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若干规定

时间:2022-04-01 18:31:15 论文格式 我要投稿

暨南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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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若干规定

  暨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若干规定1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要求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主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及取得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是衡量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评价内容。做好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于提高本科毕业生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管理,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目的与要求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本科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实践中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学生综合运用理论知识、实践技能来解决本专业的实际问题。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各学院要在毕业设计(论文)前做好专业课程设计、综合性实验和自主设计性实验、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在毕业设计(论文)中要注意因材施教,开拓学生的知识面,重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开发学生的创造力。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可提前参加教师的科研活动。

  二、组织管理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主管校长领导,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主管,各学院组织实施。

  (一)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工作职责: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制订和完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检查和监督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落实情况;评选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等;

  (二)学院工作职责:制订本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审定所属各专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督促、监督、检查各系(部、所、中心)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执行情况;推荐院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以及总结和归档等工作;

  (三)系(部、所、中心)工作职责:根据学校、学院规定,制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计划与工作程序,组织师生落实具体工作;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安排在第八学期撰写,但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和配备指导教师的工作应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须在学生毕业前一个月全部结束。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个指导教师应全面负责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各项教学活动。

  (一)指导教师的条件

  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研究工作经验、治学严谨、工作踏实并有讲师或相当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初级职称的人员原则上不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以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系(部、所、中心)安排,学院审查备案。

  2.在校外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可采用合作指导的形式聘请合作单位中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

  2.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及设计思想和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应注重启发引导,注重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

  (三)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