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市场调研报告

时间:2023-10-25 09:14:50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保健品市场调研报告通用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健品市场调研报告通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健品市场调研报告通用

保健品市场调研报告通用1

  摘要:保健产品的功能和种类越来越多地受到了人们的关注,为进一步了解保健品市场,获取更多消费者对于保健品的需求及要求的信息,特做了以下市场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物质文化需要正逐步升级。而保健产品的`丰富多样化也为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多方便。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48份,收回有效问卷48份。此次调查对象包括各年龄阶段,涉及到各阶层。

  二、消费状况

  (一) 购买目的及用途。有( 43.1% )的被调查人表示购买保健食品自己用。有(34.7%)的被调查人表示作礼品送人。

  (二)对保健品的看法。有( 43.7%)人表示自己偏好名牌产品,有(24.6%)人表示偏好广告产品,有(53.2%)人表示更愿意接受性价比高的产品。

  三、存在问题:

  从调查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概念模糊。有部分被调查者表示分不清保健品是药品还是食品。保健品只有特定保健功效,而没有治病的功效。

  四、总结:

  第一、保健食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能调节人体的机能,具有特定的功效,适用于特定人群。一般食品不具备特定功能,无特定的人群食用范围。

  第二、保健品的真伪是我们关心的问题。在我们购买保健品的时候应当注意一下几点:

  ①、购买保健品确保通过正规渠道购买。

  ②、先看有无卫生部的 小蓝帽 这是国家为让消费者辨认区分真假保健品的特制标志。

  ③、 看GMP认证标志:GMP是国际通行的食品医药企业良好的生产流程和管理规范,是我国药品和保健品生产的强制项目。

  第三、我们应该注意产品的信誉,加强产品的售后服务,联系老客户的同时加强产品的创新,为未来的市场发展奠定基础。

保健品市场调研报告通用2

  一、现状分析

  通过联合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和突击检查,xx县保健食品市场逐步得到规范,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概而言之,一是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若隐若现、虚假夸大宣传广告时有发生、消费者盲目跟随成风;二是监管法规不够完善、管理模式仍不成熟、保健食品市场还不规范。究其原因有:

  1、审批与监督脱节,出现监管真空。

  一是保健食品注册审批与监督脱节。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经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式审查及受理后,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并注册;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由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注册审批既不要审查,更不存在审批,对市场上的保健食品又没有具体的监管职能。这种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纵向断层,审批注册与市场监管横向脱节的监管体制,严重制约着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

  二是保健食品广告审批与监测脱节。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部来看,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批权仅限于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无审批权,保健食品广告审批与监测出现“管着的看不到,看着的管不到;审批的不监测,监测的不审批”的尴尬状况。

  2、监测与处罚掉链,引发监管短路。《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规定,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审批的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并将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的,填写《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移送通知书》移送同级工商管理部门查处。实际工作中,审批部门的监测侧重于是否经过批准,广告的内容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对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只能通报和移送,无权查处;而监督处罚部门主要侧重于广告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对于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往往是雾里看花等其他因素,给一些广告违法分子有机可乘。保健食品广告监测与处罚部门这种“监测的不处罚,处罚的不监测”状况。

  3、职能与责任移位,诱发责权扯皮。“谁审批、谁监管,谁监管、谁负责”是我国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一个不成文的规则。而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与监管,广告审批和监测与处罚等权责却不符合该通则。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权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权却在各级卫生等相关部x。保健食品广告审批权在省级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工作又在市、县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而对违法广告的处罚权又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这种监管模式容易导致部门之间工作上的互相扯皮,一旦发生事故,追究相关责任就比较复杂。

  4、法律法规标准不统一,导致执行艰难。现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所明确的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各部门在各自环节的监管工作中,所执行的法律依据各不相同,卫生部门依据《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质监部门主要依据《产品质量法》,工商部门则依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这些法律标准不一,如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按照《产品质量法》,要处以货值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三倍的罚款;按照《商标法》,则予以通报或处以罚款;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则处以非法所得的`一至三倍罚款。具体处罚时,涉及到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等多环节、多部门,执行时有异议,落实时难到位。

  5、部门与部门失衡,致使牵头乏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按照“三句话”职能要求,其主要内容是对各职能部门的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进行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目前,无任是在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单位资历,还基础设施、经费投入、人员数量等诸多方面,作为保健食品监管牵头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工商、质监等各保健食品监管职能部门相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显然是级别低、职能虚、资历浅、基础弱、投入少、队伍小,牵头部门与监管职能部门之间基础条件明显失衡,必然制约牵头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如前所述,目前用于规范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的法律法规有《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xx年7月1日施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1996年6月1日实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施行)。这些法规是在不同的时期制定的,相互之间有矛盾和不一致的地方。

