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时间:2021-04-11 09:51:08 采购管理 我要投稿

材料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规范采购行为,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本公司所有材料物资的采购均适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采购流程及职责分工

  一、采购流程:

  1、生产部根据设备状况滚动编制月度、季度、年度生产计划包括主要材料(璃、铝框、接线盒、背板等)月度、季度消耗总量、单位产品材料消耗量及原辅材料安全库存量,经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单位消耗量、安全库存量、实时库存量、采购周期及供求状况定期编制原辅材料采购计划,经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核准后进行询价;办公用品由需求部门申请,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采购,其余物资采购包括修理用备件、机器设备及工具、办公设备、家具、低值易耗品等由需求部门申请,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3、采购审批权限:公司原辅材料采购计划,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核准;其余物品采购计划或采购申请由需求部门申请,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核准后执行;大宗机器设备等巨额采购还需呈报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执行。

  4、采购人员进行询价、议价、比较分析报审,原辅材料、修理用备件、机器设备及工具、办公设备、家具、低值易耗品等定价须经公司物资价格监查组审议通过后执行采购。

  5、成立物资采购监查组。物资监查组的工作职责:参与公司供应商的选择;负责公司采购物资价格的审定等,监查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为成员的四人监查组。供应商评价采用现场考察和资质审查相结合,但参与现场考察人员和参与其资质审查人员不得重复;供应商评审采用比较记名投票方式,董事长一人两票制,其余人员一人一票制,全数为五票,少数服从多数。经监查组审查通过的采购价格才能执行。

  6、定期或即时签订购销合同,日常由采购人员联系发货时间、发货数量及交货地点等事项。

  7、仓库收货、品管人员现场验货。

  二、职责分工:

  1、销售部门负责公司月度、季度、年度销售计划的制定和修正;

  2、生产部门负责公司月度、季度、年度生产计划的制定和修正;

  3、采购部门负责公司所有材料物资的采购,同时根据生产计划、交货期限、实际库存数量及安全库存量定期或适时进行采购申请;

  4、品管部门负责采购货物的质量参数以及进仓货物的品质检验;

  5、财务部负责采购流程及购销合同、单据的审核,同时负责相关资金的落实安排;

  6、仓库负责货物的数量验收、发放及实时库存数量反馈等;

  7、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负责采购申请及其购销合同的签批,包括主要材料、修理备用件、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等货物采购供应商的选择及其接洽;

  8、董事长负责机器设备、不动产购置、无形资产受让等非经常性物资采购的接洽、合同签批等。

  第四条一般材料物资、备品的存量最高不得超过3个月的用量。

  第五条供应商评定控制程序

  1、主要材料的含义

  主要材料是指构成产品的主体、产品之间可以分隔但不影响产品性能材料,主要包括

  璃、铝框、接线盒、EVA等,辅助材料就是主要材料以外的材料;

  2、对供应商的评价

  2.1、采购部根据同类材料的无差异控制要求,结合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期等比较,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填写《供应商选择评定记录表》。在无差异或差异可控的基础上,对同类材料供应,应尽量选择几家合格的供应商。经采购部、监查组等相关机构审查通过后,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中。

  2.2、评价供应商时一般可考虑以下因素:

  a、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价格及付款条件、售后服务、历史业绩等;

  b、质量保证能力,即质量控制体系;

  c、业内评价、第三方认证等;

  d、满足法规的要求,采购产品涉及强制性认证的,应具有相关认证的证书和质量证明等

  2.3、对第一次供应材料的供应商,除提供充分的背景证明材料外,还需经样品测试及小

  批量试用,经测试合格后才能供货:

  a、新供应商根据相关要求提供少量材料;

  b、交生产车间试用,并填写《供应商评定记录表》中相关栏目,结果反馈给采购部;

  c、小批量进货验证或试用不合格则取消其供货资格。小批量试用合格的,必要时再经试用,均合格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3、供应商的日常管理

  3.1、采购部应对供应商的供货业绩进行跟踪,及时与品管部进行沟通。供应商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采购部应及时向供应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如两次发出“通知单”但质量仍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3.2、采购部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至少进行两次跟踪复评,填写《供应商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50%,交货期评分占10%,价格及售后服务占40%。评定标准为:一年中平均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的给予满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5分,但质量评分不能低于35分;交货期都准时交货的给满分,经常送货不及时的,给5分以下;在同等质量的.基础上价格在业内最低的,给35分以上。总评分不能低于80分,若低于80分或质量评分低于35分,应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总经理批准,但应加强对其的检验或验证工作。

  3.3、采购人员保持与供应商及时沟通,当供应商的供货变化会影响获证产品一致性时,采购部应采取相关措施,以确保该变化符合认证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供应商的选择所有物品采购供应商采购部门必须建立其背景资料档案库,同类

  物品采购至少准备两家或以上数量供应商,以确保供应渠道的顺畅,供应商的选择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择优录用;

  第七条价格确认

  1、已经核定的物料,采购人员应注重分析,收集信息资料以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其他部门人员若有相关信息应尽可能提供采购人员,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