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市场逆向选择不成立的原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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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市场逆向选择不成立的原因论文范文

  [摘要]自1970年Akerlof提出逆向选择理论以来,学者们利用不同国家、不同保险市场的经验数据对保险市场逆向选择现象的验证从未停息,然而,较多的实证结果都表明很多保险市场并不存在逆向选择现象。为此,人们开始从多方面探索为何有些保险市场存在逆向选择而有些不存在的原因。主要集中于投保双方具有信息优势的假设、顺向选择、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的区别这三个方面,来探寻逆向选择在某些市场不存在的原因,众多研究成果表明应该从顺向选择、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区别两方面对逆向选择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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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逆向选择;顺向选择;道德风险;信息优势

  保险市场的逆向选择是指买者利用自己信息优势获得了低于自身潜在损失价格的保险产品,那么高风险者趋向于购买较高保险金额或较低免赔额的保险。许多学者便通过验证某个保险市场中被保险人投保后的保险事故发生次数与保险金额额度(免赔额大小)是否存在正(负)相关关系来判定某个保险市场是否存在逆向选择现象。但是自19世纪以来的该结论并没有得到众多逆向选择的实证结论的一致支持,逆向选择并不是在所有的保险市场都存在,反之,很多情况下都是不存在的。

  为此,从Hemenway(1990)开始,不少学者开始从投保方具有信息优势的假设、顺向选择、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区别等角度探寻逆向选择在某些市场不存在的原因。本文拟从以上几个角度对近年来逆向选择不存在的原因研究成果进行概括。

  一、投保方具有信息优势的假设不完善

  (一)投保方不具有信息优势

  逆向选择理论通常认为投保方拥有更多的关于保险标的风险的相关信息。然而,这种假设在很多情况下是不成立的,正如机动车辆保险市场。 Chiappori、Salanie(2000)认为,投保方缺乏标的信息优势是逆向选择理论实证证据缺失的原因之一。

  他将单个保单期望损失定义为E(Li)=p(Xi)·L(Yi),X与Y①分别为损失发生的概率与损失大小的解释变量(包括保单双方未观察到的各种因素)。事实上,投保方并不一定比保险人知道更多关于X、Y的信息。首先,他/她可能不知道X与Y具体包含哪些因子或者只知道具有偏差和甚有错误的一部分;其次,他/她很难了解衡量损失概率、大小与相关解释变量的具体模型与标准,难以选择与其风险状况相一致的保险保障。此外,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会影响单个p与L的方差。例如,导致汽车事故方式的主要决定因素之一还是行驶总里程(Butler,1996),但就该因素而言,驾龄短的投保人并不一定比保险人了解更多。

  直观上看,投保方的确会比保险人更清楚个人预期消费水平,便可能会购买与其支出水平相一致的保险保障。然而该推论并没有得到学者们的一致支持。例如,许多研究表明从事较理性工作的人具备估算其预期寿命的一定能力(Hurd、Smith、Zis-simopoulos,2002),然而,最近的一些研究却认为人们并不能较准确的预期自身的死亡时间(Bhatta-charya、Goldman、Sood,2003)。预谋自杀的人将会购买较多的人寿保险一直被认为寿险中逆向选择的典型实例,但是从上面分析可知,这只是一种不具有统计意义的极端状况。

  Cohen(2005)对某一保险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的投保人研究发现,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会比经验相对较少人购买更多的保险,并且出险概率更高。该结论一方面证实了享有信息优势的人的逆向选择的动机会更强,另一方面表明,信息优势仅存在于部分的投保方之中。任何保险产品都是针对某一类风险特征的对象集设定的,该风险集会包含信息优势者与信息劣势者,逆向选择可能仅存在于某一部分中。

  上诉的研究都表明,逆向选择条件之一———保单购买者拥有更多的信息,并不是对于所有的保险险种与范围都是适用的。那么,对于逆向选择的实证研究我们应该更多的关注于那些具有有效私人信息的保单购买群体与相应购买险种的关系,而不是将所有的被保险人都作为检验对象。Cohen(2005)研究已经证实将驾驶员按照驾驶经验与职业来分类验证,能够更好的验证逆向选择理论。

