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商标引争议

时间:2020-09-23 18:58:15 创业资讯 我要投稿

“微信”支付商标引争议

  引导语:微信发表声明称,微信支付业务合法合规,同时还表示,任何商家因为使用微信支付被起诉商标侵权,微信支付将会全力支持并承担全部责任。

  据媒体报道,日前,以“肯德基”使用“微信支付”涉嫌构成商标侵权为由,北京中欣银宝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将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诉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该案将于12月1日开庭。银宝通要求被告销毁“微信”宣传广告及停止使用“微信”商标提供收付款服务。

  银宝通公司称,2011年7月,银宝通公司的参股公司中欣安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在《商标注册分类表》中的第36类金融服务方面申请注册“微信”商标。商标在2012年9月注册完成,注册号为第9744522微信注册商标证。

  随后,微信发表声明称,微信支付业务合法合规,同时还表示,任何商家因为使用微信支付被起诉商标侵权,微信支付将会全力支持并承担全部责任。

  对此,双方各执一词,所以,“微信”这个商标到底是谁的?

  如果两家都在申请同一个商标,判断商标的归属有两个标准,一是商标申请的时间,二是产品服务时间。

  登录国家工商总局官方的网站商标查询系统,输入“微信”二字,在第36类金融服务商标里,确有中欣安泰的注册信息,资料显示,商标的申请日期是2011年7月20日,注册公告日期在2012年9月14日。

  而腾讯也注册了第36类金融服务里的'“微信”商标,商标除了微信二字还加上了微信的logo,而商标申请日期为2013年4月24日,注册公告日期为2016年7月21日。

  从商标注册时间上看来,银宝通的参股公司中欣安泰确实早于腾讯在金融服务类别下注册了“微信”这一商标。

  从产品服务时间上看来,微信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然而微信在推出开始,只是作为一款社交工具,2013年才推出微信支付,涉足金融服务领域。因此,微信推出微信支付从事金融服务要比银宝通晚。

  国家工商总局的官方的网站还显示,目前中欣安泰公司所持有的“微信”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申请撤销,不过该撤销程序仍在复审中。据悉,银宝通已提交了使用证据和答辩材料,撤销结果仍是未知数。

  目前,银宝通诉肯德基一案已受理,将于12月1日开庭,谁是谁非,最终需要法院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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