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时间:2022-09-29 09:01:56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范文(精选8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幅较长。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范文(精选8),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范文(精选8篇)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1

  今年来,阳新县将深化机关作风整顿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全县工作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四方面整治工作重点发力,以此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举全县之力达到机关作风明显好转、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发展动力明显释放、辐射功能明显提升、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良好效果。

  一、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一是强化政策支撑。20xx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支持阳新县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关于大力支持阳新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全县政务服务“一张”建设工作集中办公的通知》《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机构,细化了每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挂帅、县四大办主要领导为副组长,12个县直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聚焦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了部门和阶段责任分工,以此作为推进营商环境整治的抓手,扎实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领导小组确定每半月召开一次汇报会,小结前期的工作推进情况,商讨下阶段的工作计划,拟定出相应的工作清单,推进各项工作。三是强化作风建设。针对黄石电视台《查“六病”记者六问·阳新:市民之家成了娱乐之家》专题片,曝光揭丑出我县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后,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召开了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暨作风建设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动员,提出时间、任务、节点要求,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推进。县直各部门相继召开了动员大会,全县上下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

  (二)多措并举,提升服务水平。县委、县政府采取多种措施,精简权力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着力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全县政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县级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后,县大数据管理局组织梳理县级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全县涉及行政审批的部门27个,其中涉及事项较多的为市监局79项、人社局158项、公安局63项、民政局45项。二是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目前,阳新市民之家共入驻单位22个、服务窗口88个、窗口工作人员154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和服务事项362项,较往年翻了一番,上办理事项116项,年办件量10万件以上,按时办结率98%以上。建成运营“12345”公共服务热线平台,共接群众咨询、求助、投诉等工单2000余件,已办结近1800条,办结率90%左右。县发改、国土、住建、环保等33个具有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县直部门共认领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1167条,已发布1067条,应进驻窗口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已全部对外公布,县直两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如期公开。三是推进“五级联动”新模式。利用微信、微博及手机APP等媒介对外发布政务服务办事信息,加快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络化、智慧化水平。各镇场区、县直各部门上政务服务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全县19个镇区、55个县直单位已建成政务服务外,并与省、市实现对接;384个村级电子政务线路建设查勘工作已全部完成,325个村已经开通,剩余的59个村本月月底可完成施工,即将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一张”五级联通。

  (三)对标时限,优化审批流程。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针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有关要求和时限,在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能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企业开办、注册登记时间大幅压缩。市监部门积极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易注销登记和“证照分离”等改革。县级企业名称库和禁、限用字词库全面向社会开放,实现同一登记机关名称预先核准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3个工作日办结。对符合条件的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推进多渠道办理注册登记。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务大厅、鄂汇办APP、全程电子化三种途径办理营业执照。缩短公章刻制时间,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县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519户,新增注册资金21.16亿元,占期末实有注册资本金的3.58%。市场主体总量同比增长20.11%,注册资金总资本同比增长20.66%,迎来了市场主体发展的开门红。二是不动产登记、纳税时间大幅压缩。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完善窗口建设,推出预约办理、上门办理等举措。今年起,在保证登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县不动产登记局将转移登记、抵押、首次、预告预抵登记等由四审简化为三审;将注销、查封登记由二审简化为一审。不动产转移登记、首次登记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缩短到3个工作日;抵押登记缩短到5个工作日;注销登记、查封登记登记由1个工作日缩短到随办随结。目前,全县国地税基本实现税务业务“一厅通办”,纳税人平均办税时间、等候时间分别压缩至5分钟内、2分钟内。

  二、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当前政务服务工作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与阳新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政务服务意识不强,行政审批效能有待提升。县市民之家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平台,但由于目前部分进驻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是还有“两头办理”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如,县人社局由于部分审批事项比较繁杂,业务联动性强,群众办事需要窗口科局两头跑路办事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部门电子政务水平不高,可在线办理的事项极为有限。如,县市监局目前的办事项率不足10%,由于市监办事项的服务宣传存在滞后,导致通过线上办理营业执照的渠道在群众中的知名度不高,上推广率低,公共资源的社会效益不能充分显现。

  (二)金融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调研中了解到中小企业最大的需求和困难就是融资问题。一是企业融资成本偏高。一方面,由于我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偏小,需收取担保金2.15%、保证金5%,相当一部分企业认为通过中小企业担保贷款不划算;另一方面,县内各银行面向民营企业的放贷普遍收紧,出现了贷款利率提升、门槛提高等情况。目前,县内银行对企业的贷款利率在7%-8%之间,均高于基准利率4.3%,加上贷款的其他费用,企业实际贷款利息远远高于正常贷款利息。即便如此,有的企业由于条件受限,无法从银行贷出资金。二是融资机制不够灵活。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的担保抵押方式较为单一,除开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能够将抵押物宽展为股权、经营权、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方式外,各银行则对抵押担保物要求较高,主要以土地、厂房抵押为主。涉农企业无法将农业资源进行评估、融资贷款,多以自筹或民间借贷为主。同时,银行对企业发放的贷款都存在排他性,要求企业不得从其他银行贷款,进一步收窄了企业融资渠道。三是抵押贷款额度偏低。一方面,银行对抵押物评估价格普遍偏低,比如阳新县经济开发区企业的土地评级在3—4类,评估价格只有每亩12万元;另一方面,为进一步降低风险,银行实际放贷额度还会再打折扣,往往只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40~50%。如祥云食品公司抵押评估4800万元,实际贷款1700万元;博艺农业评估100多万元,实际贷款35万元。四是银企关系有待加强。阳新县内的银行对企业贷款限额1000万元,县担保公司参与的企业贷款限额500万元,对企业法人贷款最高300万元。一方面,银行贷款审批时间长、程序繁琐,且贷款周期基本都是一年,每年10月左右就要求资金回笼,增加了企业还款压力;另一方面,银行抽贷压贷随意性较大,往往在企业扩大生产、急需资金时提出抽贷要求,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困扰和压力,造成银企关系紧张。比如,20xx年,宏洋电子生产经营正常,产值从年初的200多万,逐步增长到10月的近400万,每月都实现盈利。因原材料紧俏且价格上涨,每月都需要大量现金购买原材料及周转,而银行却要求企业还贷,使企业有订单不敢接,陷入“等米下锅”的窘境。

