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时间:2023-04-01 10:34:28 晓怡 监理员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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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施工监理措施(通用16篇)

  对于高处作业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合格的人员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那么,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施工监理措施,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施工监理措施(通用16篇)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篇1

  一、名词解释

  1、高空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它分三大类: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

  2、基准面:坠落下去直接接触底部的水平面。

  3、临边作业:一个建筑物或构筑物在建中,它的周边没有什么固定、围护结构遮挡的作业,如桥墩、台帽的施工。

  4、洞口作业:在建筑物未完全建成之前不能安装正式的栏杆、门扇等维护结构设施而形成的作业。

  5、悬空作业:在没有立足点或没有牢靠立足点的地方高空作业,如吊蓝上作业,安装脚手架等。

  6、在建筑物的周围搭架、装挂安全网、安装塔吊、龙门架、井字架、支板等作业属攀登作业。

  二、总体要求

  1、高空作业前所需材料事先准备好,工具放在工具袋内,在高处作业时不能随意抛掷物件。

  2、不得双层同时作业,如需要,应在双层作业中间加设防护设施。

  3、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4、高空作业要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在龙门架、导梁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梁和未固定的物体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和通讯设备。

  5、高处作业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合格的人员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否则不能使用。

  6、有可能坠落的物体应以撤除或加固,平台及架子上的物体堆放平稳、牢固,防止掉落和不妨碍行走、装卸。

  7、高处作业的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必须经力学计算达安全可靠方可实施。

  8、高处作业时,与地面相距3.2米以上应设安全网,安全网随工作面的升高而升高。

  三、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求

  1、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以及恐高症等人员不适宜高处作业。

  2、攀登、悬空及高处搭设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和考试后持证上岗,并定期检查身体。

  3、不准在高空开玩笑打闹,严禁酒后高空作业。

  四、穿着要求

  1、衣着灵便,禁止赤脚、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2、高空作业的人员要戴上安全帽,系上安全绳,交叉作业的人员必需戴上安全帽。

  3、指挥吊重并向上看的人员要戴护目镜。

  五、高处坠落的预防

  1、临边作业要求:在临边处设置两道能承受1000N外力的.栏杆,(上杆高1米至1.2米,下杆距离竖杆底部高度0.5~0.6米)。用安全网将建筑物的周边围起来最好;临边的施工点外侧面临街道时,除设防护栏杆外,应设安全网或其他封闭处理。

  2、洞口外要围上栏杆,作业后将洞口覆盖,防止外人掉入洞口。

  3、攀登及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4、悬空作业的下方应装挂安全网,或设置安全操作平台。

  5、垂直运输的接料平台:平台上在周围要设置防护栏杆及安全门,吊料盘到位停稳后,人再进入吊盘,但不能几个人以上同时进入吊盘。在吊盘没到位时不要先上接料平台或在接料平台上等候和观望。龙门架、井字架吊盘不能栽人。装卸物件要专人指挥。

  6、脚手架上的踏板要严密牢固,不能有探头板,堆料在脚手架不要集中在一起。也不要多人聚集在一块跳板上,防止荷载集中而坍塌。运送较长的材料时要前后照顾以免碰撞他人。

  7、在安装柱、梁、板等结构的模板及钢筋时,要站在脚手架或平台上操作,不能蹬在模板上作业,也不要在模板上行走。

  8、在悬挂式脚手架作业前,要检查脚手架的索具拴结得是否牢靠,悬吊杆或挑架是否稳定,栏杆是否齐全牢固,跳板是否铺严拴牢。作业时要绑好安全带。

  六、天气要求

  在五级以上风力或遇雷雨、大雾,禁止在露天高处作业。雨天、雪天注意防滑、防寒、防冻设施,高耸的建筑物应设避雷设施,暴风雪及台风暴雨过后应检查高处作业设施,安全可靠后方可重新施工。

  七、上高空作业的梯子要求

  1、梯子要牢固可靠,不得缺档,梯子脚不能垫高,梯子整体距离墩身20—30公分为宜,踏板间距30公分为宜。

  2、一梯子严禁同时两人同时上下。

  3、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必须设围栏。

  4、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手不能持器物。

  5、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高度超过8M时,每隔6M-8M设平台,使用斜梯进行作业,斜梯高度大于10M时,应在7.5M处设休息平台,在以后的高度上,每隔6-10M设休息平台。

  6、高空便桥两边要设置护拦并用安全网围好,便桥因工作需要临时中断行人通行的,要在该处两头设围栏围好,以防行人通过。

  八、用电要求

  1、电源线路附近作业,必须切断电源。

  2、严禁雨天在高压线下高空作业。

  3、电线不准直接绑在架子上。

  九、洞口作业

  1、井(或孔桩)口施工,人离开时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设施。井口及沟槽施工后,除设置栏杆及安全标志外,夜间设红灯示警。

  2、栏杆要求:栏杆柱头离井口边应大于50公分,打入地面50公分至70公分,柱头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结构的上杆任何处都能经受得了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十、悬空作业

  1、设立牢固的立足处,视情况而定,配备防护栏网、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设备必须经检验方可使用,并且一定要安全有效。

  十一、架子要求

  1、严格检查脚手架;

  2、作业需要不得不临时取掉扶手时,作业完成后必须立即安装上;

  3、架子搭设或拆除应设警戒区,有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4、架子、电梯及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5、不准使用霉烂的架子材料。

  十二、吊装要求

  (一)吊装总体要求:

  1、机械、设备及整个吊装系统必须按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2、参加吊装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吊车起吊重物时应必须专人指挥,起重工要掌握作业安全要求,其他人员有明确的分工。

  4、大型物件吊装作业前必须检查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试吊;

  5、机具、钢丝绳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和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6、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准使用霉烂的架子材料。

