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出版考试备考试题答案

时间:2023-02-27 14:30:15 出版资格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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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出版考试备考试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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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出版考试备考试题答案

  第1题试题答案:ADE

  考点42:新书预告概述;

  新书预告是图书出版前发出的宣传信息,一般印在征订单上。它对图书有一定的介绍推广作用,在某种意义上也可视为一种书刊宣传广告。不过,较之宣传广告,新书预告受到的限制比较多:一是字数有限制,一般控制在约两百字之内,宜少不宜多。二是不能作多种体裁的尝试。三是阅读对象基本上限于书店等书刊发行机构的相关人员,而不是广大的读者。四是表现形式比较单一,一般只用文字,不像广告可以图文并茂,甚至使用多种媒体形式。

  第2题试题答案:ABE

  考点33:外国人在华创办的出版机构;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中国进入史学界一般称为“近代”的历史时期。西学东渐、洋务运动、维新变法、共和民主,无不对中国近代出版产生深刻的影响,各类出版机构也应运而生。上海作为第一批开放的通商口岸之一,在近代出版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中国近代的外资出版机构主要由外国传教士开办。外国传教士对中国出版的影响,早在明末已开始,如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与徐光启合译出版《几何原本》。外资直接在中国办出版机构是在六口通商之后。此前虽有英华书院(1814年成立于马六甲)、华英书院(1838年成立于新加坡)从事出版中文宗教读物,但都是在海外华人聚居地注册的。

  在中国开办的第一个近代出版印刷机构,是英国传教士麦都思于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在上海成立的墨海书馆。该书馆先后由麦都思、伟烈亚力主持,聘王韬为编辑,翻译出版了《几何原理》、《代微积拾级》、《谈天》、《博物新编》、《大英国志》等自然科学、社会历史以及宗教书籍。书馆首次在中国引进了西方印刷机械和铅活字排版技术。从1843年起,在上海出现了一批由外国传教士主持的教会出版机构或外商出版机构,如土山湾印书馆(亦称“土山湾印刷所”)、美华书馆、申昌书局(申报馆)、点石斋书局、益智书会(即学校教科书委员会)、图书集成局、广学会等。

  这些出版机构在宣传宗教教义的同时,译印出版西方自然科学著作,把许多自然科学知识首次介绍到中国,并出版社会科学著作,向中国人介绍西方的政治和历史。此外,它们还出版了一些报纸期刊(见下文)。这在客观上促进了中国近代科学的发展和社会政治的变革。

  第3题试题答案:ABDE 第44题试题答案:ACE 第45题试题答案:AE

  第6题试题答案:BE 第47题试题答案:ABCE 第48题试题答案:ABD 第49题试题答案:BDE

  考点24: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的途径;

  开发、利用出版信息资源的途径,比较常见的有如下几种:

  1.及时把握社会发展进程,提出新的出版物选题。如抓住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最新的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研究成果或者文学艺术创作成果,将其转化成新的出版物。

  2.对已有出版物中的信息重新进行整理、加工、组合、编排,可使本来分散的信息变成集中的信息,使本来单一的信息变成综合的信息,使本来只有个体效应的信息变成有整体效应的信息,从而促进信息资源的扩大和增值。譬如,重新整理古典文献,重新翻译外国名著,把有一定关系的数本书组合成丛书、书系等,都可取得这样的效果。

