之一,它给企业所带来的损害,往往是企业难以承受的,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向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与控制(通用6篇)

  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与控制 1

  1、风险:推动企业“摇篮”的双手

  1.1企业,生活在怎样的现实里?企业存在一天,风险就相伴随一天。海尔集团董事长张瑞敏的办公室中,挂着一幅大字“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张瑞敏在出席中央电视台举办的CCTV杯2001年度经济人物奖颁奖晚会时,还说过:“作为企业领导人,必须冷静、冷静、再冷静。”华为企业董事长任正非写过一篇《华为的冬天》,对华为在迅速发展中面临的风险做了全面剖析。我们不能忘记的,还有这样一句至理名言:“每一天,我都要提醒自己:企业离破产只有一步之遥。”通用电气企业的前任董事长韦尔奇则在企业处于辉煌时开始调整管理模式与经营方向,使通用摆脱了衰落的命运,由辉煌走向更加辉煌。可见,无论企业大小、企业境况如何,成熟的企业管理者总是能够充分地认识到企业面临的危机。企业风险无处不在,积少成多。一个企业不管财富多少,相对于社会这个大摇篮而言,都如一个婴儿;而风险,就是推动企业摇篮的双手。

  1.2企业存在哪些风险?只有当我们认识了风险的存在形式,才可能加以较好的预防与控制。国家有国家的风险,企业有企业的风险。从系统的角度,企业风险可以分为:

  1.2.1企业决策风险:指企业决策层在决策判断时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质量与财务指标的判断风险、行业前景与投资进入的判断风险、人力资源配置的判断风险。

  案例1:通用电气收购霍尼韦尔企业的失败决策

  1.2.2企业管理风险:指企业管理层在经营管理时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管理队伍与管理体系的建设风险、营销与市场开发的拓展风险、产品与技术研发的实施风险。

  案例2:三株口服液的致命打击——舆论传播

  1.2.3非经营风险:指由于客观环境的变化而给企业带来的难以抗拒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立法调整导致的法律风险、国内经济环境恶化导致的经营风险、国际经济环境恶化导致的经营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经营风险。

  案例3:9.11事件对在世界贸易中心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的企业带来的打击

  1.3法律风险,融通于各种企业风险中,不是孤立的一种企业风险,在形成原因和表现形式上看,具有多样性,可以分成如下两类:

  1.3.1直接的法律风险:指法律因数导致的、或者由于经营管理时缺乏法律支持而带来的各类企业风险,例如:企业决策判断时缺乏法务支持而导致的决策风险、企业管理体系中合同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管理人法律意识等欠缺而导致的管理风险、立法调整而导致的非经营风险。

  案例4:飞龙集团的伟哥开泰胶囊案件(知识产权管理)

  1.3.2间接的法律风险:指非法律因数的各类企业风险发生后,最后给企业带来的各种法律后果,例如:财务风险带来的法律风险、企业经营失败后给股东带来的企业清算责任、企业决策在实施中因为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经营失败给企业带来的民事赔偿以及法律纠纷。

  案例5:长城国际体育传播企业与唐。金的世界拳王推广赛之延迟

  1.3.3可见,法律风险的组成很复杂,预防与控制也就因事而异。直接的法律风险,往往可以通过提高法律意识与企业法务管理力度而得以加强预防;间接的法律风险,则必须通过各责任部门、各专业人士的预防而减少损失。

  1.3.4我还想说明的是,法律风险与企业风险存在这样的辨证关系:法律风险,只是企业在社会海洋中航行时触碰到的各种“暗礁”(风险)的一种;但是,企业的任何一种“撞礁”风险,最后都会带来法律风险。

  2、法律风险的预防:从“心”开始

  2.1人,是企业的心脏。各级层面的企业员工,都会碰到各种类型的法律风险,也都有责任防范它发生。比如,生产工人、质检人员如果放任不合格的产品流向市场,会给企业带来用户投诉、质量赔偿、企业商誉受损等系列法律风险。因此,有必要加强与各级员工的职务行为有关的法律风险预防与控制意识。

  2.2企业决策层、管理层,作为企业员工的核心构成,更有必要提高法律风险预防与控制意识,强化基础经济法律知识和相应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重视法务人员的专业支持。某个管理体系的缺陷、某份合同的漏洞,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几百万、上千万的财产损失。华立集团董事局准备设立风险预防与控制委员会,这个举措表明了企业高层对法律风险的意识。

  2.3现在,很多企业提倡“以人为本”。法律风险预防,也要以人为本。提倡以人为本、预防法律风险,并不是要束缚员工的手脚,而是要通过风险评判、权衡利弊得失,找到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

  3、法律风险的控制:面面俱到

  3.1正如前面所言,法律风险的来源,是多方面的;它可能是企业的法务管理不当导致的,也可能是企业的财务管理、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各类管理事项带来的。因此,企业法律事务的控制与企业法律风险的控制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前者可能是法务部门的职能行为,后者则是每个企业管理部门的职责。对企业法律风险的控制,不从面面俱到的角度认识它,就只能识冰山之一隅。下面,从3.2—3.10,分别谈谈企业法律风险的控制内容。

