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时间:2022-07-15 08:41:03 读后感1000字 我要投稿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通用9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通用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通用9篇)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

  童话是一个美妙又神奇的世界,它里面有着许许多多美好的幻想。从小我就喜欢看童话书,每天晚上必定看着《安徒生童话》才能入眠。童话中的每一篇故事是那样的扑朔迷离、扣人心弦。它就像一块五彩斑斓的彩石,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爱不释手。

  遨游在安徒生的童话世界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丰富的大千世界。在这里有善良的王子、美丽的公主、可爱的小红帽、恶毒的女巫、卖火柴的小女孩、奇特的拇指姑娘、还有机灵的小矮人、丑小鸭……

  这里是一片奇妙的想象天空,它的每一个故事就像一颗颗璀璨的明珠照亮了我们每个人的心灵,时而让我欢呼雀跃,时而让我泪流满面;时而让我感慨万千。

  在《丑小鸭》里,自卑的丑小鸭处处受排挤,受嘲笑,受打击。但它并没有绝望,并没有沦落,而是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变成了白天鹅。从丑小鸭身上我感受到了外表的丑陋并不可怕,只要心中怀有梦想,不断地去努力,去坚持,去奋斗,就能成功。这使我想到自己,平时在学习上只要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在生活上帮妈妈干点小事就嫌累,与丑小鸭相比,自己是多么渺小。

  而在《卖火柴的小女孩》里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在除夕夜,在雪地里卖火柴,虽然天冷得可怕,还下起了鹅毛大雪,但这个小女孩却薄衣赤脚坐在地上,她哀求着,希望有人能买她的火柴,希望早点回家能不挨骂。家人的冷酷,社会的无情,在她点燃了火柴幻想着自己和祖母幸福的那一刻,冻死街头。读到这里我的心流泪了,为什么整个世界也会像这漫天飞舞的雪花一样冷酷无情呢?小女孩实在太可怜了,而我生长在新时代,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吃得饱、穿得暖,玩得开心,我和卖火柴的小女孩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再想一想我的父母,他们每天都在辛苦地操劳着,他们早出晚归地工作,挣钱来养家,供我们读书,培养我们成为祖国的栋梁。他们任劳任怨,有时甚至不让我们做家务,对我们百依百顺,从不批评,更别说不让我们回家了。相反,晚回家还会让他们感到担心。如果卖火柴的小女孩生活在我们国家,我想她一定也能像我们一样,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去上学,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在大年夜里,也能和疼爱自己的家人一起吃团圆饭。

  在《安徒生童话》里,我学会了友善地对待他人,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珍惜眼前的幸福时光,把快乐传递给每一个人。

  《安徒生童话》伴我走过暑假,它像是一个精灵,又像是我亲密的好伙伴,时刻伴随我成长。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纯真的心灵被真情所感动,它更圆了我的读书梦!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2

  我没有接触过曹文轩的作品,所以拿到这本书时,便带着一种挑剔的目光翻开了它,《草房子》看起来是一部很平庸的书,这只是我的第一感觉。

  那天,在我一口气读了一整章之后,我发现我竟然已经深深地喜欢上了它。它就像一个真实的世界展现在我的眼前,而我仿佛就活在这个世界里。直到重读后,我才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受,那是因为这本书写的太贴近生活了,那种感觉也可以形容为“质朴”。一看就是真情实感,这让我有了一种别样的感觉,而主人公的悲欢离合,也总是让我牵肠挂肚。一读这本书,我就什么都忘了,那种真切的感觉,总是令我全身心地投入到故事里,这时别人说话,甚至呐喊,我都听不见了……

  主人公桑桑天真浪漫,但却性格古怪,总是做一些你做梦也想不到的怪事。比如那次,他把蚊帐剪了,做成渔网捕了好多小鱼小虾,结果差点没被妈妈打。那种天真童趣,让他成为了我心目中最偏爱的那个人物。

