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需要征收营业税吗?

时间:2020-09-02 17:50:26 办税指南 我要投稿

押金需要征收营业税吗?

  营业税(Business tax),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提问内容: 我公司出租房产给其他公司作为办公用房,除收取租金外还收取一笔押金(押金的目的是督促对方妥当使用我公司房产,房产出租期到期后,房产完好,押金全部退给对方)。现在主管税务部门认为我公司收到的押金作为价外费用要征收营业税,对此我公司表达了不同意见,认为押金不是价外费用的组成部分,不应该作为价外费用处理,如果房产出租期到期后,对方损坏了房产,我公司没收了押金,此时押金就变成了赔偿金,需要交纳营业税。不知我公司的理解是否正确,期盼税总给予回答。谢谢!

  12366北京呼叫中心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三条规定:“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押金不属于以上规定的内容。

  征税范围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对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但是,根据财税[2009]1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第二、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应聘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第三、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有偿是指通过提供、转让、销售行为取得货币、货物、其他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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