  3.2减少企业管理体系的缺陷

  企业管理体系的完善,要求有:管理机构的建立,管理流程的设计与实施,管理人员的配备。企业在企业管理流程的设计上,应当有制度化的法务控制环节,包括:企业经营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企业制度的合法性与风险预防评估、企业合同的审核与控制、法律纠纷的非讼与诉讼处理、企业损失的减少或追回。

  如果企业缺乏一个系统的管理流程设计,法务控制环节就不会成为系统化的管理流程中的一个子系统,无法实现制度的自运行与闭环控制功能。

  要对企业管理流程进行科学、有效的设计与重组,并把法务控制作为内部控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把企业法律费用作出明确、合理的财务预算以便支持法务控制环节的良性运转。

  案例6:通用电气与西门子公司的法务管理模式比较

  3.3提高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预防意识

  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不仅需要有明确的法务控制环节,而且还需要有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法律风险意识的保障;特别在企业无明确的法务控制环节的情况下,就更加依赖于企业各级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

  实践中,一些管理人员会对某件企业合同先作判断,自己认为没有法律风险的,就不再通过法务人员的评判;自己认为有法律风险的,会寻求法务人员的评判。结果,正是一些管理人员自己认为没有法律风险的评判,出了法律风险,因为非专业的判断与专业的判断对事件分析的深度是不一样的。

  因此,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不仅指他对法律认知的程度,即:法律意识(这是有限的),更主要的,是指他寻求各专业部门支持的自觉性(管理意识)。

  在我国加入WTO和市场经济更加以经济法律为中轴运转以后,企业必须重视中高级管理人员法律风险意识的培养和提高,通过管理流程控制、员工全面培训计划来积极引导和培育各级员工的法律意识、管理意识。

  案例7:开元旅业集团总裁班子的法律风险意识

  3.4完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体系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主要是因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无法实现管理素质优化而保障企业的良性运营、以及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与法务控制的衔接断裂产生的。

  企业的法律风险,有比较多的部分是由于管理人员的疏忽、故意或者素质问题产生的,而一些法律风险也可能因为专业、敬业的员工得以避免。因此,企业应该建立科学、有效的员工录用考核与晋升、淘汰制度、员工绩效评价制度、员工薪酬与福利制度、员工职业培训与跟踪制度,对员工给予完整的关注、测评、督促、回报,对员工的个性、工作态度、专业知识几个方面予以了解,以便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评判某个员工从事管理工作会给企业带来还是减少法律风险。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在人员招聘时,还应该依据工作类别,把国家法律或行业规定的人员聘用资格作为必备的条件之一,减少不合格的人员录用后会给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

  企业还应当重视高级管理人员因为薪酬与福利、劳动关系解除等方面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法律纠纷。

  企业必须重视人力资源制度的系统化、科学化建设,注意从法律风险预防的角度,对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予以培训、规范和考察,并对其管理行为的法律后果予以评价。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还应当根据员工从事的工作类别,把员工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作为晋升的主要标准,推进全体员工的职业化。

  案例8:英国巴林银行的毁灭

  3.5高度重视企业知识产权事务的管理

  企业既要注意保障本企业的知识产权和相关商业秘密不被非法披露、使用、转让,还应预防企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卷入知识产权纠纷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纠纷。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内的知识产权立法与执法均必须达到TRIPS协议的最低标准,因此,在越来越多的经营领域,知识产权可能决定一个企业的生与死。

  随着华立集团大力介入无线通讯、光电存储、电力自动化、生物制药等高科技领域,对这些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的研究与保护,应该引起有关企业的高度重视。

  另外,随着企业大力推进国际化、全球化的战略,企业还应重视商标的国际注册、专利的国外注册、软件的国外版权登记,并在国际化战略实施过程中,避免外国的竞争对手利用知识产权手段对企业采取壁垒遏制战术,避免侵犯外国企业的知识产权。

  重视并加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和经验,通过培训等来提高专门人员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能力。同时,还应该督促各级子企业重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知识产权,防止子企业侵权而给集团带来整体的名誉损害。

  案例9:青蒿素的保护方法:原产地、商标、专利(原料提炼、药品制造)

  3.6通过法务设计支持企业投资并购事务的运作

  企业在投资并购方面的法律风险控制,存在于:对投资并购事务的法律风险评估(包括对并购对象以及并购行为的全方位法律评估)、对投资并购事务的法务流程设计与法务支持(含谈判策略、合同文本提供)、对投资并购事务的法律问题全过程控制、对投资并购事务的法律纠纷处理。

  投资并购方面的法律风险评估是收购评估不可或缺的一个基本内容(收购评估应当至少包括对收购对象的资产质量与财务指标的评估、对收购对象的人力资源评估、对收购对象的行业地位与行业前景的评估、对收购对象与收购行为的法律风险评估)。任何对投资并购方面的法律风险评估的忽视,都可能带来并购失败或付出重大代价的后果。

