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类公司章程

时间:2022-10-18 18:12:46 公司章程 我要投稿

销售类公司章程(精选14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章程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章程是书面写定的组织规程或办事条例。那么拟定章程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销售类公司章程,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销售类公司章程(精选14篇)

  销售类公司章程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 企业名称:

  第三条 企业地址:

  第四条 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 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 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 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50万元,其中现金:10万元。

  第三章 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 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 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 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 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 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20XX年3月18日。

  第十三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 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十六条 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十七条 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十八条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十九条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正本件二份,报送登记机关一份,本企业存档一份。

  销售类公司章程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第三条 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分局登记注册。

  第四条 分公司由xx公司组建。

  第五条 公司为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以基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公司的宗旨:诚信、优质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八条 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核定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 股东住所

  第十条 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公司出具证明。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 根据其出资分额享有表决权;

  (二) 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三) 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四)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 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 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 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 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八)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九) 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简单范本公司章程简单范本。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半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或有重大活动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东主持。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 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公司分、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召开正式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临时股东会议,就当于会议召开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 执行董事

  第十九条 本公司选举执行董事(兼分公司经理)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拟订合同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确方案;

  (七)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六章 监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

  第二十四条 监事1名,监事任期为三年。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设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和罢免。

  第二十六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 当执行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予以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分公司章程范本企业文化公司章程简单范本投资创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 必须要有半数以上(出资额)的股东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三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至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金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二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三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三十四条 公司有下例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销售类公司章程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利,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四条 公司依法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 公司名称: 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住所: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场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销售;汽车美容、装潢。(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第九条 公司经营期限是30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须经批准的项目的,依法办理相关批准件或许可证。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第十二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100万元。

  第十三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 投资。在注册资本总额中:实收资本为1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100%,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十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经验资机构验证后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章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第十五条 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1、以货币资金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2、以货币资金出资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配红利;

  (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三)股东会上的表决;

  (四)依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

  (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账目,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并提出建议或质询;

  (六)被推选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在公司清算时,对剩余财产的分享;

  (八)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执行股东会决议;

  (二)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按期缴纳股金;

  (三)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 公司设置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七章 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第二十一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十二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增加注册资本:

  (一)股东增加投资;

  (二)公司盈利;

  (三)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第二十三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减

  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

  第二十四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作出减少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一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八章 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

  第二十五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法》对转让股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重新编制新的股东名册。

  第九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议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十八条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和临时会。

  第二十九条 股东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于每年2月20日前举行。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召开股东临时会。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提议时;

  (2)执行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3)监事认为必要时。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通知以书面形式发送,并载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十二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工作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工作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 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股东会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主持。

  第三十四条 股东会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执行董事或其指定的人员妥善保管。

  第三十五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第三十六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任期三年。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股东会议。

  第三十七条 公司设经理,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股东会议。

  第三十八条 经理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经理不在时,由经理指定的副经理代其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 公司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

  第十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罢免。

  第四十一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2)检查股东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3)审查经理提出的公司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并向股东会报告;

  (4)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公司经理报酬事项;

  (5)签署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参股等重要文件;

  (6)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章 公司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

  第四十二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另立会议账册。对公司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款。

  第四十三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议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第四十四条 财务会计报告在股东会年会二十日以前置备于公司并交送各股东,以便查阅。

  第四十五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10%列入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第四十六条 公司当年的利润应首先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不足弥补亏损的可以用法定公积金弥补。

  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四十七条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可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也可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四十八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决定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四十九条 公司依照前条规定解散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清算组织由股东代表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条 清算组织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时,要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织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五十一条 清算组织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的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二条 清算组织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到期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不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按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五十三条 清算组织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公司债务时,立即停止清算,并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清算组织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五十四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织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五条 清算组织成员应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织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织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六条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职员必须按公司赋予的权力行使职权,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或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公司为公司股东或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第五十七条 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或建议。

  第五十八条 公司职工依据《公司法》,建立工会组织。工会依法开展活动。

  第五十九条 依法需要建立其他组织的,公司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章程和公司的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本章程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未规定的法律责任和其他事项,按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股东会决议加以补充。股东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修改、补充条款,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备案后生效。

  销售类公司章程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

  第三条企业地址: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x万元,其中现金:x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20xx年x月x日起至x月x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20xx年x月x日。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x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x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x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x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十六条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十七条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十八条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十九条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x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之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正本x份,报送登记机关x份,本企业存档x份。

  销售类公司章程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东莞市创银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东莞市沙田镇大泥村村民委员会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家庭服务、家用电器维修。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名称)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1个,分别是:

  略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2、谢剑锋

  以货币出资2万元,总认缴出资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67%。

  实缴出资2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

  3、黄华兴

  以货币出资1万元,总认缴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3%。

  实缴出资1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

  (八)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十)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四)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五)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六)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七)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一)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九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二)对公司为除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以外的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2月份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二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兼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四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十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二十六条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权。

  第十一章公司的通知和通知方式

  第二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通知:

  (一)召开股东会会议;

  (二)股东或者股东委托公司对股权转让事项予以通知。

  第二十八条公司通知可采用以下方式:

  1、前条第(一)项情形可以采用口头通知方式。若口头通知方式未能通知全体股东的,必须采用书面通知方式。

  2、采用书面直接送达方式。由被通知股东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者盖章,送达回证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3、采用挂号邮寄方式。邮寄地址为章程中记录的股东通信地址,自挂号寄出之日起十五日后视为送达。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于20XX年X月X日订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三十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销售类公司章程 篇6