  不过最让我感到疑惑和好奇的那个人不是桑桑,而是杜小康。他让我感到既敬佩又厌恶。敬佩,是因为他总是做些了不起的好事,例如班上那次缺镰刀割麦子,他带去了好多,于是就解决了这个难题,而且他学习也很棒。但最让我佩服的还是杜小康在家境破落之后,所表现出的那种异乎寻常的毅力,或许优秀对他来讲,已经深入骨髓了吧。而让我不喜欢的是他那种无所谓、淡漠的性格。不能完全说那是趾高气昂,因为趾高气昂的人是会在乎别人的眼光的。

  也许,用目中无人更合适些。还是比如那次,没有镰刀的同学们看到杜小康拿来的镰刀后,很感激地看着他,而杜小康,无所谓,仿佛没看见似的,没有任何表示。要是我的话,怎么也会高兴地微笑一下,助人为乐的快乐一定会在我脸上表现出来一部分,就算不表现,心里也一定美滋滋的。而他,是真正的无所谓。我想,是他的无视别人让我产生了反感吧。

  最让我感动的人是秦大奶奶。但写秦大奶奶的那一章,我只是最初读过一次,之后就再也没读过。《草房子》里所有我喜欢的章节,我都会一遍遍地读,但唯独这一章,我再也不读了。因为每当我看到或是想到描写秦大奶奶的这章时,我心里都会涌出无限的悲伤。秦大奶奶和丈夫用汗水、泪水和鲜血换了这片美丽肥沃的土地,他们将自己的青春与生命全部献给了这片土地。奶奶与学校之间的土地争夺最终平息了,奶奶喜欢上了油麻地小学,喜欢那里的孩子。而最终,秦大奶奶为了去捡捞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南瓜,而落水牺牲。真是一波未落,一波又起。

  要说的实在太多了,对这本书的喜欢更是不可言说,如果想自己体会一下,那就快来阅读吧!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3

  “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都好像开着花。”

  圣埃克苏佩里说《小王子》是一个童话,但不是一个普通意义上的童话。有人说这是一个沉重的童话,对的,我同意这种说法,因为这个童话里正描述现实社会中的种种现象,不同星球上遇到的就是现实生活中的人类,喜欢数字,喜欢有益的东西,喜欢别人的夸耀……这应该也是一个哲理童话,懂的人自会看懂,不同的人看到的事物是不一样的,就像小王子说的大人的世界真复杂。

  刚打开《小王子》这本书时就被简单的排版所吸引,简单的插图,简单的对话,一切都很简单,虽然没有华丽的语言但却能一下抓住人心,读的过程中也有深深的感受,读后更是好好想了一想。小王子为了和他的玫瑰赌气就跑到了那么远的地方,他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太在乎吧!而他走过的前6个星球遇到的6种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不可逾越的大小……这些人可能就会是未来的我们。作者以孩子的方式透过小王子的眼光,透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欲望,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认识了狐狸,认识了蛇,认识了“我”。他从狐狸那里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所以小王子更对他的玫瑰尽责就像狐狸最后离不开小王子一样,就像“我”一直记得小王子一样。

  爱使人懂得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和寂寞,使生活变得充满情趣和意义。小王子和作者的相处让我相信沙漠里也会有井,而沙漠之所以如此美丽,是因为在某处藏着一眼泉水,而使我们的生活如此美丽的,是我们藏起来的真诚和童心。最后小王子的离去是他负责任的表现,他要回到他的骄傲而又脆弱的玫瑰身边,留下的是被他训服的狐狸对他的思恋和作者对他的挂恋。作者会因为铃铛声想起他的笑声,会因为小王子和我一样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我们都愿意相信,小王子还活着,和他的玫瑰,他的小羊幸福的一起生活着,笑起来的声音依旧像银铃一样。