  企业必须重视投资并购中的法务支持,在决策制度上对投资并购全方面的法律风险控制作出规定。

  案例10:投资并购中最大的外部费用——投资银行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

  3.7加强对子企业的投资管理,减低长期投资的法律风险

  股东对子企业的投资方面的法律风险,就是子企业经营失败、导致子企业被清算或者其股权被强制转让,而使股东对外长期投资遭受损失的法律风险。

  股东应加强子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对子企业应当委派合格的、高素质的董事,通过子企业董事会聘用优秀的经理人以及制定、完善符合该子企业的有效的管理体系,使子企业的生产经营良性运转,资产增值。这是避免企业对外长期投资法律风险的关键所在。

  企业还应当通过指导各子企业管理创新体系的推进、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推进、基本管理制度的推进,壮大各子企业在非资产方面(企业文化、人才、制度)的抗法律风险能力。企业对外长期投资法律风险的避免或减少,最终只有通过提高各产业企业的抗法律风险能力才能得以实现。

  案例10:子企业的法人人格独立与股东强化投资管理并不矛盾

  3.8企业涉外经营行为的实施与法律风险

  我国加入WTO以后,《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加入WTO议定书》等法律文件已经成为中国政府在经济立法、执法等方面的最基本依据。企业在与外国企业发生经济关系时,更应注意遵循国际公约、外国法律、国际惯例和国际商务习惯。在经济全球化和WTO框架下,“契约至上”成为了经济主体交往的基本法则。因此,企业的涉外经营行为(货物、服务、知识产权贸易,投资等),必须依据国际公约、约定适用的法律、国际惯例形成条款齐备、内容缜密的合同文件,通过民事权利、义务的明确来约束合同各方,以减少法律风险。

  企业还应当注意:如果企业的涉外经营行为在履约中发生了变化,如修改协议等,应当事先征求法务人员的意见,而不宜直接签署。

  企业要从人才储备与国际商务培训、涉外商务程序的制订、涉外法律的支持等方面,降低涉外经营的法律风险。

  案例11:运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终止进出口公司与德国K公司的设备进口合同

  3.9加强立法调整对企业影响的前瞻研究

  立法调整会对企业赖以生存的经济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决定企业的命运。企业的经济行为能够正常获取利润的前提是:经济行为合法化。因此,是经济法律(含法规、规章)给予了企业营业的空间,决定某个企业能否进入某个投资领域以及进入的程度。

  如果我们能够对立法倾向作一定的跟踪与研究,就会对企业投资、经营提供很好的参考作用。比如,房地产管理法规的严格化,意味着好品牌、大公司才会有更好的发展机遇。而对上市公司立法规范的加强,意味着上市事务必须更加审慎操作。我国的证券法律和证券监督机构对上市企业的运营以及控股股东与上市企业的关系有非常细密的法规规定,并且还有进一步加强的趋势。可以从2000年以来证券市场法规的不断推出,判断到:我国对证券市场、对上市企业的管理越来越严。

  对境外投资而言,则要注意到有关国家的立法调整的可能性,确定企业投资方式与投资范围。

  案例12:华立宽带公司投资镇江广电网的法律建议(国家对广电网投资的限制政策)

  3.10企业应当及时、优化、全面地处理法律纠纷

  企业的任何经营行为,都会表现为相应的法律行为。企业的员工聘用、对外投资、产品销售、材料采购等等,都会带来法律后果。企业作为经济组织,与自然人一样,都是生活在法律编织出来的社会之中。企业的经营行为,在本质上表现为谋利行为,在形式上则通过法律行为而实现。企业在经营中,因此发生各种法律纠纷是难免的,有些是自己的原因,有些是别人的原因,有些则是不可抗力的因素。

  对于潜在的法律纠纷,企业应当评估其显性化的可能以及将会对企业的影响,并作好方案准备,提前化解法律风险。

  对于已经产生的法律纠纷,企业应当评估其法律风险并决定采用非讼方法解决还是诉讼方法解决,是让步解决还是不让步解决。对法律纠纷解决方法的评估,应当结合纠纷的原因、己方过错、他方过错、风险大小、主动权、社会影响等多方面的因素来决定。

  法律纠纷的解决,必须得到专业人员的支持,制订详细的方案和步骤,准备有关的法律文件。

  法律纠纷解决不及时或者方法有误,将会给企业扩大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对法律纠纷的认识,应该全面。

  案例13:失败的起诉——某锅炉厂起诉某能源公司32万货款案

  4、与法律风险共舞

  法律风险并不可怕,它只是企业在生存时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舞伴。只要我们掌握了其中的基本规则,就能预防、控制风险产生的祸害、损失,使法律风险可以被评估、被预防、被控制。

  对认识企业法律风险的提倡,也并不是要束缚员工、企业的手脚,而是促进员工、企业在可控的风险范围内运作,增强企业的赢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与控制 2