  7、吊装系系统在停滞一段时间后(半月以上)或认为有必要时(如大风、洪水、雨雪过后等)要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二)卷扬机

  1、卷扬机应安装牢固、稳定,操作位置必须视野开阔,联系方便;

  2、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3、通过卷扬机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接结和扭绕,钢丝绳在卷筒内必须排列整齐,作业时必须至少保留三圈;

  4、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工作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物件放下。

  5、应准备必要的应急措施,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起重机

  1、乘载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必须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2、严禁攀登起重臂和绳索,严禁运送物件的吊篮乘坐人员;

  3、作业人员远离起吊货物;

  4、严禁在吊装作业现场下面进行其它作业;

  5、严禁人员进入机械护栏内;

  6、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或吊车)吊物时,必须同步升降;

  7、吊车吊重作业地面必须坚实平稳,支脚必须支垫牢靠;

  8、吊物前,先吊离10公分左右,检查制动性、可靠性及绑扎牢固良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9、起重钢丝绳必须垂直。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篇2

  一、高空作业者必须戴紧安全帽,穿防滑鞋,扎紧带好劳动工具。距地面1.5米及1.5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二、严禁恐高症者、禁忌病症者进入高空现场。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及酒后、精神不振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三、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严禁利用起吊设备运送上下人员。吊物未放稳时不得攀爬。

  五、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六、工前对机具进行试用转,保证机具性能良好。

  七、严禁工作期间取笑、打闹、影响工作注意力。

  八、高空作业不得随手抛落物品,以防伤人。

  九、高空行走、攀爬时严禁手持物件。

  十、起重物下严禁站人和人员通过。

  十一、屋架下弦,立柱必须张挂安全网。

  十二、配合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人员安全要求必须坚决服从、认真执行。

  十三、起吊构件、料具要捆、锁、扣紧固牢靠,设有专人指挥。操作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信号。紧密配合。

  十四、高空作业场所边缘及孔洞设栏杆或盖板

  十五、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先检查稳定性。

  十六、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高架使用物资、料具必须放置有序、稳定牢固,以防掉落。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篇3

  一、高空落物原因分析

  1、起重机械超重或误操作造成机械损坏、倾倒、吊件坠落。

  2、各种起重机具(钢丝绳、卸卡等)因承载力不够而被拉断或折断导致落物。

  3、用于承重的平台承载力不够而使物件坠落。

  4、起吊过程吊物上零星物件没有绑扎或清理而坠落。

  5、高空作业时拉电源线或皮管时将零星物件拖带坠落或行走时将物件碰落。

  6、在高空持物行走或传递物品时失手将物件跌落。

  7、在高处切割物件材料时无防坠落措施。

  8、向下抛掷物件。

  二、防止高空落物伤人安全措施

  1、对于重要、大件吊装必须制定详细吊装施工技术措施与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配置专职安监人员。

  2、非专业起重工不得从事起吊作业。

  3、各个承重临时平台要进行专门设计并核算其承载力,焊接时由专业焊工施焊并经检查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4、起吊前对吊物上杂物及小件物品清理或绑扎。

  5、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绑上保险绳。

  6、加强高空作业场所及脚手架上小件物品清理、存放管理,做好物件防坠措施。

  7、上下传递物件时要用绳传递,不得上下抛掷,传递小型工件、工具时使用工具袋。

  8、尽量避免交叉作业,拆架或起重作业时,作业区域设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9、切割物件材料时应有防坠落措施。

  10、起吊零散物品时要用专用吊具进行起吊。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篇4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高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4、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保安全操作。

  6、进行高空焊割时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7、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8、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9、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10、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11、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2、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3、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篇5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凡经医师诊断为高血压、贫血、心脏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及登高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

  5、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前,必须对有关防护实施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得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令或强行冒险作业。

  6、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鞋、带钉和易滑的鞋,穿好防滑鞋。在没有防护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在3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扎紧带好劳动工具。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7、严禁酒后和带病作业。

  8、工前对机具进行试运转,保证机具正常运转。

  9、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时,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连续时,应设通讯装置专人负责。严禁工作时间取笑、打闹影响工作注意力。

  10、必要时必须张挂安全网。

  11、严禁利用起吊设备,升降设施运送上下人员。

  12、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使用物资、料具必须放置有序。高空作业不得随手抛落物品,以防伤人。

  13、配合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人员安全要求必须坚决服从,认真执行。

  14、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15、如遇6级以上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空作业。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16、对于重要、大件吊装必须制定详细吊装施工设施和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配置专职安监人员。

  17、起吊前对吊物上杂物进行清理或绑扎。上下传递物件时要用绳传递,不得上下抛掷,传递小型工件、工具时使用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绑上保险绳,起吊零散物品时要用专业吊具进行起吊。

  18、尽量避免交叉作业,拆架或起重作业时,作业区域设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19、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篇6

  一、概况

  机电检修中心2014-10-1开始检修车间天车和龙门吊,涉及到高空作业,为规范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二、高空作业的定义

  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

  三、天车检修前准备

  1、上岗前,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

  2、必须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绝对禁止使用带有危险因素的工具。

  3、修理工必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从事本工作。

  4、检修电器设备时,要切断电源后进行验电、放电,确认无电后挂停电牌再行作业,更换电缆接线要符合煤矿电气设备电缆接线工艺要求。

  5、检修时,必须检查各种起吊、搬运、装卸用工机具、绳索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所需工具如万用表、钳子、改锥齐全完好。

  四、天车停、开车作业

  1、天车检修人员必须了解天车的工作原理操作工艺,地面工艺流程。

  2、天车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照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上下天车,检修天车并确认上下天车梯子完好无湿滑。