  (三)企业与政府沟通机制不健全,企业利益诉求缺乏有效反映途径。部分涉企政策、补助知晓度不高、程序繁琐、申请困难。加之我县劳务、法律、广告、设计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相对缺乏,且管理不够规范,收费不尽合理,也影响了企业发展。

  (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氛围不浓,少数部门存在本位思想。《关于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已于5月30日起施行,调研发现,各级各部门对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避而不谈或泛泛而论,既没有数据也没有实例,工作停留在开会、发文件上。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相比,干部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有限。部分镇场区和县直部门未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未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组议事日程和统筹安排部署,未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职领衔推进的工作机制,未对工作层层部署和量化分解工作任务,未层层传导压力,未建立联络员联系制度,导致对专班安排的工作不能及时认领和完成。与此同时,绝大多数镇(区)便民服务大厅只有人社和民政的服务事项在大厅办理,有的大厅虽挂有卫生计生、财政、残联、国土、农业、林业等吊牌,但没有进驻本部门的服务事项,也没有人员在窗口值守,群众办理相关业务仍需赴各站所。

  三、几点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加速追赶超越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营商环境,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行政效能提升,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加大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力度,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涉企政策、信息,对市场主体主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开展企业走访联系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和信息服务,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大力培育、壮大中介服务行业,强化中介服务监管,规范中介服务标准、收费,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

  (二)着力破解要素制约,全面激发市场活力。尽快制定出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鼓励支持银行创新融资方式,拓宽银行抵质押物范围。另一方面,建议财税部门出台有关政策,加大对我县金融支持力度,增加我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能力。同时,在财政上支持我县设立产业基金,对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前景、有市场、有技术的民营企业进行支持。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动态调整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加强对水、电、气、暖等行业的价格监管,切实为企业减负。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降低用电、用气成本,全面落实支持清洁取暖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物流业发展,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物流成本。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支持企业增加技术改造、研发创新投入。扎实做好人才招引培育工作,以人才带技术、带项目、促创新。降低企业招工成本,构建高效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统筹推进解决就业难和招工难问题,织密扎牢社会保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解决好企业发展动力和活力问题。做好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加强对统计、税务、市监等部门的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测质量和效率。加大对县直各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及时向调查对象答疑解惑,确保各项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重视对监测评价结果的运用,查找并解决突出问题,倒逼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

  (三)加大检查督促力度,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服务企业专项督查、对破坏营商环境和侵害企业利益的督查问责、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反馈等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将常态检查、随机抽查、年终督查相结合,创新督查方式,畅通投诉渠道,广纳民意,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限时整改。严格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强化激励导向,制定配套奖励措施,对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奖励。严厉查处执行不力、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纪律松弛等行为,坚决消除各类隐性障碍和“潜规则”,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逐步实现我县政务环境、市场环境、设施环境、要素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的全面优化提升,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2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从战略高度出发,始终把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促进了我县投资环境的改善。

  一、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近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阜宁县“一窗通办、一通行”利企便民不见面集成改革工作方案》、《阜宁县“一窗一”不见面审批服务试行细则(试行)》、《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六大行动”实施意见》、《阜宁县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机构,细化了每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务办主任为副组长,23个县直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下设优化营商环境组等7个小组,并对每个小组和相关部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以此作为推进营商环境整治的抓手,扎实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强化作风建设。为有效推动全县机关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县作风办和融媒体中心专门制作了《作风面对面》全媒体问政等专题栏目,重点聚焦营商环境与作风建设。自2018年开播以来,该档节目已经播出了19期,上线30多家部门,曝光了80多个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深化改革,提升服务水平。

  县委、县政府一直将“放管服”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种措施,精简权力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着力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全县政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一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去年,我县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将县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教育局、人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10个部门行使的80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充分发挥“一枚印章管审批”的制度优势,大力简化优化事项办理流程,大力推行“一窗一”、“一件事”等改革措施,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件,办结率99.8%,95%的市场主体实现当场受理、当日完成登记,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优化率72%以上,审批效率总体提升了60%以上。