  人事制度

  一、聘用公司各机构需要增加人员时,先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主管领导核准后,由内勤统一招聘。员工招聘采取内部选聘和对外招聘两种方式

  1、内部选聘:从公司内部员工中选拔聘用所需人员。

  2、对外招聘:对外招聘采用媒体广告、人才中介机构、大专院校、相关企事业单位等途径进行。应聘人员填写《招聘登记表》,甄选资料,确定测试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初试合格者,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复试;结合聘用部门对复试人员进行复试及专业测试,并做出结论性评价;复核应聘者相关证件,对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由权限领导进行核决。

  二、试用期新进员工须经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试用,试用前签订试用合同。录用员工正式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在使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员工也可以在使用期内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三、转正员工从人力资源部门领取转正申请单,填写《转正申请单》,由主管上级具体签署意见并与内勤协调,由内勤呈公司总经理核准。

  四、考勤、加班及请假管理办法工作制度:

  1、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分工与协作关系。

  3、服从上级指挥,有不同意见应当面或书面陈述,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一经上级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4、准时上下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保证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5、上班时间不得接待私人来访,不得擅离职守。

  6、下班后、节假日期间或有特殊、紧急需要,服从加班、值日等安排。

  工作时间: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周一至周五:早8:00---12:00工作下午13:---18工作考勤规定: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实行打卡或签到,方能出去办理各项业务,如有特殊情况,须主管领导批准,不可迟到、早退、旷工。

  考勤管理:上班、下班各打卡一次,每日两次。不具备打卡条件的部门,实行签到(退)制度,时间及规则同打卡。因公出差或外出者应填写《员工外勤单》。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及处罚

  1、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为迟到。迟到一次处10元罚金。

  2、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因公务需要而擅自离岗,即为早退。早退一次扣发当日工资。

  3、员工无故不到岗或请假未核准,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次扣发三日工资。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公司可视情节辞退员工,并不予结算任何工资和提成。

  国家法定假:五一(三天)、十一(三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

  公休假:每周公休日加班薪资支付标准:国家法定假日按300%支付薪资;公休日加班按200%支付薪资;平常日加班按150%支付薪资。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可视为加班: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和效率下,确实完不成工作任务;员工加班时间在1小时(含)以上的。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生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加班不予补偿:

  1、未办理相关手续,或办事效率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务而加班;

  2、员工出差加班及已给予定期固定补偿的加班。

  请假管理办法: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下,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

  假期类别:公司员工给假分为扣薪假和带薪假两大类:

  1、带薪假:每周公休假、法定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休假。

  2、扣薪假:事假、病假。各类休假均不含每周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1、每周公休假: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2、法定节日假: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其它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

  3、婚假: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给假3天;如属晚婚(男满25岁,女满23岁),给假15天;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待遇。

  4、产假:在集团工作三年以上的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凭证明给假90天;已婚女员工妊娠期内流产,一次给假7--30天;员工之配偶分娩,给假3天。

  5、丧假(1)员工父母、配偶、子女丧亡给假5天;(2)员工兄弟、姐妹丧亡给假2天。

  6、工伤假:按劳动合同及实际情况给予。

  7、年休假:年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时,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公司正式员工工作1—3年(不含),每年年休假5天;工作3—6年(不含),每年年休假7天;工作6年以上,每年年休假10天。

  8、事假:每次最长不超过5天,年累计不得超过10天。

  9、病假:2天(含)以上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以事假计。

  假期工资:

  1、每周公休假、法定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不扣工资;

  2、30日以内的产假及工伤假,不扣工资;30日(含)以上的产假及工伤假,假期只发50日基本工资

  3、事假期间扣发全部工资。

  请假核准权限:

  1、主管级(含)以下员工请假:1—3天(含)由业务经理核准;3—5天(含)、5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2、业务经理级员工请假由总经理核准。

  五、解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实行解聘制度:

  1、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品行不佳,不利于在公司长期发展的;

  3、不能接受企业文化,不适应公司管理模式的。对中止试用的人员,提前一天予以通知,自告知之日起移交工作。

  六、开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1、员工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者;

  2、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者。公司辞退员工应于三日前告知员工,并于当日进行工作交接。

  3、无正当理由者,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

  5、严重失职的,营私舞弊的,对公司声誉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离职员工离职应提前15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员工离职时应移交手续包括:工作移交、财务移交和办公用品移交等并填写《员工离职(调动)工作交接表》,并交内勤存档。如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视为自动离职,扣发当月工资。

  八、不管是离职,开除,解聘人员,根据知识产权保密原则,仍对公司的资料,商业秘密,信息,和数据保密的义务,否则公司有权申诉其法律责任。

  销售类公司章程 篇7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电话销售管理工作,保证电话销售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电话销售人员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员职责公司销售部负责电话销售工作的统筹管理。

  二、电话销售服务规范

  第四条服务意识

  1、电话销售人员接通电话后应主动报公司名称,询问客户的具体需求,做到声音清晰,吐字正确,要有个人言行代表公司形象的意识。

  2、与顾客沟通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心情,主动挖掘顾客需求,耐心详细的向顾客解答疑惑,从心树立为顾客服务的意识。

