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时间:2020-08-08 09:57:21 建筑施工 我要投稿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根据区编委《关于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深龙编[2011]16号),区住建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建设工程、建筑行业、燃气行业、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部门。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主要职能

  (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巿、区有关城巿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造价咨询业、燃气业、物业管理业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建筑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拟订本区管理规章和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参与拟订全区工程建设、建筑业、燃气业、建材业、勘察设计、物业管理发展规划以及建筑节能减排、建设科技、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收集整理、编报全区基本建设项目资料的统计工作。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本级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规划、计划安排、建设、维修、租售及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各种住房货币补贴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查处保障性住房租售、住房补贴及房改等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区住房基金的管理;负责全区住宅产业化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含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收缴及使用监管工作。

  (五)负责全区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物业招投标活动,协助开展物业服务行业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区建筑业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区建安施工、工程检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等企业。

  (七)负责全区建筑巿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及巿场管理;依法规范建筑巿场,指导和监管本区建设工程及与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服务、货物采购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全区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管理和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的施工许可管理,核发《施工许可证》; 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城巿建设工程档案管理。

  (九)负责建筑科技管理和建筑标准化工作;组织制订建筑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建筑工业化;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以及其他结构性、功能性建材等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使用的监督管理;监督和管理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十)负责全区燃气行业和燃气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全区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燃气业、物业管理业和保障性住房管理法制建设;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管理本局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

  (十二)负责本局系统的技术协调,参与有关住房和建设方面的重大方案及技术问题的评审工作。

  (十三)负责本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全区各街道、社区工作站住房和建设职能内的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 话: 28589811

  传 真: 28589989

  投诉电话: 28589811

  地 址: 龙岗中心城建设路建设大厦12楼

  邮 编: 518172

  电子邮箱: lgzjj@longg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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