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流程和时间

时间:2020-10-20 13:42:01 论文答辩 我要投稿

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流程和时间

  在职研究生包含工程硕士、同等学力人员及高校教师等人员。

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流程和时间

  一、论文答辩申请条件

  1、在职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交清全部培养费,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2、在职研究生学制2.5—3年(最长不超过5年)。按入学时间计算,论文答辩最早可于入学2.5年后举行。

  二、提交答辩材料和电子论文

  1、在职研究生必须在学位论文答辩前两周向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提出答辩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答辩申请表。

  2、申请人将电子论文提交给校内导师审核,导师认可后提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

  3、学位办对电子论文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生成检测报告。

  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论文复制比低于20%(含20%)的视为合格,可以参加答辩。复制比在20%~40%(含40%),要求导师对论文复制部分进行认真比对,加强指导并监督学生重新修改,写出整改报告。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经导师签字后方可重新申请答辩。复制比在40%以上的,必须认真修改论文后提交电子论文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答辩,二次检测复制比仍高于20%的,推迟半年答辩。

  三、论文形式审查和论文评阅

  凡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合格的论文,由学生自行打印3本论文提交导师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参加研究生处组织的论文“盲审”。

  如有两位评阅人的'评语皆属否定意见,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如有一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意见,则增聘一位评阅人对论文进行评阅,如增聘评阅人评语亦属否定意见,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申请人可按照评阅人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确保修改时间不少于半年),并在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若一年内不能再次提出申请,或再次申请后评阅仍未通过,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四、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

  1、由导师提出答辩委员会名单、时间和地点,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审批。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主席一般由校外专家担任。申请人的导师(限1名)可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研究生需在答辩前一天张贴海报,公布答辩时间及地点,做好答辩准备。

  2、答辩人最迟应于答辩前三天将装订好的论文送给各位评委审阅,以利于评委在答辩时提问。答辩人提前准备好汇报用PPT(一般为25分钟左右)。

  3、申请人答辩完成后,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和填写相关表格,提交学位授予信息等有关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