  第五条声音要求

  1、声音要温雅有礼,以恳切、礼貌的话语表达,使顾客感到被尊重和被重视的感觉。

  2、声音的大小应注意保持平衡,以免听不清楚或过大造成误会。

  第六条时间要求

  1、工作时间内联系客户,并注意打电话的时间段,应尽量避开客户用餐及午休时间。

  2、听到电话铃响,最好在三声内接听,以免让客户久等,产生不满情绪。

  3、电话铃响五声后才接听,应先向客户道歉,解除客户的情绪问题,然后尽快进入主题。

  4、通话长度应控制好,时间不宜过长,只要双方沟通清楚业务内容后即可结束通话,不要过于闲聊偏离了主题。

  第七条语义要求

  1、首先应该自报单位、部门、姓名,说明来意,确保客户理解销售人员的通话是代表公司。

  2、对客户表达的内容在对方不太理解的情况下给予适当的复述,确保客户充分理解你所表达的内容。

  3、电话销售人员电话沟通中切忌强迫客户接受公司的媒体产品,应以相关方案引导需求为主。

  第八条记录要求

  1、进入接线状态,一手拿话筒,一手拿笔和笔记本,认真清楚记录通话内容和客户情况,要求简洁和完整。

  2、记录内容包括时间、人、沟通结果等。

  3、有意向和没意向的客户分类清楚,以便以后跟进。

  三、电话销售过程控制

  第九条电话销售准备工作

  1、主管负责确定电话销售人员的客户群及目标绩效值。

  2、电话销售人员在打电话前必须做好客户信息的详细资料,和媒体产品的相关文案资料。

  第十条电话销售沟通技巧

  1、电话销售人员应采用简洁、坦诚、明确的自我介绍方式让对方在短时间内了解自己,不可以进行强势的推销行为。

  2、电话销售人员可灵活借用曾经的目标消费者联系过,来消除电话障碍。

  3、与正式客户相关部门联系上,进入实质阶段,并从消费者角度介绍公司媒体产品,及媒体产品给其带来的利益。沟通过程中语言通俗易懂,避免过多使用术语造成沟通障碍。

  4、与客户沟通过程中,不得生硬打断客户,应先了解清楚客户需求,并做好记录,以此作

  为客户需求分析把最适合的媒体产品介绍给客户。

  5、对于沟通中出现的异议,销售人员应结合媒体产品特点解答客户问题,将异议转换为机会,不可消极应对。

  第十一条电话销售总结工作

  1、电话销售人员每天下班前纪录当天打call情况,并统计好数据,定期交部门主管查看并作为跟踪客户的依据。

  2、有意向客户需定时跟进,并反馈给部门主管。

  四、电话销售人员考核

  第十二条考核时间及目的

  电话销售人员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及年度考核作为绩效奖金及年终奖金的依据。

  第十三条考核指标

  电话销售人员应熟悉公司销售媒体产品的特点、掌握电话销售的技巧,能够很好地与客户电话沟通,善于发掘潜在需求客户。

  五、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起草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销售类公司章程 篇8

  一、总经理

  全面管理公司工作,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公司重大问题决策。

  二、业务经理(组长)

  1、认真贯彻和领会好公司发展战略,按照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政策,制定与实施本小组的工作计划,规划本小组的周,月,年的宏伟目标。

  2、根据各个业务人员的特长,合理安排业务人员的工作岗位,做到量材施用,发挥其潜能。

  3、全面负责本小组的日常管理,每日开一次早、晚例会,早会是了解业务人员的当天计划,随时跟踪本小组业务人员的去向,晚会是了解业务人员当天的业务情况,然后大家自由发言,如对业务的困惑,跟大家讨论,也可以谈业务的心得跟大家分享,以使大家共同提高业务素质。

  4、认真审核业务人员的每天工作日志,掌握业务人员的业务进展情况,及时跟业务人员对客户进行分析、讨论,有的放矢的对客户进一步攻关,取得客户的信任。

  5、当业务员取得了客户的第一手资料,要及时把握适当的时机陪同业务员去拜访客户,如果时机成熟,就要从业务员手中接过业务,进一步做好跟客户的关系,取得客户的绝对信任,为总经理做好拍板的铺垫工作。

  6、做好新业务员的传帮带教工作,了解其特长,解决其业务的突破瓶颈,使其尽快进入工作的状态。

  7、负责总结分析本小组的业务进展情况,及时的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交给总经理,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8、负责行业信息的研究与分析,对行业前景进行科学的市场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9、代表公司对外联系,代表公司签订合同与盖章及对货款的回收,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确认书。

  10、审核样品领出并签字认可,审核图纸方案的设计,负责与内勤,设计的沟通。

  11、做好每个业务项目成败的案例分析,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和心得,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总经理备案。

  12、负责领导其他安排的事项。

  三、业务员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

  2、注重自己的仪表仪容,穿戴整齐,举止得体,维护公司的形象。

  3、熟悉公司概况、产品性能、产品介绍、产品特点、合同签订,多跟同事互相交流,取长补短,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4、服从业务经理的安排,每日汇报行程及有关客户信息,填写工作日志并向业务经理详细汇报工作,并及时的把业务经理交给的任务按时完成。

  5、积极的寻访潜在客户,力求挖掘大量的潜在客户,从中筛选出有针对适合公司的准客户,并以此作为考核依据。

  6、积极联络跟进洽谈项目,详细了解掌握客户的前期负责人、拍板负责人资料,运用专业的销售技巧,跟客户达到良好的沟通,取得客户的信任,为促成合同的签定打好良好的基础,并以此作为考核依据。

  7、不断的搜寻、了解同行业的信息,及时的把有效的信息反应给业务经理。

  8、拜访客户前,充分准备好客户要求的材料,如图片,简介,设计方案和报价等,并严格把关好公司的这些机密文件,做到及时回收!

