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时间:2022-07-31 08:21:07 读后感1000字 我要投稿

初一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通用6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一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通用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初一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通用6篇)

  初一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1

  童话是一个美妙又神奇的世界,它里面有着许许多多美好的幻想。从小我就喜欢看童话书,每天晚上必定看着《安徒生童话》才能入眠。童话中的每一篇故事是那样的扑朔迷离、扣人心弦。它就像一块五彩斑斓的彩石,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爱不释手。

  遨游在安徒生的童话世界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丰富的大千世界。在这里有善良的王子、美丽的公主、可爱的小红帽、恶毒的女巫、卖火柴的小女孩、奇特的拇指姑娘、还有机灵的小矮人、丑小鸭……

  这里是一片奇妙的想象天空,它的每一个故事就像一颗颗璀璨的明珠照亮了我们每个人的心灵,时而让我欢呼雀跃,时而让我泪流满面;时而让我感慨万千。

  在《丑小鸭》里,自卑的丑小鸭处处受排挤,受嘲笑,受打击。但它并没有绝望,并没有沦落,而是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变成了白天鹅。从丑小鸭身上我感受到了外表的丑陋并不可怕,只要心中怀有梦想,不断地去努力,去坚持,去奋斗,就能成功。这使我想到自己,平时在学习上只要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在生活上帮妈妈干点小事就嫌累,与丑小鸭相比,自己是多么渺小。

  而在《卖火柴的小女孩》里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在除夕夜,在雪地里卖火柴,虽然天冷得可怕,还下起了鹅毛大雪,但这个小女孩却薄衣赤脚坐在地上,她哀求着,希望有人能买她的火柴,希望早点回家能不挨骂。家人的冷酷,社会的无情,在她点燃了火柴幻想着自己和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祖母幸福的那一刻,冻死街头。读到这里我的心流泪了,为什么整个世界也会像这漫天飞舞的雪花一样冷酷无情呢?小女孩实在太可怜了,而我生长在新时代,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吃得饱、穿得暖,玩得开心,我和卖火柴的小女孩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再想一想我的父母,他们每天都在辛苦地操劳着,他们早出晚归地工作,挣钱来养家,供我们读书,培养我们成为祖国的栋梁。他们任劳任怨,有时甚至不让我们做家务,对我们百依百顺,从不批评,更别说不让我们回家了。相反,晚回家还会让他们感到担心。如果卖火柴的小女孩生活在我们国家,我想她一定也能像我们一样,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去上学,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在大年夜里,也能和疼爱自己的家人一起吃团圆饭。

  在《安徒生童话》里,我学会了友善地对待他人,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珍惜眼前的幸福时光,把快乐传递给每一个人。

  《安徒生童话》伴我走过暑假,它像是一个精灵,又像是我亲密的好伙伴,时刻伴随我成长。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纯真的心灵被真情所感动,它更圆了我的读书梦!

  初一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2

  在纷杂的时间里,读了《草房子》,心里觉得很平静。从前知道曹文轩,因他是儿童文学作家,而这个故事却给我与儿童文学不一样的感受。

  我已度过了我的童年,那些单纯和天真离我非常遥远,可是《草房子》让我有一种小孩的宝贝失而复得的欣喜。透过乳白色的晨雾,我仿佛看到在那个叫做油麻地的地方,一座座金色的草房子带着远古的安详矗立着。毋庸讳言,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平凡的人,他们有着各自的喜怒哀乐,却都有着最纯真的灵魂。

  桑桑、秃鹤、纸月、杜小康……油麻地的每一个孩子都充满了鲜明的个性,或单纯善良,或桀骜不驯。这些孩子中,印象最深刻的是桑桑和杜小康。桑桑还有一股孩子气,作者对他的描写,我似乎能看到一个脏的像泥猴却还算俊朗的大眼睛小孩,却又是那么善良。作者将孩子的那种因一点在大人看来都不算事儿的事情生气,描绘出一个浑身散发着灵气的桑桑。而杜小康,红门里富贵生活带给他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骄傲,那是生活在油麻地的普通孩子不可企及的一种骄傲,即使家门衰败、被迫辍学后,这种骄傲也丝毫没有减少,反而因为这变故的磨砺而沉淀成一种无需声张的气韵,我尤其喜欢作者安排给杜小康的故事结尾——在校门口贩卖文具。有时,我在想,这些孩子现在如何了,感觉这已经不是故事那么简单了。如果说桑桑身上体现了少年的天性,那么杜小康则代表了少年的思考和成长。

  小说是以桑桑为主线串起了各个人物,所以最后也一定要以桑桑来收尾。杜小康只是体味了生活条件的落差,桑桑却经历了一天天走向死亡的窒息和绝望。“桑桑虽然没有死,但桑桑觉得他已经死过一回了。”他是一个极其幸运的孩子,在他治病的日子里,他得到了周围人平日羞于表达的爱。还未读完故事时,我曾一度为桑桑扼腕,感觉到死亡的逼近,到了后来峰回路转的时候,我忽然觉得眼前豁然开朗,就像是看到了在草房子背后生气的金色太阳。

