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完整版」

时间:2022-11-22 08:06:08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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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六安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完整版」

  2016年7月份,六安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有什么规定?以下是小编J.L分享的2016年六安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完整版】,更多热门创业指南请您继续访问(www.oh100.com/chuangye)。

2016年六安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完整版」

  创业担保贷款与贴息

  政策内容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可在创业地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

  (二)组织起来就业创业的经济实体创业担保贷款:符合认定条件的组织起来就业创业的经济实体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人申请贷款的,人均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比照组织起来就业创业的经济实体执行,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总额一般控制在100万元以内;对在职职工总数超过200人,且当年招用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达到在职职工15%以上,市场前景发展较好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扩大贷款规模,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银行在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逾期形成的利息,财政不贴息。

  适用对象及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贷款人持身份证、户口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可直接到创业所在县区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提出申请,领取相关表格、资料;也可由承办金融机构向所在地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推荐。

  携带资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2、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经营店面的租赁合同或自有房的房产证复印件

  5、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6、夫妻双方持证人结婚证复印件(单亲丧偶的持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7、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户号页及内页)

  8、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

  9、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承诺书

  10、反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11、生产经营近三个月的购销结算清单

  公益性岗位补贴

  政策内容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内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失地失林人员、残疾人和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

  岗位补贴分为个人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按照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50%的标准给予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另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助。用人单位在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后继续留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适用对象及条件

  经批准设定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录用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

  携带资料

  1、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申报表;

  2、符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册;

  3、相关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内记载公益性岗位补贴内容复印件;

  4、劳动合同(协议)复印件;

  5、为享受补贴人员发放工资的明细账(单);

  6、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7、当地人力资社会保障部门对公益性岗位认定的证明。

  补充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三)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注

  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时,应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寸照片1张,不同类型人员还须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国土资源或林业部门出具的征用土地(林地)证明;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残疾人证;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高校毕业篇

  一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补助

  ★政策内容★

  对高校毕业生初始创办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吸纳3人以上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助,其中:个人自主创业的按5000元标准补助,合伙经营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助,合伙经营补助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10000元。补助资金用于抵缴企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水电、场租等生产经营成本性支出。

  ★适用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携带材料★

  1、提供《初始创业补助资金申报表》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

  5、劳动合同及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

  6、合伙经营的以营业执照中企业性质为准,并提供合伙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

  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政策内容★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按8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相关费用。

  高校举办免费大型公益性校园招聘会(不得收取学生和用人单位费用),并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信息,根据签约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40元标准给予高校补贴。

  ★适用对象★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举办免费大型公益性校园招聘会的高校

  ★携带材料★

  1、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

  2、求职补贴申请表

  3、求职补贴花名册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账户信息;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低保证明材料;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

  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补贴

  ★政策内容★

  政府通过投资开发、购买岗位等方式,吸纳毕业两年内普通高等学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及其他服务工作。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2倍的标准确定,随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各地通过就业专项资金给予全额补贴。

  ★适用对象★

  招录毕业两年内普通高等学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机构

  ★携带资料★

  用人单位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应当提供《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社保补贴申报表》及花名册、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明细单、社会保险缴费单据等资料。

  四

  见习补贴

  ★政策内容★

  经认定的见习单位吸纳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单位给予见习毕业生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的生活补助,其中财政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见习基地按季度向归属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见习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适用对象★

  经认定的见习单位吸纳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

  ★携带材料★

  1、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2、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明存根页

  3、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4、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请表

  5、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6、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7、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证明

  8、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名单

  五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政策内容★

  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月给予职工养老保险补贴25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6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适用对象★

  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携带材料★

  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特困家庭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创业篇

  (一)创业培训补贴

  政策内容

  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和毕业前一年度的高校学生参加创业培训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创业意识培训100元/人,创办企业培训(改善企业培训)1000元/人,创业模拟实训1300元/人,创业基地实训800元/人。每位劳动者只能享受一次同类别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

  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在开展相关创业培训(实训)后,应及时向市县区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报送申请材料。

  携带资料

  1、《安徽省创业培训(实训)补贴资金申报表》或《安徽省创业模拟实训补贴资金申报表》

  2、《创业培训开班计划申请表》

  3、《创业培训(实训)学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4、《创业培训教师授课信息反馈表》

  5、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6、培训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二)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服务补助

  政策内容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认定的,由民营企业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的,为初始创业者提供低租金的生产、经营、管理、场地(包括现代农业、工业厂房、商贸店铺、办公楼宇)和创业孵化服务的场所,可以申请认定为孵化基地。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城乡劳动者初始创业(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以下简称“孵化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服务,根据在基地孵化9个月以上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户数,3年孵化期内按照每户每年3000元的标准申请孵化基地补贴。

  适用对象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认定的孵化基地为初始创业者提供低租金的生产、经营、管理、场地和创业孵化服务

  携带资料

  1.《安徽省民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服务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2.孵化基地与创业企业签订的孵化协议复印件

  3.《入驻创业企业一览表》、《创业企业就业人员花名册》

  4. 创业企业与就业人员签订的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安徽省就业失业和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的无需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创业担保贷款与贴息

  政策内容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可在创业地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

  (二)组织起来就业创业的经济实体创业担保贷款:符合认定条件的组织起来就业创业的经济实体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人申请贷款的,人均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比照组织起来就业创业的经济实体执行,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总额一般控制在100万元以内;对在职职工总数超过200人,且当年招用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达到在职职工15%以上,市场前景发展较好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扩大贷款规模,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银行在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逾期形成的利息,财政不贴息。

  适用对象

  符合以上条件的贷款人持身份证、户口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证》)可直接到创业所在县区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提出申请,领取相关表格、资料;也可由承办金融机构向所在地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推荐。

  携带资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2、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经营店面的租赁合同或自有房的房产证复印件

  5、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6、夫妻双方持证人结婚证复印件(单亲丧偶的持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7、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户号页及内页)

  8、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

  9、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承诺书

  10、反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11、生产经营近三个月的购销结算清单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政策内容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人每月给予2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6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原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2008年12月31日前被认定为“4050”人员,其享受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已满3年(截止 2011年12月31日),目前仍未实现稳定就业处于灵活就业状态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批准,其社会保险补贴 可延长至退休(男60岁、女50岁)。

  适用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三)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携带资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

  2、《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发放“低保”补助金的银行存折复印件;

  3、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父母双方《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发放“低保”补助金的银行存折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一

  企业吸纳高校 毕业生社保补贴

  ★政策内容★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见习期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报五项社会保险补贴。补贴项目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已享受岗位补贴的企业不再重复给予失业保险费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已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适用对象和条件★

  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携带资料★

  1、《六安市直参保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小微企业认定材料(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由属地人社、财政部门按照皖人社秘〔2011〕347号文件规定认定,其他小微企业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主管税务机关认定);

  3、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身份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4、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

  二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政策内容★

  用人单位自行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生育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适用对象和条件★

  自行招用或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企业。

  ★携带资料★

  1、社保补贴申报表;

  2、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

  3、相关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内记载社会保险内容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企业(单位)为这部分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6、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注:以上材料在企业第一次申报时应予以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企业(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明细账。

  三

  特定企业定额社保补贴

  ★政策内容★

  对经就业创业园、农民工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成功搬离创业园、并正式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2个月定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方式实行企业“先缴后补”。对经认定的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对其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适当补助,不包括员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携带资料★

  孵化出园证明、企业变更登记材料;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认定批复或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年度核查批复、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助条件的员工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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