  9、领会并执行公司制定的营销方案,及时的去完成,并反馈相关信息。

  10、协助公司安排付货及追款工作,并保持与客户长期联系,创造续单的机会。

  11、积极参加公司的例会,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各项事务。

  四、设计人员

  1、严格遵守公司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产品。

  2、掌握、熟悉公司产品规格、性能、产品特色,了解同行业的产品信息,并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精益求精。

  3、负责公司的制图工作,运用专业知识,设计出独特的效果图,促进业务签单的顺利进行。

  4、积极完成公司交予的设计工作,同业务人员进行详细的交流和沟通,准确领会客户的要求,设计方案力求做到新颖,布局合理,新潮,适应时代潮流。

  5、如业务员要设计方案,以业务经理签字为准。如果业务经理不在,可以电话核准,然后补签。否则设计人员有权拒绝设计。

  6、积极主动的进行标书设计以前,先会同业务人员和报价员进行详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按照标书上的要求,细致认真的进行设计以后,并再三审核规格,图片,数量,报价,绝对的做到无差错。

  7、积极主动搜寻网上的最新行业信息,及时的整理和汇总成资料,交给业务经理。

  8、严禁设计公司以为的设计方案,妥善拒绝外来公司的图纸设计要求。

  9、负责维护微机,打印机等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微机内的各种资料,要求分清条理,以便公司查阅资料及时准确。

  10、每天清理设计室的卫生,做到清洁,卫生,有条理。

  五、内勤人员

  1、严格遵守公司制度,严格按照总经理的指示,对公司的产品进行报价、成本核算、落单,并对此备案,以便今后查找。

  2、掌握、熟悉公司的产品性能,特色,报价,公司介绍等,搜寻和了解同行的价格资料,以及产品特色、质量、性能比,为总经理决策提供参考。

  3、负责对有客户要求的业务人员询价和设计方案,先要同业务人员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客户的产品定位,领会客户的设计要求,以及评估客户也认同的竞争对手的底牌,对业务人员提出合理性的建议。

  4、负责协助设计人员对标书的设计、选图,先要熟透标书上的产品要求,规格,数量,再同业务人员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竞争对手详细情况,进行科学的市场分析,然后汇总详细资料上报总经理,等总经理下达决策了标书的标的指示以后,再进行合理的分配产品报价,做到认真,细致,严谨,杜绝出现数量,规格,图片,总价跟单价的误差,以及严格出现没有达到标书上的一切要求。

  5、负责落实公司定单的下单任务,根据总经理的指示,跟厂家的联系和接洽,严格把关好定单的数量,规格,质量要求,交货期。如果其中出现什么任何问题,及时地向跟总经理汇报,以便尽早解决。

  6、登记备案每次下单的厂家,以及厂家生产的数量,金额,交货期信用度,质量情况,并汇报给总经理,以便领导为今后下单提供参考。

  7、负责定单的付货安排,及时的通知业务人员和安排安装人员,完善售后服务工作,并及时建档成交的客户资料。

  8、负责公司的新员工招聘及相关事物处理,协助业务经理对新业务员的培训,使其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9、负责监督公司员工考勤,做好员工的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记录,月末为公司财务提供员工出勤统计表,并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签字,然后交给会计备案,作为发放工资及奖金的依据。

  10、负责公司的办公用品采购,做好进出账的明细表,转交给财务人员备案,并做好申领的登记工作。

  11、负责把关公司的简介,图片,资料、公司人员的名片管理和申领登记工作,以及编号领用的合同,但必须有业务经理审核并签字,转财务处存档,杜绝流失公司资源,泄露公司机密。

  12、负责安排客户参观工厂的联系和协助业务人员对客户的接待,严格遵守公司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产品。

  13、负责电话接听,做好记录工作,并及时地转交给相关人员,如果有事外出,授权相关人员接听记录。

  14、负责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离职人员的资料和办公用品的收回。

  15、负责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事物以及协助业务人员需要的帮助。

  六、会计及出纳

  1、会计

  (1)严格按照总经理的指示,负责公司的资金和财产管理,并协助内勤工作。

  (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3)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4)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5)负责公司的日常销售业务统计,日常财务数据统计分析,各类销售业绩报表的编制,进、销、存计算机系统数据录入及管理。

  (6)熟悉公司各类合同、财会资料等相关业务知识,应对各种档案进行严格保密。

  (7)审核汇总统计原始记录资料,保证统计台账的真实情况,及时报送总经理。

  (8)对外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和财务报告,对有关财务工作的一切法律行为负责。

  (9)负责核算公司员工的工资,奖罚金,业务提成,呈报给总经理批示。

  (10)负责准确提供定单客户所需要的公司台头,税号,开户行,银行账号等必需的资料,并要核对客户收到的资料的是否清晰,做到准确无误。

  (11)负责严格把关好发票的管理,在开发票前,同业务人员沟通,要再三审核发票上所需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台头,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银行账号等资料,如有异议,要马上跟客户沟通澄清。杜绝犯低级的错误,影响公司的形象。