  二是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运行机制,方便群众办事,加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力度,今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阜宁县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对“三集中三到位”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进行了明确,目前县政务服务大厅已新进驻县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等3个部门和144项政务服务事项,11个部门的110项办件数量少、办理频次低的事项也以“综合服务”窗口形式实现了集中进驻,大厅的部门进驻率提升了73.6%,事项进驻率提升了58.1%,另外近期婚姻登记、水电气和有线电视等便民服务事项也实现了集中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的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三是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加快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络化、智慧化水平,目前,全县33个权力事项部门已进驻江苏政务服务,1082项政务服务事项的维护工作已全部完成。“阜宁政务服务融易办”旗舰店已开通,已建成个人和法人办事、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便民服务四个区域。近期,不动产真伪查询、不动产办理进度查询、维修资金查询、阜宁景区等多项便民服务功能也已实现接入,“不见审批”服务的便利性逐渐体现。

  (三)对标时限,优化审批流程。

  今年,县委、县政府针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出台了《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六大行动”实施意见》,对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能上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相关部门从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入手,围绕企业各类审批需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压缩办结时限,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企业开办便利度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县行政审批局加速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目前已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办理”,最快0.5个工作日内可完成登记手续,“两区一园”范围内新设立企业营业执照当场即办,提交材料总数由11份减少至4份,企业开办的便利度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企业投资建设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我县成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四个阶段”审批流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阶段的牵头单位,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目前,政务服务大厅已三招“四个阶段”、“一窗办理”的要求,对相关窗口的布局进行了重新调整,将工程建设审批全流程纳入到了一个楼层办理,设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了企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链条服务,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总审批时限可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

  三是不动产登记效率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县不动产登记证明书电子证照协同互认机制已建立,正在农商行试运行,近期将在全县各金融机构全面实施。目前已实现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预告登记、实体企业不动产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两区一园”、“两主一特”项目当日办结。

  二、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的营商环境较以往有了较大改善,但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认识不够全面。提到营商环境,过多关注政务环境、审批环境,忽视了法治、融资、监管等环境,缩短审批时限似乎成为衡量营商环境的主要甚至唯一标准。

  (二)机制不够完善。营商环境涉及企业设立、运营、发展、退出等多个方面,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服务、产业政策、资金支持、政府执法等多个领域,属于一把手工程,目前仅靠发改委和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牵头推动,很容易出现少数职能部门出现不作为,推而不动的问题。

  (三)思想不够解放。少数职能部门未能充分放权,仍存在内部环节繁琐、审批方式落后、办事效率拖沓等现象。有时一个审批环节的耽误就有可能让企业错失商机,挫伤投资者的积极性,对地方营商环境的口碑造成不良影响。

  (四)要素不够充分。

  一是园区道路、管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水、电、气等要素保障还相对滞后。

  二是“项目等土地”的情况较为普遍,很多项目引进签约后才去落实用地指标。

  三是融资环境偏紧,企业发展缺乏资金支持,大多数中小企业很难得到银行的贷款,制约企业做大做强。四是人才资源相对缺乏,高级人才和科技人员难招、难留。

  三、相关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以会学习、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全县领导干部对营商环境概念的理解认识,熟悉国家和省市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形成“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思想共识和浓厚氛围。

  (二)强化推进机制。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重点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慢、企业办手续繁、不依法行政、中梗阻等问题,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开好头、起好步。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简政放权,减少审批程序,加大奖励力度和惩戒力度,凡是影响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一律问责追究、严肃处理。

  (三)强化平台建设。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定位,加快建设新政务服务中心,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以高标准、高要求将政务服务中心建成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载体,努力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切实提高群众企业办事便利度。

  (四)加快思维转变。各职能部门要加快由审批管理思维转变为服务企业思维。不仅要刀刃向内改自己,减少内部审核环节、减免不必要的成本、提高办事效率,还要推行提前介入,超前服务,落实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最大限度地为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和精准化服务。

  (五)强化政策落实。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于增强城市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对标先进地区,突出问题导向,紧扣关键环节,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3

  为助力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助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10月上旬起,区政协经科委组织部分政协委员深入全区相关部门、部分乡镇、工业园区、相关水电气暖公司等,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部门座谈会、企业座谈会和企业问卷调查,听取部门、企业办事人员和部分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等方式,开展了为期半个多月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调研组对各方面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形成此调研报告。

  一、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现状

  (一)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先后制定出台了《xx区深化减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方案》《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十大动计划方案》《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xx年工作要点》《xx区xx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 《xx区关于针对企业办事难整治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等文件。成立了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八个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责任人和落实时限。组建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办公室,并且分别从“八办四组”及相关单位抽调专人集中精力集中办公,认真开展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一是优化服务方面。在政务大厅设立工商注册登记窗口、业务咨询点,安排专业人员进行业务注册登记及咨询解答;

  取消了施工许可证办理中涉及的施工合同备案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事项;

  将招标公告发布、资格预审和施工图审查备案并行办理;

  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民用建筑地下防空室审批并行办理;

  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行办理;

  全面启用了自助办税“24小时全天候”服务;

  113项涉税事项实现了“全程上办”,上纳税、窗口纳税、处理发票均在2分钟内完成,电子税务可办事项增加至148项,企业纳税人报开通率100%。二是提高办事效率方面。开办企业办理环节数平均3个,较去年减少1个,办理时间平均2个工作日,较去年减少13个工作日;

  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证由45个工作日压缩到27个工作日,实现了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6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一般不动产登记事项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下可3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查询等及时办结,材料数量平均为6件,较去年减少3件。用水报装办理环节数平均为4个,较去年减少1个,其中,个户平均3个工作日,较去年减少8个工作日;

  企业平均9个工作日,较去年减少16个工作日。获得电力办理环节数平均9个,较去年减少5个;

