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为承诺书

时间:2023-03-26 10:52:55 承诺书 我要投稿

规范行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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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为承诺书

规范行为承诺书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自身工作行为,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办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现作以下承诺: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依法执教,文明执教。

  2、珍惜个人和学校荣誉,服从学校工作分工,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促进专业发展。

  3、同事之间互相尊重、信任,讲团结、顾大局、重合作。

  4、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依照教师分工、课程表和教学进度表上好每一节课,不擅自调课,不空堂,不拖堂,不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5、精心备课,认真上课,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课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到振动状态,不接打手机,收发信息。

  6、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做到不给一、二年级学生留书面课外作业,任教其他年级时,与科任教师协调,将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7、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积极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8、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学校同意的各种考试、竞赛活动。实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对学生实行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

  的综合评价方式,不公布学生成绩,不按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和安排座位。

  9、学期末认真规范的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生成绩实行等级制,班主任寄语突出个性化,在肯定、鼓励的基础上提出今后改进和努力的.方向

  10、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在编排座位、课堂提问、评优奖先、参加活动等方面,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利用课余辅导、家访等形式无偿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补缺补差。

  11、不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受他人之托出面组织学生参加有偿家教、合伙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

  12、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

  13、不以复印学习资料、班费、节日活动经费等名目向学生摊派收取费用。

  14、尊重学生家长,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不批评、责备家长,不得向家长索要财物,不轻易接受家长宴请。

  以上承诺本人保证做到,如有违背,愿意接受批评教育和任何处分。

  承诺人:

  20xx年 x月

规范行为承诺书2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依据省、市、区及学校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情况,现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按照上级“一次性收费、两公开”的收费办法进行收费,然后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二、严格贯彻、执行学校要求,与省、市、区及学校保持高度一致,班、科任相互配合做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力求实现班级风气正,学风浓,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增加人际交往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融洽教师与学生及家长的关系,经常通过家访等形式与家长沟通,不激化矛盾,形成以班主任为核心的管理班级的群体。

  四、不以任何借口为自己的教育对象进行有偿补习或课外辅导。不强迫学生参加课外学习。

  五、关心、热爱每一位学生,特别就是关注弱势群体。不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不讽刺、挖苦、辱骂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把学生撵出课堂,不让学生写机械重复性的作业。

  六、不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订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学习用品、书籍、保健品、生活用品以及其它物品、商品。

  七、不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钱物,然后更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和其它商品。

  八、不让学生为自己服务,不让家长为自己办事。

  九、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课时计划,不擅自增、减教学内容,不随意占课、让课或加快、延缓教学进度,不挤占课时、扰乱正常教学秩序。

  十、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不提前上课或延后放学,保证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

  十一、科学布置课外作业,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小学生作业的`相关规定,力求学生的课外作业科学合理,不加重学生的负担,并且要提前研做作业,所布置作业力求年级组统一。

  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待教学质量和教学检测问题,然后不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座位排名。

  十、经常向学生进行公民道德、法制、心理健康及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道德意识、法制观念、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

  十一、组织学生活动前,要有明确的活动要求和具体活动措施,不得中途让学生离校,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承诺人:xx

  20xx年x月x日

规范行为承诺书3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河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升素质教育质量目标责任书要求,学校与教师签定本责任书。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责任目标

  1、控制上课时间与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统一的作息时间,周上课时间不超过5天。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严禁利用休息日、节假日上课、补课。

  2、控制作业量。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到六年级每天的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各学科要统筹调控,提高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

  3、严格课程安排。学校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开展好教育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不搞突击教学和提前结束新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4、控制教辅资料和收费。按规定订购教科书。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或变相统一购买。

  5、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严禁教师酒后上课。;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和摊派学习用品;严格落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

  6、不公布不排名。每学期的考试安排和次数要执行上级规定,强化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的意识,严禁以考试分数为学生排名次,严禁单纯以学生的分数评价学生。今后在考试时一律使用等级制。

  二、督查办法

  1、学校将定期对教师及班主任检查,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

  2、每次检查情况均由有关教师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改。学校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处罚措施

  1、对违反责任目标的.教师,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对违反责任目标,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学生或家长上访的,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进行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教师(班主任) : 校长:

  前黄小学

规范行为承诺书4

本人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项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合规经营,爱岗敬业,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宗旨,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二、严格遵守金融市场秩序,不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执行银监会“七不准、四公开”和服务收费“四原则”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自觉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利益。

  三、不利用工作之便,为单位和个人搞交易、谋取私利;不利用职务之便,向客户吃、拿、卡、要、报;不接受客户的酬金、礼品、有价证券;不参加可能对公务执行有影响的宴请活动;不在上班时间参加与业务无关的活动。

