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人考试知识点:业务管理

时间:2025-11-04 16:45:31 银凤 保险公估人

2025保险公估人考试知识点:业务管理

  在各个领域,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考试题,考试题是参考者回顾所学知识和技能的重要参考资料。还在为找参考考试题而苦恼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5保险公估人考试知识点:业务管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5保险公估人考试知识点:业务管理

  一、保险公司的投保管理

  投保人的基本权利:

  1、获得准确保险信息的权利

  2、保证安全的权利

  3、自由选择保险险种的权利

  4、申诉、控告所遭受不良待遇的权利

  5、要求开发和改进险种的权利

  6、获得良好售后服务的权利等

  保险人提供的服务有:

  1、帮助投保人分析自己所面临的风险考试大论坛

  2、帮助投保人确定自己的保险需求

  3、帮助投保人估算投保费用

  4、帮助投保人制定具体的保险计划

  投保人的投保选择

  (一)选择保险中介人

  (二)选择保险公司

  1、保险公司的类型

  2、保险公司的险种和价格

  3、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状况

  考察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方法

  1、察看保险监管机构或评级机构对保险公司的评定结果

  2、对保险公司的年终报表进行直接分析

  净资产与负债的比率1:1,说明有足够的偿付能力

  保险费与净资产的比率不超过2:1视为安全

  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资本金加公积金的4倍

  保险公司的利润来源

  1、承保利润

  2、投资利润

  4、保险公司的服务

  二、保险公司的承保管理

  (一)审核投保申请

  1、审核投保人的资格

  2、审核保险标的

  3、审核保险费率

  (二)控制保险责任

  1、控制逆选择

  2、控制保险责任

  3、控制人为风险

  (三)承保管理的程序

  1、接受投保单

  2、审核验险

  1>审核

  2>验险

  <1>财产保险

  3、接受业务

  4、缮制单证

  1>单证相符

  2>保险合同要素明确

  3>数字准确

  4>复核签章,手续齐备。

  (四)续保

  三、保险公司的理赔管理

  保险公司的理赔原则

  (一)恪守信用原则

  (二)实事求是原则

  (三)公平合理原则

  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

  1、损失通知

  2、审核保险责任

  3、进行损失调查

  4、赔偿给付保险金

  5、损余处理

  6、代位追偿

  四、保险资金运用

  保险资金运用也称保险投资

  我国从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三个阶段

  1、1980-1987,无资金运用阶段

  2、1987-1995,无序资金运用阶段考试大

  3、1995年10月起,逐步规范阶段

  1998年起允许同业拆借、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

  保险资金的构成

  1、自有资本金

  2、非寿险责任准备金

  1>保费准备金

  2>赔款准备金

  1、未决赔款准备金

  2、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

  3、已决未付赔款准备金

  3>总准备金

  3、寿险责任准备金

  是指保险人把投保人历年缴纳的纯保费和利息收入积累起来,作为将来保险给付和退保给付的责任

  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

  (一)安全性原则

  (二)收益性原则

  (三)流动性原则

  保险资金运用的形式

  1、购买债券

  2、投资股票

  3、投资不动产

  4、用作贷款

  5、银行存款

  保险资金运用效益分析

  (一)资金运用率

  (二)资金运用盈利率

  五、再保险业务管理

  (一)再保险及其特征

  再保险的特征

  1、再保险是保险人之间的一种业务经营活动

  2、再保险合同是一种独立合同

  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区别

  1、合同主体不同

  2、保险标的不同

  3、合同性质不同

  (二)再保险的业务种类

  1、比例再保险

  1>成数分保

  2>溢额分保

  2、非比例再保险

  1>超额赔款再保险

  2>超额赔付率再保险

  3>超额赔款再保险费率的厘定

  (三)再保险业务的安排

  1、临时再保险

  2、固定再保险

  3、预约再保险

  (四)再保险合同及其内容

  (一)再保险合同的含义

  (二)比例再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共命运条款

  2、过失或疏忽条款

  3、仲裁条款

  (三)非比例再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责任恢复条款

  2、最后损失条款

  3、一次事故特殊扩展条款或称“小时”条款

  4、任何一次事故条款

  5、最高责任下限额条款

  6、分层再保险条款

  7、通货膨胀条款

  (五)再保险经营实务

  一、业务管理核心框架与监管依据

  1. 监管体系与法律基础

  核心法规:以《保险法》《资产评估法》《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基本准则》为根本遵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履行监管职责。

