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千万不能认为读书笔记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欢迎阅读与收藏。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的一部经典著作,通过对20世纪中国乡村社会结构和文化特征的分析,揭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特质及其变迁。本书探讨了诸如差序格局、礼治秩序、长老统治等概念,为中国社会学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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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1910年11月2日—20xx年4月24日),中国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费孝通先生早年留学英国,师从著名社会人类学家雷蒙德·弗思,回国后致力于中国社会的研究与教学工作。他的学术贡献不仅局限于学术领域,还对中国社会政策和民族团结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书籍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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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由14篇文章组成,以下是主要内容概述:
乡土本色:介绍乡土社会的特点,强调农业社会的稳定性。
文字下乡:讨论文字在乡土社会中的作用和局限性。
再论文字下乡:进一步阐述文字与乡土社会的关系。
差序格局:提出差序格局的概念,解释中国人际关系的特点。
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分析乡土社会中道德观念的基础。
家族:探讨家族制度在中国乡土社会中的作用。
男女有别:比较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在性别关系上的差异。
礼治秩序:解释乡土社会中的礼治与法治的区别。
无讼:探讨乡土社会中诉讼文化的缺失及其原因。
无为政治:分析乡土社会中政治权力的特点。
长老统治:阐述长老在乡土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
血缘和地缘:区分血缘社会与地缘社会的不同。
名实的分离:讨论传统与现代之间在名称与实质上的差异。
从欲望到需要:分析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
核心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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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序格局:费孝通提出了“差序格局”的概念,用来解释中国乡土社会中人际关系的特点。他认为,中国人际关系是以个人为中心,向外辐射形成的一系列同心圆,每个圈子都代表着不同层次的社会关系。
案例说明:例如,在农村社会中,一个人首先考虑的是家庭成员的需求,然后是亲戚朋友,最后才轮到陌生人。这种基于亲疏远近的人际网络构成了中国社会关系的基本框架。
礼治秩序:费孝通强调,在乡土社会中,人们更倾向于遵循传统的礼俗而非严格的法律制度来维持社会秩序。
案例说明:在解决纠纷时,乡民们往往更愿意听从长辈的意见,通过调解达成和解,而不是诉诸法庭。
家族与长老统治:在乡土社会中,家族是基本单位,而长老则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长老通过经验和威望来管理家族事务,维护社会秩序。
案例说明:在解决家族内部的矛盾时,往往是家族中的长辈出面调停,通过传统的方式解决问题。
血缘与地缘:费孝通区分了血缘社会与地缘社会,认为在乡土社会中,血缘关系是社会结构的重要基础,而地缘关系则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显现。
案例说明:在乡村中,人们首先是根据血缘关系来界定彼此的地位和义务,而在城市环境中,地缘关系变得更加重要,人们更多地根据地理位置来建立社会联系。
从欲望到需要:费孝通认为,乡土社会中的人们更多的是依据本能的欲望来行动,而现代社会则需要人们依据理性的需要来行动。
案例说明:在乡土社会中,人们常常是出于习惯或情感来做出决策,而在现代社会,人们更倾向于依据理性分析和需求来进行决策。
书籍金句
04
“乡土社会是个熟人社会。”
“差序格局是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
“乡土社会中的人们倾向于遵循传统的.礼俗而非法律。”
“乡土社会中的道德观念是建立在私人关系之上的。”
“乡土社会中的政治权力常常表现为无为而治。”
“乡土社会中的纠纷解决往往依赖于长老的调解。”
“乡土社会中的人们更多的是依据本能的欲望来行动。”
“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中,需要从欲望转变为需要。”
“乡土社会中的血缘关系是社会结构的重要基础。”
“乡土社会中的道德规范往往与礼治秩序相联系。”
批判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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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清晰地表达了他对乡土社会特点的观察和分析。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理论主要是基于20世纪初的中国乡村社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变迁,部分观点可能需要更新。例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乡土社会结构正在发生变化,一些原本的特征可能已经不再适用。
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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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中国社会结构:通过费孝通的分析,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社会的基本结构和文化特征。
增进跨文化交流:了解乡土社会的特点有助于外国人更好地理解中国人的行为模式和思维方式。
促进社会和谐:认识到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差异,有助于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促进和谐稳定。
推动政策制定:对于政策制定者来说,理解乡土社会的特点有助于设计更加符合实际需要的政策措施。
个人发展:了解乡土社会的文化背景和个人在其中的位置,有助于个人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发展方向。
07
《江村经济》 —费孝通:这是费孝通先生早期的一项田野调查成果,通过对中国江苏省一个村庄的详细研究,为读者提供了深入了解中国乡村社会的窗口。
《乡土重建》 —费孝通:这本书延续了《乡土中国》的主题,进一步探讨了中国乡村社会的变迁及其重建的可能性。
《中国社会学史》 —丁文江:这本书概述了中国社会学发展的历史脉络,有助于读者理解费孝通及其理论在中国社会学发展中的地位。
《中国乡村研究》 —编辑委员会:这是一本汇集了多位学者研究成果的合集,涵盖了中国乡村社会的多个方面,为读者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研究视野。
《中国乡村变迁》 —杨小凯:这本书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中国乡村社会的变迁,为读者提供了另一种视角来理解乡土社会的发展趋势。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2
《乡土中国》一书收集是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费老根据自己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十四篇文章。这十四篇文章分别是: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以下我就选择了其中我比较感兴趣的几篇:
一、乡土本色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这些社会的特性我们暂时不提,将来再说,我们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的乡下人。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这是费孝通先生在本文中的第一段,间断的一句话,就将对乡土社会的研究上升到了对于研究整个中国社会极其重要的层面。紧接着,费老便开始大赞人们在藐视乡下人土气时用的“土”字用得精妙,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中的是最普遍的谋生方法……中华民族确实与土有着深厚的感情,从半坡、河姆渡开始粟稻种植,中国社会就一直沉浸在与世无争的小农经济之中。农业成为维系社会的经济支柱。在农业为主的社会中,‘土’成为与文化紧密联系的东西。”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
通过费孝通先生的描述,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农民生活是一幅春耕秋收面土背天、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循环式图卷,一个老农所面临的问题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的变更。他做着和父亲爷爷一样的工作,和子孙后代也一样的工作,这种工作只需要通过面对面的言传、手把手的身教即可继承,而且非常稳定。为了这种稳定可预期的生活保证,农民只需要气候正常,不需要技术革命;只需要按部就班,不需要别出心裁;只需要求是,不需要创新。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不得不佩服费老对这一点的精辟解释,我想如果没有大量的研究以及本着对基层社会的了解与关怀是很难有这样独到见解的。费孝通:乡土中国
二、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对于这个“愚”字,作者认为,多数人都陷入了认知的误区。许多人都把“愚”当作是乡下人“智力缺陷”的代名词,而事实上,乡下人之“愚”只不过是一种对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缺乏”而已。费老在文中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乡下人在面对汽车到来时不知如何是好,还有一个是城里的孩子故作聪明地将包谷喊成是小麦。这两个例子很轻而易见地就说明了那个所谓的“愚”只是见识问题,与智力有何干呢?继而费老很自然地过渡到了“文字对乡土社会必要性”的问题。作者概述了“文字”的产生和发展及其功能和作用,再就乡土社会生活的特性特征对该问题进行的深刻的论述。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和联系都是很频繁的,并且时常处于面对面的直接性的沟通交流中,这就使得作为人类交流沟通媒介的间接载体————“文字”在乡土社会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从空间上对该问题进行了说明。而在“再论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文字”作为一种经验和知识的传承媒介,在乡土社会“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的特质下,也不能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通过对“记忆”的强调和“代代相传”模式的阐述,从时间上,说明了乡土社会绝非必要“文字”。总结两章,我们可以看到,文字的发生和使用也有其特殊的背景。在乡土社会这一基层上,“语言”似乎就可以代替“文字”的所有功能了。无论是在空间还是时间的格局上,熟人社会的面对面亲密接触和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的生活,都使得人们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的需要”。最后作者指出:“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到了今天,文字的普及工作似乎已经比较圆满的完成了,那中国的基层是否已经发生了变化了呢?答案是肯定的。随着科技在农业中的普及和应用,乡村和城市间沟通的加强和频繁,“城乡一体化”建设格局的规划,使得中国的基层已经远不同于费老先生《乡土中国》中的基层了。只是现在的所谓乡下人看到汽车就像看到自行车一样频繁,根本不存在不知如何是好的问题,到时还有些所谓城里人至今还不知道包谷和小麦有何区别,不过,这自然是题外话了。
三、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以‘已’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象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了。”这就是费老在文中解释得差序格局的经典形象,为了更好的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和根源的差异中去解释。他将西洋社会的类型称为团体格局,若干人组成一个个团体,就像一捆捆扎起来的木柴;将中国乡土社会的类型称为差序格局,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按亲疏远近向外扩开一圈圈的社会圈子,就像石头投入水中荡起的一圈圈波纹。这种差序格局中的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那样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愈推愈薄。作者把社会关系的这种一轮轮波纹之间的差序称为人伦。中国人讲究人伦——君臣、父子、夫妇、长幼……讲的是一种差等关系,这种种差等关系各自有它们应该遵守的规则。在这种差序格局里,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便是以“人伦”为基础的。当个人以自己为中心,“推己及人”,形成一圈圈的社会圈子时,这圈子是可大可小具有伸展性的。人们往往根据其实际需要而相应扩大或缩小其圈子的范围。正因如此,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概念是模糊的,小的时候父母子女是一个家,大的时候可以囊括伯叔等,甚至大至整个家族。
四、家族、男女有别
费老认为,乡土中国的家和族是分不开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为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不但承担着生育功能,更是作为一个事业社群承担了许多生育以外的职能。所以,家庭一般都是以家族的形态呈现的。对于这一部分,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作者关于乡土社会男女关系和感情的论述。作者引用OswaldSpengler在“西方陆沈论”里的理论陈述了两种文化模式:“一种称作啊阿波罗式的;一种称作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为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有,天堂消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是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费老说,乡土社会的感情是浮士德式的,而生活模式却是阿波罗式的。这一矛盾势必使得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感情之间有很难逾越的鸿沟。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而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在同性之间的展开,这使得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同性意味较强,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所以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最后,费老总结说:“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乡土中国》这本书不厚,也就104页,但是这短短的百来页文字去很好地剖析了我们国家最基础的社会,当然我们现如今所处的社会已较费老的那个年代相差甚远,但是我们还是可以从那个时代的社会本质来解释我们当代的某些社会想象,我想这可能也是我们这堂课的指定书目里面将这本书归为历史类的原因吧。有人说要认识中国就必须先认识中国的农民,而要认识中国的农民,就不能不读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我很赞同这个观点。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3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全书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向读者们展示了中国传统社会盘根错节的组织关系。本人有幸阅读了费老先生的作品,并有所感触,在这里分享给大家。