  3、天车检修时必须在该天车上挂上警告旗或拉上警戒线。

  4、天车停车检修时有专人监护。

  5、严禁一边作业,一边检修天车。

  五、正常作业

  1、在现场作业时,必须站好位置,注意四周情况。

  2、锉锯各种物件,必须夹在工作台上,圆形的工作物件要用木块垫好。

  3、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注意自己站立的地方是否稳固,要把所有工具放入工具袋中,随用随取,使用工具时拴好手绳防止工具落下伤人,同时不许向上向下乱抛东西,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系安全带。

  4、不准私自拆除安全装置,如因检修必须拆除,事后应安装妥当。

  5、在圆物上面或地轴上面不能放置任何东西,以免滑落伤人。

  6、凡手攀蹬的地方,必须确保牢固,凡可能发生挤压的.空间不准站立或作业,若非作业不可,必须采取绝对安全措施。

  7、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应交叉作业。

  8、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须从指定的梯子上下,禁止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工具、物体或杂物等,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天车检修平台上,工作完毕时应及时将各种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净,防止坠落伤人,上下背运电缆时,注意拿稳扶好防治因失去重心发生跌落伤人。

  9、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天车平台等上面是否有水、泥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六、安全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检修工作的天车大班人员必须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2、检修期间,必须由专人把工作范围内的电源切断,并在断电处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示牌,且必须有专人蹲守停电处,以防他人随意送电,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3、所有高空作业的人员要把所使用的工具拿稳、放牢,以防工具掉下伤及其他人员。

  4、登高作业时,登高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等保护设备,各种登高用的木凳等支垫物要放稳、牢固可靠。登高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互相配合,协同工作,扶好登高设施,确保登高安全。

  5、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6、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若不能放入工具袋中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以免掉落伤人和砸坏其他机器。

  7、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8、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9、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

  七、其它未提之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篇7

  1.控制措施

  ⑴、高处作业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对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和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检查确定完好后才能使用。

  ⑵、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⑶、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⑷、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必须准确。

  ⑸、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安全牢靠。洞口临边作业应防止物体坠落。

  ⑹、施工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脚手架、边坡,在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行走

  2.监控措施

  ⑴施工过程中要经常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若发现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危机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⑵实行自控、互控、他控等安全监控机制,消除安全隐患。

  3.应急方案

  必须事先备有人员急救器材,制定应急计划,确定责任到人(现场负责人为既定应急救援负责人),熟悉伤员急救方法;事故发生时,应立即上报,拨打急救电话;现场负责人或发现者应立即组织人员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伤员急救、切断电源、疏散人员、出事点隔离,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保护好现场。马上按拟定的方式送伤员就医,抢救被困人员和国家财产,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可寻求第三方援助;其他部门全力做好配合与支援工作。事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和评价,并对应急计划进行补充、完善。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篇8

  本工程为建筑住宅室外亮化工程,主要工作都在高空作业,在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的主要项目有:脚手架搭拆、塔吊上安装、屋面工程等,基本贯穿了施工的整个过程。为预防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结合我司历年来高处作业施工经验,特制定本安全措施方案。

  一、安全技术措施

  1、一般性技术措施: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叫高处作业。进行高处作业施工,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必须通过力学计算,满足施工使用要求后搭设。

  (2)高处作业前,工程项目部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出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安全设施使用完毕需拆除时,设警戒区,派专人监护。拆除时先上后下,禁止上下同时拆除。

  (3)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高处作业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教育,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工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

  (4)高处作业人员应尽可能的选用熟练工人,且经过体验合格后方可上岗。项目部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建立劳保用品发放登记卡,并在实物上作标记。项目部组织人员半月进行一次劳保用品检查,做记录;班组长班前班后检查;个人在施工过程中自检。发现有损坏,立即更换。

  (5)高处作业人员应配有工具袋,工具、螺丝、焊条、及零星废料头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完工后,随人及时带回地面。高处处禁止摆放任何未固定的物件,以防坠落。

  (6)高处作业中的走道、安全通道要保证畅通,物件、余料、废料不得任意乱置,更不得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用绳子系住,做到工完场清。

  (7)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

  (8)用于高处施工的机械设备,进场前由项目专业人员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完好才准许进场,并有设备完好登记卡,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应进行记录。

  (9)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10)在雨天确需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8m/s以上和雷电、雷雨大雾气候条件下,不得露天高处作业。

  (11)高处作业上下应有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2、针对临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设置防护栏杆。

  (2)在楼梯口及梯段边,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3)施工用脚手架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安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装设安全防护棚。

  (4)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5)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连接要求以及搭设施工,应符合规范要求。

  3、针对攀登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高处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大于1100N。当梯面上确需作业且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通过后方可实施。

  (3)高处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设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4)高处固定式直爬梯采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大于50cm,支撑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确保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5)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加设护笼,超过8m时,设置梯间平台。

  (6)高处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7)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的事项

  1、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必要时停止作业。

  2、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对各种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

  3、搭拆防护棚和安全设施(包括搭拆脚手架、塔吊),需设警戒区、有专人防护。

  4、严禁高空作业人员酒后作业。

  三、安全教育与训练

  针对各高空作业项目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其高空作业安全知识。

  1、管理人员先教育:提高管理者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高空作业安全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2、岗位教育:对高空作业工人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同时,尽量选用有高空作业经验的熟练工人,确因工程进度需要使用新工人时,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合格后才准进入岗位。

  3、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训练: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主要包括架子工及机械操作人员(塔吊的搭拆、操作人员)。对高处特种作业人员,除一般性的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训练,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

  4、安全技术交底:在高空作业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使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一步熟悉本工种、本岗位的专业安全技术知识。针对高处作业如:脚手架搭设前和拆除前、塔吊安拆前等。

  四、安全检查及奖罚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的重要方法。

  1、定期安全检查:每周一次进行安全大检查。针对高处作业有联系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在每月安全通报中重点强调。