  (一)重视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

  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法律要件,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基础,是由公司的最高权力组织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依法制定的,体现了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属于公司的最高行为规范,一份完美的公司章程应规定了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职权范围以及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组成人员、议事规则、各个机构的权限及责任等公司治理的基本规则。公司章程可作为约束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规定他们的职责范围,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的法律文件,成为“公司自己的宪法,公司内部的自治法。”公司章程只要其内容不违背法律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就可作为解决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纠纷,或者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发生职务冲突,或者其他公司内部纠纷的根本依据。

  事实上,公司章程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家族企业各股东的重视,原本应该各不相同的公司章程却变得千人一面,很多人都把章程当成应付工商注册的形式文件。《公司法》明确规定,允许公司自由约定章程的特殊的具体内容。如股东出资比例可以与表决权行使比例不同、利润分红比例可以与出资比例不同、股权转让是否有特别要求等。因此,从法律效力分析,当章程与法律发生冲突,章程中存在的冲突部分将无效。而如果协议内容违反了章程和法律,协议也会无效。所以,公司章程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应当予以充分重视,做到“亲兄弟明算帐”,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或者当纠纷发生时能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建立公司股东夫妻财产约定制度

  依据家族的“血亲”和“姻亲”而建立起的“内部权威”,在很大程度上维系着家族企业的公司治理。一旦婚姻发生变故,股权的分割等原因引起公司管理的混乱,则近乎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减少家族企业因婚姻变故对公司的负面影响的最好办法是未雨绸缪,即在结婚时或婚后签订夫妻财产协议或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哪些是共有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以及财产如何分割并在公司股东之间予以公示。

  此外,股东与配偶、公司、其他股东等可签署相关协议,以保障公司及相关利益主体的权益,规避因为企业家婚姻变局而带来的风险隐患,甚至可在公司章程中写明对这种股东婚姻风险的应付对策,赋予股东会或董事会在处理这类事件上的一些权利,以最终保护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时亦能防止届时“清官难断家务事”。因为事实证明婚姻牵涉到的将不仅仅是个人财富多寡,更多的是企业的安危成败,离婚和接下来的财产分割,已经成为不少企业发展的拦路虎。

  (三)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制度

  家族企业法律风险之所以层出不穷,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家族企业中“人情味”太重,而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及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因为家族企业的“一切好说话”致使忽视了对规则的`制定,正因为家族企业的“一切尽在不言中”导致了家族企业治理较非家族企业更复杂。

  企业法律风险与自然风险不同,虽然如因政策等变化导致的外部环境法律风险,不是企业所能够控制,但是由企业内部环境引起的法律风险更为可控可防。此时,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就至关重要,如通过建立由企业决策层、各管理部门和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在企业生产运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中,通过识别、评估法律风险,确定法律风险应对策略,对法律风险进行防范、控制和化解的一整套制度和流程之后,则可将该法律风险防范于未然。

  家族企业应当将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制度作为企业内控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并予以充分重视。对此,企业应当在内部设立专门的法律服务部门,聘请专门法律人员专门处理涉及法律的一切实务或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做企业法律顾问并有效积极使用,不可将法律顾问当成摆设,真正体现出法律顾问的效能,让法律顾问成为企业法律风险的“防火墙”而不仅仅是“消防员”。

  (四)公司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家族企业在创业之初,几个兄弟姐妹或者父子共同投资,权利高度集中于一个人,即董事长担任总经理,股东亦可通过控制所有权来实现其权利。因为家族成员集所有者、经营者等多种身份为一体,所以家庭与企业的界限不是很清晰,企业财产与家庭财产无形中混为一起。同时,家族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的经营模式,即所有者亲自经营自己的企业,不委托给职业经理人经营。该种模式虽然存在所有者经营积极性高及经营和监督成本低等优点,但阻碍了家族企业产权的制度化、明晰化,容易出现公司资产与股东个人资产混同的情形,并最终导致对公司独立人格被否认,丧失公司的法律属性,同时,在富二代不能“如愿以偿”子承父业,缺乏经营能力时更容易毁掉公司的前途,最起码增大公司做大做强的难度。

  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与控制 3

  引言: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法律法规因素所导致由企业承担的潜在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的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多,企业要想实现稳定持续经营、获取利益最大化,就必须重视法律风险防范。

  1.企业法律风险的特点

  1.1企业法律风险的特点

  (1)、风险根源的确定性

  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归根结底都是因为企业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行事:在主动型法律风险,原因为企业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包括对国家的义务、对社会的义务、对直接关系人的义务等等;在被动型法律风险,则是因为企业没有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行使其权利,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包括对政府的权利、对交易相对人的权利,对受其管理者的权利等等。

  (2)、风险范围的广泛性

  法律调整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每个社会主体从孕育到消亡过程中的每一个行为都受到法律规范的调整,因而,企业法律风险可能发生于企业的各个阶段上:设立筹备阶段、设立中、运营中、终止清算阶段;也可能发生于企业的各个行为中:生产、经营、管理、投资等

