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台系列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
吉林省简称“吉”,省会长春市。[1] 地处东经122-131度、北纬41-46度之间,面积18.74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面积2%。位于中国东北中部,处于日本、俄罗斯、朝鲜、韩国、蒙古与中国东北部组成的东北亚几何中心地带。北接黑龙江省,南接辽宁省,西邻内蒙古自治区,东与俄罗斯接壤,东南部以图们江、鸭绿江为界,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隔江相望。东西长650公里,南北宽300公里。东南部高,西北部低,中西部是广阔的平原。[2]
吉林省气候属温带季风气候,有比较明显的大陆性。夏季高温多雨,冬季寒冷干燥。[3] 吉林是中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加工制造业比较发达,汽车与石化、农产品加工为三大支柱产业,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医药、冶金建材、轻工纺织具有自身优势特色。
日前,吉林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落实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公告》,推出一系列新政策。
新政策规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退役士兵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每吸纳一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最高减税6000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新政策取消了从事个体经营以及企业吸纳就业的行业限制,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简化了程序手续,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后,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减免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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