  我们都愿意相信,圣埃克苏佩里会一直存在在法国人民的心中,他会永远存在,就像他驾着飞机划过天空留下的划痕一样一直存在,即使是最终消失但也会长存。

  小王子说:这就是我的秘密。其实很简单,我们用心才看清楚,用眼睛是看不见本质的东西的。对于我们这些读者来说,小王子所说的这个秘密也是我们读这本书的一个秘密。用眼睛,也要用心。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4

  每个人都体会过父母的慈子和教诲。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子,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子慕不减的原因吧;是那一封封家书,就象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傅雷是我国著名文学翻译家、文艺评论家,他是一个博学,睿智,正直的学者,极富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温厚善良,又端庄贤淑的东方女性。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解放初期至文革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傅雷在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傅聪音乐上的教育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本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傅雷在教育子女中自身的思想经历也在不断的提高, 在傅雷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想;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傅雷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5

  我爱看书,书是人类心灵的鸡汤,是人类生活的必需品。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所以人的身心更需要书的滋润。夜深人静,点一盏灯,坐在窗前,品味着一本书,是多么享受的。

  坐在窗前,炎炎夏日,知了都伏在树上歌唱,青蛙呱呱呱地成了这些“音乐家”最忠实的听众。当处在这种生灵的环境中,能使人的内心多么放松。

  翻开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细细品读,当他违抗父命,执意要出海时,我为他难过,难过他不做一名正紧的侓师,硬要从事航海这份危险的工作。当他乘坐的船被海盗袭击时,我为他担心,担心他会死在海盗的枪下或被他们奴役。当他成功从主人手里逃脱时,我为他高兴,同时高兴中带着一份迫切的'希望,希望他能重新回到父母的关切中。当他再次乘船出海时,我为他的鲁莽感到失望,失望中带这一丝希望,希望他这次能平安归来。可是,命运的双手将他推到了孤岛中,船上的十多个人除他外无一生还,他成了这座岛上唯一的人……

  读到这,让我想起以前读过的一个小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也像鲁滨逊一样漂落到这样一座孤岛上。开始他很聪明,将船上能用的东西搬了下来,等待救援,可谁知一个闪电将他搬得所有东西化为乌有,心痛不已的他相信这是上帝给予他的惩罚,于是在一棵树上了解了自己的生命。鲁滨逊会像这样吗?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往下读。

  鲁滨逊来到孤岛上时,他将能用的东西搬了下来,并找了个洞藏好。当我读到他想做一个层时,不禁惊讶不已,在这个荒岛上没人没工具的他要怎么去做,我对他的能力产生怀疑,可最后鲁滨逊不仅做出了房子,还做得十分精巧,既能防晒,又能防水,我对他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

  粮食也是一个问题,鲁滨逊该怎么解决呢?t他难道会饿死在岛上吗?读到后面,我对他的生活已经完全放下心来:他抓了几只山羊圈养在自己做的篱笆里,而且还开始播种麦子,将收获的做成了面包,更重要的是他能制作葡萄干。在岛上还养了一只山羊陪伴,日子过得十分充实。

  直到有一天,巧然遇到了将要被野人吃掉的星期五,并出手救了他,星期五的到来使他不在只能和鹦鹉说话,星期五成为了鲁滨逊的仆人和朋友,鲁滨逊将自己的经验传授给星期五,两个人过得十分舒服。

  命运鬼使神差的把船长送上了岸,鲁滨逊救了船长,并听他说明了一切:原来船员反判,将船长和大副扔在了这座岛上,想让他们饿死,可没想到碰上了鲁滨逊,鲁滨逊带领着船长和大副将反判的船员逐一击破,顺从的当了仆人,最后终于得到了船长的主控权,回到了英国。

  合上书,脑海里全是鲁宾逊的经历,每一次都充满危险和挑战。其实想想生活也不过如此,没有风平浪静的人生,只要努力就能成功。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6