  (3)、损害结果表现形式的特定性

  企业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害结果其表现形式是特定的。在主动型法律风险中,其损害结果表现为:刑事责任,例如企业因违反刑法而受到刑事制裁;行政责任,例如企业因违反劳动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民事责任,例如企业因侵犯他人权利而承担赔偿责任。在被动型法律风险中,则主要表现为合法权益的丧失,例如撤销权的丧失、经济利益减少等等。

  (4)、风险的可预见性

  我国属于成文法国家,何种行为是法律允许的,何种行为是法律禁止的,何种行为是法律鼓励的,都有明文规定,企业的行为将产生何种后果在行为之时就是可以预见到的;企业在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时可以采取何种救济途径也是有法律指引的,故而所有的企业法律风险都是可预见的。

  (5)风险的终极性

  企业除了面临法律风险,还存在诸如自然风险、社会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等等其他种类的风险,风险一旦通过诱因被促发,则必定会对企业的权利义务重新洗牌,而权利义务是法律的调整对象,故而这些风险最终都将转化为法律风险。

  在这之中,风险范围的广泛性、损害结果表现形式的特定性、终极性,决定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必要性;风险根源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决定了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的可能性。

  2.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性

  2.1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是增强企业依法经营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

  从某种程度上讲,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逐步完善,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必须依法经营和管理,依法开展各种经济活动,这是对企业的基本要求。如果企业没有专门的法律人才,就有可能会因自己不懂法,而承担法律责任或蒙受经济损失。例如盲目担保、合同诈骗、债务拖欠等等。

  2.2日益严重的市场竞争环境决定了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的紧迫性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大背景下,国内外市场逐步走向融合,市场的法制环境更加多样复杂,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市场环境的变化给企业带来更多投资机会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更多的法律风险。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是我国企业适应市场环境变化、争取市场优势的一项基本工程。

  2.3有效防范企业的法律风险是我国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有力保障

  企业在改革和发展中的各种行为,例如改制、并购重组、对外投资、契约合同和产销行为等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这些法律风险的发生,有些会使企业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有的会使企业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因此,构建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是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有力保障。

  2.4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增强我国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

  面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走出去”是我国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而“走出去”给我们带来高回报的同时,也伴随着更多的法律风险。了解和熟悉被投资国的法律环境,重视和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才能进一步提升我国企业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3.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3.1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模式选择

  1.纵向集中模式。

  也叫派驻制,在此模式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由企业班子成员、企业法律顾问、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公司总部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公司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工作。其分、子公司法律机构由总公司总部统一设立,法律机构负责人员由总部委派。分、子公司法律事务机构直接向总公司法律事务机构报告工作并对其负责。

  2.横向分散模式。

  在此模式下,由于具体业务流程和管理方式不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讲求实效。企业的每一业务领域以及分、子公司都分别配有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直接受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或分、子公司总经理领导,而不是受总法律顾问或总部法律事务机构的直接领导。

  3.2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重点

  1.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制度体系

  建立一套合法、实用、规范的企业规章制度,使人们有所遵循,工作有程序,办事有标准,从人治走向法治,建立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企业应在对外投资、产权交易、企业改制、融资担保等重大决策上建立一套可行完备的法律论证制度, 强制推行重大决策法律论证程序, 避免重大决策失误。同时,一个企业制度的出台, 必须严格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 确保企业规章制度的规范性、实用性。

  2.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组织体系

  企业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组织体系是搞好企业法制工作,保证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组织保障。建立诉讼风险管理组织, 确立诉讼风险预警体系。企业应逐步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总法律顾问牵头、法律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防范组织模式和工作机制,从而保证企业的研发生产、基础管理、对外投资、合同交易、市场拓展、劳动用工等各项活动都能严格依法运作。

  3.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工作流程

  企业可根据法律风险防范的基本环节,建立快捷、有效的工作流程。定期评估法律风险,并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方案,实行动态管理:第一,广泛收集相关法律风险信息;第二,清理排查法律风险点;第三,对法律风险定期进行评估;第四,分类处理法律风险;第五,总结效果。

  结束语:

  化解企业的法律风险,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经济利益是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所在。要想实现上述目标离不开公司领导的支持、各业务部门的配合,只有大家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做好法律风险的防范工作,才能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与控制 4

  随着国家法律的日臻完善,企业的经济行为也越来越受到法律的约束和规范,企业的经济风险也是越来越大。为了实现并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企业的所有经济往来,都是通过合同关系进行。明确相互的权利与义务,在平等的条件下签订合同,建立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企业的管理、决策、运行,都是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的。此时,合同管理对企业的生存显得尤其重要。如果企业对法律的风险估计不足、预测不够的话,将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量”甚至可能是很严重。

  应该说,法律法规的存在及法律将产生的实质性作用,在平常,极不为人所发现。相对企业的有形生产力来讲,法律却是企业发展道路上的无形的“生产力”,如果在某些特定的时刻使用得当,也将可以为企业创造巨额利润。就公司在建项目工程法律维权方面,我想说三个问题。