中国社会是具有乡土性的,作者在这里定义了土地的重要性,我们以农业为生。农民向土地索取生存所需,所以敬畏土地。农民聚集在一个空间内,无需具体的规范、原则,更习惯于通过超越语言地形式形成习惯,放在时间维度来看也就是礼俗。乡土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是没有法律传统的,传统相比于现代社会更为重要。因为,乡土社会中社会变迁小,农人一年一度,周而复始。越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
从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来看,可以说我们党很早就认识到了礼俗、好古的乡土社会特点。乡村之于革命,是革命的基础和动力;而革命之于乡村,则是千年乡村秩序和乡村生活的大颠覆。在革命的逻辑中,这种颠覆是历史的必然,合情合理;但在中国传统农民生活的逻辑中,则是对现有的信仰、原则和传统的'背离或放弃。因此,现代革命进入乡村的最大问题,是农民能否有决心背离传统,亲近革命和接受革命的问题。这正如黄琨研究所发现的:“贫困并不是农民参加革命的唯一理由,革命农民固然出于对物质利益的渴求,但传统的价值判断和道义准则仍在考虑之列,革命所面临的风险也常使他们迈不出革命的脚步。”与通过暴力手段进行强行改造相比,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人民的立场,保护着人民的利益,想人民所想,这样才成功地突破了这个千年传统所积淀出来的心理和精神的“防线”。
而其秘诀在于:在努力使乡村成为现代革命的舞台,使农民成为现代革命的力量同时,也用现代革命的逻辑改变乡村,改变农民。简单地说,就是把革命动员与乡村的革命性改造有机结合起来,在乡村改造中动员农民;通过动员起来的农民实现乡村改造。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4
《乡土中国》一书由费孝通先生所作,收录了14篇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的内容,对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作了大体上的解剖分析,从乡土社会的本质到乡土社会权利结构问题的分析都给出让人耳目一新的见解,而本书中一些有关乡土社会的理论分析恰好又能验证当今中国社会变迁中所不断涌现出的新问题,帮助我们更好的认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
一、乡土社会的特性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书首次出版于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当时就对“乡”这个字作了一个从社会大众视角的解释,无外乎包含了贬低蔑视的意味,而就算在现在这个时代这个字眼同样多少带着贬意,但与以前的时代相比,我们可以感觉到“乡”中的贬低意味是逐渐在减小的。举一个例子,就像假如今天我们在讨论一个问题,有人要是用“乡里人”作为攻击一个人观点的工具的话,我们会觉得这个人眼界小、没水平、没素质。这可能也是一个侧面,反应出当今社会乡土社会的变迁。
原来的时代,城里人嫌弃乡下人土气首先应该注意到的问题是,正是因为有城市的存在才会出现这样的对比,要是整个中国都是农村也就不存在乡气不乡气的问题了。城市与乡村产生这种对比,是由于在乡村社会所适用并有效的那套规则,在城市现代化的社会里行不通,以一种落后无效的方法运用于追求效率的现代化社会,无可厚非会遭受到负面的评价。中国几千年来都是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农业不像游牧可以逐草而居,农业最倚重的是土地,守着土地生存变成了乡土社会的一个最基本的特性,即人口流动性小,安土重迁。
二、文字在乡土社会中的地位
费孝通先生在有关“文字下乡”的章节中提出了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并对这个问题作了一定的回答解释,即文字在乡土社会是否必要。费孝通先生主要从一个空间格局,一个时间格局来讨论文字在乡土社会是否是必要的。
我们先从空间格局来看文字在乡土社会是否有必要性。聚村而居是乡土社会在空间分布上的一个特性,人和人之间的沟通是可以直接面对面来进行的,有什么想传达的信息可以以语言这种直接有效的方式完成。文字是附着意义的象征体系,它产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方便人类生活,但是文字作为传递信息的方式有着不能百分之百还原表意人意思的缺点。既然在乡土社会中,人们不存在空间上的阻隔,可以直接使用相比文字更能清晰准确表达表意人想法的语言作为信息表达工具时,文字在乡土社会就失去了其所具有的价值。
接下来再从时间格局看文字在乡土社会的必要性。时间上的阻隔分为个人的今昔之隔和社会的世代之隔。乡土社会是一个不怎么变动,相对来说十分安定的一个社会,大家都守着一块相同的土地,在这块熟悉的土地上耕作,跟熟悉的人打着交道,可以说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今昔之隔与社会的世代之隔等同了,因为只是不同的人面对着相同的环境用一套固定的经验去做同一件事情,而这一套有利生存的固定经验人们可以通过学习的方式取三、差序格局
在第三部分里面我将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联系在一起来分析,因为我认为后者是差序格局在中国基层社会所派生出来的现象。差序格局说的是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格局,费孝通先生将西方社会结构的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进行了一个对比,益于我们对差序格局有一个更好的理解。他在这个章节用“家”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单位作为一个基点来引述差序格局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格局,在西方团体格局中“家”这个词,有着非常严格的界限,基本上就能确定是以夫妻与子女为主体的一个团体;但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这个词含糊不清,可大可小,从这个对比中大致可以了解到作为中国乡土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家”具有伸缩功能,而作为中国乡土社会结构的差序格局也同样具有这种功能。
费孝通将西方的社会结构形容成由把、扎所组成一捆柴,其实是想借此更加清楚地表达西方是由有着严格界限的团体所组成的一个社会,这种社会结构格局被称为团体格局;而中国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则是以“己”为出发点,将“己”与其他人联系起来的一种呈放射性的格局,与任何人的关系都是从这一个“己”推出来的差序。
社会结构的不同也会导致人和人关系的行为规范的差异,差序格局与团体格局的不同也就导致了两种不同类型的社会在道德观念上的不同。首先,我们可以来看一下团体格局是怎样影响西方的道德观念的。团体格局里最基本的就是一个有包含关系的大框架,在这种格局里面我们首先就是要承认这个有着严格界限的大框架中的`行为规范,这个规范的产生是为了团体可以正常有序的运作,这个行为规范建立在共同意志的基础上,每个人在这个规矩里行事,同样这个规矩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平等一样的,权利义务在这里得到了产生,每个人有权利要求对团体秩序造成破坏的人恢复秩序,承担责任;每个人也有不影响这个团体正常秩序的义务,在我看来这是公共道德产生的一个基础。