  根据现有法律的规定,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由卫生部门查处。但目前出现的新动向已经使法律严重滞后。比如,《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食品说明书内容虚假的,按第四十九条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查处,但在说明书中添加只有药本站具有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超出审批范围的,就不一定适用该法。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也可以按20xx年12月1日颁布实施的《药品管理法》由药监部门处罚。药监部门处罚时往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或第三款第二项。但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指的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其中哪些情形属于“冒充”呢?而且更重要的是处罚依据的第七十八条规定必须载明药检机构的质量检验结果,但药检机构却无检验食品的法律依据,也没有检验标准。所以,很多情况下,部分地区药监部门绕开此条,依据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来查处,但适用该条的前提条件又必须是药品。

  再比如,对保健食品在宣传中涉及药品的处理,可依据《广告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来管理。《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十三条对此也作出规定,但因为没有法律责任的规定,药监部门却难以处罚。

  所以,必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适应当前的市场状况,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严厉打击这些违法行为。

  三、加强相关各部门的协作。

  在国家目前暂不能理顺监管体制大环境下,结合实际,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除了上面提到的卫生、药监,还涉及到工商、质监、公安、广电等部门。管理的部门越多,链条越长,就越有可能在工作中产生推诿、扯皮、相互踢皮球等现象。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建立行之有效的协作机制,突破条块分割的藩篱。目前,国家已经在布置,在药监部门设立了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但从实践来看,光有协调机构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合理完善高效的长效工作机制,使对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也可以采取在打击违法过程中政府牵头,各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各自的分工和任务,开展专项治理等等。

  四、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违法分子之所以敢铤而走险,某种原因就是钻了政府监管不到位、打击不得力的空子。如果各部门面对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违法分子就会失去违法的胆量和气焰;如果在处罚时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其违法的成本,使违法行为达不到目的,违法分子就会灰心丧气、偃旗息鼓。为此,相关监管部门要从群众利益出发,日常监管不松懈,发现违法行为不手软,查处案件不徇私,编制合法产品的安全网,设置违法行为的高压线。更不能为了部门利益,巧立名目收取“管理费”、“索证费”、“备案费”等,干扰查处工作。

  五、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

  打击假冒伪劣,光靠政府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一方面,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向群众宣传科学的医药保健知识和保健食品的有关法规,让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我局准备与电视台协商,以县政府的名义开设食品药品专栏,既要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更要对违反食品药品的典型案件予以坚决的暴光,使其无处遁形;另一方面,我们还要放手发动群众参与打击违法行为,让违法分子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编写手册、印发宣传材料、邀请专家举办讲座把科学知识普及到农村、社区、学校、机关,使消费者增长知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让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失去市场和生存的土壤;还可以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发布打假信息、公示法律法规制度等形成全民参与、人人打假的气候,使制假售假行为暴露在群众监督之下。

  科学的监管理念。要尽快解决一些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就要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不断提高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水平和能力。针对保健食品存在的问题,只要我们迎难而上、认真去想,在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坚强支持下,就一定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要我们排除万难、认真去做,就一定能规范市场的秩序,保障好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为构建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保健品市场调研报告通用3

  一、行业分析

  我国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占保健食品企业约占总数的20%;投资10万元到99万元的企业约占总数的42%;投资10万元以下的企业约占总数的38%。20xx年底,全球保健食品销售达到2200亿美元。美国保健食品销售额为750亿美元,日本保健食品销售额为320亿美元,欧洲共同体保健食品销售额为600亿美元。20xx年,我国保健食品销售额60亿美元,约420亿元(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信息中心),保健食品生产的企业总数、产品品种、年产值和实现利润已占医药类企业总量的22%以上,成为中国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点之,国民经济的个新兴行业。

  保健食品产业之所以蓬勃发展,主要原因是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目前,我国城乡处于温饱向小康的过渡阶段,东南沿海些大中城市和地区已达到了中等收入国家水平,人们的消费观念、健康观念发生了较大变化,促进城乡保健食品消费支出以每年13%的速度快速增长。同时,人民生活方式的改变,是保健食品产业发展的重要契机。随着社会竞争愈演愈烈,生活工作奏不断加快,给人们生理和心理机能带来巨大冲击,处于亚健康状态的人群不断扩大。为规避不健康带来的各种不利影响,使人们求助于保健食品,使得保健食品的开发和生产成为经济生活中的“热点”。

  再者,多层次的社会生活需要,为保健食品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除了在家庭和事业双重压力下的中年人逐步加入保健食品消费行列之外,老年人和青少年人群是保健食品消费的主力军。

  随着老龄化趋势的发展,中老年人对保健食品的需求旺盛,使参茸滋补类的保健食品消费大幅上扬。现代家庭对独生子女成长的期望,使家长舍得在营养保健食品上投资,这就为滋补壮体型、益智型、营养均衡型、食疗型等保健食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特别是在“送礼送健康”新时尚潮流的引导下,保健食品成为假日送礼的重要选择之,中秋、国庆、元旦、春期间这5个月的保健食品销量占到全年销量的46%以上,成为保健食品产销旺季预测,20xx年,我国保健食品销售总额将突破570亿元。这里个数据表明,保健食品市场将继续扩大,保健食品行业将继续保持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地位。