  一是做好项目工程索赔的准备工作。

  在项目经营方面,现在,我听到最多的两个字是:索赔!目前,公司的业务遍布全国,在海外的拓展也占有一席之地。业务的拓展和不断的扩张,成绩斐然,有目共睹,公司的跨越式发展也是指日可待。但是,还是不得不说,在这里面,公司也付出了较多的代价。有些项目因为业主方的原因,以至工程建设延期工期,甚至停工,直接造成公司的各项成本激增,直接影响到公司的产值。当然,为了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不会走到和业主方对簿公堂的地步。但是,我们还是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要积极为索赔做一些准备工作。比如,工程相关资料的收集。将所有因为业主方合同违约的资料等物证收集,如工作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等,以文字的形式,详细记录在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延误工期所造成何种损失、损失金额数据计算,以及工程的事实签证量应是多少,一一记录,再由业主方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这将会成为日后工程款结算提供文字依据。有此为依据,在公司利益受到损害,需要与业主方谈判协商时,在法律的框架内,这些依据将会为公司在谈判时占据有利的位置,在谈判桌上,合理合法,有理有据,据理力争,为争取合法的收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是严格执行合同约定,规避法律风险。

  在各个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与分包方的种种矛盾随之也凸现出来,主要表现在:分包方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分包方中途违约退场等等。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上,往往是以农民工寻求项目部解决的方式来表达诉求。而某些中途违约退场的分包方为了得到相应利益,则会以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表达诉求。此时,如何妥善解决此类问题,规避法律风险?在农民工讨要工资时,项目部最终都是以代付农民工工资的方式来解决。这里面就存在一个法律问题,那就是在代付农民工工资时,必须获得分包方的“授权”。反之,如果没有分包方的授权行为,分包方完全可以不予认可。而某些分包方中途退场违约的行为发生后,作为发包方,一定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同做好相应的资料证据收集工作。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应扣除的违约金等等,相应的数据资料应全部收集完整,为诉讼提供充足的证据。以上只是发生在公司各个项目其中两种典型的个案,但也是目前在各项目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凸现,就要求了我们在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的执行合同的约定,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此,才能有效的规避法律风险。

  三是增加法律维权意识,全员普法。

  在项目经营上,法律意识及对法律的认知,实事求事的说,项目范围内,还是有一定的盲区。每个项目部都在因业主方某种原因延误工期时,都会在大会小会上特别强调:发出工作联系单,作为依据。但是,相关的人员私底下都会议论:“发了工作联系单又起不到一丁点作用,等于没发。”态度的淡漠,就会产生一些问题,如:工作联系单未发、发出去的联系单因为没有及时有效的归整而遗失、又或者是在代付农民工工资时无分包方授权行为等等。很多人认为,做这些资料都是无用功,浪费时间,其实这是对法律认识的一种无知。当这些资料真正成为法庭上的证据、能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时候,才会感叹:噢,原来这些资料这么重要!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提出来,那就是项目管理层缺乏一定的法律常识,不能读懂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更不能很好的利用这种法律约束力。举个简单的例子:某人因工程款问题在某项目工程所在地起诉项目部。

  这是看似很简单的.例子,很多人会觉得,这会有什么问题吗?其实不然!这里面就两个重要的问题,作为该项目部完全可以因为这两个问题,要求受理民事诉讼的当地法院驳回诉讼。这两个问题是:在我公司各个项目与分包方签订合同时,都有一个争端解决的管辖。即:各项目一般都是在合同内约定争端的解决在株洲市人民法院。其次,作为个人,与该项目没有合同关系,项目的所有合同关系存在于单位与单位之间,个人诉讼无效,法院应予驳回。所以,在工程建设中,项目管理层应该更多的熟悉法律常识,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在平时的工作中就注意积累相关资料等作为依据,利用好法律,更好的为公司的项目工程建设服务。

  未雨绸缪才能防范于未然,等到事出后再去追悔,是每个企业都不愿意看到的事。熟悉并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这将同样能成为公司在建各项目的“生产力”,同样能为公司创造利润。提前感知企业所存在的风险,规范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如此,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法律维权,刻不容缓!

  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与控制 5

  证券法律实务指引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对于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对证券法律实务指引的学习和理解,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证券法律实务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规则,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证券法律实务的应用能力。同时,证券法律实务指引也为从事证券法律实务工作的从业人员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指引,可以帮助他们更加准确地判断和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因此,认识证券法律实务指引的重要性是我们进一步学习和实践证券法律实务的基础。

  学习证券法律实务指引的途径和方法有很多种,可以通过参加法律培训班、听课、培训讲座等方式来学习,也可以通过阅读相关的法律法规、判例、指南等文献资料来学习。在学习证券法律实务指引的过程中,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学习是学习的基础,要深入领会和理解其中的基本原理和适用规则;实践是检验理论的有效手段,要通过实践来加深对证券法律实务指引的认识和理解。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注重思考和总结,借鉴实际案例和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的学习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才能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证券法律实务指引的运用是需要经验和技巧的,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和敏锐的观察力,能够迅速判断和分析实际问题,及时采取合适的措施和应对方案。在运用证券法律实务指引的过程中,要注重制度和规则的灵活运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善于抓住关键点,防止出现漏洞和风险。在实践中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与各方面的相关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共同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同时,要不断总结和反思经验教训,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应的措施和方法,提高自身的工作效能和应对能力。