  办理时间平均15.5个工作日,较去年减少12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数量平均10件,较去年减少5件。用气报装办理环节数5个,较去年减少2个,办理时间一般民用户11个工作日,较去年减少6个工作日;

  一般商用户17个工作日,较去年减少9个工作日。获得信贷的办理平均4.9个工作日,较去年减少11个工作日,申请材料数量平均9.2件,较去年减少10.8件。

  (三)降低运行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一是降低企业税费。企业所得税方面:xx年通过汇算清缴,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1.098亿元,享受收入减免9601.66万元。增值税方面:xx年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享受增值税减免770.71万元;

  其他税种,xx年车船税减免2.37万元,印花税减免9.93万元,个人所得税减免20.31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2022.84万元,资源税减免232.52万元,契税减免1251.91万元,耕地占用税减免0.34万元,环保税减免44.67万元,水利建设基金减免20.44万元。二是降低人工成本。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费和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等举措,降低工伤保险111.3万元,失业保险45.2万元,生育保险217.3万元,发放稳岗补贴80.1万元,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0.5万元。三是降低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电价连续四次下调,下降7.25分;

  取消临时接电费、电卡补卡费,复电费、电能表校验费、10KV间隔费、更名过户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

  全面清理转供电环节的不合理加价,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到终端用户。四是降低物流成本。快递物流成本由原来的首重1公斤10元,每增加1公斤3元,降低至首重3公斤7元,每增加1公斤2元。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召开了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八办”牵头单位,分别对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整体进展情况、成

  效以及本单位牵头负责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并接受现场记者提问,会上分别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参与了现场监督,发布内容在xx电视台、xx报、xx新闻进行全面宣传。同时,我区8—12月份通过租赁城区道路路口LED显示屏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进行了宣传。

  二、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我区的营商环境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企业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1、相关机制不健全。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八个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责任人和落实时限。组建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办公室,并且分别从“八办四组”及相关单位抽调专人集中精力集中办公,认真开展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部分部门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认为营商环境与自身关系不大,支持配合力度不够,给此项工作带来难度。

  2、政务服务意识不强,行政审批效能有待提高。一是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特别在环保、消防、卫生、安全等环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粗暴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办法还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部分单位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大作用的认识还不到位,思想不解放、政策不灵活、服务不主动,“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并联审批还不尽完善,相关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加之部分单位行政审批放权不到位,政务中心部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强,对审批事项把握不准,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最多跑一次”还不能完全实现。

  3、惠企政策宣传不到位,落实有难度。我区惠企政策的公开形式单一,市场主体知晓率不高,尤其在执行层面还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极大地抑制了政策的有效发挥。不少企业反映,各级在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上,多是照搬上级政策文件,有针对性的措施较少,很多时候看到政策,无法享受;

  看到空间,无法进入;

  看到机会,无法把握。

  4、金融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一是区委、政府虽然也建立了企业转贷应急机制,但在资金周转金量小,利用率低,无法满足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

  二是企业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高;

  三是涉农企业无法将农业资源进行评估、融资贷款。

  5、企业生存难、发展难,市场主体活力不足。一是有的企业反应税费负担重,招工难、用工难、留人难,实体经济难以为继。二是垄断行业收费高。企业反映如电、气、讯垄断行业收费高,尤其是企业用电初装费过高,峰谷分时电价难以执行,给企业带来过高的运营成本。三是中介服务管理不规范。在部门审批办证的前置资料中,很多涉及中介服务环节,因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收费高、收费乱的现象。四是征地环节阻力较大。由于目前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宣传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在征地过程中存在一部分群众漫天要价的现象,尤其在乡镇较为常见,给企业落地带来阻力。

  6、少数部门本位思想严重。部门之间职责没有完全厘清,衔接不够顺畅,影响办事效率。不动产管理职责和登记职责分离,申请人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办理的房产测绘,由于两个局使用的系统不一致,房管局能用,又不能满足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房产平面图和界址坐标,申请人只能另外委托第三方专业测量机构重新测量,增加了申请人的负担,影响办证效率。

  三、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为切入点,破“五难”:推进商事登记改革、解决企业出生难;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解决企业交易难;

  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解决企业征信难;

  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建设、解决行政执法监管难;

  出台配套优惠政策,解决企业发展难等问题,着力打造“支持政策最优、保障措施最强、行政审批最快、办事效率最高”的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推动全县营商环境全面提升。

  1、明确两个清单。一是区上应尽快出台“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排出时间表,划出路线图,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优化方便企业办理审批手续各项具体措施,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流程;

  二是系统把握中、省、市关于简政放权和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法规,使我县出台的政策与制度形成体系,避免“碎片化”,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搭建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框架;

  三是重点开展项目落地、招商引资、营商环境三大攻坚行动,建立完善“一个招商引资项目、一名区级领导包抓、一个招商引资单位负责、专人代办手续”的招商引资项目一抓到底工作机制,通过帮扶使各级干部成为构筑亲清政商关系的实践者、委政府重商亲商的贴心者、企业发展方针政策的传播

  者和帮助企业解决疑难问题的协调者。

  2、强化政府服务力。以营商环境提升年为契机,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当好“店小二”,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升软环境;

  对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全面推行“马上办、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路,提升政务中心窗口服务效率;

  积极创设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程序,加快实现我区营商环境中各个环节“最多跑一次”的办理模式;

  强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尤其是对于承担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指导,选派硬人。