  四、严格规范个人从业行为,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一是严守职业道德和银行从业人员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二是本人不经商、不办企业,不在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三是廉洁自律,不以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四是不作损害银行利益的行为;五是不参与、非法集资等违法金融活动;六是不参与封建迷信及邪教活动等。

  五、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关于基层人员行为“五十个严禁”的规定(详见附件)。

  六、自觉接受省分行、所在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有任何违规行为,本人自愿接收相关责任追究。

  本承诺书一式贰份,承诺人和所在机构各保留壹份。

  xx-xx银行:

  本人入职于xx农村商业银行,从事 岗位工作,本人了解相关保密制度、法规和法律,知悉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对于本人因工作关系接触的.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工作中在收集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时,严格遵循合法、合理原则,不收集与业务无关的信息或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

  二、收集、保存、使用、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三、不将客户个人信息用于业务营销,对外提供等作为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先决条件,但如业务关系的性质决定需要必须预先取得客户做出相关授权或同意。

  四、不篡改和出售个人金融信息;

  五、不违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支付系统以及其他系统查询或滥用个人金融信息。

  六、如违反规定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给单位和客户造成损害的,无条件接受单位的处理,如违法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规范行为承诺书5

  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精神,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工作勤奋,求真务实,乐于奉献,不敷衍塞责。

  2、依法从教,遵纪守法,不得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封建迷信和低级庸俗文化,不参与赌博。

  3、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信工具。

  4、廉洁从教,不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不强制、暗示、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各种习班。

  5、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与学生平等、民主,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隐私。

  6、布置给学生的作业要精选,要按照学生的实际能力分层布置,教师要提前研做;不违规购买资料,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7、尊重学生家长,不强迫学生家长办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8、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积极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积极参与各项教科研活动,不断提高自己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技能。

  9、同事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协作。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背,经调查属实,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并接受学校和上级的处罚。

  承诺人:

  年 月 日

规范行为承诺书6

  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师德师风建设,提高自身素养,规范自身的教育教学行为,我承诺如下: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依法执教,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严格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要求,于学校保持高度一致,积极维护学校的荣誉。

  3、关心、热爱每一位学生,尤其要关注学困生,不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不讽刺、挖苦、辱骂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不把学生撵出课堂

  4、团结同事,融洽师生关系,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5、严格执行课时计划,不擅自增减教学内容,不随意占课、让课或加快、延缓教学进度,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6、认真备课,认真上课,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精心布置作业,批改作业及时、认真,不拖拉。

  7、上课期间不接打电话、收发信息、玩游戏、听音乐等,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

  8、不接受学生及家长的馈赠,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进行有偿补习或课外有偿辅导,不以复印学习资料、班费、节日活动等名目向学生摊派收取费用。

  9、尊重学生家长,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不批评、训斥家长,经常与家长沟通。

  10、利用课堂及课余经常向学生进行道德、法制、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道德意识、法制观念、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

规范行为承诺书7

镇中心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办园水平,维护幼儿健康成长,自觉接受家长、社会和媒体监督,我幼儿园向双沟镇中心学校作出如下承诺:

  1、依法办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和区(市)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襄州区幼儿园常规管理三十条》、《襄州区幼儿园一日生活常规》要求。

  2、保教规范。幼儿园保教行为做到“十不准”:不准幼儿园提前教授拼音、写字、笔算等小学教育内容;

  不准幼儿园辱骂、恐吓、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和其他催残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不准幼儿园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

  不准幼儿园给幼儿布置“学校式”的家庭作业;

  不准幼儿园推荐和组织购买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资料;

  不准幼儿园无准备“无教具、无玩具、无学具”进课堂;

  不准幼儿园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超额编班,坚决纠正大班额现象;

  不准幼儿园“圈养”幼儿,要保证幼儿每天2小时的户外活动;

  准幼儿园随意将国家要求开齐开足“五大领域”课程减少;

  不准幼儿园限定幼儿大小便和饮水的时间。

  3、科学管理。幼儿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卫生,无危险设施;

  设备玩具符合国家安全和卫生标准;

  严格执行卫生安全消毒制度;

  加强用水用电安全,消防符合要求;

  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如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本园承担一切经济处罚及责任。

  4、保教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不断优化师资队伍,聘用合格的教师任教,落实班级“两教一保”制;

  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努力为幼儿创造良好生活、学习环境,使幼儿在游戏中成长,在成长中发展个性、兴趣、特长。

  5、互相尊重。热忱为幼儿家长提供服务,认真解答幼儿家长提出的求学咨询,充分尊重幼儿家长自主选择幼儿园的权利;