  在黑暗中,即使是一线微光,也常常能使航手找到北极星而修正他的航向。——题记

  “你是黑暗中的光芒/你是绝望中的盼望/认识你不再迷失方向/有你引领我不再彷徨……”在高尔基昏灰的记忆中,唯有黑暗中的那一抹光明支撑着他执着的心。无数漫漫的黑夜,被乌云袭卷的夜空,星辰破晓的方向,是咱们追逐的目标。在《童年》中,一个孩子忍受这负荷的痛,走过原本无邪的童年。每当翻开书扉,高尔基那一身落默的背影便浮现,心灵的雨倾盆宣泄,灵魂轮回了那一段伤痛。倔强又满带伤痕的回忆朝我灌注,渲染了我一地哀伤。在高尔基黑暗的童年里,虽满载着迷茫,但总有人在他人生的十字路口指引,令他在迷雾遮天的日子找到方向。

  而我的童年有着一样的无奈,我的父母常年在外,没有一点存在感,一家人的团圆少得可怜。唯一的庆幸,就是没有带来悲伤。我总是不想团聚,因为之后还有离别,像是给了希望又是绝望,只不过徒增伤感罢了。在我映像最深的记忆中,便是小时候别人对父母不在身边的冷嘲热讽,压抑的委屈屏蔽了自我,独自面对坎坷挫折,无人倾诉。当我无助迷茫时,从小伴我的奶奶虽然不能助我,但总是默默支持我,在我失败的时候给予我力量与信心;在我挫折的时候,给予我勇气与坚持;在我伤心的时候给予我安慰与鼓励,尽之所能。就如同《童年》中的外祖母一样在黑暗中给予光明,教会如何乐观面对黑暗的人生。假如没有黑暗中的那盏灯,,我该何去何从?在黑暗中,哪一丝微弱的光芒主宰着我的颠簸浮沉,那是我逆流的航灯。亦复如是高尔基的童年,回环曲折,漫漫坎坷。

  没有永远的黑暗,如普希金诉说:“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在黑暗中蛰伏、隐忍,渴望光明,但没有磨难的前奏,来不及接受突如其来阳光。犹如茧中的蝴蝶,没有黑暗的洗礼,哪有绚丽的身姿;犹如暗夜的行星,没有燃烧的勇气,哪有夺目的光彩;犹如未绽的花朵,没有风雨的摧残,哪有奢华的风韵。黑暗中的执着是我孤傲的影子,经受过孤独的我只要一丝光明便足以修正我的方向,使我不随波逐流,命运不可违抗,但我可以走不同到终点的路,但在生命的征途中,没有人为我掌灯,我只会孤独的彷徨。在逆境中拼搏,一丝微光是我逆流挣扎的信念。乌云密布的天空,云海缝隙中的一缕微光,带给了我对光明的渴望。茫茫的夜空,微弱的光,但执着总有一天会照亮你的夜。希翼的星星点火会燃烧出璀璨的光华。

  在咱们越来越迷茫的道路,在咱们前途未卜的未来,在咱们挫折坎坷的命运,不可改变别人,但可把握自己执着的心,不可改变生命的长度,但可改变生命的宽度。不再黑暗中迷失方向。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7

  在庄子的《至乐篇》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鲁国国君一次遇到了很大一只海鸟,这个国君十分欣喜,就给那只鸟听他们国家最好听的音乐,喂那只鸟他们国家的好酒好肉,每天就这样用最好的东西供奉那只海鸟,但那只海鸟不吃一口肉,不喝一口酒,郁郁寡欢,三天就死了。

  无疑,那个国君给了那只鸟在他看来最好的东西,是想让那只鸟快乐,过得更好一点,但偏偏事得其反。这又是为什么呢?庄子是这样总结的:这是以人养养鸟,而不是以鸟养养鸟。就是说这个国君只是按照他所认为好的方式来对待那只鸟,而不是站在鸟的角度上考虑鸟是否接受这种方式。