  3、转变政府职能。始终将“放管服”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治理能力的重点任务,简政放权不停步、强化监管不松劲、优化服务不打折。一是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将资源配置交给市场,对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事项,采取招标、拍卖等市场方式运行,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二是强化监管,规范市场。完善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尤其是针对企业各项收费的价格监管,使垄断行业各类费用回到合理区间,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乱罚款,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认真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等不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同时,也要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三是加强企业扶持力度。加大政府周转金的投入额度和监管力度,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

  下大力气帮助企业降低物流、用电、用工等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组建一支由区级领导挂帅、为企业服务的专家团队,专门针对招商引资重大落户项目、市区重点项目在企业开办、政策支持、安全保障、创新发展等方面提供一对一服务,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对制定出台的招商引资各类优惠政策要积极兑现,确保企业招得来、留得住、见成效。

  4、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各镇、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惠企政策的宣传,营造我区良好的营商环境。要切实解决好政府与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凡可以公开的政策文件原则上要于印发当日在站上发布,特别是国家法律法规对特种行业和特殊物品的管理发生变化时,部门要结合实际,主动上门到相关的企业进行宣传,让企业知法守法,避免蒙受损失。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针对乡镇征地难的问题,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出面协调解决,同时加强新民风建设,杜绝征地过程中群众胡搅蛮缠、漫天要价的现象发生。三是要贯彻落实好《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多角度的宣传和解读,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推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积极引导政府投资项目以竞价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保障企业投资项目自主选择中介机构,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良性健康发展。推进政社分开,真正从源头切断中介收费和行政职权的利益关联,打破“中介性质、行政保护、行业垄断”的部门利益化格局。完善中介市场清退淘汰机制,将中介诚信状况与登记机关监管、银行授信、政府招投标等挂钩,倒逼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6、强化效能监督,狠抓政策落地落实。一是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重点,紧紧围绕责任落实、任务分解、组织推动、工作实效等内容,认真开展各项涉企政策督导落实,狠抓“治散强纪、治懒强劲、治庸强能、治混强效”专项治理,确保窗口单位、基层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执行“不打折”、落实“不走样”,切实解决“末梢梗阻”问题。二是坚持“正推”和“倒逼”相结合,激励和约束相结合,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以结果导向,严格考核奖惩。三是强化政府履约承诺兑现,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对在招商引资中的违约失信行为进行集中清理、集中督办、集中规范,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4

  为认真贯彻落实营商环境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作用,支持我县营商环境持续健康发展,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规定。分类管理是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编制报告书;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编制报告表;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在建成投产前在生态环境部门上备案即可,无需审批,也无需验收。分级审批包括国家、省、市、县四级审批,县级审批权限由市政府决定。严把“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选线不符县域规划、高耗能、高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类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建设项目,通过精简流程、压缩时限、简化管理、联审批等一系列举措,促进建设项目尽快落地。20xx年县本级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xx个。

  (二)不断深化审批改革。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行“只跑一次”和“一次不跑”,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少了审批环节。全面取消了无法定依据、未按法定程序的盖章、证明环节、不将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水土保持、行业预审等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全年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均比法律规定的时间缩短了50%,即报告书项目30天以内完成审批,报告表项目15天内完成审批。

  (三)建立容缺容错机制。对项目环评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短期内能迅速补正的,不予退回,先行受理,建设单位可以在审批前陆续补正材料。

  (四)打造绿色营商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行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开展专项检查、交叉检查、部门联合检查等监管方式;制定全县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建立中心城区空气质量预警机制,确保县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长期稳定在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上。

  (五)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合理优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保护负面清单),为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提供科学指导。

  (六)精准提供优质服务。深入开展企业帮扶,组建环保帮扶工作组,针对企业在环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帮扶企业信息互通,提供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为企业排忧解难,精准解决环保问题。今年以来,共指导xx家民营企业开展环评政策解读,先后x次在民营企业较多的盐化、玻璃、石材、砖瓦窑等产业开展环保法律宣传,让企业进一步明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要求,自觉遵守新《环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做到清洁生产,排放达标。

  二、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和企业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企业环评审批、污染治理等环节加大指导力度,为我县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5

  李克强总理提出“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促进经济增长、拉动社会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等方面作用重大。我局于20xx年5月份开展了营商环境专题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调查相结合,深入了解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形成该调研报告。

  一、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按照省、市委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为增强全市发展竞争力、加速追赶超越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一是围绕行政效能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政策制度。20xx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成立“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开展“政银合作”深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机构,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召开了工作动员大会。我局将优化营商环境列为头等大事,召开了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各县区也相继召开了动员大会,全市上下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

  (二)多措并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相关科室采取多种措施,精简权力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着力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政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20xx年以来,先后多次组织梳理公布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同时,启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创建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实施方案及进度计划表,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全力推动服务标准化。二是大力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成立了“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政务服务办公室,涉及项目审批和市场准入及监管行政部门审批科人员、事项向政务中心集中,我局审批科已入驻市政务中心,原食药、质检等部门的审批科到位。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30项(大项)。三是推进政务服务新模式。利用微信、微博QQ及手机APP等媒介对外发布政务服务办事信息,加快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络化、智慧化水平。四是开展名称自主申报试点工作。办事群众通过电脑等工具自主选择申请的名称、经营范围和行业,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