  幼儿入园后如有正当理由要求中途退(转)园的.,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退费。

  6、公平竞争。创造、维护良好的公平竞争秩序,幼儿园之间做到相互尊重,教育并约束招生人员,不发布虚假招生广告,不得对他园进行恶意攻击和诽谤,共同维护民幼儿园的招生形象。

  7、接受监督。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方式、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服从中心学校管理,教育教学业务应在中心学校指导下进行,积极完成中心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每年接受区教体局的幼儿园年检、分等定级检查。

  8、民办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年检结果视情节轻重,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擅自分立、合并,设立分支机构或教学点的;

  擅自变更办园地址、改变民办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2).发布招生简章(广告)未备案或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骗取钱财的。

  (3).未按要求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违反规定乱收费、非法集资办园的。

  (4).虚报幼儿数等幼儿园基本情数据的。

  (5).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家长举报,查证属实的。

  (6).违规举办补习班或出租园舍供他人举办补习班的。

  (7).不积极配合和完成中心学校各口下达工作任务的,特别是上级主管部门检查不积极的。

  (8).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校车存在“两超”(超员和超速)、违反规划路线、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被上级通报批评的主管部门明察暗访造成严重影响的。

  此承诺书一式二份,幼儿园、中心学校各一份。

  以上承诺,我园将严格遵守.否则,自愿接受双沟镇中心学校依法依规处理。

  承诺单位签章:

园长签名: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规范行为承诺书8

  为全面贯彻《北海市海城区教育系统创建“阳光学校”活动方案》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强化监督,纠风惠民”为主题的创建阳光学校活动,3月4日上午,海城区第十小学全体教职工在升旗仪式上,签订了《创阳光学校 铸十小师魂——海城区第十小学教师规范行为公开承诺书》,郑重向学生、家长和社会承诺,在工作中践行“五做十不做”,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海城区第十小学全体教师郑重承诺:

  “五做”

  一、修身立德、淡泊名利、志存高远、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做师德高尚的'人类灵魂工程师;

  二、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终身学习,做教育事业的辛勤园丁;

  三、公平执教、维护学生权益、平等对待每一名学生、尊重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做教育公平的践行者;

  四、关爱学生、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确保学生安全、严慈相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持之以恒,做仁爱之师;

  五、尊重家长,勤于交流、多于理解、善于指导、乐于纳谏,做家长之友。

  “十不做”

  一,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二、不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

  三、不责令学生停课或将学生撵出课堂、班级,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转学、退学;

  四、不因学生的过错嘲讽训斥学生家长;

  五、不私自征订、推销学生用书、练习册、试卷、资料、报刊等,不向学生推销学习用品、用具等商品;

  六、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卡及各类消费券等;

  七、不搞有偿家教;

  八、不到各种文化补习班任教;

  九、不组织、动员学生到民办学校补课;

  十、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向学生和家长进行有悖于国家、省、市招生规定的招生宣传并收取好处费。(郑娟娟)

规范行为承诺书9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教育厅、孝感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相关文件要求,针对当前突出问题,现就我校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向社会作出承诺。

  一、规范评价行为。严禁层层下达升学指标,不只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为标准排名排位并对师生进行奖惩。

  二、规范教学行为。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严格作息时间。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调整难度和赶超进度。严禁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三、规范招生行为。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和测试,在校不设置重点班,不违规招生。

  四、规范考试行为。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不按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座位,未经上级批准不擅自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学科竞赛和考级活动。

  五、规范教师行为。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加各种社会举办的.补习班、培训班等。

  六、规范宣传行为。严禁对高(中)考成绩、上线率、升学率及高(中)考状元进行宣传炒作。

  承诺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20xx年9月

规范行为承诺书10

  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精神,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编排学期课程表,开齐开足所有课程。除农村教学点可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保证主要课程开设的前提下,适当调整课程设置外,其它任何学校不得调整、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新课。普通高中必须确保学生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和共同选修课程的学习,不得文、理分科;学校在教学行政班基础上,开设选修课教学班,由学生自主选择。

  第二条 严格规范教学时间。义务教育阶段每学年总教学时间39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九年级下学期毕业复习时间可增加2周)。高中阶段每学年总教学时间41周,其中上课时间40周,社会实践时间1周。任何学校不得增加或减少教学时间。

  第三条 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和文体活动)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早上到校时间冬季不早于7:50,夏季不早于7:30;放学时间冬季不晚于17:30(小学不晚于17:00),夏季不晚于18:00(小学不晚于17:30);晚上不上晚自习。寄宿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9小时,高中不超过10小时;小学不上晚自习,晚自习时间初中不超过2课时,高中不超过3课时;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高中不晚于22点。上课不提前,下课不拖堂。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必须放假;寄宿制学校可视情况实行月假制度,但必须补足法定节假日时间。

