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落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方案》全文

时间:2020-08-10 16:18:50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哈尔滨市落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方案》全文

  《哈尔滨市落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方案》已经出台颁布了,有什么具体内容呢?

《哈尔滨市落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方案》全文

  哈尔滨市落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实名制登记工作方案

  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13〕35号)、《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30号)的要求和部署,强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部门与在哈高校联系协调机制,组织基层社区服务平台开展入户调查,了解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情况。在2013年9月底前基本掌握在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信息。按月逐级汇总上报实名制就业数据信息,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实行网络化实名制管理。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实名信息衔接和就业服务接续,将有创业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并依托基层服务平台,开展“一对一”服务,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二、工作任务

  (一)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数据信息采集。

  1、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要由主要领导牵头,成立工作协调组,建立政府部门与在哈高校联系协调机制,加强与教育部门及高校的联系,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直接从各在哈高校接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基础数据。

  2、根据采集实名制就业数据信息工作需要,由市人社局社区工作指导处负责明确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承担入户调查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职责,督促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填报《201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包括:填写姓名、学历状况、联系方式、专业结构、就业去向、就业服务需求等18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把采集的动态数据,作为开展各项就业服务工作的依据。

  (二)数据信息的管理和上报。

  1、由市人才服务局负责组织江南区、县(市)(包括: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阿城区、五常市、尚志市、双城市、延寿县、宾县、依兰县、方正县)开展实名制登记工作;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与创业培训指导中心负责组织江北区、县(市)(包括:松北区、呼兰区、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开展实名制登记工作。两个经办单位按哈人社发〔2012〕232号文件规定,每月汇总《201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汇总表》填报统计数据,报就业促进处。

  2、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实名制登记责任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所属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进行入户摸底调查和登记工作,同时,为有就业愿望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及时掌握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情况,并协调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按照登记学生的联系方式每月进行1次电话回访,了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状态和服务需求,及时更新实名制名单中“就业去向”等内容。并按月汇总上报《201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汇总表》。

  3、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负责实名制登记总体工作,汇总《哈尔滨市201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汇总表》,填写《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汇总情况统计表》,并上报省厅。

  (三)开展就业创业服务。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所属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开展 “一对一”就业援助工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依据收集和掌握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对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在服务场所设立专门窗口,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失业登记、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信息、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档案保管、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一站式”服务。依据排查掌握离校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状况,对就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和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主动提供就业援助。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实名制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列入政绩考核内容,明确具体目标、工作措施和进度,明确责任分工,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2、强化就业服务、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要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抓实实名制登记工作,深入开展就业服务、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推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

  3、定期通报实名制登记工作情况。市人社局将跟踪指导各区、县(市)推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根据基层工作开展和上报统计数据情况,定期总结下发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利,信息上报不及时等问题单位,将在全市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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