  2、专业性检查:组织专人对存在高处作业工种的施工过程进行专业性跟踪管理、检查,发现隐患及违规作业及时提出要求整改,必要时停工整改。

  3、经常性安全检查:在高空作业前与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对高空作业设施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实现安全生产。

  4、针对上述安全检查,要讲科学、讲效果,管理人员要做到人性化管理。实际操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及违规作业时不及时整改的,不要盲目训斥,因高处作业违规操作本身就存在坠落的危险,如你盲目训斥会造成作业人员心理紧张或心情不稳定,会造成更大的危害或坠落。所以管理人员要对当事人讲解事故隐患及违规作业的危害性,促使作业人员认识安全作业的重要性。使当事人从心里服从你的管理。对经多次提出,屡教不改者,根据有关安全奖罚条例进行处罚,重者驱逐施工现场。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篇9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作,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疯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钢管上雨水未干;

  d.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安全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8.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9.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10.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12.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3.高空作业的有小型机具(如葫芦、千顶等)应找好适当位置并用绳、铅丝捆绑牢;

  14.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能超过2人;

  15.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架或其他隔高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6.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7.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篇10

  一、施工机械、机具、路料管理

  施工作业车辆及机具的管理必须认真执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轨道车管理规则》的规定。

  1、施工车辆、施工机具必须经常检修和保养。在检修前要设置停车信号防护,检修时要定人、定责,并填写检修、保养记录,确保机具上道前状态良好。

  2、轨道车备品齐全,禁止在车上使用汽油炉,电炉;驻地料库的管理要定人定责,做好防火、防盗、防溜工作。

  3、轨道车进出区间装卸材料时,必须由职务不低于工长的人员负责指挥(卸钢轨作业时,要有职务不低于车间副主任的人员担任),必须等车辆停稳后再组织装卸,卸料时要组织人员及时清道,严禁边走边卸。

  4、轨道车、收轨车在运行途中必须加强监载检查,防止物料脱落。

  5、上道使用的机具必须通过产品认证,未经认证的不得上道使用。

  6、两线间及道碴边坡上禁止摆放一切施工机具及材料。

  7、使用氧气乙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其他人员应远离喷嘴前方,防止烧伤。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氧气、乙炔、燃气瓶按规定距离放置,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氧气瓶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作业时相互间的距离及距离火源均不得少于10m。搬运时严禁碰撞,运输时不得混装。

  8、加强汽、柴油管理工作,实行定量发放,专人保管措施,严防油渍外泄,造成火灾。

  9、工地用电缆线、配电盘要有专人保管,严禁使用破损、裸露电线。

  10、驻地生活食堂用火、工地看守生活用火要注意观察,不通确认时要和相关部门联系确认,远离地下或高空的光电缆、通信电缆、动力电缆,以防烧坏电缆。

  11、加强路料管理,实行定量发放,专人保管措施,钢轨堆放标准不得超限,特别是短于7米的短轨、桥枕,零星小料要入库、登记、加锁管理。

  12、料场的材料配件要点收堆码整齐,专人看守,并配备消防设备和材料。

  13、工地的机具、材料、工具要远离限界,派有责任心的职工看守,上下班要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14、旅客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10分钟,必须停止一切影响列车运行的.作业施工,且人员、设备等应撤至距钢轨头部外侧2m以外,施工机械、物料堆码必须放置牢固。

  二、文明施工及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一)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对照路局《安全文明工地》的验收标准和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明确场容场貌,料具管理,环境控制、综合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人,制定相应的管理目标,实行每日检查、考核制度、并将文明工地验收情况与考核工资挂钩。

  2、树立宣传、警示标语、定期更换板报。搞好室内外及食堂卫生,铲除院内杂草,消灭鼠、蝇,保持室内整洁。现场做到材料堆码整齐,标识齐全,工完料净。

  (二)人身安全保证措施

  1、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服务器,不准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工具及测试设备。

  2、现场施工人员严禁穿易滑鞋、拖鞋,以防扭伤。

  3、严格执行作业标准、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不简化作业过程。

  4、作业时禁止使用手机接打电话,防止走神造成人身伤害。

  5、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

  6、施工过程中,劳务工必须在职工带领下或监控下进行施工,严禁劳务工单独作业。

  7、挖掘机、装载机等大型工程机械在施工时,应取得电务、通信等部门对电缆埋设位置的确认,并现场配合,方准施工。机动车辆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安全规则。

  8、在站内其它线路作业,躲避本线列车时,下道距离不小于500m,临线来车时,其它站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列车进路不明时必须下道避车。

  9、施工后,恢复线路进行人工捣固时,前后距离应不少于三根轨枕,前后作业进度应保持同步;

  10、使用撬棍翻动钢轨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操作,其它人员应远离撬棍和钢轨翻动方向,禁止用手翻动钢轨。原则上只许一人操作,如必须二人同时操作时,应指定一人指挥,统一动作,撬动方向不准正对本人,非操作人员要远离操作人员和钢轨翻动方向。

  11、人工挖土方时,必须设置专职观测人员,监视开挖面变化,挖土人员必须头带安全帽;机械挖土时,应设置专人指挥机械操作,严禁超挖,防止坍塌伤人。

  12、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严禁带电作业,作业中不得少于2人。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13、电器使用安全。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严禁非专业人员处理电气故障。移动各类电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带负荷拔电器插销,严禁在电器设备上搭放其它物品,手持手动电器设备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

  14、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15、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16、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4米,室外高度应不低于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有防爆灯具。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做保护接零。电线要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线,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三)环境保户措施

  1、教育职工、民工要树立良好习惯。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不做有损环境的事情,养成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习惯。

  2、施工中的弃土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做到不影响河岸排洪,不污染河流。

  三、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带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品性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高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4、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电焊工在两料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保安全操作。