  3.将社会的各种精神文化新成果与己有出版物中的精神文化成果结合起来,形成新的出版物。如及时修订、再版各种优秀出版物,便是其中的具体方式之一。

  4.着力打造品牌,扩大品牌影响。人们需要出版物,主要是为了学习、欣赏出版物的内容,但出版物的内容常常不是一眼就能看清楚的,消费者很难在完全看清内容以后再决定是否购买。因此许多消费者常常把名社品牌、名出版物品牌、名人品牌作为购买出版物的选择依据,由此可见品牌信息之重要。开发出版单位和名书、名人的品牌资源便因之也成为开发出版信息资源的重要途径。品牌的打造以出版物的特色和高质量为基础,以广泛持续的、实事求是的宣传为辅助。而高质量出版物的形成,除了选择优秀作者创作作品之外,编辑加工整理的细致精到、整体设计的新颖独特和印刷复制的精良美观,都是不可或缺的。一种出版物形成品牌之后,接续推出在内容上与其相关、在名称和整体设计上与其有一定关联、在质量上有充分保证的一系列出版物,不但是充分利用品牌效应的良好途径,更是扩大品牌影响的有力举措。出版单位的品牌以出版物的品牌为基础。任何出版单位,只要能够始终坚持出版高质量的、富有特色的出版物,再辅之以一定的市场宣传,就能建立起自己的品牌,并以这种品牌信息带动本单位各种出版物的销售。

  5.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出版资源有了跨国开发的可能。出版物世界市场的形成、著作权贸易的发展,使得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日益活跃。关注国外出版物市场,积极开展著作权贸易,努力把自己的市场扩展到国外,同时又不断从海外引进优秀读物,已经成为出版界开发信息资源的重大举措。

  6.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让我们能够用多种媒体、多种形式传播同一内容,以适合不同读者的需求,也为出版单位开展多元经营创造了条件。譬如,一本图书出版以后,很快就可以制成相同内容的电视片、电影、音像制品、电子游戏等多种产品,使单一的出版物经营扩展成为全新的多种经营。有的畅销书不仅可作多种媒体的开发,还可作商业经营性的开发。例如,英国女作家罗琳的魔幻小说《哈利·波特》出版以后,很快被改编成电影,不久以后,小说里的一些场景变成旅游景点,主人公的衣着、饰物都被开发成时尚商品。

  第10题试题答案:ACDE

  考点34:官办出版机构;

  清朝末年,官办出版机构主要是由地方官绅创办的,大致上有两类:

  1.地方官书局同治二年(1863年)在南昌设江西书局。同治三年,曾国藩攻下太平天国天京(今南京)后,又以重兴文化为名,奏请设立书局,刊印古籍。随之成立的有金陵官书局(又名“江南书局”)、浙江官书局、湖南官书局(又名“思贤书局”)、湖北官书局(又名“崇文书局”)、广雅书局等。这些书局多仍用雕版印刷,刻印传统古籍。其中金陵官书局由莫友芝主持,聘请汪士铎、张文虎、李善兰、冯煦等名士校刊,选用善本,故所印各书质量上乘,为学林所重。浙江官书局由俞樾主持,先后刊刻两百余种,选用善本精校重刻,有“局本之冠”之称。广雅书局刊《广雅丛书》等三百余种,藏版多至十五六万片。然而,官书局处此西学东渐、学术日新之际,终为传统经籍刊印之余绪,一息尚存而已。

  2.洋务派创办的出版机构

  这类出版机构也是我国近代最早的翻译机构,附设于洋务派创办的学校和工厂内。洋务派在与列强的外交活动中,深感若不了解各国的历史、政治、经济和文化,便无法与各国交涉,因而希望选派青少年学习外国语言文字,翻译欧美书籍。

  首先是京师同文馆于同治元年成立,附属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1902年1月)并入京师大学堂。同治二年又有上海同文馆的成立。同文馆在培养外交和洋务人才的同时,翻译出版了大量西方书籍,其中以丁韪良的《万国公法》,毕利干的《化学指南》、《化学阐原》影响最大。同治五年,海关税务司在上海设置印务所,九年改名为海关总署造册所,设印刷厂,出版贸易年报、海关统计报告、中外贸易物资介绍以及方便外籍人士学习汉语的双语工具书等书籍。出版物多用中英文对照,所设印刷厂是我国最早具有外文排字能力的印刷机构。