  证券法律实务指引在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和价值。首先,证券法律实务指引为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指引,促进了市场准入的公平与公正。其次,证券法律实务指引通过明确的规定和制度,有助于防范和遏制市场风险的,提高市场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最后,证券法律实务指引为投资者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护和维权途径,提高了投资者的信心和满意度,促进了证券市场的持续发展和繁荣。

  尽管证券法律实务指引在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首先,证券法律实务指引的适用范围和覆盖面还不够广泛,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扩大。其次,证券法律实务指引的具体内容和条款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便于各方面的相关人员进行理解和运用。最后,证券法律实务指引的监督和执行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提高其效力和权威性。因此,建议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律实务指引的研究和推广,加强与实际工作的衔接,完善证券法律实务指引体系,为推动证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以上是对关于“证券法律实务指引心得体会”主题的连贯的五段式文章的简要写作。具体内容和条款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来展开,完善文章的内容和结构。同时,要注重语言的精炼和准确性,使文章生动有趣、意义明确。

  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与控制 6

  经济新常态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在经济新常态下,企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任务将更重,提质增效和保增长的压力将更大,一方面是伴随着企业改革发展而产生的传统的资金、财务、人力、物流、资源、信用等方面的风险;另一方面,企业与企业、与政府、与客户、与员工抑或是企业股东之间,各类隐性风险也将逐步显性化,都有可能由于信息、权利、义务的不对称使本来就错综复杂的关系更加复杂,引发新的矛盾乃至出现法律风险。尤其是中小企业将会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稍有不慎,就会遭遇倒闭破产的困境。因此,作为法律工作者,必须对此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积极向企业管理者和广大员工宣传法律,宣讲法规,未雨绸缪,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尽可能地减少或避免发生法律风险,将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

  一、经济新常态下风险管理将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1.经济新常态下企业面临的挑战。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已经进入了新常态发展时期,在这一阶段,企业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生存压力也变得非常之大。因此,企业面临的挑战就是要进一步防范因政策、行业、区域、环境、信用、战略、财务以及人力资源等原因造成的各种风险,摒弃过去那种靠简单的成本投入粗放经营就可以赚取巨额利润的理念。只有在认识上深一层,在竞争中强一分,在发展中快一步,积极、主动地进行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以信息化、智能化、高新技术引领企业可持续的绿色发展、循环发展,才能使企业在顺利迈过这道坎,尽早融入市场新趋势,先声夺人,理性发展。

  2. 企业要充分利用好法律这一有利武器,维护合法权益,争取利益最大化。法律能够有效地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多、更大的价值。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有效防范风险、控制风险、解决风险的一种管理能力,是区别于传统竞争力的软实力,其对企业的发展和价值贡献往往通过避免或减少损失,维护合法权益,争取利益最大化等方式体现出来。无论是企业的重组并购。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投融资决策、产品研发、市场运营等等环节,由于市场化机制的不确定性,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引发法律风险,稍有不慎就会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因此,新常态下,企业管理者更应有一个明确的理念,将防范法律风险作为企业的第一要务,夯实企业风险管理的基础,才能确保企业的良性发展。

  3.新常态下,转变经营方式、调整企业结构和提升企业的风险管控能力将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市场营销将进一步规范,成本与费用控制成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关键。同时,还将面临企业重新整合的风险、混合所有制的法律风险等,法律风险将和其他风险交织在一起,导致新的风险发生。另外,国际化的经营风险、社会舆情风险、企业发展泡沫化风险等,警报声不绝于耳,企业对于风险防范的需求比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加迫切,这都成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因此,企业一定要将法律和法规作为底线和红线,做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不越雷池一步”。

  二、经济新常态下如何有效地开展法律风险防范,为企业运营发展保驾护航

  经济新常态下人们的法律意识、价值意识与自我意识凸显。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必须依法、守法经营管理,开展各项活动,才能确保企业在健康发展的道路上增强竞争力。同时,要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就要积极开展全面的风险管理预防、控制、管理工作,筑好“篱笆”,切实防范各种法律风险。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指围绕企业制定的总目标、总战略,根据企业和所在行业的自身特点以及企业的外部因素,在对法律风险主体目标、状况和环境进行了详细了解之后,采取系统的、有效的综合手段利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以事前控制为主、事中事后协调解决为辅的防范,尽最大可能地降低或是减少法律风险带来的不利因素的法律事务处理的全过程。可以分为几个不等的模块:法律风险识别、法律风险控制、法律风险评估,等等;它的特征是:识别的系统性、分析的定量性、运行的持续性。