  (三)对标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和时限,在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能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登记非常快捷。我局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易注销登记和“证照分离”等改革。市县三级企业名称库和禁、限用字词库全面向社会开放,实现同一登记机关名称预先核准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0.5个工作日办结。对符合条件的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推进多渠道办理注册登记。开通了“政银合作”平台,在银行点为新设立企业提供注册登记、账户开立、上银行、结算等服务便利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申请人可以通过微信、上办事大厅、政务大厅等途径办理营业执照。缩短公章刻制时间,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优化开户流程。企业开办和注销都较为便利,1-5月,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1148户。二是办理许可时间大幅压缩。通过完善窗口建设,推出预约办理、上门办理等举措,简化许可审批环节平均办理时限15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私营企业、个体户用工难招工难问题突出。主要因城市区位因素、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存在招工难、缺少技工、服务人员缺乏、人员跳槽频繁等问题。市区一般服务行业难以提供高薪水、高待遇,往往招不来、留不住青年服务人员和中高级管理人员,聘用人员老龄化严重,本地招工人员普遍不能满足行业所需的业务知识、服务水平要求。

  (二)私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一是贷款门槛高、融资成本高、贷款渠道少、小额贷款手续繁杂等,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因自身利益驱使,在抵押物评估等方面委托并指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了行业垄断,造成评估费用高、服务水平降低、银行之间互不认可的问题,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融资产品推介、企业还贷提醒等方面服务不到位,企业融资便利度有待提高。

  (三)部门履行承诺落实不足。一是部分职能部门审批事项还比较繁杂,机关内部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效率不高,在办证办照方面效率不高,不能按照承诺的办理期限予以办结,企业重复跑路办事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部门之间还存在“信息壁垒”,在企业评定、资质审查、办证办照等方面沟通衔接不到位,给企业办事增加了困难。三是部分政府部门在外包工程项目方面合同履约率低,存在拖欠企业工程款的现象,导致企业回款不及时,间接造成了农民工工资拖欠、企业信用受损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为企业正常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四)部门服务保障力度不够。一是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民营企业和个体商户还存在认识不到的盲区,在商品质量保证、查货验货等方面缺乏法律意识,容易造成经营损失和名誉损失。二是企业商户权益保障不到位。主要在消费争议调解中,存在对消费者的倾向性维权,在依法维权、保障企业商户正当权益上做的不够。三是在法治纠纷解决面前,向政府职能部门沟通难、咨询难,反映和解决问题的渠道不够畅通。四是在行业从业人员知识培训、法律法规宣传、行业规则宣传方面不够深入。

  三、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一)加快推进民营经济总量扩张。一是优化准入环境。商事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要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更大力度减少行政审批,大力推进“证照分离”“先照后证”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行“马上办、上办、一次办”,全面建立“一次办好机制”,不断创新便利化的服务措施。二是调动发展力量。一方面出台人才引进的“一揽子”优惠政策,加大市校合作,大力引进和留住青年人才、管理人才;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引进外商,把项目、资金、企业引进来,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新一轮大发展。三是激发发展活力。学习借鉴发达地区集群经济的经验,大力发展小商品大市场、小企业大协作、小资本大聚集的生产经营模式,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小商户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接起来,带动产业格局转变升级。

  (二)加快培植民营企业骨干群体。一是重点培植规模企业。用发展的眼光加大对成长型企业的扶持力度,从资金、技术、人才、项目、信贷、电力、土地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扶持成长型民营企业进一步扩大投资、壮大发展规模和提升综合竞争力。二是切实打造企业品牌。在巩固和提升现有品牌的基础上,支持一些前景好的民营企业通过向大企业、大集团挂靠或联合的方式,实行连锁经营和一体化管理,加速品牌和资本聚集。

  (三)加快构建市场主体和政府部门沟通平台。一是创新载体和形式,大力发挥市个私协会、消费者委员会等社团组织的服务职能,为民营经济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之间搭建桥梁,强化社团组织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和谏言作用,保障政府行为和政府决策有效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二是着力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孤岛效应”,进一步畅通协调联系渠道,提高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不断缩短办事服务周期和提高服务水平。三是配套出台人才引进机制、激励机制和公共服务保障机制,着力解决人才“留不住”的问题,加大对专业技能人才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四)加快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是优化企业服务环境。围绕民营企业、个体户融资难、征地难、招工难、办证难等突出问题,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制定和落实具体方案举措,加快推进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二是优化法治信用环境。树立“无事不扰”的监管理念,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认证、评级、披露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偷税漏税、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坚决用好部门执法权力,推进依法行政,使绝大多数合法经营、规范经营的民营企业能够顺利成长。三是优化人文环境。借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打造魅力眉山,进一步推进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杜绝城市中不文明、污染环境的行为,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和市民整体素质,全面打造适于营商创业、生态宜居的城区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6

  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为契机,聚焦我区创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示范区这一主线,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一枚印章审批、一个大厅办事、一支队伍服务、一个平台保障”的行政审批运行模式,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现将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加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建设,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范畴,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将涉及我局的工作,逐项分解,制定了《新华区行政审批局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定期研究,督促指导。着眼激发我区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与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成立了市场主体培育专项工作专班,印发了《新华区市场主体培育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积极落实“只进一扇门”,打造一站式审批

  首批划转18个部门的121项行政审批事项,成立至今,承接下发审批事项18项、取消审批事项9项、合并审批事项2项,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事项总数128项。政务服务大厅入驻民政局、住建局、卫生局3个部门9项公共服务事项。今年以来(截至8月6日),审批局受理行政审批事项6336件,办结6326件,办结率99.9%。

