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

时间:2020-08-22 16:02:33 国际中小学 我要投稿

2017年双桥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

  2017年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已经确定,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划片的招生政策,禁止择校、跨区域招生,同时恢复牛圈子沟小学和高庙小学招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双桥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希望各位家长认真阅读!

2017年双桥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

  全区小学可招收2011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未入学的适龄儿童。但鉴于今年生源过多,部分城区学校已无法容纳2016年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为此做出一系列调整。

  恢复牛圈子沟中心校所属牛圈子沟小学和水泉沟中心校所属高庙小学招生;适当调整部分学校的学区划分;头牌楼小学、山庄小学、南营子小学、竹林寺小学、石洞子沟小学、实验小学、魁星园小学等七所小学只招收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含经商)人员学区内有房的适龄儿童入学。

  头牌楼小学、山庄小学、南营子小学、竹林寺小学等四所小学学区内无房的进城务工(含经商)人员的适龄儿童可分别选择到普宁小学、汇水湾小学和会龙山小学入学;头牌楼小学学区内无房的进城务工(含经商)人员的适龄儿童还可分别选择到高庙小学和水泉沟小学入学;石洞子沟小学学区内无房的进城务工(含经商)人员的适龄儿童到翠桥学校小学部入学;实验小学、魁星园小学等两所小学学区内无房的进城务工(含经商)人员的.适龄儿童可分别选择到十六中小学部和桥东小学入学。

  此外,北京师范大学承德附属学校小学部,在招收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后,空余学位面向双桥等县区,参照《教育部6周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由学校自主招生。

  学校对录取的新生必须采用随机混编方式进行分班,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将随机抽查。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快慢班”、“重点班”、“特色班”、“分层次班”等,不得设立“实验班”。

  与此同时,初中招生原则上将实行“整体对口入学”的免试招生办法(即初中学校按对应小学划分学区),坚持“学区”九年一贯制管理。鉴于民族中学和师院附中对应“学区”小学毕业生数超出学位上限,已无法容纳。为此,对民族中学和师院附中“学区”小学毕业生,一是按居住地做部分就近入学调整;二是对不具备长期居住条件(租房)的进城务工人员(含经商)子女做相对就近入学调整。(具体规定按2017年《双桥区小升初分配方案》执行)。

  统一按分配方案分配小学毕业生,实行“一刀切”。对学校自行招收的新生,学籍管理部门在平台上一律不予审核。

  学校对录取的新生必须采用随机混编的方式进行分班,各校不得以文化课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或分“快慢班”、“重点班”、“特色班”、“分层次班”等,不得设立“实验班”。

  北京师范大学承德附属学校初中部,在招收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后,空余学位,由学校制定自主招生办法,将面向双桥区等生源集中、就学困难的区域招收部分特长生,并提供住宿。

  承德市第二中学(河北承德外国语学校)初中部,计划招生4个班,总计200人,其中双桥区、高新区招收100人,其它县区招收100人。招生办法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学校组织英语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开录取。

  招收双桥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为具有双桥区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此种情况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有房户(房产证是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的户口本、房产证(对于新购房不能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法定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能证明已入住的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等缴费凭证)、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是无房户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户口本、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明、租房协议、租住房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2017年起三年以上的房屋出租完税证明及发票、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类是政府拆迁区域的被拆迁户中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父母已回迁的,在回迁房所在学区入学;货币安置和尚未回迁安置的,需按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入学,有房户,除第一类中所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拆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居住的,在租住地所属学区学校入学,除第二类中无房户所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拆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种情况为进城务工(含经商)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此种情况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提供:户口本、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父母双方与用人单位(城区学校范围内的)签订半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市或双桥区)自2017年1月以来连续缴纳的“三险”(即养老、医疗、失业)凭证、房产证(租房居住的须提供租房协议、租住房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2017年起三年以上的房屋出租完税证明及发票、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与住所一致的父母双方居住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是进城经商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提供:户口本、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适龄儿童父母在双桥区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注册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营业场地或摊位半年以上租赁合同(含租赁发票)以及2017年1月以来的连续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居住房产证(租房居住的须提供租房协议、租住房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2017年起三年以上的房屋出租完税证明及发票、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与住所一致的父母双方居住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学校将分两个批次(第一类、第二类)对入学儿童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经查验相关材料后,对拟招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市、区教育局检查。公示期结束后,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学校每天上报招生情况,如学校遇有超出学位上限情况,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不具备长期居住条件(租房)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含经商)人员子女做相对就近入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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