  (二)优势信息不一定能够有效的使用

  客观上说,即便是保单购买者在购买保单时具有某种信息优势,他也很难将该信息优势转换为具体损失的概率与大小,而达到购买低于本身风险水平价格的保险保障的目的,这种优势信息并不能得到有效的使用。Hurd、Smith、Zissimopoulos(2002)发现高龄者通常能更好的预期自己的死亡时间,但是,基于种种原因他们的这种信息优势并没有转化为购买保险的实际行为。正如Pauly等(2003)论证表明,保险购买量对保单价格与风险并不是很敏感,尤其是对风险不敏感,而且保险金额对风险的弹性仅在0.2-0.5。这都说明,即便是保单购买者具有某种优势信息,由于缺乏某种能力或是其他信息,他们并不一定会将该种信息优势转化为具体的保险购买行为,并且这种信息优势很可能会随着保险金额的增加逐渐减弱。

  二、顺向选择(Propitious Selection)

  Hemenway(1990)是最先提出风险与保险需求负相关关系———顺向选择,他通过许多的证据证明,风险厌恶者(risk averse)(含高/低风险者)通常会购买较多的保险,反之,风险偏好者(risk lov-er)很少购买保险来规避自身风险。这种作用机制的存在对保险人是有力的,它使购买了保险的某类风险体的风险要低于该类风险体的平均风险。

  Hemenway(1992)表明购买机动车辆责任保险的人往往很少有酒后驾车行为,并且愿意采取更多的风险防范措施。基于同样的理论,DeMeza、Webb(2001)也认为谨慎的人会做出更多的努力来规避风险,包括购买更多的保险。不仅如此,DeDonder、Hindricks(2006)认为风险与保险需求正相关的关系还在于低风险的风险厌恶者的支付保费的意愿不断的在下降。然而,即便是保险市场的确存在顺向选择现象并占有较大比重,这都不能完全规避逆向选择的影响,这是Karagyozova、Siegelman(2007)对一组连续数据进行仿真模拟预测而得出的结论。他们的结论都表明,个人的风险态度会影响个人的风险大小与行为,进而影响保险购买量。顺向选择理论已得到一些实证证据的支持。

  Barsky et al.(1997)等的研究都认为人们应对风险的行为都与个人的风险态度是相关的。随后,一些学者便明确的在各类保险市场找到了保险保障与风险态度的直接关系的证据。如:Finkelstein、McGarry(2006)通过对健康保险市场保险金额、风险大小、风险态度三变量关系的验证,发现那些风险本身较高和不愿采取风险规避措施的人并没有购买较多的保险。除此之外,Cutler、Finkelstein、McGarry(2008)研究还发现若是人们购买了较多的人寿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年金预期给付额往往较低。

  不可否认,我们的各类保险市场的确存在着顺向选择,顺向选择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稀释了逆向选择的负面效应,也是逆向选择实证证据缺失的原因之一。

  三、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难以区分

  从前面逆向选择的实证研究表明,风险与保险保障这种正相关关系在一些保险市场成立,而在另一些保险市场不成立。那么这种正相关的结果是否为逆向选择以外的其他因素造成的?如果是,那么即便数据表明风险较高的人购买较多的保险也未必能证明逆向选择行为的存在。诚然,道德风险便是学者们首要考虑的因素。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虽然存在本质上的区别:前者是“事前隐藏信息(hidden information)”,后者为“事后的隐藏行为(hidden action)”,但二者都是以增大了保险人承保风险和赔偿金额为表现形式,这就说明保险事故发生时界定的高风险者是由投保前的高风险者和投保后由低风险者转化为高风险者的两类风险个体组成,即实证中种种逆向选择的证据很可能是由道德风险引起的。那么,是当有些领域未能找到逆向选择也可能是因为该领域道德风险不严重。为此,判断风险与保险保障的正相关关系是逆向选择造成的还是道德风险是逆向选择实证研究的面临的挑战性的困难。研究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区别便成为逆向选择实证证据缺失的又一方向。