  第四条 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时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其它年级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高一、高二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2小时。高三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3小时。

  第五条 严格规范考试次数和科目。学校每学期统一组织的考试不得超过两次(期中和期末);严禁年级组织统一考试;科任教师可根据学科单元(模块)学习完成情况进行必要的单元测试。

  第六条 严格控制各类竞赛。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任何资料和其它商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商业性质的庆典、开业仪式等活动。

  第七条 严格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除保证日常的课间操、眼保健操正常开展和开足、开好体育课外,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第八条 严格规范学生用书。按照省教育厅每年颁布的中小学教科书用书目录,由市级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参照县级基础教育管理部门的意见统筹决定征订使用教科书;教科书一经使用,在一个周期之内未经省级基础教育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更换版本,不得在用书目录外编写、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学用书。严禁任何部门、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资料,不得用教辅资料布置作业;严禁教师通过征订教辅资料谋取利益。

  第九条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示范性高中的招生计划应按规定有一定比例分配到本区域内的初中学校。

  第十条 严格规范招生方式。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受当地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且不得与入幼儿园、入学前班挂钩,不得招收择校生;跨区域招生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升学考试,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级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凡报名入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超员摇号,录满为止”的办法进行录取。普通高中采用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方式招收新生,严禁另行组织其它任何招生考试。任何学校不得通过承诺减免或奖励有关费用等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得向生源单位或个人支付有关费用招揽生源,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和培训机构,不得利用其它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变相违规招生。

  第十一条 严格规范招生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划定招生区域。公办普通高中由教育行政部门在所辖范围内划定招生区域。跨区域招生的民办学校要制定招生计划,明确跨区域招生范围,经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报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准入,按照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进行招生;跨县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跨市的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准入准出;录取学生名单报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由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二条 严格规范编班行为。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教学,按规定控制班额,小学不得超过45人,初中不得超过50人,高中不得超过55人。学校不得以尖子班、特长班、实验班等名义举办重点班,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级成绩作为编班依据。教师必须均衡配置。

  第十三条 严禁举办重复教育。所有全日制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不得招收往届插班复读生,不得为社会力量举办的重复教育办学机构提供教学场所和师资。

  第十四条 严格规范“名校办民校”。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共享公办普通高中资源的民办学校停止初中招生的通知》,示范性高中不得举办初中,已经停办的不得再恢复或变相恢复举办或参与举办初中。公办普通高中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高中的,按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普通高中举办或参与举办的民办高中办学的'通知》,严格做到“四独立”,凡不能实现“四独立”的,必须停止民办高中招生。

  第十五条 严格规范补课、办班行为。高三年级为适应高考时间提前要求,可以在寒暑假共增加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用于完成教学任务,但须征得学生及其家长的同意;其它年级一律不得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确因设置高考、自考、成考、学业水平考试等考点耽误的课时,学校可在学期内节假日按实补足,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学校不得利用节假日举办学科培训班和学科培训学校,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其它方办校、办班;鼓励学校免费开放教育教学资源,组织学生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各项课外活动。

  第十六条 严格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家养。在职教师不得接受学生在家有偿补课、辅导、做作业和在家搭餐、寄宿。在职教师不得接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馈赠的现金、有价证券、有价礼品等,不得暗示家长或利用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的家长机构,组织补课,收取礼金、礼品等;不得到校外兼职兼课和替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及组织生源,收取介绍费。

  第十七条 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严禁超标准收费和擅立项目收费。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第十八条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不得为学生空挂学籍和招收无学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由市(州)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严格规范评价标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按学生成绩给学校、教师、学生排队,不得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奖惩学校和教师的标准。

  第二十条 严格规范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如需佩带手机的,原则上应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到学校备案。禁止中小学生学习时间在教学楼、教室、阅览室、图书室等场所使用手机、小灵通等移动通讯工具。

  第二十一条 制定规范办学行为奖励办法。学校和县(市、区)、市(州)、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规范办学行为奖励办法,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奖项可分为综合奖和单项奖;每年在区域内依据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评选表彰;上级表彰对象应从下级表彰对象中产生。

  第二十二条 制定规范办学行为处罚办法。学校和县(市、区)、市(州)、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各项法律法规制定规范办学行为处罚办法,依据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日常管理、典型违规案件查处等情况,对违反国家、省教育法规政策及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属单位违规行为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下级相应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分;属民办学校严重违规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限期整改、责令停止招生、取消办学资格等处分;对于违规行为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与职称评定、晋职晋级挂钩,直至追究其他行政责任。