  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生活中也是有很多的:譬如说,现在有很多家长是这样在养育孩子的:他们要求孩子3岁跳舞,4岁学琴,5岁奕棋,这样到了6岁小学时,才有可能比得上其他孩子。但这样还不够,上了小学后,他们的孩子要必须比别人多上一个补习班,多学一些东西,他们认为这样他们的孩子才能在竞争中占优势地位,长大后才能立足于社会,才会有所作为。这种养育方法和前面鲁国国君以酒肉养海鸟的方法是何其类似啊!这些家长只是站在一个成人的立场去看待怎样对孩子才是好的这个问题的,却忽略了孩子自己的想法,剥夺了孩子快乐的童年。

  这种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的做法,有可能会导致坏的结果。在《庄子》的《应帝王》里有这样一篇:就是说在相隔很远的南北海之地,有两个帝王,分别叫疏和忽,他们总是在中间之地相会,那个中间之地的帝王叫混沌,混沌也就是一个大肉球,没有五官的意思,混沌总是很好地招待他们。有一次,这个疏和忽啊,就商量给混沌凿上七窍,这样混沌便可以和他们一样享受到人间的至乐了,于是他们就用了七日给混沌凿出了七窍,但是,“七日七窍成,而混沌死”。于丹在讲《庄子心得》的时候是这样解释这个寓言的:她说混沌之所以会活着,正是因为他的“混沌”之态,他可以去综观天地,但是七窍被凿开后,他也就远离了他生命的本体。之前,我所讲的那些家长教育孩子的做法,就是按照社会的标准,给他们的孩子凿上一窍又一窍,最后,七窍成,那些孩子也许会成为他们父母所期望看到的,也就是所谓的精英,但是他们却离那最宝贵的赤子之心,“混沌”之态越来越远。

  那么,我们又应该怎么做呢?在庄子的《应帝王》里有这样一篇:天根出游殷阳山时,遇到了一个人,他便向那人求教,怎样才能治好国家,相问多次后,那人告诉他:应当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天下治已。也就是庄子所倡导的无为而治。也就是应当顺其本性,而不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春气发而百草生,正得秋而万宝成”。这样顺其规律,顺其本性,反而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8

  “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坚强的地方。”海明威的著作《老人与海》便阐述了这一真理。

  茫茫大海上,呼啸着冷冷的海风,老人桑迪亚哥孤独地拖着巨大的马林鱼骨,这是老人与成群鲨鱼搏斗了两天三夜所剩下的,亦是老人八十五天内所得的唯一。桑迪亚哥,一个不被打败的硬汉,尽管他输给了成群鲨鱼,他在运气里失败了,但他奋勇向前,无所畏惧的形象却深深地扎根在我的心中。

  这个不服输的老人说:“借钱是乞讨的开始。”他宁肯整日受饿。一种倔强与自尊让他无论如何也要靠自己的劳动获取金钱,所以当他八十四天来在海上一无所获时,他毅然选择第八十五次踏上寻找的征程;所以,当他遇上饥饿的成群鲨鱼时,与它们展开了殊死搏斗。他说:“跟他们斗,我要跟他们斗到死”

  老人的梦境中,时常会出现那一只金黄的狮子,狮子乃是万兽之王啊,这象征着老人对生活的憧憬和希望。他的脖子上有很深的皱纹,腮帮上有些褐斑,双手上刻满了古老的伤疤,他身上的一切都那么古老,除了他那一双海水一般蓝的双眼,澄澈中透露出无限的希望,希望似乎从来没有从他双眼溜走,即使是拖着鱼骨艰难返航时。他说过:“绝望是罪过”

  他是个独自在湾流中一条小船上钓鱼的老人,至今已过去了八十四天,一条鱼也没逮住,他不曾被现实打败。放眼到我们的生活中,刚刚经历了月考的我们,可能曾因为倒数的成绩而失望失意或伤心,但这只是第一次,连老人桑迪亚哥都不曾放弃,他在第八十五次失败后仍在梦中希望着,我们作为热血的青年,又怎能被区区月考失利而阻挠呢?不管前方是何物,都必须去奋力面对,不变那人性最原始的冲动。或许我们曾如桑迪亚哥少年时一般在海洋上驰骋飞扬,意气风发地享受着人们的赞美,就如我们初中时就是班级顶尖。但是,花无百日红,桑迪亚哥如今一条鱼都逮不住了,就如我们现在不再是几十几名了,但人生来并不是为了被打败的,让我们走进这顽强老人的内心,去领略他所缔造的神话,去如他般克服前方的困难!