  目前,我国营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中,大中型企业已经占据40%,其产品占全国销售额的80%以上,有10多种产品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

  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印发的《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营养与保健食品制造业”首次被列为我国重点发展的行业。

  《规划》指出,到20xx年,我国营养与保健食品产业将达到1万亿元,年均增长20%,形成10家以上产品销售收入在100亿元以上的企业。下一步,国家还将重点推动研发和生产优质蛋白食品、膳食纤维食品、新功能保健食品等。

  二、市场现状

  美国专业调研机构NBJ发布的数据显示,过去10年间,世界营养产业年均增速在8%~10%之间,预计到20xx年,世界营养产业市场规模将超过3500亿美元。其中,中国、印度等新兴国家的营养产业将保持快速增长势头。

  专家指出,近年来,数量庞大的肥胖症、糖尿病、高血脂等各种“富营养病”,以及现代社会普遍存在的亚健康现象,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而饮食干预就成为人们自己保健的主要手段。

  “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最关注的是功效和无副作用。”具有补充营养促进健康的保健食品已经成为消费者的首选。

  保健食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而是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成分,具有降低疾病风险,调节人体生理功能等特点,适宜各类人群食用。

  中国的保健食品构成:

  由商超渠道“节日送礼的”上海健特药业的黄金搭档、脑白金,上海交大企业的昂立一号,深圳的万基健康产业的洋参系列、壮骨粉系列、深圳今日药业的洋参系列、乌鸡系列产品、深圳太太药业的太太、鹰牌、康富来、喜悦等品牌、云南的绿A、哈药集团的三精系列、海南养生堂的成长快乐、天然维生素E、C,江中制药的初元、广州白兰氏系列乌鸡、当归口服液,天津凯庸系列等等众多产品牢牢的把控着,依靠高密度的广告拉动市场,立足市场。

  医药连锁渠道,除了上述企业之外,还有众多营养补充剂,鱼油、卵磷脂、维生素、膳食纤维、质粉、螺旋藻等成系列化的产品领导着,统称为大保健系列,较为有代表性的是,美国进口的,GNC、自然之宝、二十一坊、新生命、生命力、倍健、康倍力等等,国产代表汤臣倍健、清华紫光、千林、善元堂等等。

  以上两类主要是营养补充型的产品居多,多数是调节免疫力、补充钙质,增加骨密度,改善睡眠功能、抗氧化功能、美白祛斑等。

  会销和体验营销,主要是以心脑血管,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类产品为主体进行宣传和教育,这类企业往往是短平快、产品生命周期比较短,通常是2年就更换新产品,实行掠夺式开发市场,所已基本上没有什么能够有记忆度的品牌,基本都是小品牌局部区域的操作市场。向以往的天年、夕阳美、中脉、珍奥、绿色世纪、金晚霞等等。这些做成全国性的会销企业,也是在广告的拉动下

  做成全国性的品牌。体验营销是以单店运作,产品差异化很大,以养生知识和中医理论为主+家庭式的亲情服务+娱乐文化来运营市场,具体的产品数据不易于统计。

  降血脂类的产品有卵磷脂、蜂胶、银杏口服液、螺旋藻、辅酶Q10、纳豆激酶、富含中药成分降脂产品,这些产品的效果比较慢,服用周期比较长,效果不明显,见效快的需要添加西药成分。而会议营销的企业产品多数添加了西药成分。

  三、降脂市场的空间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人的食物消费发生了很大变化,尽管中国人的膳食组成仍然是以植物性食物为主体,但动物性食物和油脂的消费已经出现了大幅度上升,而谷类和薯类等植物性食物的消费却呈下降趋势。中国人膳食结构的变化,带来最显着的效应就是——高血脂症发病率的不断提升。专家估计,全国30岁以上的成年人中间,血脂偏高的比例大约在10-20%左右,估计中国的高脂血症患者高达9000万。

  高血脂的高发病率,已经在中国人的疾病模式中体现出来了。卫生部《20xx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中显示,中国人死亡原因中,约32%死于心脑血管病,也就是说,20xx年每三个死亡的中国人中间就有一个死于心脑血管病,而这些心脑血管病患者,绝大多数死于高血脂导致的动脉硬化。在我国第一大城市上海,居民死因前2位已从50年代的麻疹、肺结核变为现在的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其中心脏病死亡率已超过日本。

  对于经济快速发展的中国来说,高血脂在整个21世纪,都会是中国人健康的最大威胁。高血脂,将成为中国人整个21世纪的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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