而在中国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被费孝通先生称为“系维着私人的道德”,这样一“公”一“私”,区别对比就显现出来了。为什么中国乡土社会的道德是“系维着私人的道德”,这还是要跟上面的差序格局联系在一起来说明。在上面我们知道了差序格局事实上就是以“己”为中心逐渐向外散发的一种“己”与其他人的联系的格局,在这种格局里任何事都是以自己为中心作为出发点,向外扩展没有一个固定分明的界限,道德这种人与人关系的行为规范在中国乡土社会就是一根根单独联系的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每一根人与人的联系中所使用的道德观念是不同的,并不存在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可以使用。
既然不存在一种笼统的道德观念可以普遍适用于乡土社会并让乡土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去遵守这种一致的道德观念,然而“克己复礼”就成了乡土社会中道德观念的核心了,毕竟只有自己是可控的。费孝通先生在这里抽出了一个“仁”字来帮助我们更好的认识中国乡土社会中的道德。“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其中的这个孔子所极力推崇的“仁”字,孔子自己也没能给出一个明晰的笼统的解释,他对于“仁”的解说都是围绕着私人之间的关系展开的,同样可以论证中国乡土社会的道德是“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四、家族与男女有别
在家族这一个章节中,我认为最基本的一个出发点就是乡土社会中家庭到家族的演化,男女有别的现象也是由它衍生出来的。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到乡土社会中政治、经济等功能可以用家庭来负担,而反过来家庭要负担政治、经济等功能就要求家的结构的扩大,这并不是以生儿育女为主要经营目的的家庭可以负担的;而且家庭在承担政治、经济等功能之后就被要求具有长期绵续性,故具有临时性以夫妻为主轴的西方家庭不能胜任这一功能。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以父子、婆媳为主轴,夫妻为配角的结构也是为适应这些功能的承担,父子为主轴避免了个人的死亡而导致的家庭的终结,变得只是成分而不是父子主轴的结构。
在上面我们提到中国乡土社会为了承担政治经济等功能,维持家庭的长期绵续性,将家庭演化为以父子为主轴夫妻为配角的形式,根据费孝通先生的说法这是将生育以外的其他功能拉入家庭导致的结果。
政治经济等事业要求效率,效率要求纪律,纪律排斥私情,任何带有强烈情感波动的情绪都会对事业产生影响,这就导致了“男女有别”这种现象的发生,毕竟男女求同的过程就是激烈的。
从历史发展的长河里我们可以看出了大部分求同的过程都是激烈血腥的,种族与种族之间的求同、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求同,阶级与阶级之间的求同无不是伴随着艰难曲折的过程,所以男女这种从生理上就不一致的两种类型其求同的过程也同样是激烈的。但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庭承担了政治经济等功能,被要求具有长期性,这就一定程度上排斥伴随着激烈过程的男女求同,这影响到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庭的效率,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基本主要体现在同性之间。承认男女差别,但不追求两者相互之间的认识认同,将情感的交流发生于同性之间,乡土社会“男女有别”也就自然而然的发生了。
五、乡土社会中的礼与法
就像在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靠法律来调整的,在中国乡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靠“礼”来规范的,中国乡土社会使用“礼”来规范人与人关系的“礼治”。
乡土社会是生于斯,死于斯的人口流动性极小的社会,一代代人都在同一片土地上耕种,依靠一套固定的经验,不变的规则就可以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这种经过不断验证而确又十分有效,有益于这个社会运作的一些行为规范,这些社会所积累下来的经验慢慢就演化为了传统。“礼”的维持依靠传统,而“礼”就是人们主动对传统服膺的习惯。要使人们主动服膺于传统,那么这一套传统必须是经人们不断亲身试验,确实能满足生活需求的。在中国的乡土社会这样一种环境稳定,人口不大流动的农耕社会才能孕育出“礼治”社会。现代社会变迁速度快,不可能存在一套不变的经验或规矩能适用于任何环境并无法使人服从,这时候才需要法律作为工具来调节现代社会人与人的关系。
上面我们提到“礼治”在乡土社会的产生以及为何“礼治”可以在乡土社会被适用的问题。我们接下来就可以来看一下“法律”能否融于乡土社会。法律它不考虑伦理道德的问题,它旨在保护个人权利和社会安全,所以说像一些由道德伦理去评价的那些家庭琐事,它是不管的,但乡土社会的“礼”调整大部分的却刚好是这些伦理上的事情。然而一个社会是不能同时存在两种评级体系,两种迥然不同的评价体系存在于同一社会必然会造成这个社会的混乱动荡。
在中国乡土社会,法律刚下乡的时候,我相信肯定是有过这一混乱时期的。有一部电影刚好反应了这一问题,有一天,出现一波村民找到一名刚下乡的青年法官要求这位法官帮他们解决问题,问题出于A村民的猪在外觅食的时候把B村民家的祖坟给拱了,A、B两家人协调不好,闹到法官这里,B村民要求赔偿两头猪和一场法事而A村民坚持只赔一头猪和一场法事,刚好这一天在乡下待得较旧有资历的老法官不在现场,只留下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法官,这位年轻法官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由不接受审理,结果导致A、B两家村民大打出手。从这个故事里面我们就大致能看出法律在乡土社会的地位是很尴尬的,这种尴尬时期就发生在乡土社会依然可以用“礼”来有效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法”被强行安插进来的阶段。从上面的故事验证了费孝通先生的观点,即现代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副作用,破坏原有的礼治,却没有建设起法治秩序。
六、乡土社会中的权利结构问题
在讨论乡土社会权力结构问题之前,我们可以先梳理一下费孝通先生所提到的几种权利结构。在这本《乡土中国》里面他一共提到了四种权力结构的形式,即横暴权力、同意权利、长老权利以及时势权利。横暴权利是一个阶级以权力为工具对另一个阶级的剩余利益进行剥夺的一种权力结构,这种权力结构存在的前提是作为被统治的另一阶级需要具有一定的剩余利益。
同意权利产生于社会合作分工的基础之上,社会分工提高了社会的效率和人们的生活水平,每个人在自己所属的位置上安分守己地为自己所处的社会提供必要的服务,这就免不了秩序的出现来规制不利于社会分工的行为,这种秩序的出现依靠的是社会同意的力量,以社会契约为基础的同意权利在此产生。长老权利是一种在乡土社会这种人口流动性小,环境固定,依靠一种固定不变的文化传统就能有效解决生活问题的社会结构里所产生的一种教化式的权利。时势权力发生在激烈的社会变迁的过程当中,社会变迁也就是所谓的社会结构本身的变动。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这四种结构在乡土社会的比重。上面我们提到横暴权力的出现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存在剩余利益可以被剥夺,不然这种对抗性权利的出现是没有什么实质意义的。但是在中国,乡土社会是一种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不存在多少剩余利益可以促使横暴权利的产生,这是乡土社会对横暴权力的限制。
但这并不是说中国社会就不存在横暴权力了,在中国乡土社会横暴权力的发生具有周期性,当小农经济的社会休养生息达到了一定的程度,社会太过饱和再加上这个国家统治层的权利的膨胀,就会有一种向外扩张或在内部大兴建设的企图,这时候为了自己计划的实施,它必须对没有太多剩余利益的乡土社会进行压榨,导致了社会的混乱动荡,接下来战争的爆发又导致人口的减少和新政权的产生,这时横暴权利终止,又开始了新一轮的休养生息。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国部分朝代为了自身的长治久安而强调“无为”政治。而同意权力产生在社会分工合作的基础之上,在自给自足的乡土社会是不存在所谓的同意权力的,所有的生活资料都可以依靠自己的行动完成,不需要社会分工来解决。
