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会计档案管理

时间:2020-08-25 16:43:20 会计从业资格证 我要投稿

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会计档案管理

  你知道如何对会计档案管理吗?你对会计档案管理的方法了解吗?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会计档案管理的知识,欢迎阅读。

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档案管理

  (一)内容

  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及相关文字分析材料等

  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二)会计档案的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三)会计档案的归档

  (四)会计档案的移交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五)会计档案的`查阅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六)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永久和定期两类

  (七)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销毁。

  (1)编制销毁清册

  (2)专人负责监销

  一般单位:档案机构、会计机构;

  国家机关:档案机构、会计机构、同级财政、同级审计;

  财政部门:档案机构、会计机构、同级审计。

  (3)销毁后

  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4)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①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②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

  ③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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