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学生责任能力培养中高校隐性德育课程的功能

时间:2022-08-30 03:23:20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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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学生责任能力培养中高校隐性德育课程的功能


  [论文摘要]大学生责任能力的培养是社会转型时期高校德育的热点。文章系统阐述了大学生责任能力及特征,探讨了隐性课程对大学生的责任品质及责任能力的影响,并就大学活动性、体制及气氛等意义上的隐性德育课程对大学生责任能力提高的功能进行了深入分析。

  [论文关键词]隐性德育课程 责任能力 功能

  应用伦理学的发展尤其责任伦理的研究表明,随着人类力量的扩大,责任已成为当代社会人类的生存原则和道德教育的核心范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责任能力是大学生能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德育改革的热点。在大学生责任认知、责任情感、责任行为养成过程中,高校隐性德育课程对于德育改善的作用尤为关键。

  一、大学生责任能力的内涵与特征

  责任品质培养是当前伦理和道德教育领域的热点。通常所说的责任,多从伦理方面解释,是指道德主体要对其自主做出的选择承担相应的义务。美国前教育部长威廉·贝内特认为:“责任就是清楚你对别人和自己的义务并去履行义务,就是主动承担自己动作行为的后果……责任还意味着履行自己对朋友、对家庭、社区乃至国家的义务。”人的责任是社会对个体的一种规定,相对于个体来说是一种必须完成的任务。它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作为主体的“我”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并尽一定的义务;另一方面是指“我”在进行自主选择之后,必须对自主选择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主体在自由选择行为的同时,也就意味着选择了责任。“你们是自由的,因此是负有责任的”。自由意味着责任,责任是对自由的证明。“责任所包含的道德强制力和道德理性,是所有道德规范中最多的,也是社会的道德要求和个人的道德信念结合最紧密的”。
  责任不仅是一种伦理规范,也是个体基础性的道德品质和心理品质。我国学者叶澜教授把“诚实守信”和“责任”列为道德教育核心内容的两个基本层面,认为责任是一种基础性道德品质,负责才有德,“负责是对每一个人在人生各阶段承担的多重角色的共通性的道德要求”。现代社会,科技对人类力量的倍增作用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对物质的无限追求使人的责任范围更大、分量更重。责任品质、责任能力的培养已成为国际道德教育的共识,也是当代中国和谐社会建设中学校德育改革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
  责任能力,即个体认识和承担自己职责和义务的能力。“作为一个独立自由的人,首先必须具备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责任能力是主体的‘我’意识到并主动选择个人的社会角色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能力”。责任能力的高低直接反映主体对社会、对他人、对自己负责任的程度及对事、对人的参与程度,责任能力的高低也可以激起主体的不断创新的激情。有良好的愿望,社会也提供了实现责任的必需条件,但是却得不到预期的效果,主要是主体责任意识和责任能力弱造成的。因此,更多地关注责任能力的培养是当代道德教育的重要职责。
  大学生责任能力的特征,归纳起来有四方面:(1)自主性。道德主体的责任不是由他人强加的,主体意志自由是责任存在的先决条件,因此培养责任能力更需从大学生的自主意识和主体性教育入手,视学生为“责任主体”,尊重其主体地位和主体人格,培养其自主判断能力。(2)选择性。德育的目的不是“教会顺从、教会听话”,而是“教会选择、教会负责”。责任是主体依自由意志对其自主选择的道德行为及其后果的承担。在选择一个道德行为时,主体往往会对其后果有所预测,根据可能后果决定是否实施某一责任行为,因而后果成为影响行为动机的主要因素。如何选择、选择什么是大学生责任能力强弱的表现。(3)实践性。学生的责任能力是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行为过程的统一,统一的基础在于实践。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产生和深化对自己应承担责任的认识,才能形成履行责任的行为和提高履行责任行为的意志水平,才能获取对履行社会责任的亲身体验和感受。(4)系统性。大学生责任能力系统地表现为对学习的责任、对工作的责任、对人际关系的责任、对集体的责任、对环境的责任等。从学习到生活,从管理到服务,从课堂到宿舍,从校内到校外,都是培养大学生责任能力的重要阵地。

  二、高校隐性德育课程及其功能

  1 隐性课程的内涵。相对于显性课程,在教育活动中学生们还体验了一种非正式的、没有或较少事先策划的、也没有书面文本的课程,即隐性课程(hidden curriculum)。早在20世纪初,杜威就曾经指出“有一种意见认为,一个人所学习的仅是他当时正在学习的特定的东西,这也是所有教学中最大的错误了”。:克伯屈进一步发展了杜威的思想,认为整体性学习应包括三个部分:“主学习”(即直接学习)、“副学习”(即相关学习)和“附学习”(即间接学习)。这里的“附学习”是指比较概括的理想、态度及道德习惯,一经获得将持久地保持下去,影响人的一生。克伯屈的“附学习”实际上已涉及了隐性课程问题。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起,隐性课程的概念在课程研究中开始处在中心和显著的地位,最初由杰克逊(P.W.Jackson)在他的《教室中的生活》中首先使用了“潜在课程”一词。在显性课程中,学生总是能够明显意识到自己是在学习什么,明确地知道要往哪儿去,目的性比较强,一般会采取有意识的自我控制方式,不断渊节自己以最大限度地获得各种经验。而在隐性课程里,学生不知道自己在学什么,也不知道要往哪儿去,目的性不强,一般都是在无意识中获得各种教育经验,是一种自然的习得过程。但对教师来说,可以是无意识也可以是有意识的。
  所以,隐性课程是教育情境中以间接、内隐方式发挥作用的课程。“它往往不直接在课程规划(教学计划)中反映,或者不通过正式教学进行,但却对学生的知识、情感、信念、意志、行为和价值观等方面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促进或干扰教育目标的实现。”隐性课程大多是无明确计划的学习活动,是在潜移默化中进行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多是无意识接受隐含于其中的经验,获得的主要是非学术性知识,无须意志的努力。相对于显性课程主要通过课堂教学实施,隐性课程则可以在学校的整个教育环境中进行。因此隐性课程具有涉及范围广、实施者不确定、课程目标潜隐、效果长久等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