再讲长老权利和时势权利之前,我觉得有两个过程要先提出来,一个是社会继替,一个是社会变迁。社会继替是人物在固定的社会结构中的流动,社会变迁是社会结构本身的变动。两种过程不是被分割,而是同时行进的。先提出来这个概念是想说明,属于社会继替所影响的长老权力与属于社会变迁所影响的时势权力是同时存在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中国乡土社会中起支配的权力是长老权力,一种教化性的权利。这种权力之所以能在乡土社会处于支配地位是因为乡土社会本身就是一个极其稳定的社会,社会结构以及环境都不变,变的只是人的继替,世世代代都可以用一套固定的经验处理同一类问题,在这样一种社会里文化传统备受重视,这种被验证有效的经验成为了生活中宝贵的财富,而经验来自于长辈的教化,这是长老权力在乡土社会起支配的原因。而时势权利发生于激烈的社会变迁的过程中,这种社会变迁是由于原来有效的固定经验在变更了的环境下不再适用,旧的社会结构不能再满足人民的需要,新的社会结构被要求出现,而激烈社会变迁引起的新旧交替所导致的社会不安,促使了“英雄”的产生,随之而产生了“英雄”对跟随他的民众的支配的权力。
上面我们说了,时势权力与长老权力之间、社会继替与社会变迁之间在时间上不是分隔开来,而是同时存在的。慢速率的社会变迁中,社会继替可以紧跟社会变迁的步伐,可以“注释”的权力变动方式来改变长老权力下文化传统的内容,也就是“名实的分离”。而当社会变迁速度加快并伴随着激烈过程的时候,长老权力衰落了,随着而来的是时势权力的抬头。
当今社会出现的一些事件刚好能印证激烈社会变迁中长老权力逐渐衰弱这种说法,就像这几年时常会看到的农村老人因儿女经常不回家或不尽孝道而导致农村老人自杀的新闻。如今我们的社会正处在激烈的社会变迁之中,原来固有的文化传统在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的作用越来越小,快速发展的社会要求人们与时俱进,人们面对着的是社会的优胜劣汰,当固定的传统不能有效运用于并有益于生活时,这种传统就面临着被抛弃的命运,而远在乡村的家中长辈作为长老权力的体现者,由于其所拥有的经验再也无法帮助子孙后辈也同样面临着被“抛弃”的风险。
《乡土社会》虽然篇幅不大,但其包含的内容却直面乡土社会最基本的问题;虽然作于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但其中费孝通先生提出的部分理论还是适用于如今的乡土社会。就像现在的城市化进程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农村男性结婚困难导致的“农村剩男”现象、农村老人自杀等问题,都可以从《乡土社会》的一些理论中得到解释。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5
我读《乡土中国》有两点缘由。一是我对将来的毕业论文已有了大致的想法,选题与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三农问题相关。所以读此书来做一些基础性工作,不至于写的时候没有理论基础,一纸空中楼阁。二是经过了三年经济学的训练,觉得经济学的正确分析需要有社会学的必要知识,需要有广阔于经济学的视野,所以阅读此书。温故而知新,读此书已是第三遍,仍有很多新的想法,尤其是对于经济学中的“产权”和“二元发展”问题有了更深的认识。
这读书笔记是在准备GMAT二战的过程中忙里偷闲写的,权当消遣。一共9篇,分九次发出。其中数字标记部分为书本内容,其余部分为自己的想法。这本书的最后一章“从欲望到需要”没有笔记,只是因为我水平实在有限,读不出什么新的想法。留待以后阅历丰富了,希望会有所感悟。
一、乡土本色
1.从基层看上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
基层:中国广大的农民,用作者的话说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乡土性:乡的初文见于商代甲骨文,字形像是两个人相对着饮食。在古代,同族的人往往聚在一起共餐,所以后来乡字慢慢有了地域划分的意思。这乡那乡,彼此独立。中国古代为农耕社会,大多数人生在泥土上,靠泥土过一辈子,死后也归于泥土,因此对于泥土有特别的亲切和敬重感。所以说农民土里土气并非无道理,反而很贴切。一群靠土地聚在一起过活的人,就是乡土。
近代以来,商业的发展打破了中国乡土性的传统。人们不再依赖土地求生存,脱离了生产,而是在商业环节中谋求职业,取得薪酬。商业文化不需要泥土,却要求众多交易的场所。因此,土地的价值也越来越少地由农作物产品的价值来体现,而是转为地租的形式。泥土被视为无用,大量的土地被覆上水泥,城市由此诞生。李嘉图的级差地租说明土地的地租高低与土地的肥沃程度相关,而在现代社会却更多的由地域来决定。可以看出,城市生活的本质恰恰是反乡土的,而城镇的生活便是费老所说的.那个与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
2.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接上面“乡土”的解释。由于土地的限制,大多数人生于斯,死于斯。这在人与人的关系之间形成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都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即熟人社会。
3.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万历十五年》对中国社会的描述这样写道:“当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个人行动全凭儒家粗浅而又无法固定的原则所限制,而法律又缺乏创造性,则其社会的发展,必然受到限制。即使是宗旨善良,也不能补助技术之不及。”法理的缺失严重制约了技术的发展,道德治国也培养了中国人说一套做一套的作风(以道德为纲领的中国,人们做不到儒家善良却严苛的要求,又不能违抗,自然会变得虚伪)。然而,在乡土社会中,法理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法律的本质是契约精神,而在熟人社会,关系本身就是信用。契约无用,又何来法律?所以费老说到:“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6
近期热播电视剧《白鹿原》大受欢迎,描绘了20世纪初在渭河平原这片土地上,中国农村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这部剧让笔者不由得想起由中国著名学者费孝通教授作的《乡土中国》一书,是研究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
本书最初出版于1947年,许多内容和观点或许已经过时,但其中仍有许多有价值的内容。笔者会将读书笔记分享给大家,共同学习探讨。
乡土特色:
从基层看上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而那些“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构成了中国社会的基层。
对“土”这个略带藐视性的字进行了解释,称为泥土。乡下人以土地谋生活,“土”是他们的命根。又因为庄稼人是黏在土地上生活的,因此他们的“土气”也是因不流动才产生的。
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但乡村人口并不是固定的,当人口到达饱和点后,过剩的人口则会宣泄出外。
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而村与村的关系是孤立、隔膜的。
中国聚村而居的原因:
一、每家耕地面积小(小农经营);
二、需要水利的地方,有合作的需要;
三、为了安全,人多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遗业,使人口在一个地方一代代积累起来,成为大村落。
这种生于斯、死于斯的乡土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就形成了“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熟悉的社会中,所得到的是随心所欲、不逾规矩的自由,这种自由也不是法律所保障的那种自由;这里的规矩也不是法律,而是“习”出来的礼俗。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也即,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乡土社会通过形成对人、对物的'熟悉为人处事,这种相处模式或风俗在现代的陌生人社会中是无法应用的。毋庸置疑,今天中国的7亿农民、4万多乡镇仍然构成中国社会的基层,国家也不断推出惠农、扶贫等政策建设新农村,农村问题是中国的基本问题。但另一方面,土地不再成为农民的唯一谋生土壤,他们不必再将半个身子扎在土地上生存,一些农村的青壮年劳力进城打工成为常态。
《白鹿原》中,石头等人的出走在当时会使聚村而居的白鹿原丧失青壮年劳力,这种情况也不会出现在人口频繁流动的现代社会。更多的农村人进城买房,给后代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原先农村的熟人社会或许更多地存在于偏远闭塞的地区,或存在于留守老人的记忆中。城市化进程下,具有乡土气息的熟人社会或许正在逐步瓦解。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7
乡土本色是什么“色”?