  人生本来就是一条充满荆棘的路,但路上的风景又是如何如何的美丽啊。我们可能为了做好一件事付出十分耕耘,但当时一分收获也不曾得到,要放弃吗?怎么办?是我不够好吗?不,不是这样的,我们要坚信的一点是——我很优秀,我不会放弃。当们继续努力下去时,奋战不停时,我们会发现凡不能毁灭我的,终将使变得强大。当我们的力量、知识积蓄到一定程度时,便爆发出来。

  凡事不能杀死我的,必将使我强大;我们曾受的伤,都将开成美丽的花朵。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9

  最近我读了《简·爱》这本书。《简·爱》是夏洛蒂的成名作,也是她的代表作。她通过描写一个孤女坎坷不平的人生道路,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不安现状、不甘受辱,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敢于与命运抗争,敢于追求幸福的女性,形象地反映了一个平凡心灵坦诚的倾诉、呼号和责难。一个小写的人,对成为一个大写的人渴望、追求和憧憬。

  故事的女主人公简·爱,有一个昏暗的童年。他的父亲母亲英年早逝,没有留给她任何一分财产。之后,她被舅舅寄托给舅妈里德太太。里德太太对她非常不好,她还经常与她的孩子们一起欺负简·爱,总是把简·爱说得很不好,以至于大家都不喜欢简·爱。简·爱把所有的痛苦都憋在心里。在这样昏暗的童年面前,简·爱选择离开里德太太的家去学校上学。但是在学校,那里的规章制度与伙食令她非常不满意,所以决定自己去找工作。最终,她选择去桑菲尔德庄园当一名家庭教师。

  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第36章。它讲述了从未放下罗切斯特的简·爱,踏上了重回桑菲尔德庄园的路。但是到了那儿之后,她看到的却是她意想不到的情景。一天早上,天刚破晓她就起了床,以探望朋友的借口离开了沼泽山庄。她觉得自己就像一只飞上归途的信鸽,快乐又幸福。但是,当她抵达桑菲尔德庄园时,眼前的一切却令她非常震惊。原本非常漂亮的桑菲尔德庄园变成了一片废墟。别人告诉她,桑菲尔德庄园起火了,罗切斯特的妻子被火烧死了,罗切斯特因为救妻子也受了重伤,双目失明。简·爱费尽周折找到了罗切斯特先生新的居住地,两人都大为震惊。简·爱答应了罗切斯特的求婚。在结婚前,简·爱说的一句话,令我十分感动。她说:“先生,我不但是个有钱的人,还是个独立自主的人,我想要和你呆在一起。我要做你的邻居,你的护士,你的管家;我要和你作伴,给你读书,陪你散步,坐在你身边。只要我活着,我就不会撇下你孤孤单单一个人!”

  这句话让我感动的原因是简·爱不受其他人的影响和控制,因为自己有钱就抛弃自己真心喜爱但已双目失明的罗切斯特先生,而是勇敢地选择与罗切斯特先生一起,做他的护士、管家、邻居,照顾他。独立自主的品质和人格,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衰退期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在那个时代,几乎所有的女人都想依附于男人,以求生活高枕无忧。简·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读者证明,她不是依附于男人的人,而是个独立自主、自立自强的人。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独立自主,乐观善良的女人的故事。它让我们懂得,即使是一个小人物,依靠自己的优秀品格和聪明才智,加上坚韧不拔的艰苦奋斗精神,勇往直前,也能冲破重重障碍,达到自己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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