  《草房子》里的油麻地,是一个纯净、透明、弥漫着药香的地方。金色的草房子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光芒,头顶上飞过桑桑的鸽子,那一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却又是及其贫穷地方,家家户户是那样的贫穷,穷得孩子们一年到头只有冬夏两套衣服,到了春秋要么大汗淋漓要么瑟瑟发抖!让人心酸。秃鹤,因为自己的秃头被人嘲笑;纸月,由于自己的身世而受人欺负;细马,一口南方口音无法与人交流只能辍学;杜小康,小小年纪就要承担起全家的重任;蒋一轮、白雀更是因为阴差阳错失去了原本属于他的爱情;秦大奶奶,她和丈夫拼尽血汗挣下的一小片徒弟最终却要被人夺去;温幼菊,在桑桑病重时,用自己的经历鼓励他别怕!一个个鲜活的故事,都像是发生邻村,那么近又那么远,令人感动。

  初一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3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蝎灵,被蝎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携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初一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4

  对于一本书,我一直都是以一种快速浏览的方式阅读完它,之后脑子里面就会没有一点印象,犹如走马观花,读一本书读后感。于是,每次想起要阅读一本书是总有种却步的感觉,似乎对自己不再相信,渐渐地对阅读就疏远了。不久前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开始阅读这本书,希望可以从中学到一些阅读方法,我想这样的一本工具类型的书一定有它的意义。于是我抱着幸运的心开始阅读。

  “这是一本为阅读的人,或是想要成为阅读的人而写的书。尤其是想要阅读书的人。说得更具体一点,这本书是为那些想把读书的主要目的当作是增进理解能力的人而写。”这本书开头就说明了本书面对的群体,阅读靠的是自己主动去阅读,在书中作者也谈到了“只有一种方式是真正地在阅读。没有任何外力的帮助,你就是要读这本书。你什么都没有,只凭着内心的力量,玩味着眼前的字句,慢慢地提升自己,从只有模糊的概念到更清楚地理解为止。这样的一种提升,是在阅读时的一种脑力活动,也是更高的阅读技巧。”

  作者在书中谈到了阅读的四个层次即:基础阅读、检视阅读、分析阅读、主动阅读。我觉得在这四个中分析与主动阅读最重要,也是获得资讯最多的层次。要想好好地阅读一本书就必须自己要求,用心去读才会有效果,这正是我要加强的。俗话说:“你必须读出言外之意,才会有更大的收获。”作者鼓励读者去写出言外之意这样的话就可以达到最有效的阅读境界,还要学会去做笔记。

  之后再培养自己的阅读习惯,并找到适合自己的阅读习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丰富我们的知识,扩展我们的视野,充实我们的内心,增长我们的见识。况且,我们生活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是一切都飞速发展的时代。倘若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信息时代中不读书,不学习,不前进,我想,即使我们天资聪明,我们也很快会被人们所抛弃,被社会所淘汰,被时代所遗弃。 所以,爱读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 我要要读书,读好书,掌握读书的方法和技巧,高效的阅读。

  作者还从阅读不同读物中教会我们方法,这些就是为了达到阅读的最终目的,即好的阅读,也就是主动的阅读,不只是对阅读本身有用,也不只是对我们的工作或事业有帮助,更能帮助我们的心智保持活力与成长。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感受很深,以后就可以运用这些方法度更多书本,也希望在阅读的人并且没有找到方法的读者可以看看这本书,可以让自己很快地融入书本,和作者对话,找到乐趣。每一本书,不论是多么难读的书,在无关紧要的间隙部分就可以读快一点。而一本好书,总会包含一些比较困难,应该慢慢阅读的内容。这几句话,我好喜欢,也是对我自己在读书的时候提出的要求。

  初一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5

  书籍在人们的成长过程当中,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不少哲人学者给了它高度的赞誉,有人说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人说它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有人说它是长生果。在我心中,书籍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读过了一本好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书名叫《野性的呼唤》,此书文笔生动,内涵深刻。文中主人公布克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不仅使我体会到了“诚信是交际的保障”这句话的含义,也使我明白了讲诚信是做人的最基本的准则。

  19世纪初,在阿拉斯加掀起了淘金热,大批的狗被送往北方拉雪橇,布克遭人算计,也被拖入了拖橇狗的行列,与在法官家做宠物狗的生活形成了鲜明对比。然而,布克在做拖橇狗的时候仍然不忘“诚信”二字,凭着顽强的毅力,终于克服了恶劣的环境,同爱斯基摩狼一起,回归大自然当中。

  读罢全文,我深深地被布克的是非分明,诚实守信所感动。讲诚信使人际交往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品质。遥想当年,中美两国初次关于建交的谈判,我们的周总理和美国的尼克松总统会谈得非常投机,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都是讲诚信的人。试想,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诚信,该如何发展呢?