  6、进行高空焊割时,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带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他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7、电焊工所有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8、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应使用绳索、吊篮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9、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固。

  10、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11、高空作业区的临边、洞口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防止失足踏空。

  12、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3、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篇11

  第一章 高空作业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厂区建筑施工有关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建筑施工任务的完成,特制本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施工部门,以及承接厂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

  第二章 高空作业施工的一般要求

  第三条 施工部门有关技术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且负责对有关作业人员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凡是不了解本制度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未受到安全教育的作业人员,都不允许参加施工工作。

  第四条 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以及工作棚等临时性建筑,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施工单位负责审核,有关部门会签,经厂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新建项目等必须经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工程竣工后,应由厂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使用单位以及技安环保、工业卫生、机动、保卫、工会等部门参加的验收小组,经验收后才能使用。

  第五条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和其他不适合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六条 对于高空作业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工具,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并按厂《五一三厂危险作业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后,才能进行高空作业。

  第七条 在建筑按装过程中,如果上下两层同时进行工作,上下两层间必须设有专用防护棚或其他安全隔离设施,否则不允许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第八条 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通道,都应该随时清扫,如果有雨水积雪,要采取防滑措施。第九条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和高空作业,夜间施工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第三章 高空作业施工现场

  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该合符安全卫生要求,在现场上的附属设施、机械装置、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和其他临时工程位置,都应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作详细规定。

  第十一条 在施工现场周围应该用篱笆、木板或者铁丝网等围设栅栏。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标志,危险地区应该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夜间应该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的地点应该设临时交通指挥。

  第十三条 工地内交通运输道路,应该保持通畅,并且应该尽量采用“单行线”和减少不必要的交叉点。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一般应该不少于十五公尺,特殊情况应该不少于十公尺。

  第十四条 工地内行驶的斗车、小平车等道路应该平坦。机动车辆应该完好,并具有厂区运输车辆驾驶操作证的人员负责操作。

  第十五条 工地内应该有适当的排水沟。排水沟应该不妨碍工程地区内的交通。通过运输道路的沟渠,因该搭设能确保安全的桥板。

  第十六条 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存放脚手架要设支架。现场中拆除的模型板和废料等应该及时清理。木板上的钉子应该拔掉或打弯。

  第十七条 危害工人健康的颜料和其他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舍内,并严加保管。沥青应该存放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或不易熔化的场所。

  第四章 高空作业脚手架

  第十八条 木杆应该以剥皮杉木和其他各种坚韧的硬木为标准,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竹竿应该以四年以上的毛竹为标准,青嫩、枯黄,或者有裂纹、虫蛀的都不许使用。

  第十九条 使用木杆做脚手架的,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公分,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八公分。使用竹杆做脚手架的,立杆大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点五公分,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九公分(对于小头直径在六个分以上不足九公分的竹竿,可以采取双杆合并使用的办法)。

  第二十条 架子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大横杆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二公尺,木脚手的立杆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五公分,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公尺。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三公尺,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零点七五公尺。

  第二十一条 架子必须设斜拉杆和支杆,高在七公尺以上的工程无法顶支杆的时候,架子要同建筑物连接牢固,立杆和支杆的底端要埋入地下,深度应该视土壤性质决定,在埋入杆子的时候,要先将土坑夯实,如果是竹竿,必须在基坑内垫以砖石,以防下沉,遇土松或者无法挖坑的时候,必须绑扫地杆子 。

  第二十二条 凡是搭设高达十公尺以上的竹脚手架,要在立杆旁加设顶撑或者使用双行立杆,竹脚手的小横杆,它的两头伸出大横杆的部分不能短于三十公分。斜拉杆和立杆的交叉处都要绑牢。

  第二十三条 搭架子应采取坚韧的麻绳、综绳、草绳、铁丝或者篾条切实扎绑,并且要经常检查。

  第二十四条 斜道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五公分,斜道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斜道防滑木条的间距不能大于三十公分,拐弯平台不能小于六平方公尺。

  第二十五条 脚手板必须使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木板都不能使用。如果使用竹片编制的竹脚手板,板的厚度不能小于五公分,螺栓孔不能大于一公分,螺丝必须拧紧。

  第二十六条 脚手板和斜道板要铺满于架子的横杆上,在斜道两边,斜道拐弯处和高在三公尺以上的脚手架的工作面外侧,应该设十八公分高的挡脚板,并且要加设一公尺高的防护栏杆。

  第二十七条 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二百七十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该适当地加固。

  第二十八条 悬吊式脚手架应该以坚固的材料构成,脚手板间不能有间隙,并且应该设防护栏杆,吊架挑梁应该插在墙壁的牢固部分,严禁插在房檐上,挑梁的下方应该垫入五公分厚的垫木。

  第二十九条 吊架所用的钢丝绳,它的粗细应该按照负荷量决定。升降用的卷扬机或用滑车,应该合于吊架的计算荷量,并且要设双重制动闸。

  第三十条 安装管式金属脚手架,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缝的管子,各个管子的联接部分要完整无损,以防倾倒和移动。

  第三十一条 金属脚手架的立杆,必须垂直地稳放在垫木上,在安装垫木前要将地面夯实、垫平。

  第三十二条 安装金属脚手架的地点,如果有电气配线的设备,在安装和使用金属脚手架期间,应该将它断电和拆除。

  第三十三条 里脚手架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高度要保持低于外墙的三十公分。砌墙高达四公尺的时候,要在墙外安设能承受一百六十公斤荷重的防护挡板或者安全网,墙身每砌高四公尺,防护挡板或者安全网应随墙身提高。

  第三十四条 里脚手架的伸出式挑架,要用坚固的材料做成,伸出墙外部分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所铺脚手板不能有间隙,并且要设有防护栏杆和十八公分高的挡脚板。