  (12)、完成总经理或其他主管交付的其他工作。

  2、出纳

  (1)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透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4)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5)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6)总经理或其他主管交付的其他工作。

  七、售后安装人员

  1、严格遵守公司制度,统一着装,训练有素,全心全意的为客户服务,维护公司形象。

  2、接到内勤人员的安排,以主人翁的态度,用自己的专业安装技术,积极主动的去完成付货和安装任务。

  3、严格按照合同上的交货期,数量,质量及图纸要求,将家具安装到位。

  4、在安装过程中,尽量减少噪音,影响他人,并要时刻保持现场的保洁工作,做到井然有序,有条不紊。

  5、在安装和搬迁的过程中,要认真,细致,严谨的维护好公司产品,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6、安装工作完成以后,立即做好产品的清洁保养工作,并记录安装过程的详细情况,然后通知业务人员或内勤人员跟客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后,请客户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给业务人员或内勤人员提出合理性建议,以便决策最佳解决方案,直到客户满意为止。

  7、当付货与售后发生冲突时,由内勤负责安排,以售后为主,售后人员没有理由拒绝,所有责任或投诉由内勤负责,售后人员协助内勤找出原因及解决办法。

  8、应用自己专业的知识,告知客户怎样维护产品的保养,注意事项,使客户感觉公司认真,负责,专业的印象,提高公司的信誉。

  9、对大单客户实行月品质跟踪工作,主动询问产品的使用状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维修,服务,并用书面文字记录呈报内勤出存档。

  销售类公司章程 篇9

  一、总则

  1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工资结构:基础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销售提成、工龄工资、

  三、基础工资重新划分如下:

  (1)、试用级:

  1、市场人员:1200----1500

  2:办公室后勤人员:1200----1800

  3:部门主管人员:1500----2000

  4:部门经理:2000----3000

  (2)、转正工资:

  员工级:

  1等:1400

  2等:1600员工初级

  3等:1800

  1等:1800

  2等:2100

  3等:2400员工高级

  4等:2700

  主管级:

  1等:1800

  2等:2000主管初级

  3等:2200

  1等:2500

  2等:2800主管高级

  3等:3100

  经理级:

  1等:3500

  2等:4000经理初级

  3等:4500

  1等:4800

  2等:5300经理高级

  3等:5800

  高层管理级:

  1等:6000

  2等:7000

  3等:8000

  4等:10000

  四、员工工资定级实施细则:

  (1)、新到员工工资定级

  1.新到员工,其基础工资按《工资制度》规定执行试用级工资,其中:

  市场人员:1200----1500

  办公室后勤人员:1200----1800

  部门主管人员:1500----2000

  部门经理:2000----3000

  2.根据标准人事部填报《新到员工工资定级表》。

  (2)、员工转正工资定级

  1.转正时,基础工资按《工资制度》规定执行相应级别(员工级、主管级、经理级)的初级工资1等,能力特别突出者由人事部门写《员工薪资调整表》总经理特批后执行。

  (3)、工资调整定级

  (1)基础工资的调整可上可下,可升可降。

  (2)转正后的调整:按上述标准调到相应职务的初级工资(特别优秀者除外)。

  (3)转正后一年内调整不超过3次。

  (4)年终调整:根据年终考核的结果,符合调薪条件的员工,工资相应调整。

  (5)特别贡献调整:若有特别贡献,经公司总经理提议,行政部考核后,工资可上调一等。

  (6)职务调整:员工由于职务上的改变,工资调到相应的级别。

  (7)员工工资调整程序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行政部,行政部审核后填报《员工薪资调整表》。

  (4)、由于职务改变造成工资重新定级

  1.升职:基础工资调到相应职务的初级工资,应不低于升职前的基础工资。

  2.降职:基础工资下调至少一级(靠降职后的职务)。

  3.上述工资定级程序为:人事部见到升职(或降职)书面通知后,填报《员工薪资调整表》。

  (5)、调入员工工资定级

  由于集团各公司工资标准不尽相同,故从集团各公司调入我公司员工需按我公司工资标准重新定级。

  1.若调动职务不变,其基础工资应按接近该员工调动前基础工资标准定级。

  2.若调动后职务发生改变,其基础工资按新职务初级工资定级,但不低于该员工调动前基础工资。

  (6)、特殊情况工资定级

  特殊情况下(如特别人员、特别时机)工资定级,由公司领导提议,行政部填写《员工薪资调整表》,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五、工资发放规定:

  1、基础工资的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遇周末、节假日、特殊情况顺延)。

  2、每月考勤从26日至次月25日,工资以21.75天为标准计算(公司的工资已包含加班工资,故不另付加班工资),缺勤所扣工资为:工资基数×缺勤天数/21.75。

  3、员工转正工资执行时间的确定:从转正当日起执行转正工资。员工当月工资应为:转正前日工资×当月转正前工作天数+转正后日工资×当月转正后工作天数。

  4、员工晋级或调整工资执行时间的确定:从公布或办理完备手续当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工资。员工当月工资应为:调整前日工资×当月工资调整前工作天数+调整后日工资×当月工资调整后工作天数。

  六、提成方案:

  1、市场总监:当月市场回款额2%

  完成销售指标的60%-70%:按1%

  完成销售指标的70%-90%:按1.5%

  完成销售指标的90%-100%:按2%

  完成目标100%以上,超过部分按2.5%

  2、市场经理:当月市场回款额1%

  完成销售指标的60%-70%:按0.5%

  完成销售指标的70%-90%:按0.7%

  完成销售指标的90%-100%:按1%

  完成目标100%以上,超过部分按1.2%

  3、推广部长:当月部门市场回款额1.5%

  完成销售指标的60%-70%:按0.7%

  完成销售指标的70%-90%:按1%

  完成销售指标的90%-100%:按1.5%

  完成目标100%以上,超过部分按2.5%

  4、销售人员:

  当月完成5880-8000元销售回款,提成为3%。

  当月完成8001-15000元销售回款,提成为5%。

  当月完成15001-20000元销售回款,提成为6%,加奖金100元。

  当月完成20001-30000元销售回款,提成为8%,加奖金200元。

  当月完成销售30001元-50000元销售回款,提成为9%,加奖金500元。当月完成50000元销售回款以上,销售提成为12%,加奖金1000元。

  5、驻外区域提成方案:

  (1)区域经理:为招揽同行业精英人才,稳定区域经理,鼓励其转换顾客。第一年提成:当月地区市场回款额8%

  第二年之后提成:当月地区市场回款额2%

  完成销售指标的60%-70%:按1%

  完成销售指标的70%-90%:按1.5%

  完成销售指标的90%-100%:按2%

  完成目标100%以上,超过部分按3%

  (2)推广部长:当月部门市场回款额2%

  完成销售指标的60%-70%:按1%

  完成销售指标的70%-90%:按1.5%

  完成销售指标的90%-100%:按2%

  完成目标100%以上,超过部分按3%

  6、发放比率:按公司拨付销售部同等比例发放。

  7、提成的发放时间:每月15日发放上月提成。

  此规定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销售类公司章程 篇10

  一、目的:

  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列入计算提成产品,不属提成范围的产品公司另外制定奖励制度。

  三、营销人员薪资构成:

  1、营销人员的薪资由底薪、提成构成;

  2、发放月薪=底薪+提成

  3、销售人员的收入=基本工资+销售提成+差补+福利+各类奖金

  四、营销人员底薪设定:

  营销人员试用期工资统一为2000元,经过试用期考核进入正式工作期限,正式期限将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的时间为准,试用期时间不累计到正式入职时间,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由公司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同时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五、销售任务提成比例:

  助理的销售任务额为每月月初由销售经理公布,在试用期不设定销售任务,签订劳动合同后的正式期员工设定销售任务。

  六、提成制度:

  1、提成结算方式:在收回款项后及时结算,按照回款比例支付业务员提成

  2、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销售提成固定金额;

  七、销售提成:

  方案1:销售提成=合同总价x1%(正常报价价格不能低于公司规定的销售底价,如因拓展业务需要降低利润,业务员须向部门领导和总经理报批,回款方式好的项目例如现款现货,公司应给予业务员相应的奖励)

  方案2:销售提成=销售利润x20%(及公司规定销售底价之外多出部分则按净利润的20%追加提成)

  八、新签客户激励政策:

  为促使业务员新开客源,调动业务员积极性,对新签客户的业务员进行特别奖励:

  10万—20万元以内一次性奖励100元20万—50万元以内一次性奖励300元50万—100万元以内一次性奖励500元100万—300万元以内一次性奖励1000元30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2000元

  九、业务员激励制度

  为活跃业务员的竞争氛围,特别是提高业务员响应各种营销活动的积极性,创造冲锋陷阵式的战斗力,特设四种销售激励方法:

  1、月销售冠军奖,每月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月销售冠军,给予500元奖励;

  2、季度销售冠军奖,每季度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季度销售冠军,给予1000元奖励;

  3、年度销售冠军奖,每年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年销售冠军,给予3000元奖励;

  4、各种销售激励奖奖金统一在年底随最后一个月工资发放;

  5、未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业务员不参与评奖;

  6、各种奖励中,若发现虚假情况,则给予相关人员被奖励金额五倍的惩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7、公司交于业务员的原固定客户,必须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如因销售人员个人因素造成公司业务流失,甚至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罚,并追究经济损失

  8、销售人员要货一般时间为一周,特殊情况报公司协调处理。

  9、业务员出去跑业务一定要把公司利益摆在第一位,一切为公司利益服务,绝对不做有损公司利益或品牌形象的事情,要把客户当成我们的衣食父母,业务员是企业的生命,行业的风向标,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销售类公司章程 篇11

  行政管理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特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制度

  1、实行每周五天,要合理的安排好每一天,周六开周末例会。

  2、迟于上班时间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5分钟为早退。

  3、未经请示4小时不到岗为旷工。

  4、节假日或非工作日期间需要加班时,服从公司或部门的安排。

  二、岗位形象

  1、衣着得体、仪表严整、举止端庄。男士不留长发,不裸背露体,女士不穿短裙,不浓妆艳抹。

  2、讲文明、讲道德、讲风格、抢困难、让方便。

  3、处理业务要体现快捷、认真、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

  4、对来公司办事的客人(客户),要热情接待,谈吐大方得体,维护公司形象。

  三、劳动纪律

  1、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现,不得擅离职守。

  2、工作时间严禁从事与业务无关的事务,不准干私事,不准从事娱乐性活动,不准因私打公司电话,工作需要打长途电话时,须经办公室同意。

  3、讲政策、讲原则、令行禁止。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虚报冒领等不正之风。

  4、保守公司机密。

  5、搞好办公区(室)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6、勤俭节约,爱护办公设施,贵重物品谁使用谁负责。下班前,最后离开办公区的工作人员要关闭电源,关好门窗。

