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解读

时间:2020-09-10 12:42:47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广东惠州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解读

  记者昨日获悉,《广东惠州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已正式印发。《办法》指出,入驻企业(团队)和个人的创业项目最高可获得20万元奖励;对于在孵企业(团队)创业不成功,注销相关法定注册登记手续,退出创业孵化基地的,还可获得3000元创业挫折补贴。

《广东惠州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解读

  孵化期满应退出孵化基地

  根据《办法》,创业孵化基地主要为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学生和领取毕业证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等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

  《办法》提出,创业苗圃区孵化期为2年,创业孵化区孵化期为2年,孵化期不超过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孵化期满后,入驻企业(团队)和个人应退出孵化基地。

  对创业示范作用较好和能够为其他企业(团队)和个人提供服务的,可延长留驻创业孵化基地期限,但最长留驻期限不超过1年,留驻期间不再享受创业孵化基地的有关优惠扶持政策。

  《办法》提出,基地的主导产业(创业项目)包括互联网+、电子信息、软件服务、工业设计、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动漫、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商等产业;属于优先发展的'产业和有利于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其他产业项目;有利于大学生就业创业的产业项目。

  创业不成功可领挫折补贴

  根据《办法》,企业(团队)和个人入驻期间,苗圃区孵化期2年享受全额房租减免,“零房租”入驻;孵化区第一年享受全额房租减免,“零房租”入驻,第二年按5元/平方米收取租金。

  《办法》提出,入驻企业(团队)和个人的创业项目,对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部门创业创新一、二、三等奖奖励的,按获奖等级分别给予20万、15万、10万元奖励;

  对获得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部门创业创新一、二、三等奖奖励的,按获奖等级分别给予10万、8万、5万元奖励;对获得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部门创业创新一、二、三等奖奖励的,按获奖等级分别给予5万、3万、1万元奖励。

  此外,对参加创业培训并学习完全部课程的大学生,每人给予300元的一次性创业培训生活补贴;对在孵企业(团队)创业不成功,注销相关法定注册登记手续,退出创业孵化基地的,可以给予3000元的创业挫折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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