我想,大概是泥土的颜色。
从泥土中,中华儿女得到传承,得到根,得到延续上千年的民族精神。
从“女娲补天”的神话到当今农作物的丰产,中国人从土地中诞生,又回归土地劳作。漫长时光转瞬即逝,中华文明再也离不开土地——我们无论迁徙去到蒙古还是西伯利亚,都会撒下种子,无论是否发芽;我们无论遭遇多大的苦难,即使失去家园,也要找到土地,拼命地活。这也许是一个民族的惯性,“生根”“发芽”的`动作已经融入我们民族的血脉之中了。
在两河流域讨生活的农民,为了便于耕种,聚村而居,一代代的传承,土地已成了我们的根!我们在这片土地上长大,劳作,死去。
离开家乡的中国人总会感到孤独,“独在异乡为异客”,身边没了熟悉的人,一切都是陌生的,谨小慎微是必然的变化。但我们有韧性,这韧性让我们积极融入陌生的世界。因为没有熟人就相当于在抢收时没了帮手,决堤时没有人冲着你喊“快跑!”,在困难时别人难以伸出援手。“人情社会”大抵如此。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8
我们五千年中华文明就是从芬芳的泥土中走来。因此,我们有了故乡情结,我们企盼落叶归根。
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所著《乡土中国》一书中详细、理性地解读分析了我们与乡土亲密细腻的感情与关系。
作为一个中国人,无论你走多远,身居何职,都脱不掉骨子里的乡土气息,忘不了家乡的山山水水。因此有了虽身在都市高楼大厦里的达官贵人,仍然手持小铲侍弄几盆植根泥土的花花草草,更是奢望能在闲时,自己拥有哪怕巴掌大的一小块土地种点蔬菜,来体现自己的劳动价值。普通百姓更是对家对土地无法割舍。
有文化的知识分子根据只言片语,苦苦寻找祖上曾经住过的一孔破窑洞或埋葬老祖宗的一捧荒冢;沒文化的老农在老屋拆迁时,死死地抱住院里的一棵老树,老泪纵横,不肯放手。
“能恋本乡一捻土,不爱他乡万两金。”
受乡土情怀的影响,在我们的内心世界也与西方有所不同。西方思想哲学认为,凡事都是对立的,非此岸及彼岸,中间有条无形的鸿沟。我们的哲学思想总体是中庸的,讲求包容,和而不同,求同存异,互相依赖。阴阳学说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阳中抱阴,阴中含阳,相辅相衬方能源远流长。这与我们早期由农耕文明发展而来是分不开的。
故乡和土地永远是我们内心最可靠的依托和最宝贵的财富。
然而,近代随着工业革命的出现,打乱了我们原有的脚步。我们抛弃山青水秀的美丽家园,挥手告别对我们忠诚奉献的土地,一窝蜂似地挤进陌生而又拥挤的城市。钢筋结构,水泥硬化,与泥土一刀两断。一座座高楼,鳞次栉比。高空鸟瞰,和密集型养鸡、养猪场沒什么区别。呼吸着不知从那里冒出的被污染的空气,吃着不知怎样生产出来的不时被媒体报道加了什么“氰",或者什么“氯"的垃圾食品。
我们密集型生活方式和现代化企业加工产生的污染,为病毒和细菌创造了有利的生存环境。
我们的思想也因生活环境改变而改变。沒有了往昔乡村泥土中的朴实与亲切。
为了优越,拼命地比拼。只要干不死,就往死里干。外卖小哥累死在送餐的路上,得到的只是20xx元人道主义的施舍。留守农民辛勤劳作,换来的是,老人有病看不起,娶了老婆又离异,剩下子女无人管。
现实在狂扇农耕文化中“勤劳致富"的嘴巴。
我们嘴里反复念着不忘初心,我们为什么要在路上狂奔疾走?答案在很多时候,是模糊的。许多人怀念过去,厌恶当下,这个问题值得深思。许多刚从高校毕业的低层知识分子,在城市与乡村之间踟蹰徘徊,迷失了方向。不知未来在何方。人类在所谓的科技领城内恶性竞争,最终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有待商確、验证。
前三十年,一个普通农民,生养四五个孩子,日出而耕,日落而息,孩子读书成家,虽困难,却也过得去。然而经过现代科技化的洗礼后,一家有时候连一个孩也养不起。
人类奋斗的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我想不只是我们普通民众不清楚,恐怕就是所谓的社会精英也很迷茫。
老子云:“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说白点,就是人间的利器越多,国家就越陷于混乱;人们的技巧越多,邪恶的事情就会连连发生。
文学就应该取材于社会,指引于大众。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就像一棵参天大树。只有大树的根系植根于大地的深处,吸取足够的养分,才能换来树冠的枝盛叶茂。
殷切盼望,费先生"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的创作风格,得以延续,探索、引导中华文明朝着健康持续的方向发展前进。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9
作者把中国乡土社会基本社群称作“小家族”,是从结构的原则上说明中西社会里“家”的区别。
家庭在人类学上指亲子所构成的剩余社群。亲子指结构,生育指功能。
但家庭也赋予生育之外其他的功能。氏族和部落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是这样。我们的家既是绵续性的.事业社群,主轴在父子之间。在中国家庭里有家法,夫妻之间相敬如宾,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中国家的扩大路线是单系的,即只包括父系这一方面。根据单系亲属原则所组成的社群,在人类学中称作“氏族”。
乡土社会中的家,在结构原则上是一贯的、单系的差序格局。
夫妻之间的感情淡漠,在作者看来,是由于把生育之外的许多功能拉入了这社群中去之后引起的后果。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圜局中养成的性格。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0
这本书初版是1947年,距今也不过六十余载,轰轰烈烈的城市化进程便将乡土中国已经或正在抛进记忆的河流。河水汤汤,乡土早已疏离。再读,当作纪念。
从基层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所言的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说乡下人土气,这个“土”字,他说用得好,因为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泥土。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大多数的人是必须拖泥带水下田讨生活的人,种地是最普遍的谋生办法。务农子弟即便从老家迁到别处去,也都很忠实地守着直接向土里讨生活的传统。辟如,从中原迁去最适宜放牧的草原上,依旧锄地播种,一家划着小小的一方地,种植起来。“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
土是农人的命根。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因为不流动,中国乡村人口像是附着在土上,不太有变动。大多的农民是聚村而居的,而从农业本身看,耕种活动里分工的程度很浅,无需群居,聚居是出于农业本身以外的原因。费孝通认为,这些原因大致有几点:
一是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有屋沿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
二是因为水利的需要。需要水利的地方,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是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基于此,中国乡土社会的单位是村落,又因为少流动,村落之间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长于斯,终老是乡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上也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熟人社会)
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乡土社会从熟悉到信任,无需画押签字,它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纺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在社会学的分类里,乡土社会应属于礼俗社会。(礼俗社会:有机的团结;法理社会:机械的团结)