  工厂附设的翻译出版机构,有福州船政学堂和江南机器制造总局翻译馆,而尤以后者为著。江南机器制造总局翻译馆成立于同治七年,是近代中国最大的官办翻译出版机构,先后聘请了59名中外学者翻译西书,出版了一批军事、应用技术、医学和自然科学基础理论方面的著作,以及部分史志、政治类著作,总共20个学科 199种。据梁启超《西学书目表》、徐维则《东西学书录》统计,所译军事著作占全国此类书的一半以上;医学著作完整、系统以及影响之大,独步国内;社科书较少,但如《佐治刍言》、《东方交涉记》、《列国岁计政要》、《日本学校源流考》、《保富述要》等,也都影响很大。

  光绪二十二年,盛宣怀奏请清廷批准创办上海南洋公学,并于次年正式成立。南洋公学所附译书院自编出版新式教科书,打破了西学教育以使用教会出版物为主的局面。该院出版的《蒙学课本》三编,是我国学校正式使用的第一种新式教科书。

  第11题试题答案:ABCE

  考点4:依法实施出版行政管理;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出版行政部门必须依据各种法律规范进行出版行政管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提高出版行政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出版工作者也要学习、掌握这些法律规范,这不仅是依法进行出版活动的必要保证,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备条件。

  出版行政管理的主要依据是涉及出版活动的各种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我国参加的涉及出版活动的国际条约也是出版行政管理的依据,如《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等。

  需要说明的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为适应出版业改革开放的需要,相关的出版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也有可能修订,因此,它们的内容和名称等均应该以国家机关颁布的最新版本为准;如规范性文件有新增或废止的,也应该以国家机关的公告为准。

  第12题试题答案:ACDE

  考点20:图书质量标准;

  图书质量标准分为单项质量标准和成品图书质量标准两种。

  1.单项质量标准包括内容(含选题和内容)、编校(含编辑加工整理和校对)、整体设计和印刷装订四个方面的质量标准。

  (1)内容质量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级,其标准是:

  ①凡是图书的选题和内容在思想、文化、科学、艺术等方面,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文化积累价值或使用价值的,为合格。

  ②凡是图书的选题和内容在思想、文化、科学、艺术等方面,没有价值或有严重问题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为不合格。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的第三章第四节所述对稿件的审稿基本要求,实际上就是对图书内容质量标准的具体阐述,可参阅。严禁内容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出版,是从总体上保证图书质量的必要条件。

  (2)编校质量分为优质、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其标准是:

  ①差错率低于0.25/10000的,为优质。

  ②差错率超过0.25/10000,未超过0.5/10000的,为良好。

  ③差错率超过0.5/10000,未超过1/10000的,为合格。

  ④差错率超过1/10000的,为不合格。

  编校差错包括:错字、别字、多字、漏字、倒字、混用简繁体字的差错;知识性、逻辑性、语法性差错;一般性的科学技术知识、政治性差错;外文、少数民族拼音文字、国际音标、汉语拼音的拼写差错;外文缩写词大小写的错用,外文中的人名、地名、国家名和单位名等专有名词中各单词词首大小写的差错,不同文种的单词、缩写语混用的差错;量和单位的中文名称不符合国家标准;阿拉伯数字与汉语数字使用不规范的差错;标点符号和其他符号的差错以及格式的差错,等等。这些差错全部按不同的比例折合成文字差错,并按“万分比”计算全书差错率。

  (3)整体设计质量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级,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其标准是:

  ①封面(包括面封、封二、封三、底封、脊封、勒口以及护封、函套)、扉页、插图等,能够恰当反映图书的内容且格调健康,全书版式设计统一,字体、字级使用合理的,为合格。

  凡合格品,从内容上说,所用的图片、图案和插图等,既要政治思想上正确并能恰当地反映全书的内容或主要精神,又要格调健康、高雅,有强烈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能给人以美的感受;从形式上说,设计的整体构思,图案、线条、色彩、字体、字级等的运用以及版式都要做到统一协调,合理美观。

