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资格证考试知识:旅游投诉管辖

时间:2020-11-11 09:15:53 导游 我要投稿

导游资格证考试知识:旅游投诉管辖

  2017年的导游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预计在7月份开始,为了方便大家复习,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关于考试的知识点,欢迎阅读。

导游资格证考试知识:旅游投诉管辖

  旅游投诉管辖的含义

  (一)旅游投诉管辖的概念

  是指各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和同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之间,受理旅游投诉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旅游纠纷一旦产生,对于旅游纠纷的当事人而言,首先面临着到什么地方去投诉,由哪个具体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处理的问题;对于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而言,也面临着哪个机关有对其处罚,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行政机关能否尽职尽责地行使权力,既不互相推诿,又不彼此相争,关系到国家是不是及时、有效、准确地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而且关系到对旅游投主诉制度中占有重要位置。

  (二)确定旅游投诉管辖的原则

  确定旅游投诉管辖主要本着以下几个原则:

  1、效率原则

  效率是行政管理的最高价值,因此,旅游投诉管辖定,应当便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迅速、及进发现并制裁违法行为,既要使投诉方便、及时,也要使日常的旅游行政管理的有关情况能及时反馈。

  2、兼顾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分工与案件性质的原则 。

  我国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层级组成,不同级别的机关职责不同,层次不同,层次越高,其职能中的决策、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的内容越多;反之,其职能中的执行内容就越多,处理具体案件和其他事务的任务就越重,据此,县级以上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要处理较多的旅游纠纷,国家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也要处理一些重要的、影响大、性质恶劣的案件。

  3、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确定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既要明确实施主体,也要给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在管辖上一定的机动性,使管辖能适应各种变化的情况。

  移送管辖与指定管辖

  (一)移送管辖与管辖权的转移

  1、移送管辖 是指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受理投诉后,发现该投诉案件本投诉机关无权管辖,依照法律规定将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审理。受移送的投诉机关,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其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指定管辖,不得再移送。

  2、管辖权的转移 是级别管辖中的特殊情况,具体指,上级旅游投诉利害理机关有楷管辖下级投诉管理机关管辖的`投的案件;下级投诉管理机关对其管辖的投诉案件,认为需要上一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管辖的,可以报请管辖的投诉管理机关管辖。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最大的区别在于:管辖权的转移存在于有管辖权的投诉管理机关,因为某种原因将案件转至本无管辖权的机关管辖。

  (二)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 是指上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决定方式指定下一级投诉管理机关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实际上是赋予投诉管理机关在受理投诉案件上一定的自由,以适应各种错综复杂的处罚情况。有利于解决重复管辖和管辖空白等问题。上级投诉机关指定下级投诉机关对某一投诉案件行使管辖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应以书面方式进行,按行政行为的程序做出指定的决定。

  2、管辖权的确定 根据我国旅游业的实际情况,《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跨行政区的旅游投诉,由被投诉者所在地、损害行为发生地或者结果发生地的旅游投诉受理机关协商确定管理体制机关;或者由上一级旅游投诉受理机关协调指定管理机关。

  该规定有三层含义:一是投诉人已向三地有管辖权的旅游投诉机关提出投诉,三个受理机关不能互相推诿,也不能固守管辖权各不相让。应本着互相协作的精神,从维护国家旅游声誉出发,根据尽量方便投诉者与被投诉者双方,并且有利于受理机关调查取证,查明核实案情的原则,协商确定一个管辖机关。二是几方无法确定管辖权的归属,由几方的共同上级旅游投诉管理关指定管辖。三是投诉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上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提出投诉,而该上级旅游投诉机关认为不应该由自已管辖,可以指定其认为有管辖权的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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