这样的信任也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才能在悠长的岁月中,从容地去熟悉每个人的生活,才会有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然后心安,信任。
此心安处是吾乡。
我常见到从乡村搬到城里的老人,四处开荒种菜。像我的婆婆,每寻到一块地或旁人给了一块,必像得宝一样喜上眉梢地跟我说,然后滋滋有味地计划着种上哪些孩子们喜欢吃的菜。这也是“土”气吧,说她们离土后眷念土地有些矫情,我想,更多的是一种习惯性的劳作,对土地习惯性的依赖。这是现代年轻人不会有的。
中国社会徘徊在人制社会,迟迟不能进入法制社会也能算上“土”气吧。早在战国时期,墨家就提倡依法治国。而乡土社会的熟悉环境下,不需要法律、合同,“这不是见外了么?”那些统统是对付陌生人的。搞得太明白,丁是丁,卯是卯的,伤感情。中国社会的某些特征也由此而来。现代社会打破了原有的格局,是陌生人社会、法理社会,契约精神顺势而来,法制终将是现代和未来人类社会唯一的也是最好的选择,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的。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1
薄薄的一本蕴含着厚重的知识,这是我对《乡土中国》的第一印象,再到后来在重刊序言中读到费先生的:“我不能不为当时那股闯劲所触动。而今老矣,回头看,那一去不复返的年轻时代也觉得可爱,我愿意把这不成熟的果实奉献给新的一代年轻人。”于是又被先生对工作研究的态度与对后代年轻人的期盼所感动。
费孝通先生在这本社会学著作中将社会学原理引入中国农学文化研究,所展示的是一个真实的中国农村风貌,讲到了社会变迁,道德观念,家族制度,文化传递等多方面的内容。我想《乡土中国》所带给我的是认识一个现实的中国、一个可以真正去把握的中国以及满足我对中国乡村的一份向往。
在全书之中所最触动我的是《乡土本色》一章,在这一章中我所认识到的问题是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在我的判断中,中国的乡土社会应当是依附于土地、定居于土地之上、以聚村而居的居住形式所反映的一个熟悉的社会。而这样的社会很显然是同我所居住的城镇社会不一样的,于是对于我来说,这样的一个乡土社会是一处心灵的寄托与远离城市喧闹的一份安宁。
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依附于土地的社会,于是泥土有了可贵的价值,耕作种地成了中国人运用土地价值的体现。费孝通先生举了这样的一个例子: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种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种地自古以来对于中国人来说,似乎就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种地两字似乎深深地刻在中国人的基因之中。在古代,“两条正路,曰耕曰读”种地有着同读书同等的地位,“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在这一刻土地已经成为中国人们的精神情结,纵然有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与“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辛劳,但与土地相伴,所收获的总是一种“复得返自然”的恬淡安宁。在今天中国人和土地与泥土相伴已不仅仅是先生所说的西伯利亚了,中国人在比西伯利亚更寒冷恶劣的南极种菜,甚至在比西伯利亚更高远广袤的宇宙中种菜。回忆起小时,似乎最大的乐趣便是从土里拽出一株菜苗,又将它换个地方重新埋下,或许这就是我们民族对土地的信任,而土地也不曾辜负我们。先生说:“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对乡土社会的向往来源于对土地所长出的辉煌,但土地也会有限制渴望直入蓝天的心,只有让根更深入地扎入土壤努力地吸取营养,才能长得更高。
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定居于土地之上的社会。世代的人们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之上,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终老是乡成为一种常态,但伴随着时代与社会的发展,更多的年轻人会在这个激流勇进的时代中走出这一片乡土社会,去追寻更高的目标。走出乡土社会奔赴世界的过程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飘摇四地,会逢陌生的风土社会,但同样也终将在回望乡土社会的`那一刻,确认自己“远游人”的身份。然而远有他乡终须回归乡土社会,我想这也是那些远离故乡故国的人们在暮暮老矣之时对落叶归根的一份盼望,正因为根是定居在乡土社会上,精神也是定居的,于是纵然走过漫漫远路依旧不改对乡土社会的那一份眷恋,而这份眷恋也是我们所向往的。
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聚村而居的社会。人们之间的相互沟通合作成了聚村而居社会的最大特点,与乡土社会不同,在城市中所聚的不是村落而是高楼。高楼之间不闻清风鸟语,不见明月彩云,甚至连人情冷暖也足够冷淡,与邻相伴一年下去也说不上几句话,到家之后关上门邻里关系似乎被关在了门后,而在乡土社会所相信的是远亲不如近邻,不难看见邻里相互串门,走到哪里都能遇见熟人打上两句招呼。在我看来,城市生活是少数人寂静的生活,而乡土社会却是多数人的联系,包含了更多的人情味与热闹,也许熟悉了城市中的一份寂静,也将向往乡土社会中的一份份热闹。
费孝通先生说:“‘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但我想,乡会一直都是我们的精神寄托与对未来生活的一份向往,终有一日在对乡的这份向往之中,我们的民族还将会结出更辉煌的果实。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2
《乡土中国》一书通过社区分析的比较研究方法对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进行了分析,它阐述了中国乡村独立和不流动的特点,并且乡村基层人与人之间是熟人社会,对文字的间接沟通需求并不大,这和现代大都市陌生人之间通过白纸黑字记录下关系截然不同。乡村人和城里人差别是知识的多寡而非智力差距,并且每个人都是以自己为中心如同石头掉入水中激起的一圈圈波纹向外展开,人们根据关系的远近决定行为的标准,因此儒家的人伦尊卑思想在此体现出来,例如:君与臣,父与子,兄与弟,夫与妻之间尊卑的差序,这就是著名的中国乡村的“差序格局”。
在这种“差序格局”下,乡村人之间的道德体系出发点是修身,并且对于每个人的价值标准都无法脱离差序的人伦而存在,根据对象与自己关系的远近决定道德标准。乡村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每个人家的组成是以父子、婆媳为主轴纵向一贯的家族结构,男女之间缺少求同形成男女有别的安稳社会。例如:在乡村,男女是授受不亲的,并且分工经营着家庭,他们不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洽。
乡村基层社会流动性较小,村与村之间相对独立,因此一旦同村之人发生一般的冲突,都是调解解决,由村中有威严的长者对冲突双方进行批评教育。因此,传统能够维持稳定的乡村,依据传统人们可以获得有效的应对方法。例如:对于乡村的耕作,年轻的人学习老农对四季更换的应对之道可解决如今的生活问题。只环境不变,没有新的变迁,依据传统总是有效的。比起现代社会,乡村社会用来维系秩序的是礼治的教育作用,例如通过学礼来让人自动地守规矩,即要求每个人身内的良心达到维持秩序的效果。但在现代社会,人们注重个人的权利不受侵犯,法律的价值就在于厘清义务与权利,维护权利和社会安全。
如果直接将现代社会的法律运用于中国的乡村社会,会产生负面影响。例如:在乡村因妻子偷情丈夫打伤奸夫,于法律偷情无罪,伤人却犯法,丈夫在乡村理直气壮,但对法官该如何判决呢?未处理好此类事情,则会破坏乡村的礼治秩序。