规范行为承诺书11

  为了进一步落实《商州区公职人员行为规范》,积极做好教职员工“学《规范》,转作风,树形象”纪律作风改进工作,塑造教职工队伍为人师表的职业形象,特作以下承诺:

  1、认真学习《商州区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商州区教体系统纪律作风十条规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增强法制意识,发扬奉献精神。

  2、严格按照《商州区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商州区教体系统纪律作风十条规定》要求自己,将《规范》、《十不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铭刻于心灵,内化于品质,落实于行动,绝无违反。

  3、日常工作中,严守《规范》和《十条规定》,自我约束,规范言行,提高素质,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4、严格执行教师纪律,带头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服从学校管理,主动接受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5、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讲求实效,取得实绩。

  承诺人工作单位:

  承诺人签字:

规范行为承诺书1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自身工作行为,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办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现作出以下承诺:

  一、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严格作息时间。

  二、规范教学行为。不随意增减课程、调整难度和赶超进度。不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不私自在校外有偿兼课、兼职,不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

  三、深化考试评价改革。严格控制考试次数,改革考试评价方法。不按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座位,未经上级批准不擅自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学科竞赛和考级活动。

  四、严格遵守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要求。

  承诺人(教师签字):

  20xx年9月

规范行为承诺书13

  为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推动教育科学发展,我校将坚决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做出如下承诺:

  一、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实行阳光招生,绝不违规招生。认真执行省、市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加强和完善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

  二、规范教学行为。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编排课程表,开齐开足课程。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障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按规定控制在校集中活动时间和家庭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三、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下发的学校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所有收费开具正式收据。不擅立项目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强行、强制学生参加服务性项目收费,不违规补课收费。

  四、规范教师行为。加强师德师风教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在职教师中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随时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存在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规范行为承诺书14

  为切实加强我校行风建设,依照上级统一部署,我校积极参与了教育局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我校遵循“突出重点,自查自纠,严肃纪律,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以规范教育收费为重点,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民主评议为手段,紧紧围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紧密联系自身实际,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学校的办学、招生和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从而进一步促进和推动我校校风行风建设,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教育,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

  我们郑重的向社会公开承诺:

  1、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除代收作业本费等明确规定的费用外,决不乱收费。

  2、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坚持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4、落实民主管理和校务公开制度,寻求学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的.管理,共同促进健康发展。

  5、及时落实家长反映的对学校提出的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规范行为承诺书15

  一、严格遵守学校规范招生和转学制度要求:

  1、不私自答应接收转学生;

  2、不私带学生、儿童随班就读;

  3、不串通家长及相关人员瞒报、错报、漏报新生信息,不违规招收新生,不影响招生秩序。

  二、严格遵守学校规范办班制度要求:

  1、不私自办班、有偿家教;

  2、不劝退、劝转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3、积极配合学校控制班额;

  4、现行一、二年级及今后起始年级做到班额不超过56人。

  三、严格遵守学校规范教学制度要求:

  1、不挤占非语数学科课程,上足上齐课程; 2、不迟到不拖堂,科学安排时间;

  3、遵守学校请假制度,不随意私自调课、请人代课、不到堂;

  4、不超额布置作业量,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作业,中午不布置书面作业; 5、不上无准备课,认真进行电子集体备课,运用班班通资源教学; 6、不利用早读上新课、布置和订正作业;认真上好周五写字课。

  四、严格遵守学校师德行为制度要求:

  1、树立学生行为习惯综合素质提高及个性发展的教育观和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的教学观;

  2、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关心帮助学习有困难、留守儿童、特异体质等群体方面的学生; 4、严禁有偿家教,有偿加班、补课;

  5、不在校外兼课、兼职和为社会辅导机构和个人宣传推介; 6、遵守学校《班级管理考核》《教师工作考核方案》,以进行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

  五、严格遵守学校教材教辅管理制度要求:

  1、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形式让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

  2、执行学校根据省、市、县管理规定和教学实际而确定的教材、教辅征订制度并按规范程序操作,不宣传、推荐、推销省评议和市选择推荐的'范围以外的教材教辅用书。

  六、严格遵守学校收费行为制度要求:

  1、根据学校教育收费公示牌要求和学校通知按时按实收取簿本费;

  2、执行学校经过请示批准的代收费项目标准原则,统一收取,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不私自加收或搭车收取任何费用;

  3、遵守程序,服从学校通知,以班级为单位收取,再交学校总务处统一入帐,不得拒收拒缴或截留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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