  (二)坚定推进“最多跑一次”,实行审批标准化

  实行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化管理,明确事项适用依据,规范审批流程,取消不必要申报材料,杜绝模糊和兜底条款。编制行政许可目录清单、一次性告知单和服务指南,保持动态调整,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站进行公开公示。

  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和优化,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标准,行政审批基本环节由原来的受理、审查、审批、决定、送达五个环节精简为窗口受理、负责人审批两环节。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限压缩三分之二,工商注册登记审批实行受理、审查、核准全过程“审核合一”工作制度,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时间压缩为1个工作日,18个审批事项实现当日出证。梳理编制了全区第一批四办清单,其中纳入“马上办”20项、“上办”30项、“就近办”25项、“一次办”72项,我局共纳入48项行政审批事项。

  (三)努力实现“一通办”,深入推行两厅融合

  推动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实体大厅融合。按照全省“一张”要求,拓展上可办事项,扩大平台服务范围。围绕“智慧沧州”、“河北政务服务”等系统平台扎实开展“一通办”工作。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分解为149项子项,全部上线河北政务服务。积极宣传河北政务服务,指引办事群众使用互联办事,提高事项线上办理比例。

  (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实体经济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降低创业准入制度性成本,我局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落实“五十证合一”工作,全面推开第一批106项涉企证照事项“照后减证”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准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严格落实“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相关政策,调整营业执照丢失声明方式。推行企业注销便利化,实现企业清税信息共享,不再收取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报纸公告样张和企业纸质清税证明文件等材料。贯彻推进省委书记王东峰同志在全省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会议上讲话精神,按照区政府批示,20xx年6月1日起,停止收取《特种设备登记收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车用气瓶)》、《城市道路占用》两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最大幅度降低了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截至20xx年8月6日,本年度新增企业870户、个体工商户1543户,合计新增2413户,期末实有市场主体20841户。

  (五)大力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不断加强岗位管理培训,强化改进工作作风。一是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位。建立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根据各股室职能,细化到内设股室每个工作人员,建立了职责清楚、人人有责的责任体系。二是制度建设到位。不断完善出台行政审批局机关规章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建立健全管理、审批制度23项,形成了工作有标准、行为有约束、实绩有考核、优异有奖励、违规有处罚的制度保障体系。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日清日结等工作制度,以制度制约、完善、推动服务水平在提升。三是学习效果到位。认真制定常态化学习计划,狠抓业务学习,打造服务精兵。积极从文明礼仪、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等多方面入手,运用自办讲座、工作讲评、分组讨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结合审批工作实际,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四是服务意识到位。为企业、群众提供站立服务、微笑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服务。开通了审批局微信公众号,办事群众可在线查询事项法律依据、申请条件、承诺时限等办事要件。设置“员示范岗”“军人优先窗口”,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竞赛。推动“银企对接”,设立2个金融服务窗口,择优引进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张家口银行进驻审批大厅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得到了办事企业、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目前已收到表扬信13封,锦旗32面,群众满意度百分之百。同时在政务大厅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意见箱,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情况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市场主体总量增长较为缓慢,分析主要原因有:

  ①由于企业自主注销意识加强、40、50保险人员,廉租房、低保户不允许经商,退伍军人申请公益性岗位等多重因素,导致市场主体注销意愿强烈。

  ②根据《沧新征函字xx15号》我区造纸厂区域实施房屋征收,对规划范围内暂停办理发放营业执照。

  ③市委市政府《关于分区管控精准施策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沧字xx28号)要求,于xx年8月底前辖区内散煤销售点全部清零,并不予核准设立煤炭经营主体。中心城区核心区内汽车维修、喷漆、印刷行业于xx年9月底前完成搬迁,未完成搬迁的10月31日后停止营业。停止审批新增营业面积500平米以下的餐饮营业场所,大量中心城区内的餐饮个体户停止经营。

  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420户企业。以上因素严格限制了市场准入门槛,增大了市场主体注销、迁出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继续以“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为契机,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示范区工作开展,以服务经济、方便群众为目标,全面提升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一是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划转、下放交接工作。结合中央、省、市、区发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和精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梳理完善“一趟清”“不见面”服务事项清单。

  二是进一步加快“互联+政务服务”工作进度。依托河北政务服务,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实现线上线下申请、受理、审批无缝对接,不断提升提高事项线上办理比例,逐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及时更新、全部“上”,做到企业群众办事“一办、一窗办、一次办”。

  三是进一步强化服务市场主体功能。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强化行政审批职能,积极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政策落实,不断加强审批便利度,提高服务效能,最大幅度为企业降低准入门槛。大力推进“银行点代理申请登记注册”工作机制,加强与银行系统的密切合作,积极探索“政银”合作,推进银行免费代理申请登记注册工作落实,努力实现企业群众就近办理营业执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7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把为企业服好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开展“送服务上门”和“互联+政务服务”,取得较好实效。