对社会冲突一方面,维护阶级统治的力量是支配的.一方,被支配的一方处于在下的一方,这种权力可称为横暴权力,横暴权力和经济利益紧密相连;对社会合作一方面,都期望每一个人都能按照他们的社会分工安于其位,维护这种状态需要大家遵守共同认可的工作,这种维护的权力可称为同意权力,同意权力立足于社会分工。乡土社会是一个小农经济,每家可自给自足,社会分工不大,乡土社会并不依赖同意权力维持,并且横暴权力受制于经济利益,因而乡土社会追求“无为政治”的理想。在此,可看到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是松弛的,微弱的,挂名的,是无为的。
虽然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微弱,但是乡土社会存在教化性的权力,这种权力对未成年的孩子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通过教化,孩子迅速学会顺服和遵循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这种统治乡土社会的模式可被称为长老统治模式。
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在稳定的社会,“生于斯,长于斯”将人与地绑定,因此地缘是血缘的投影。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人们之间的交易是以人情来维持的。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是契约关系的基础。从血缘结合转变为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的一个大转变。
社会变迁发生在在旧社会结构无法应对新的环境,需要有人发明新的方法,而推动人们适应新的环境的力量可称为时势权力。时势权力对于整个社会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一个领导的阶层如果能追得上社会变迁的速度,这个社会也可以因避免社会变迁而导致混乱。可时势权力最不发达的是在安定的社会中,因此在乡土社会,建立在教化作用上的长老统治权力通过变动注释来谋求与变迁的社会相适应。例如:在思想史定于儒家一尊后的历代王朝,通过采取注释的方法求和社会的变动某适应。但由于长老权力不容反对,时势权力与长老权力之间的对抗导致名实分离,在中国旧式家庭中表现为口是心非,面子上不违背,但实质上已经歪曲家长的意志,其实是一种无可避免但又是需要的虚伪,最终导致名实分离。
在乡土社会中,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但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行为的指导,于是产生“需要”,因之有了“计划”。乡土社会中个人的欲望常合于人类生存条件,例如爱情,好吃是欲望,这些欲望满足乡土社会的延续。因此乡土社会的欲望是文化事实而非生物事实,文化存在精华与糟粕之分,适于生存条件的文化淘汰不合于生条件的文化,因而乡土社会中的欲望经过文化的陶冶可以作为行为的指导,结果是印合于生存的条件。社会变迁越快,原来的文化已经不能满足生活,需要时势权力引导人们依据他们的需要去做计划,因此社会变迁使社会越来越理性和科学。但乡土社会人们是靠长老统治的,它不必计划,各人依着欲望活动就足够了。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3
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颁布实施,我又重拾农业方面的书籍,试图了解当前开展农业农村工作的社会背景,与费孝通老先生所讲的农业农村乡土社会有哪些不同。
一直以为反映社会学的'书籍,应当比较抽象,但读费老的书籍一点都不觉得,反而非常生动,语言也时不时透着一股幽默的智慧。比如费孝通老先生说“在一个每代的生活等于开映同一影片的社会中,历史也是多余的,有的只是‘传奇’”,生动形象地概括出乡土社会的相对固定的特征。是啊,农民与乡土有很深的情结,这种情结不只是因为乡土能够让农民“向土里讨生活”,更是情寄于此地,祖上祖祖上的亲人都葬在这里,当下的人过着过去人过着的日子,现在人守候着过去人守着的地方,好像时间空间都在这里停止了,转动的只是人,继承了李四长相特征的李小四接过李四的接力棒,世世代代,继续耕耘着这片土地。在这样的一片土地上,历史真的不是很重要,发生在李四和李小四身上的事情差别不大,差别大的成了“轶事”,流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4
《乡土中国》是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创作的社会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948年。
读《乡土中国》让我深刻感受到,乡土不仅仅是中国人出生、成长的地方,更是中国人的根,是我们在复杂多变的社会中始终保持的一颗稳定的种子。这本书是费孝通教授在1948年对家乡和童年记忆的怀念,但书中的思想对现在的我们仍然有着重要的启示。
在这本书中,费孝通教授以一个社会学家的视角,通过一系列生动的故事和案例,揭示了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特点和问题。他的观点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对乡土中国的文化、历史、社会等方面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思考。他指出,乡土中国的稳定源于家族、血缘和地缘的`维系,这种稳定虽然带来了稳定,但也限制了社会的发展和创新。此外,他还强调了社会等级和权力结构对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指出中国社会的权力结构存在着家长制、长老统治等现象,这些问题在当今社会依然存在。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深刻认识到了乡土中国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也更加明白了文化传统对于一个国家或民族的重要性。这本书让我意识到,我们应该更加尊重和珍惜自己的文化传统,同时也应该不断学习和探索新的知识和思想,以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变化和发展。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5
第一次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就被题目深深的吸引,“乡土”二字引发了我浓厚的兴趣。翻开这本书,走进费孝通先生眼中的中国乡村,思考他独一无二的理解与观念。
这是一本经典的社会学著作,描写了20世纪40年代中国乡村以及乡下人,年代十分久远。在书中的导读里,王连明主编告诉我:“这本书有助于我们认识传统中国,理解现实中国,思考未来中国。”我发现这句话的中心点怎么也绕不开“中国”二字,于是我就想,难道这本书不只有对乡村生活的解释,也会有费先生在旧中国那危难时刻的家国情怀吗?随着对于导读的细致观看,印证了我这一想法。
王连明主编对于书中的文字说了这样一句话:“这本书的文字深处,隐藏着一双含情的眼,藏着一颗多情的心。”我想这份情感既是对乡土社会的情感,也是对于探究问题本质的渴望,更是对中国的关切。
当然,在导读与语法中,我同时也学会了一些写作手法,论述方式和论证方法。一本书最重要的就是主旨他是整本书的桥梁。并且在描写人物或事迹的时候,要多寻找不同的切入点,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看待问题,同时一本真正有价值的书是深入社会,反映现实的,需要作者仔细观察,需要作者怀着对中国,对社会的浓厚情感。随着文学素养的被翻开,我知道了,要想将内容理解并做出分析或是真正读懂,不是看三两遍,而是以以往的文学积累对有意义的话写上自己内心独特的想法,反复品味,同时也可以通过思维导图来梳理整本书的框架。
接着我翻开了费老先生的.生平简介,先是震撼,再是由衷的钦佩,在那个教育资源贫乏的时代,到处弥漫着硝烟的时代,他一路读到了大学,为了求学奔赴大洋彼岸,可这让我最为敬佩的是,在1938年这个战乱的年代,中国存亡难料的时代,他毅然回国教书育人,他一生的颠沛流离,和他一生的荣誉,谱写着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习的品质。他深入乡村,最终写下了这本乡土中国。
读书不止于读,更要理解情感和主旨,并明白你真正学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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