  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主要区别在于———保险标的承保前后的风险不同。Abbring、Chiappori、Pinquet(2003)认为保险费率是基于历史赔款记录数据而厘定的,则过去的损失数据会影响保险费率,进而影响将来的保险赔款。那么道德风险就会使历史赔款与未来赔偿金额成负相关关系,相反,在逆向选择作用下,这二者成正相关关系。但是他们用该结论来验证法国保险市场时,的确没有发现道德风险。为此,许多批判的声音认为他们的理论忽视了对投保人异质性的考虑。借助Abbring等(2003)的'理论,Dionne、Michaud、Dahchour(2007)在对法国不同驾龄人的验证发现:在无赔款保费优待的政策下,拥有5年驾龄的人道德风险要比拥有15年驾龄人的严重。但是并没发现逆向选择现象。此外也有部分文献研究通过验证道德风险是能够对保单免赔额与保险赔偿金额的关系来验证道德风险的存在性。

  Fortin、Lanoie(2000),发现很大部分的保险赔款是由于工伤造成的。而Cohen、Einav(2003)并没有发现系安全带的驾驶员数量增加与高风险的驾驶员没有直接关系,即是否系安全带并非是驾驶员风险大小的决定因素。这都说明保险事故的发生并不在于被保险人投保后的不作为,那么就很可能不存在道德风险。而Klick、Stratmann(2007)却发现美国人的身体健康指数随着购买强制性医疗保险增加而有所降低。这些结果表明,道德风险也是仅存在于某些保险市场。

  从上面分析看出:在未剔除道德风险因子情况下,将风险与保险保障的正相关关系作为衡量逆向选择存在的判断标准是有缺陷的,那么对那些支持逆向选择的实证结论应当慎重考虑是否是由道德风险造成的;在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区别研究还处于初步阶段,尚未产生系统性的成果,当然这将是逆向选择研究面临的一大挑战;在道德风险存在性实证研究方面,犯了与逆向选择同样的错误,即在未剔除逆向选择因子情况下,仅将免赔额高低与赔款大小负相关关系作为衡量道德风险存在的判定标准是不合理的,这都会夸大道德风险的结果。那么,在未来的研究中我们不应该过多的验证某个市场是否存在逆向选择,而应该致力于逆向选择产生机理以及其对保险市场的真正负面影响。

  四、其他原因分析

  还有一些影响保险需求与承保风险关系的其他因素是实证模型很难考虑到的。Kahneman等(1974)认为道德约束抑制了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做出逆向选择行为;心理学认为逆向选择本身是在不确定情况下产生的,故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实证当然难以验证。此外,保险人费率厘定坚守保守原则,采用保守费率,即实际收取的保费高于平均风险所对应的价格,这使低风险者与一般风险者都承担了过多的价格,这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逆向选择,故难以实证。事实上,投保方的信息优势会随着保险人不断地获取信息而逐步减弱,逆向选择的前提条件并不一定时时满足。此外,保险双方对风险信息的理解和收集是一个动态学习的过程,保险人可以通过保险中介或是强大的信息咨询系统来获取信息优势。

  五、结语

  自Hemenway(1990)提出保险市场的顺向选择理论后,众多学者都开始致力于研究逆向选择实证证据缺失的原因。近来来,国外学者关于该原因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理论上与间接角度论证逆向选择的假设前提———投保方具有信息优势的不正确性,导致推断结论的不正确性;

  (2)通过研究风险态度与保险购买行为的关系,即顺向选择而不是逆向选择来解释低风险者购买较多保险的原因。

  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区别以及道德风险存在性方面。可以看出,对逆向选择实证研究证据缺失原因研究虽然取得一些阶段性的成果,但其比较零散、未成一体且存在一定的不完善性。

  为此,在后续研究中,应该继续致力于以下几方面的研究:

  (1)逆向选择在某些领域存在与在某些领域不存在的原因方面,而非验证某个市场逆向选择到底存在与否。(2)基于逆向选择理论假设条件的不完善性,在逆向选择存在性的实证研究中,应逐渐放宽其理论假设,令其接近于现实。

  (3)继续关注顺向选择,尤其是对中国保险市场顺向选择的研究,并且随着顺向选择理论成果的成熟,应逐步将该因素作为费率厘定的考虑因素,从而使费率更接近于公平价格。

  (4)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的关系与区别,以及如何在实证研究中将道德风险的因素剔除,这将使逆向选择的实证研究更贴近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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