  ②封面(包括面封、封二、封三、底封、脊封、勒口以及护封、函套)、扉页、插图等,不能反映图书的内容或格调不健康的,或者全书版式设计不统一,字体、字级使用混乱的,为不合格。

  凡不合格品,从内容上说,所用的图片、图案和插图等或者政治思想上有问题,或者不能够恰如其分地反映全书的内容或主要精神,或者格调低级庸俗甚至龌龊下流;从形式上说,设计的整体构思与图案、线条、色彩、字体、字级的运用等,混乱不堪、毫无章法,表现出极大的随意性,且在版式上也没有统一的标准。

  (4)印刷装订质量分为优质、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其标准是:

  ①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全面达到优质品标准的,为优质。

  ②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某一项或某两项存在细小疵点,其他各项均达到优质品标准的,为良好。

  ③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全面达到合格品标准的,为合格。

  ④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有严重缺陷,达不到合格品标准的,为不合格。

  新闻出版署1992年11月发布的《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书刊印刷产品质量评价和分级方法》等规范性文件,对书刊印刷装订的质量标准有详细规定,可以参见。

  2.成品图书质量标准是以四项单项质量标准为基础而形成的综合质量标准,分为优质、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

  (1)优质图书的标准,是内容、整体设计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编校、印刷装订的质量达到优质标准。

  (2)良好图书的标准,是内容、整体设计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编校、印刷装订的质量达到良好标准(含其中一个项目达到优质标准)。

  (3)合格图书的标准,是内容、整体设计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编校、印刷装订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含其中一个项目达到良好或优质标准)。

  (4)若上述四项单项质量中有一项不合格,成品图书即为不合格品。

  第13题试题答案:ABE

  考点29:出版社的图书质量管理制度;

  图书是出版社的产品。它的质量好坏、高低,主要取决于出版社的各个生产环节,因而出版社的质量管理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而对出版社质量管理起着关键性作用的则是质量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各出版社都须坚持执行的图书质量管理基本制度主要有八项,另外还有几项适用于某些特殊情况的制度。

  1.选题集体论证制度

  图书质量首先来源于选题质量。建立选题集体论证制度,能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以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论证方法,共同把好选题关。关于选题集体论证的具体做法,详见《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的第三章第二节。

  2.选题报请审核备案制度

  (1)每年拟实施的选题,要列入年度出版计划按国家规定申报备案。

  (2)重大选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核、备案手续。关于选题申报备案制度的具体做法,详见本书第三章“出版行政管理”。

  3.三级审稿责任制度

  三级审稿责任制度,是我国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审稿制度。详见《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的第三章第四节。

  4.责任编辑制度和编辑持证上岗制度

  图书的责任编辑由出版社指定,一般由初审者担任。责任编辑除负责初审工作外,还要负责稿件的加工整理(包括督察助理编辑或其他编辑的加工质量)和校样的通读工作,使稿件的内容更完善,体例更严谨,材料更准确,语言文字更通达,逻辑更严密;还要消除一般技术性差错,防止出现原则性错误;还要负责对整体设计、排版、校对、印刷等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为保证图书质量,可以根据稿件情况,适当增加责任编辑人数。

  因为编辑在保证图书质量上具有关键的作用,所以,编辑人员必须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来获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未获得中级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担任责任编辑。

  5.责任校对制度和“三校一读”制度

  校对是出版流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直接影响图书的质量。出版社要配备足够的具有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专职校对人员,负责校对工作。每出一种书,都要指定一名具有出版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专职校对人员为责任校对。一般图书的专业校对应不少于三个校次并至少通读一次,重点图书、工具书等应相应增加校次。终校必须由本出版社具有中级及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专职校对人员担任。据付印清样输出的胶片必须经过核对。关于这两项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的第五章“书刊校对”。