  适用范围:涵盖保险标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及风险评估等业务,法定公估(法律规定需强制公估的公共利益事项)需严格依法委托。

  机构责任:公估人需建立 “职责明晰、强化追责、风险可控” 的内部管理制度与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承担监督责任。

  2. 业务开展基本原则

  独立性原则:公估人及从业人员需独立调查评估,不得预设结论、受外部干涉,禁止从事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业务。

  合规性原则:不得与非法保险及中介机构发生业务往来,公估委托合同 / 委托书需明确权利义务、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

  专业胜任原则:从业人员需具备对应专业能力,机构需通过岗前培训与后续教育保障团队专业水平。

  二、业务全流程管理规范(四大核心环节)

  1. 委托关系确立阶段

  受理前核查:需明确委托人权利义务、公估目的、对象范围、费用标准、报告提交方式等 7 项核心事项,同时评估自身专业能力、独立性及业务风险,不满足条件则不得受理。

  合同签订要求:必须签订委托合同或取得公估委托书,约定信息保密、合理使用、争议解决等内容,禁止违反法规的委托约定。

  客户告知义务:需制作包含机构备案信息、业务范围、投诉渠道等内容的《客户告知书》,在展业、查勘等环节出示并获取客户签收凭证(书面或电子),同时通过官网公开告知书内容。

  2. 查勘评估实施阶段

  人员配置要求:普通公估业务需指定至少 2 名执业登记从业人员;法定公估业务需指定至少 2 名对应专业类别的公估师承办。

  资料处理规范:从业人员需出具资料清单,要求委托人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权属证明、财务信息等资料;对资料需履行核查验证义务,确保来源合法、内容可靠。

  特殊情况处理:委托人拒绝或虚假提供资料的,公估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缺乏特定专业能力时,需通过聘请专业机构或专家弥补短板。

  3. 公估报告管理阶段

  编制要求:以勘验、评定结果为依据,结论需客观反映事实,不得掺杂主观臆断;报告需包含委托人信息、公估过程、评估方法、结论依据等核心要素。

  审核流程:实行内部审核制度,需经多级复核确保报告合规性、准确性,审核记录需纳入业务档案。

  异议处理:委托人对报告有异议的,需在规定期限内复核并书面答复,复核过程需留存完整记录。

  4. 结案与档案管理阶段

  结案标准:公估报告交付委托人且费用结清后,完成结案流程;需在规定时限内整理归集档案,档案需包含委托合同、查勘记录、资料凭证、公估报告、审核记录等。

  档案保存要求:遵循《资产评估法》及监管规定,纸质档案需防潮防火,电子档案需加密备份,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定最低年限(通常为 10 年)。

  三、人员管理与风险防控

  1. 从业人员执业管理

  执业登记制度:从业人员必须通过所属公估机构办理执业登记,且仅限在一家机构登记;变更所属机构时,原机构需注销登记,新机构需重新登记。

  资格与培训要求:需通过全国统一公估师资格考试;机构需组织岗前培训(含法规、实操技能)及后续教育,可委托行业自律组织实施培训。

  职业道德规范:需遵守 “守法遵规、独立执业、客观公正、诚实守信、保守秘密” 等 10 项准则,禁止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

  2. 业务风险防控体系

  合规风险防控:定期开展法规培训与合规自查,重点排查 “无资质执业、虚假报告、利益输送” 等违规行为,建立违规行为追责机制。

  操作风险防控:规范业务流程各环节操作标准,对查勘、评估等关键环节实行双人负责制;引入信息化系统监控业务全流程,减少人为失误。

  信用风险防控:建立委托人信用评估机制,对存在多次违约记录的委托人限制受理业务;投保职业责任保险,转移执业过失导致的赔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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