  一是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大幅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方便企业就近办理环评手续。将大批治理技术较为成熟、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可控的项目放到分局,大幅度压减审批时间,提高审查效率。原报告书审批由法定的60天压缩为20天,报告表审批由法定的30天压缩为15天,实行登记表的即时办理,全过程在上公开,并实施建设项目环评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我市已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项目环评开展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试点,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创新环评服务机制,促进项目绿色发展。对重大项目,逐一建立环评工作专班,局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创新项目环评服务机制,统筹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对有关项目提前介入,逐一指导项目优化选址或选线,优化生态环保措施,协调解决环评突出问题。对重大项目还提供环评技术评估“保姆式、管家式”服务,尤其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同时,加强环评机构监管,通过公开环评信息,每年开展环评技术复核,及时通报处理存在问题的技术机构和人员等措施,督促环评技术单位提高环评报告编制质量、压缩编制时间,不断提升服务企业质量。

  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便捷有效的服务。对重点企业,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开展“送服务上门”专题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带队走访,实施精准帮扶,为企业答疑解惑,解决具体问题。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全过程上办理,推进相关环境数据接入和共享,对面向企业的相关办理事项、办事程序作出指引,公开相关联系电话,方便企业直接交流。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灵活环评审批,对于国家和地方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临时豁免制度,对湖南省元卫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医用口罩、防护服生产线项目先予上环评登记备案。

  四是围绕科学管理、精准治污,全面推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共核发和登记213家排污单位,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162张,完成51家排污单位登记备案。我局还制定出台了《怀化市排污许可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先后分两次抽取了138家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全面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行动,核实排污许可符合程度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大对无证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推进“互联+政务服务”,加快实现“一扇门、一张、一次办”。定期开展专题研究,持续开展预约审查、集中审查,为项目排污许可的核发和管理做好技术服务工作,为企业当好“服务员”和“环保管家”。20xx年底,全市将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的全覆盖,实现“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的目标。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持续提升为市场主体服务水平、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

  (一)优化政策落实工作机制。融合运用络、热线、政务服务场所等线上线下渠道,综合采取“云讲堂”、在线答疑、现场培训、编发指引、定点推送等方式,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加大辅导解读力度,确保政策广为周知、易懂能会。着力打造“上有专栏、线上有专席、场点有专窗、事项有专办、全程有专督”的政策落实保障体系,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确保政策应享尽享。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适用优惠政策。运用税费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的疑点信息,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纠正和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压缩优惠办理手续确保流程简明易行好操作。优化纳税人缴费人享受税费优惠方式,加大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除依法需要核准或办理备案的事项外,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服务便利的获得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效率。依托电子税务局,拓展纳税人上申请和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渠道,提高退税效率。财政部门加强统筹,及时保障退库资金到位。财政、税务和国库部门密切合作,畅通电子退税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获得退税款。(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出口业务各环节事项办理速度。优化“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进一步简化结关、收汇手续。商务、人民银行、海关、税务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扩大数据共享范围,加大宣传辅导力度,帮助出口企业加快全环节各事项办理速度、压缩单证收集整理时间,提升出口退税整体效率。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确保不超过8个工作日,并进一步压缩A级纳税人办理时限。(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不断提升纳税缴费事项办理便利度

  (六)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在进一步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合并申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及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进一步简并申报次数,减轻纳税缴费负担。(税务总局负责)

  (七)压减纳税缴费时间和纳税次数。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优化纳税缴费流程、精简申报资料,试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20xx年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20小时以内;20xx年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00小时以内,纳税次数进一步压减,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税务总局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推进税费事项上办掌上办。进一步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20xx年年底前,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上办理;20xx年年底前,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创新试点。充分发挥税收服务作用,在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发展重大战略中,积极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创新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完善税费服务体系。(税务总局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促进办税提速增效降负

  (十)分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在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化的基础上,20xx年选择部分地区新办纳税人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试点,年底前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20xx年年底前,力争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税务络可信身份系统,建立与发票电子化相匹配的管理服务模式,增进市场主体发票使用便利,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税务总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密码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电子发票应用的社会化协同。税务部门公开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快推动国家标准制定。财政、档案等部门积极推进会计凭证电子化入账、报销、归档工作,推动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单位财务核算等系统衔接,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提升财务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电子化水平。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加强电子发票推行应用的法律支撑。(税务总局、财政部、档案局、密码局、司法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十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费。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健全完善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快推进简易处罚事项上办理,进一步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试点。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全面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风险。加强税费政策法规库建设,通过税务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布并动态更新,增强税务执法依据的确定性、稳定性和透明度,持续打造公正公平的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税务总局负责)

  (十三)强化分类精准管理。不断完善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机制,健全税务管理体系。积极构建动态“信用+风险”新型管理方式,实时分析识别纳税人行为和特征,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税收风险防控。加强税务、公安、人民银行、海关等部门的密切协作,严格依法查处利用“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手段虚开骗税行为,规范税收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努力做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税务总局牵头,公安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健全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依法依规和包容审慎监管原则,进一步落实好纳税信用评价级别修复相关规定,引导纳税人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提高诚信纳税意识。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为当事人提供提前撤出名单的信用修复途径,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税务总局负责)

  五、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十五)加强评价考核。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感受为导向,评价和改进纳税缴费便利化各项工作。认真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确保每项差评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大监督力度。统筹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和资源,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以及纳税缴费便利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督查的作用,促进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加强政策措施运行情况的评估,健全政策出台、落实、评估、改进的闭环机制,完善全链条管理,为政策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疏堵消障、加力提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抓紧研究落实本通知各项任务的具体方案,结合实际细化责任分工和步骤安排,确保各项措施及时落地见效。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围绕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研究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创新举措,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持续提高服务“六稳”、“六保”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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