  相对于生产经营而言,一些企业对法律风险认识和管理还不够,对法律风险的防范和规避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法律风险管理不健全,存在制度不健全,工作不力等问题。如果潜在的法律风险成为现实,轻则赔偿,造成企业严重的经济损失,严重的可能导致企业破产,追究领导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等,法律风险就像高压线触之不伤则亡。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化解、防控法律风险,促进企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首先,为了有效地实现企业的各种法律风险控制,就要根据自己企业的具体情况与发展规划建立防范体系。每一家企业的风险防范都要在企业法律风险战略框架指导下进行,要由企业高管、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基层员工参与,在企业运营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阶段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风险分析会,对于已经出现的风险苗头,要认真识别与评估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而确定应对策略,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出现风险隐患的环节开展防范、化解与补救措施。以便“亡羊补牢,犹未为晚”,最终达到避免、转移、化解、降低和消灭法律风险的目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一个企业对自己生产运营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所开展的评估、控制、处理的过程,底线是通过正确应用静态的法律、法规,尽可能地扎紧“篱笆”,防范风险。从事前预防、事中化解,到事后弥补,三者孰先孰后,必须清楚。因此,现代化企业要想真正步入法制化、科学化健康的发展轨道,就必须将法律的风险防范工作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实现全方位和动态化监控,结合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实际,建立和完善防范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发生的机制和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法律审核,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建立法律风险管理的最终目标就是通过发现、识别、评估、分析、控制和有效地处理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尽可能将风险降低在所能接受的范围内,从而实现获取经济效益与避免法律风险的双赢。

  其次,全面建立和健全法律风险管理机构,配备有知识、有水平、有能力的法律人员,有条件的企业都应设立总法律顾问岗位,构建以其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体系,为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提供法律保障。要在企业党委的领导下,确立总法律顾问的地位,让其有职有权有事做,直接对党委和法定代表人负责,参与企业的重大事务决策,特别是负责制定和监督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并针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统一协调企业所遇到的各种法律事务,同时负责企业的法律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企业各项决策的合法性。要进一步加强法律事务队伍建设,一方面要重点抓好法律事务人员教育培训,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分别对法律事务人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班,开展《公司法》、《劳动合同法》、《全面风险管理》、《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要提高企业法律事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全面落实上岗制度,进一步充实和配备相应的法律事务人员,确保法律服务和把关职能落到实处。

  第三,强化企业高层领导的法律风险意识,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素养。一方面只有企业领导充分认识到建立企业的法律风险机制已经迫在眉睫,早建立,早受益。新常态下企业运营一刻都离不开法律风险防范,主动参与和大力支持建立企业的法律风险控制机制,从而切实将事前、事中、事后防控体系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必须让企业的每一位员工懂得,只有人人严格遵守法律,人人都增强法律风险意识,自上而下有效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与主动承担法律义务,在生产实践中,努力学习各种法律知识,以法律的视点思考生产运营中所遇到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问题,时刻保持可能发生法律风险的警觉性,自觉形成整个企业的防范意识,才能避免发生风险,掌握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三、积极开展企业法律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新形势下依法治企将成为新常态,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方面,新常态下企业运行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将面临巨大法律风险;另一方面,新旧法律法规条款矛盾给企业带来了许多法律风险,必须与时俱进,及时更新和调整防范措施,积极开展企业法律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才能在新时期夯实企业的风险防范基础,才能从容应对各种法律风险挑战。

  1“. 学习者强,学习者胜。”要切实加强企业领导干部与广大员工的法律学习与培训,特别是要在涉及经济活动的生产、营销、财务、计划、审计、采购、物流、保管、调度以及相关岗位业务人员之间深入开展法律学习,让大家思想上都有法律意识。都有法律底线,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廉洁自律,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从思想和行动上杜绝法律风险的滋生。

  2“. 养兵千日,用在一时。”企业法律事务人员要做到警钟长鸣,常备不懈,切实提高自己的法律业务知识与应变能力。每年都要安排一定的时间让法律事务人员参加司法部门组织的系统学习,接受再教育,要求他们及时更新知识,提高素质,培养分析、识别、评估风险以及排除、弥补风险等方面的能力,从而做到“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3. 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水平与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是企业预防风险、控制风险的“法宝”。要注重对员工的法律普及教育,让每一位员工都明白,自己在日常的工作中,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企业,都不可违法违纪,胆大妄为,否则将会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因此,要对全体员工进行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宣传、培训,要舍得花费金钱、时间,提高他们的法律水平和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对不同工作岗位的职工,也要有针对性地培养不同的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多种范畴开展法律知识学习与防范法律风险的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体员工的整体法律素质。

  四、做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事半功倍

  新经济常态下市场、政策、行业、区域等外部集中度风险明显上升,企业在生产、营销、经营过程中,每时每刻都会遇到投资风险、融资风险、信用风险、现金流风险、预算风险、成本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各种风险,这些法律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但却是可防可控的。

  因此,新经济常态下企业要全面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内部控制,建立切实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从而确保企业在转型升级、调整结构中,努力抢占全球产业链,找准新经济增长点,进一步拓展企业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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