  第三十五条 挑板要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单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零点六公尺,双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1。2公尺,跳板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板面并且应该设防滑木条,凡是超过三公尺的跳板,必须设支撑。第三十六条 梯子必须坚实,不得缺层,梯阶的间距不能大于四十公分。

  第三十七条 两梯连接使用的时候,在连接处要用金属卡子卡牢,或者用铁丝绑牢,必要的时候可设支撑加固。

  第三十八条 梯子要搭在坚固的支持物上,如果底端放在平滑的地面,应该采取防滑措施,立梯的坡度以立十度为适宜。

  第三十九条 凡是承载机械的或者超过十五公尺高的脚手架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可以搭设。

  第四十条 脚手架要经施工负责人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使用期间应该经常检查。

  第五章 高空作业土石方工程

  第四十一条 进行土方工程前,应该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下设备(如瓦斯管道、电缆、自来水管等)的调查和勘查工作。

  第四十二条 挖掘基坑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应该立即报告上级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者玩弄。

  第四十三条 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的时候,应该视挖掘深度,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四条 挖掘土方应该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且应该做好排水措施。

  第四十五条 挖掘基坑的时候,应该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和固壁支架,由于土质疏松和较宽、脚深的沟坑,如果不能使用一般的支撑办法,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撑。挖出泥土的堆放处所和在坑边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离坑边零点八公尺,高度不能超过一点五公尺,对基坑、井坑的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应该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者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该立即采取措施。

  第四十六条 拆除固壁支架的时候,因该按照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拆除,要换支撑时,应该先装上新的,再拆下旧的,拆除固壁支架和支撑的时候,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在场指导。

  第四十七条 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挖土的时候,在挖土机挺杆旋动范围内,不许进行其它工作。装土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装土车上。

  第四十八条 在有支撑的沟坑中,使用机械挖土,必须注意不使机械碰坏支撑。在沟坑边使用机械工作的时候,应该详细检查计算坑内支撑强度,必要的.时候另行加强支撑。

  第六章 高空作业机电设备和安装

  第四十九条 工地内加设的临时电线。必须按厂《临时线路接用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场所或者设置安全遮拦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第五十条 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金属部分,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五十一条 电线和电源相接的时候,应该设开关和插销,不许随便搭挂,露天的开关应该装在特制的箱匣内上锁,有专人负责。

  第五十二条 行灯的电压不能超过三十六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处所工作的时候,行灯电压不能超过十二伏特。

  第五十三条 电焊工作物和金属工作台同大地相隔的时候,都要有保护性接地。

  第五十四条 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保留,应该将电源切断,并且将线头绝缘。

  第五十五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都必须符合规格,并且应该进行定期试验和检修。修理的时候,要先切断电源,如果必须带电工作,应该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第五十六条 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十公尺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暴晒,搬动的时候不能碰撞。

  第五十七条 氧气瓶要有瓶盖,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该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第五十八条 乙炔气瓶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且要距离明火十公尺。

  第五十九条 焊接场所应该保持通风良好。进行电焊、电割和气焊、气割工作前,应该清除工作物和焊接处所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处所采用保护措施。

  第六十条 风动工具的气阀,必须不漏气和易于开闭。风动工具在使用中不能进行调整和更换零件。

  第六十一条 一切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放置移动式机器的时候,应该防止其由于自重和外部荷重作用引起移动和倾倒。

  第六十二条 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接、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六十三条 机器的转动摩檫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该停车注油。

  第六十四条 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起重工具,都要标明最大负荷量,起重和牵引机械并且要标明安全速度。

  第六十五条 各式起重机应该根据需要安设过卷扬限制器、起重重量控制器、联锁开关等安全装置,悬臂起重机应该有起重量指示器、轨道臂式起重机,必须安有夹轨钳。

  第六十六条 起重机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该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的时候应该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上或者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的时候,驾驶人员不能离场。

  第六十七条 传送带的起卸处应该装设专用平台,禁止用手在带上直接卸去材料。传送机运转时,禁止用手清理卷轮、滑车和传送带上的附着物。

  第六十八条 机械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第六十九条 安装机械的时候,不许将机械的拉线绑在脚手架上,没有经过技术负责人的批准,不准用脚手架作滑车和起重机的支架。

  第七十条 擦洗和修理机械的时候,应该采取措施以防止机械传动部分因受电流或者自重作用而自行转动。擦洗机器不能使用含铅的汽油。

  第七十一条 安装、拆洗、试运和修理机器的时候,应该对各种转动部分采取临时性的防护措施,一切和工作无关的人员都不许接近。

  第七十二条 各种机电设备都应该由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的电工专职人员操纵、装拆和检修。

  第七章 高空作业拆除工程

  第七十三条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对建筑物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并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厂主管领导和总工程师批准后,才可以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第七十四条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十五条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和经常监督下进行。

  第七十六条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管道、水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第七十七条 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同时,应该在脚手架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第七十八条 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

  第七十九条 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第八十条 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三分之一,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二) 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再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三) 建筑物推倒前,应该发出信号,待全体工作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才能进行。

  第八十一条 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的时候,应该有工作技术人员、编制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施工负责人批准后严格按规定执行,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构部分有危险征兆,要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工作。

  第八十二条 拆除建筑物的时候,楼板上不得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发生危险。

  第八十三条 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流下,拆下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绳或着起重机械及时吊下或者运走,禁止向下抛掷。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于一定处所。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修、建施工现场还必须严格执行修建施工安全规程。

  第八十五条 各种建筑、木工以及移动电器等设备(工具),还必须遵守本设备(工具)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篇12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3.1闪电、打雷、暴雨;

  3.2六级以上大风;

  3.3钢管上雨水未干;