  记得有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的上午,我在家看电视,正看着入神时,电话铃响了,接起,电话里传来汪俊杰的声音,让我帮他解一道数学题,我爽快的答应了。挂完电话,我突然想起了那部已经演完上集的电视剧来。“干脆看完电视剧再去汪俊杰家算了”我自言自语道。于是,我把答应汪俊杰的事情抛在了脑后,陶醉在屏幕里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中了,钟表滴滴答答地走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却丝毫没有察觉。大概过了约四十分钟后,汪俊杰打了个电话过来,我连忙跟他说马上就过去。然后又继续陶醉在那令人难忘的故事情节中了。等到汪俊杰再次打电话来之后,我才不情愿的应了声,然后等到电视播完后才下楼朝汪俊杰家走去。路上,我思索着我刚才的做法,再回想起布克之所以能够在爱斯基摩狼这个种族里有更好的地位,靠的就是讲诚信。而我呢,与汪俊杰约好的事情却一拖再拖,这岂不是丢掉了诚信!我转念又想,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诚实最重要。再三考虑决定跟汪俊杰道个歉。走进汪俊杰家,我不好意思的对他说:“十分抱歉,我在家看电视剧看的太入神了,忘记了讲题的事情了,实在抱歉。”“没事,朋友之间,这些小事别放在心上,走,我们讲题去。”于是我们并肩朝他房间走去。从此以后,我和汪俊杰之间的友谊更加深厚了。

  讲诚信是人际交往中必不可少的品质。同学们,让我们怀着诚信的态度,在浩瀚无边的交际之海中扬帆起航吧!

  你看,这本书,它教会了我做人做事,明辨是非,逐渐培养我成为一个纯粹的人,高尚的人。难怪有人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同学们,让我们努力去吸取这知识的乳汁吧!

  初一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6

  近些天,爸爸给我购进了一套书,名叫《百年百部》。据说还是世纪好书呢!我迫不急待地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在其中我看到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把我感动得热泪盈眶。

  这个故事名叫《人与狼》,大概是这样的:有一只狼捡到了一个被人所抛弃的男婴,因为膝下无子,就把他带回去,哺给他狼奶,待他就像待自己亲生儿女,那个婴儿白白胖胖的,眉毛上有一颗特别醒目的黑痣,时间一长,他们之间就建立了一种感情。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一眨眼就是两年时间。这时的母狼更辛苦了,不仅要每天出去捕食,还要时时刻刻注意保护男婴的生命安全,不让其它野兽来偷袭。可是再警觉的老虎也有打盹儿的时候。有一天,趁狼外出捕食,有一个进山打猎的猎人碰巧看到了这个在狼窝里的孩子,因为也无儿无女,便把这个孩子抱回了他的家来养育他,并教给他关于打猎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时间就如流水般哗哗逝去,一转眼十六年过去了,当年的男婴也变成了一位年轻英俊的优秀猎手。这一天,老猎人六十大寿,请来了他的所有朋友。老猎人正在兴头上,便叫小伙子出去打猎,拿回来猎物给客人们展示展示、助助兴。于是小伙子就跨上骏马,带上弓箭出发了。

  他在野外打到了一大堆小动物,有麻雀、野兔、山鸡等。正当他准备班师回朝时,忽然有一只狼闯入他的视线,这使他激动不已,对准那只狼拉满了弓。老猎人曾经说过,真正的猎人都要打一匹狼来显示自己的水平。可他马上扫兴极了,因为他发现这是一匹萎靡不振年老的母狼。本来沮丧的他想放弃,但他还是想,打一只狼就是好样的。于是就把箭向那只狼射去,可箭只射在狼的前腿上,狼一惊,带着箭伤向前逃去,小伙子紧追不舍。狼逃着逃着,竟逃到悬崖上了。小伙子步步紧逼,把狼逼到了悬崖边上。正当狼绝望时,突然认出了小伙子眉毛上的那颗黑痣。顿时它表现出久别重逢的喜悦,狂热地扑向对方,想要拥抱对方。可正当它跳起来时,一支箭却洞穿了它的胸膛,使它直挺挺地倒下悬崖,在它掉下悬崖的一瞬间,它嗷叫了一声,饱含慈爱和欣慰,却没有半丝抱怨。正是这声嗷叫,使小伙子愣了一下,勾起了他对往事的记忆。当他明白一切后,疯狂地用弓狠抽了几下马臀部,马嘶叫一声,载着他奔向悬崖。“妈妈!”这是他第一次喊,也是最后一次喊狼妈妈。这洪亮的声音将会永远在悬崖里回荡、回荡……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同时更为《百年百部》这套书之好感到震惊。虽然我还没有读完,但它其中的一本书中的一个故事都写得栩栩如生,让人觉得身临其境,便可知其一整套书的魅力是深不可测的。“《百年百部》真不愧是一个世纪的文学瑰宝啊!”这句话是我发自肺腑之音。希望听完我对这套书的介绍后,你也会感受和理解到这套书的引人入胜之处及其精华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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