  7、洁身自好,不随便拿公司的财物,不随便翻看同事的资料或柜子。

  8、值班人员对于重要事项要随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9、每周六上午全面打扫卫生。

  四、考勤管理

  各部门要严格要求,如实填报考勤表,每月3日前汇总上月考勤进行核查,并根据考勤管理制度扣减工资,报财务部执行。

  五、会议制度:

  公司例会每周六召开一次,全体人员参加,总经理主持,或由业务经理轮流主持,由业务小组理汇报本周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下周工作安排计划,然后大家交流业务心得,帮忙解决业务人员碰到的障碍。

  销售类公司章程 篇12

  一、目的

  为培养员工综合素质,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二、组织行为

  1、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应服从公司组织领导与管理,做到令行禁止,对未经明确的事项,要请示主管领导后办理。

  4、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勤奋工作、无私奉献。求精务实、勇于创新、坚持原则、自尊自爱。

  5、维护公司利益、公众利益、见义勇为、为人表率。

  三、廉洁行为

  1、在业务范围内,要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

  2、不得挪用公款,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和任何人谋取私利。

  3、在业务往来中,相关单位(客户)酬谢的礼品(佣金),应上缴公司。

  4、确立”公司第一”的原则,不得做出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得擅用公司名义办理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事项。

  四、保密行为

  1、必须妥善保管公司机密文件及内部资料,不得擅自复印,未经特许,不得带出公司。

  2、机密文件和资料无需保留时,要及时粉碎销毁。

  3、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及如下信息:市场销售、财务状况、技术情况、设备运营状况、人力管理、法律事务、领导决定,并且不得将这些信息设置为共享文件。

  4、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办公区及机房;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公司财务室、人力资源档案室、技术资料室等公司重地。

  五、交际行为

  1、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谈吐得体,行为检点。

  2、工作时间着正式服装、不得穿背心、不许穿短裤短裙。男士不行留长发,女士不得浓妆艳抹。庄重场合,男士穿西服,女士着职业装。

  3、办公场所不行大声喧哗吵闹,任何时候不得发表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论。

  销售类公司章程 篇13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树立“团结、奋进、诚实、守信”的精神,形成积极进取,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此制度:

  一、作息时间

  上午:8:00――11:00

  下午:15:00――18:00

  二、考勤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其处罚

  1、每天准时上下班,不允许迟到、早退,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罚款50元扣除当月全勤奖。一月内累计迟到三次按旷工一次处理,如果迟到、早退30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一次罚款50元。

  2、上班时必须签到,如有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一天告诉部门负责人。

  3、上班时不能大声喧哗、打闹,不讲粗言秽语。

  4、接听电话时语言文明,接听私人电话时间不能超过三分钟。严禁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违者一次罚款50元。

  5、严禁在有关资料或宣传品上乱写乱画。

  6、正常情况下,不批准事假,特殊情况,扣除当天工资,及全勤奖;病假需出示医院病历证明。

  7、公司每月休假四天,每周休息一天(轮流休假);如遇大活动期间,全部取消休息员工必须积极配合。

  8、随时保持店面的清洁卫生。

  9、办公区域不能玩扑克、吸烟,如有吸烟者请到办公室外。

  10、上班时间不得饮酒、寻事,否则后果自负。

  11、工作时间不得上网聊天,摆弄手机,如经发现,一次扣5元。

  三、会议制度

  1、市场部周一次例会,做详细会议记要并上报。

  2、每月一次全体员工会议做出表扬、批评、奖、罚等决定,办公室会议记要并保存。

  3、全议期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有特殊原因,需事先向负责人请假。

  4、不准抽烟,保持会场清洁。

  5、会议期间关闭手机,特殊情况可调为震动。

  四、其他制度

  1、新员工需接受5―7天的入职培训,正式员工需接受升职培训,奖励培训。

  2、公司各种培训资料未经允许不准向外带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员工手则

  1、入公司后,应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爱岗敬业、努力提高个人工作的技能、技巧。

  2、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3、应具备完善真实档案资料,并办理担保手续。

  4、不得兼任公司以外的职务,不得擅自用公司名义从事与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

  5、讲文明、懂礼貌、爱卫生、互相礼让、爱护公物、清洁环境、着装整齐、塑造公司员工形象。

  6、必须遵守公司保密之规定,不得泄露本公司之商业运作模式、策划方案、财务制度、人事等机密。

  7、做到“当日事当日毕,明日事今日立”,工作期间禁止办私事、妨碍他人工作。

  8、自行辞职或公司解聘时,应按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将工作证、文具及其它经营物件数清点交还有关部门。

  9、接受工作分配,必须服从上级的有关安排,第一时间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10、不得在禁区内吸烟。

  11、不准进行人身攻击、造谣生事、从事第二职业。

  12、不准报假帐,损公肥私。

  13、不准顶撞上司。

  销售类公司章程 篇14

  本规则是规定本公司业务处理方针及处理标准,其目的在于使业务得以圆满进行。

  第一条营业计划

  (一)每年择期举行不定期的业务会议,并就目前的国际形势、产业界趋势、同行业市场情况、公司内部状况等情况来检查并修正目前的营业方针,方针确定后,传达给所有相关人员。其内容包括:

  1.制品种类、项目;

  2.价位;

  3.选择、决定接受订货的公司;

  4.交货日期及付款日期;

  5.契约款品。

  (二)有关未来的产品,应按下列要项作为评核:

  1.所生产、销售之产品必须是具有技术和成本上的优势及不为竞争者所能击败的特色。

  2竞争者新产品的制造方式、设备等应取得专利权。

  (三)产品种类及项目,应视行情的好坏,订货的繁易等条件,按下列各项进行评核:

  1.停止多种类少数量的营业方针,并以尽量减少种类、增加单位数量为原则。

  2.受订货为主,订货量需加上确实标准品的预估生产销量。

  3.所接受的订货数量很多时,除应自行生产外并应注意其他商品销路。

  (四)商品价格的定位须区分为目前获利者与未来获利者,并考虑较容易让人接受的价位来决定产品的种类。

  (五)在选择、决定往来的订货公司时,须以下列为重点方针:

  1.从未来的贸易、特别需要或重要的产业着手。

  2.推展公家机关及地方公共机构的开拓。

  (六)交货及付款日期,则须恪守下列各项方针:

  1.到期必须确实交货。

  2.收到订单时,须要求正确的交货日期,并且规定有计划性的生产。

  (七)在订立契约时,要尽可能使契约款项能长期持续下去。

  第二条营业机构与业务分担

  (一)营业内容可分为内务与外务两种,并依此决定各相关的负责人员。

  1.内务:

  (1)负责预估,接受订货及制作,呈办相关的文案处理。

  (2)记录、计算销售额及收入款项。

  (3)处理收入款项。

  (4)统计及制作营业日报。

  (5)制作及寄送收款通知书。

  (6)印制、寄送收据。

  (7)发货包装及监督。

  (8)与客户进行电话及其他相关联络。

  (9)搜集、整理产品及市场调查的相关资料。

  (10)制作收发文书。

  (11)进行广告宣传及制作、发布媒体广告。

  (12)计算招待、出差、事务管理及旅行费用。

  (13)接待方面的事务。

  2.外务:

  (1)探寻及决定下批订单的公司。

  (2)对下批订单后的状况进行调查、探究及掌握。

  (3)与客户做估价、接受订货及延揽交易。

  (4)接受订货后,负责检查、交货的各项联络、协调与通知。

  (5)回复客户的通知及询问。

  (6)做有关产品进厂及检查的联络。

  (7)开拓、介绍客户。

  (8)客户的访问、接待及交际。

  (9)同业间的动向调查。

  (10)新产品的研究、调查。

  (11)制作客户的问候函。

  (12)请款、收款业务。

  (二)外务工作通常会依据客户别或商品别,分别由正、副二人负责工作。正负责人不在时,可由副负责人或其他相关人员代为执行职务。

  (三)关于营业方面的开拓及接受订货,则由所有负责管理者及经理负责支援及进行接受订货的联络指导。

  第三条接受订货及运筹计划

  (一)对于客户的资料应随时加以适当分类、记录下来。相关者或资料取得者也应随时记入所得的资料。

  1.把资料分类为对交易有重要性者及不重要者,并记入下列各评核事项:组织结构、负责人员、电话、场所、资产、负债、信用、业界的地位、交易情况、付款情况、交易系统、营业情况、使用场合、交货情况、态度等。

  2.除了以上的记录之外,还须将报纸、杂志剪贴下来,分类整理。

  (二)营业业务必须依工作部门别及机器别等分掌各项工程的现况及趋势,努力使订货业务与此配合一致。

  (三)调查各产业或各地区、各家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以此来掌握有利的公司、事业、公家机构等,制定有效的推销政策,并对此展开宣传工作,以利开拓交易的进展。

  (四)每月应针对预估及实际的接受订货量,制成记录表,并随时与制造部门保持联系。

  1.客户下个月预定订货量及本月份的实绩。

  2.各品项,各工作别的预定量及本月实绩。

  3.交货、请款及收款的预定额及本月实绩。

  (五)为使生产及所接受的订货能够容易估算,生产及库存一定要先预估出固定的数量,在接受订货的同时也能做好交货。

  (六)如果客户表示热忱并有意举行业务联谊会,公司可借此机会收集情报并借此斡旋、开拓交易。

  第四条交易原则

  (一)进行交易时,若有必要,须在交货后不定期地访问客户负责人员,以利听取他们对产品使用状况意见,或可利用书信代询。

  (二)交货日期原则上由营业部向工务科洽询后决定,或由生产销售检查会议做出决定后通知订货的对方。

  (三)交易应设法与对方订立长期或持续性契约,价格方面则另由其他条项规定。

  (四)所交出的货品应力求完整、完美。

  第五条营业技术预估、接受订货、开拓。

  (一)预估成本是依据制造部门所预估的成本,并经由常务董事会议裁决,决定后提出给客户。如果产品与过去相同,或曾提出估价单,也需就交货日期及其他修正事项,取得厂长的认可。

  (二)在进行预估时,通常需准备下列各项资料。

  1.单价表;

  2.工时表;

  3.成本计算表;

  4.一般行情价格表。

  (三)在进行预估时,须取得对方的设计明细及检查规格书后,做正确的估计。

  (四)在提出预估时,必须叮嘱对方在工程及交货方面须做好彻底的准备及联络,以确保日期的正确无误。必要时可召开生产销售会议,记下工程的有关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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