  3.4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8、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9、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10、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2、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13、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14、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5、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7、高空进行清洗工作时,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工器具跌落,确保清洗液和污物不对下面建筑物、道路造成污染或损坏。

  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19、高空作业车在使用时必须使支撑臂有有效支撑点,并保证高空作业车水平(观察车体水平仪确定)。风速高于10米时禁止使用高空作业车。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篇13

  大多数旧的建筑物没有为空调器的安放预留位置,也没有为空调器安装工人预留着力点;国家未强制规定新建的商品房应预留空调器安装位置,造成空调器安装位置的设计不统一、不合理,存在离阳台较远,预留空间狭小等现象,使得空调器安装和维修高处作业人员只能悬空作业,工作难度大,安全隐患突出。

  1.现场作业安全隐患大

  空调器安装和维修存在季节性,空调器安装和维修工人以散工为主,成型和有规模的安装维修企业不多,部分企业主体责任制未落实到位,再加上国家没有相关的安全规范,企业“重业绩,轻管理”的问题日益凸显,宣传培训跟不上,为作业人员提供的防护装备不齐全,甚至不提供相应的防护装备,空调器安装和维修工人防护意识淡薄,缺乏系统的个体防坠落知识。由于空调器安装施工条件特殊,工人缺乏风险评估的技能,在空调器室外机安装位置附近难以找到安全有效的挂点,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增加了坠落风险。

  2.最新的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香港、东南亚、欧洲等先进地区与国家的高处作业防坠落技术与标准体系已经成熟,对空调器安装和维护高处作业的具体进程与安全技术规范有严格的规定,空调器安装维修伤亡事故很少。

  GB/T 3608—20xx高处作业分级、GB 6095—20xx 安全带、GB/T 6096-20xx 安全带检测方法、GB 17790-20xx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SB/T 10543-20xx房间空气调节器拆解清洗维护规范、SB/T 10542-20xx房间空气调节器拆装服务质量检验规范、SB/T 10480-20xx家用空气调节器拆装和维修服务的技术规范等一批新的高处作业和空调器标准已经颁布实施,为广东省空调安装高处作业提供了新鲜的血液,也体现了国家对于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重视。

  3.项目的意义

  本规范将对空调器安装、维修以及拆除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和执行标准,通过对全省范围内的调研,查找出地域环境、安装条件、技术层次以及作业管理等因素对空调器高处作业造成的不同影响,更好地适应全省空调安装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需求,将大大减少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并成为全国各大城市同类作业安全防护的示范点。

  4.调研情况

  1)空调器的安装位置先天不足

  大多数建筑物上没有为空调器的安放预留位置,也没有为空调器安装工人预留着力点;或者,空调器安装位置的设计不统一、不合理,存在离阳台较远,预留空间狭小等现象,使得空调器安装和维修高处作业人员只能悬空作业,工作难度大,安全隐患突出。

  2)企业、用户的不合理要求

  首先企业按照用户要求,安排员工必须完成当天的安装或维修任务,而没有考虑到实际的难度,员工为了完成任务,往往会忽略安全问题;另一方面,有些用户的需求心理极强,不顾安装和维修的困难,要求公司无条件满足,甚至要求在夜晚进行作业,增加了作业的风险。

  3) 挂点选择的问题

  安装和维修空调器时由于条件的限制难以找到安全有效的挂点,现场作业人员一般采用打洞绕绳、绑消防栓、绑防盗门、绑楼梯的扶手、绑安装支架等方式,甚至是采取人拉安全绳的办法作业,以上作业方式均属不正确操作,安全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极易引起高处坠落事故,企业自身也意识到挂点选择的'不规范性,所以迫切希望解决挂点问题,调研中,我们对企业进行门窗固定器的演示后,企业认为这种设备非常实用,同时能够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4)防坠落装备不齐全、使用不规范

  大多数空调安装队伍配备的防坠落装备不齐全,使用不规范,给空调高处作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问题。如,安全绳的使用不符合要求,为了调节长度,很多情况下将安全绳打结,或将安全绳当作工作绳来使用,用来捆绑空调器机;部分安装队伍仍使用单腰式安全带从事高处承重作业,或将全身式安全带的腿带拆御下来使用,发生坠落时容易出现悬吊死亡事故。

  5)防坠落装备的管理和维护不规范

  防坠落装备一般由个人进行管理,公司没有专门针对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设立管理机构,没有进行年检,设备陈旧,仅凭经验来判断或有明显的破损痕迹才停止使用,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在防护用品方面的资金投入较少,甚至为作业人员配发不合格产品。

  6)有选择性地使用安全帽

  当出现交叉作业或有撞击、砸伤的可能性时,宜佩戴安全帽;如作业空间有限,为方便作业则可有选择性地使用安全帽。

  7)工作鞋的使用受到限制

  从事空调高处作业时,部分客户要求穿拖鞋入屋,或者是在工作鞋上带套和赤脚作业,没有优先考虑作业人员的安全,工作鞋未发挥作用。

  8)企业缺乏安全规程

  一些空调安装队伍缺乏安全规程文件,主要依靠口头传授安装操作,不能有效的指导工人,同时广东省缺乏相应的空调安装标准,缺乏安全操作和安全防护的正确指导,宣传培训工作不到位,导致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不愿意配套防护用品或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5.标准内容说明

  5.1.本地方技术规范主要包含了三方面的内容: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安全要求和作业安全保护、安装操作用具的维护。

  5.2.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空调器高处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5.3.作业安全要求主要针对空调器安装和维修高处作业的具体进程,规定了安全作业的环境条件、安全操作的注意事项等。

  5.4.作业安全防护主要是指防坠落系统以及防坠落方案的配备使用,同时包括其他一些防护用品的操作使用注意事项。

  5.5.安装操作用具的维护介绍了作业过程中的用具的检查、清洁、维护和储存。

  5.6.附录A介绍了挂点装置的种类,附录B介绍了个体防坠落方案。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篇14