  6.出书后的评审制度

  出版社要成立图书质量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具有出版专业高级职业资格的编辑人员以及社会上的专家学者组成,定期对本社新出版图书的质量进行认真的审读、评议。出版社根据评议结果,奖优罚劣,并根据有关规定对质量有问题的图书及其责任者作相应处理。

  7.其他几项制度

  上述各种制度是各出版社在任何时候都应执行的,具有普遍性。此外,还有一些个别性的、在某些较特殊情况下须执行的制度。例如:

  (1)特殊图书外审制度。这是将书稿送请有关部门或专家审读。适用于两类选题:一是需申报备案或专项报批的选题,稿件应该送请有关主管部门审定其中的重大政策问题、涉外问题等;一是学术性、专业性特别强的选题,出版社的编辑觉得单凭自己的水平难以把握稿件内容的正确性,需要送请社外的有关专家审阅。

  (2)各学科交叉审读制度。这是由各学科的编辑互相交换审读稿件。多适用于大型工具书的选题。因为大型工具书往往会有各学科的交叉问题(如百科性辞书中的某些条目就可能涉及知识跨度极大的诸多学科),通过各学科编辑的交叉审读并各有侧重地把好专业知识关,可以避免或大大减少重复、遗漏或相互矛盾等失误。

  (3)专家通读及专项检查制度。这是聘请各方面专家对己按学科分别进行编辑加工整理的稿件合在一起后作全面的或跨学科的专门检查。这一制度对确保大型工具书的编校质量尤其必要。因为原来分学科处理的稿件,相互间肯定有许多不统一、不平衡、欠呼应的地方,其他方面也难免有遗漏的问题,这些都需要专家在通读合在一起的书稿时发现和解决。此外,还需对一些涉及全书各学科的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如《辞海》的专项检查内容就有字形、注音、中国古今地名、外国古今地名、外文、译名、图片、图名、图注、参见系统等项目。

  第14题试题答案:ABCD

  考点9:人身权;

  著作权法中的“人身权”,在有些国家也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通过创作作品而获得的与其人身不可分割、不直接涉及财产的权利。

  1.发表权

  发表权是指作者自行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即作品创作完成以后,作者有权决定该作品是否发表,什么时候发表,在何地发表,以何种形式发表等。

  2.署名权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权体现了作者同作品的必然联系,谁具有作者身份,谁才有权在作品上署名。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作者有权在自己的作品上署真名,暑假名(笔名),也可以不署名,任何人不得强迫或干涉。

  3.修改权

  修改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进行修改或者授权他人进行修改的权利。因为作品是作者思想或情感的体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作者的世界观,并烙上了其人格的痕迹,所以任何人对他人的作品都不能擅自修改。

  为什么要赋予作者修改权呢?这一则是便于作者能更好地反映自己的意志;二则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客观事物的变化,人的思想、认识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作者也需要对其作品作必要的修改。所以,作者应有修改权,也只有作者才享有修改权,他人不能强行干涉。作者除了自己修改,也可以授权他人修改。授权他人修改,实际上还是作者在行使修改权。

  对未发表的作品,作者可以任意修改,所谓“十年磨一剑”,就是形容修改之多。对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修改,则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作者行使修改权不能损害他人利益。如对已经出版的图书作修改,一般要在再版时才能进行,否则会影响或损害图书出版者的合法权益。关于修改作品的有关问题最好在图书出版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依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报纸、期刊出版者可以对来稿作文字性修改、删节而无须征得作者同意,但对内容的修改仍应当经作者许可。

  4.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作品不被歪曲、篡改的权利。作者有权保护其作品不被他人丑化,不被他人擅自删除、变更、增添内容。这项权利的意义在于保护作者的名誉、声望以及维护作品的完整性。

  第15题试题答案:ACE

  第16题试题答案:BD

  第17题试题答案:BCD

  第18题试题答案:ABDE

  第19题试题答案:ABD

  第20题试题答案: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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