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返乡创业获政策支持具体内容

时间:2020-08-04 11:30:20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2017农民工返乡创业获政策支持具体内容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好地服务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2017农民工返乡创业获政策支持具体内容

  顺应家乡消费结构、产业结构升级的市场需求,把小门面、小作坊、小工厂升级为特色店、连锁店、品牌店……为点燃创业激情,形成“满天繁星”,今后我省各地将把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纳入政府招商引资管理考核体系,对返乡创业人员做到政治上给地位、社会上给荣誉、经济上给实惠、人才上给支持,政策套餐更是“含金量”十足。

  降低返乡创业门槛

  《实施意见》指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返乡创业登记方式,放宽经营场所登记要求,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人员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电子商务创业经营场所。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允许农民合作社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货币、实物和知识产权作价出资,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不受出资比例限制。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探索建立乡镇政府职能转移目录,支持返乡人员创设的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提供农产品供需、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服务。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全面落实支持农业发展、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持有《就业创业证》的返乡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按照规定享受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应统筹整合各类创业扶持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扶持返乡创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落实房租水电补贴、购买创业项目、组织创业大讲堂、开展优秀创业人员外出培训、创业典型奖励宣传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加大对返乡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返乡创业人员从事适度规模经营流转土地给予奖补。建立返乡创业财政支持政策目录,保障返乡创业人员同等享受招商引资、财政优惠政策的权利。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强化金融支持服务实行普惠性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返乡创业需求特点的产品和服务,探索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等农村产权纳入融资担保抵押范围。结合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完善返乡创业人员信用征集、评价和运用机制,通过优先支持、利息优惠等措施加强对守信创业主体的正向激励。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发放不超过10万元的'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返乡人员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鼓励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发特色农业保险险种,降低返乡创业风险。

  构建社会兜底保障

  为返乡创业人员社保关系接续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确保其各项社保关系顺畅转移接入,引导返乡人员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返乡人员初始创业失败并以个人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其创业纳税情况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生活陷入困境并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救助。

  蒙山助农民工创业,最高担保贷款10万元

  蒙山县回龙村的养殖户陈启才一大早便忙活起来。“去年行情变好价格回升,赚了20多万元。”陈启才说。

  4年前,他在广东惠州打工,有了些积蓄。2012年春节他回乡时了解到,县里正在扶持农民工创业,于是他承包了村里的两亩地,搞起了生猪养殖。“当东拼西凑筹钱把猪场建起来后,却发现流动资金还没着落,只能再向亲戚借钱维持经营。”陈启才说。后来,当地试行的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帮陈启才走出了困境。现在,他又拿到10万元财政贴息贷款,正在筹备扩大养殖规模。蒙山县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县像陈启才一样受益的农民共有32户,共发放310万元担保贷款。

  近年来,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一方就业成为新潮流,但缺乏资金、技术成为农民工创业路上的“拦路虎”。为了鼓励和扶持农民工创业,蒙山县为农民工开通贷款“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流程和手续,满足自主创业需求。“相比以往贷款方式,现在的贷款程序进一步简化,且审核审批时间更短。”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已纳入自治区扶持范围,由自治区本级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安排财政贴息资金,据实全额贴息,贷款额度提升至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昆明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最高补助5万元

  日前,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确定全面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程,推行城乡规划管理巡查制度,部署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分配及运行。

  会议明确,我市全面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程行动计划,到2017年底,每年组织农民工等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5万人次,扶持创业1.5万人,带动就业4万人以上,实现市、县区、街道、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全覆盖;发展特色产业,每个县区形成规模不等的“一村一品”、“一品一园”、“一乡一业”、创业孵化基地、示范园区或创业一条街;依托农业创业示范园或创业一条街,每个县(市)区建成2个设施设备齐全的创业实训基地;全市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区达2个以上。

  为此,昆明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创业项目的征集和推介,鼓励各种主体开发推介项目,对开发项目成功创业经营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项目开发者1500元、项目实施者3000元创业服务补贴。二是推进农民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鼓励通过改造、整合、挂牌、共建等方式建设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示范园区,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经认定后,给予“优秀农业创业孵化(基地)及农业创业示范园区”20万元补助,给予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30万元奖励。三是加大就业创业补贴力度。对返乡农民工在本村(本乡镇)创办经济实体,符合条件的,市财政给予3000元的创业补贴和1万元的场租补贴。对为创业者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实训并考核合格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1300元的电子商务实训补贴;每扶持1名创业者成功开办网店,符合条件的,给予企业3000元资金补助。四是突出贫困地区创业帮扶。对在脱贫时限内,在贫困地区创办企业、创办“一村一品”、“一品一园”或创业一条街的创业者,带动当地贫困人员2人以上10人以下就业的,给予经济实体法人2万元的补助;带动10人以上30人就业的,补助为3万元;30人以上就业的,补助为5万元。补助、补贴、奖励均为一次性。

  会议指出,进一步加强对县(区)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是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规划引领发展”“维护规划严肃性”,更好地提升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的必然要求。确定执行《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巡查制度(试行)》,重点巡查城市、镇、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以及造成重大损失的城乡规划违法案件和群众举报和投诉的城乡规划重大问题等,以此切实杜绝各县(区)在城乡规划实施中擅自修改规划的现象,有效制止各类城乡规划违法违规行为,避免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会议决定,完善和细化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分配及运行制度。一是明确凡是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60%(24平方米),中等偏下收入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3140元)。二是并轨运行后租金补贴实行“租补分离”、梯度保障。三是明确了租金补贴的支付主体和方式,即市审计部门决算,市政府认定,市财政提出补贴方案,县区财政支付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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