  (一)在高空作业应有保证安全的设施,如脚手架,梯子、绳子等,必要时应设安全网。

  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或暴风雨雪)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二)在离地面3m以上的高空及陡坡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帽,并在每次作业前详细检查。

  (三)禁止双层垂直作业(有隔离设施的除外)。高空作业时,一根安全绳只限一人使用,安全绳要栓绑在可靠物上。一根安全桩只能栓一安全绳。安全桩打入地面的垂直深度,土质山坡不少于1m,石质山坡不少于0.5m,必要时适当加深;安全桩距边坡边缘的距离不得少于3m。安全绳直径应不小于25mm,安全带绳直径应不小于16mm。在安全桩上栓好后的.剩余绳头应不少于1m,不长于3m。使用安全绳左右移动距离不得大于绳长的1/5,亦不得超过5m。必要时应加打护桩或派人看守,防止因安全桩松动发生事故。

  (四)登山作业人员应穿防滑鞋,扎好袖口,裤口,以免拌倒跌伤。

  (五)高空作业所用材料应堆放稳妥,所用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非指定工作人员,不准攀登脚手架。起重架和绳索不准随同吊装物上下。

  (六)高空作业人员工作前不准饮酒。凡患有间发性癫病,高血压,心脏病、神经衰弱和恶性贫血等症的人不得担任高空和陡坡作业。

  (七)经常上山下河所通过的陡坡和路滑处所应做成台阶,必要时应设置栏杆,临时通过的陡坡和路滑处所应打安全桩并栓上安全绳。

  (八)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都应随时清扫,如有雨水,冰雪,要采取防滑措施。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篇15

  1、高处作业的定义:gb3609-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要求:高处作业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1)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挂安全网,并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2)高处作业时,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严禁酒后作业。

  (3)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4)高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动和拆除。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动的要报经项目安检部门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6)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要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8)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得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更不得防碍通行和装卸,对于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工具,都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9)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

  (10)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

  (11)高处作业不易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12)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路时,应与电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时,要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3、安全网、安全帽与安全带

  (1)安全网的材料要求:要求其比重小、强度高、耐磨性好、延伸率大和耐久性较强,此外还应有一定的耐气候性能,受潮湿后起强度下降不太大。同一张安全网所有网绳都要采用一种材料,禁止使用材料为丙纶的安全网。

  安全网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安全网的搭设

  本工程主体结构高9米,采用双排脚手架,施工采用双排结构脚手架的里侧应用立网封闭。立网的形式及规格见施工方案。

  立网与架体连接应使用绑绳逐点绑扎,不得跳绑、漏绑。

  (3)安全网的拆除

  安全网的拆除应在施工全部完成,作业全部停止后,经项目安全主管安全的经理同意,方可拆除,拆除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

  拆除的顺序,应自上而下的依次进行,下方应设警戒区,并设“禁止通行”等安全标志。

  (4)安全网的检查与管理

  使用前的检查:安全网搭设完毕后,须经安检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每两周或一月做一次检查。如某一安全网受到较大冲击后立即检查,每隔3个月按批号对试验绳进行强力试验一次,并做好试验记录。每年还应做抽样冲击试验一次。

  安全网应由专人负责购置、保管、发放和收存,网体在入库及库存时,要查验网上在两个不同的位置所附的法定的永久性标牌。严禁采购使用无产品说明书或无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的安全网,且必须有建设安检站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在使用过程中,要配备专人负责保养安全网,并及时作检查和维修。网内的坠落物经常清理,保持网体干净,还要避免大量焊渣的其他火星掉入网内。当网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或网绳嵌入粗纱粒或其他可能引起磨损的异物时,即须进行清洗,洗后使其自然干燥。

  使用后拆下的网,要有安检部门作全面检查签定合格使用的证明,方可入库存放或重新使用。

  安全网在搬运中不可使用铁钩带刺的.工具,以防损伤安全网。

  (5)安全帽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

  安全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911-91《安全帽》的规定。

  戴安全帽高度为:帽箍底边至人头顶端的垂直距离为9~90mm,安全帽抵抗冲击的能力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要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为4~5cm)。

  购买安全帽,必须检查是否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准购买和使用不合格品。

  (6)安全带

  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gb6095-90《安全带》规定的构造形式、材料、技术和使用保管上的要求等。

  使用时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不能打结,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当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更换,换新绳时要加绳套,使用3cm以上的绳要加缓冲器。

  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接触高温、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使用两年后要做抽检,抽验过的样带要换新绳。安全带的检验应按gb6095-95《安全带检验方法》进行,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篇16

  1.高空作业班组领班需填写《高空作业审批表》,内容包括高空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现场负责人等项目,交工程总监/经理审批。

  2.工程高空作业管理一般由工程总监/经理负责管理,工程总监/经理接到《高空作业审批表》后,认真审查,必要时可到现场查看,如因审批把关不严造成事故,工程总监/经理负有责任。

  3.高度在五米的作业可由项目主管代工程总监/经理行使高空作业管理权利,五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必须由值班经理或工程总监/经理负责管理。

  4.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美尼耳氏综合症、严重贫血、关节炎、恐高症、视力障碍等不宜登高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没有《高空作业审批表》或《高空作业审批表》没有通过,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4)安全措施不到位,无安全器械,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5)登高用具不合要求,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6)高空作业环境恶劣、无防护措施和设施,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5.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1)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帽和安全带佩戴良好;

  (3)使用梯子高度超过两米,必须有人辅助;

  (4)作业面不得存在垂直同时作业;

  (5)高空作业所需工具、物品必须有专用工具传递,不得抛掷;

  (6)高空作业下方为禁戒区域,人员进入必须佩戴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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