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道家生态伦理思想的和谐旨向

时间:2020-08-27 18:43:05 哲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浅谈道家生态伦理思想的和谐旨向

  论文关键词:道家 生态伦理 生态和谐 哲学思考
论文摘要:道家道法自然、万物一体的生态伦理思想具有深刻的和谐思维特征。道家的自然之道,强调天人合一,彰显了对自然生态的关注,表达了人与自然和谐的哲学思考;道家的无为之道,倡导顺应天道人道,突出了对社会生态的关怀,诊释了人与社会和谙的人文意蕴;道家的养生之道,信奉节欲尚俭,调和身心,凸现了对人自身的关爱,揭示了人之身心和谐的价值诉求。道家生态伦理和谐思想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之身与心的和谐关系,提供了一定的可供借鉴的思想资源。
道家生态伦理思想强调“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原则,体现了道家顺应自然、万物一体的生态和谐价值指向。人与世界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只有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人与社会和谐发展、人的身心和谐健康,整个世界才会和谐统一。道家生态伦理和谐思想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鲜活的时代价值。
一、道家的自然之道,强调天人合一,彰显了对自然生态的关注,表达了人与自然和谐的哲学思考
道家生态伦理思想具有明确的世界整体生态和谐的深层次思考。虽然“天人合一”本身并不简单等同于人与自然和谐,但是“天人合一”思想却具体表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思想。道家的核心—“道”,是兼有万物之源和万象之源的统称。所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老子》第25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42章)。道家认为精神世界的普遍规律是与物质世界的基本法则相通的,两者具有一致性。天、地、人等宇宙万物,及其内在的系统规律性,在“道”中实现了生态自然的和谐统一。道家认为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是至高无上的理想精神境界,老子认为这种精神境界与“自然无为”融为一体。“老子强调‘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其中已内含‘与天和’的思想观念。”庄子进一步发挥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圣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庄子.知北游》)。这里的“美”、“法”、“理”均与现代的规律、原理同义。“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庄子·秋水》)。庄子在告诫人们,圣人应顺应自然的规律形式,人们应该与自然保持协调。从道的观点看,人和自然就是平等的,自然界万物的存在就各有其独立的价值和不可替代性,这样就为人际道德和生态道德平等铺平了道路,为自然界万物具有独立的内在价值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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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道家生态伦理思想的和谐旨向


道家的生态伦理观念强调人与自然的平等,人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要破除人类中心主义,人要与自然和睦相处。“道法自然”是老子生态观的核心思想与根本规律。它要求“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也”,尊重万物的生存权利,遵循万物自身的本性和规律,予以辅助、促进,而不敢任意妄作。道家主张以“道”观物,就是从宇宙整体的角度来审视万物,这样就能清楚地看到不同物种在生态系统中所处的序列、所起的作用,从而能够根据自然本身的价值,从生命物种的保存、进化和生态系统的完整、稳定、完美出发,采取符合生态规律的行动。道家反对以“我”观物,反对从自身利益或主观主义出发干预自然的行为,破坏和毁灭自然的价值。老子在《道德经》中说明人为宇宙之中“四大”之一:“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老子强调人为宇宙中“四大”之一,突出了人的行为活动要符合自然的规律。人类作为宇宙的精华,是“人亦大”,是其中平等的一员,而不可以凌驾于地、天、道之上。人类不是宇宙万物的尺度,更不能成为他们的立法者、主宰者和征服者,而应当维护自然万物的和谐发展。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天地万物同出于一,这就破除了人类中心主义,消解人类在自然面前妄自尊大的主宰意识。庄子又说:“吾在于天地之间,犹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方存乎见少,又奚以自多,计四海之在天地之间也,不似垒空之在大泽乎?计中国之在海内,不似梯米之在大仓乎?号物之数谓之万,人处一焉,人卒九州,谷食之所生,舟车之所通,人处一焉;此其比万物也,不似毫末之在于马体乎?”(《庄子·秋水》)。这是庄子对人在自然中的地位的深刻体认。列子更将天、地、万物和人构成一个有序的整体。《列子》称:“天地无全功,圣人无全能,万物无全用。故天职生覆,地职形载,圣职教化,物职所宜。然则天有所短,地有所长,圣有所否,物有所通。何则?生覆者不能形载,形载者不能教化,教化者不能违所宜,宜定者不出所位。故天地之道,非阴则阳;圣人之教,非仁则义;万物之宜,非柔则刚;此皆随所宜而不能出所位者也。”(《列子·天瑞第一》)。人类不应该妄自尊大,应与社会自然保持整体的和谐统一,即“天无为以之清,地无为以之宁,故两无为相和,万物皆化生”(《庄子·至乐》)。因此,人和自然是一个整体,自然是化育万物之本源,人应该遵循自然规律,顺应自然,协调阴阳,保持和谐,这才是人们应该追求的最高境界,也是道家生态和谐观的本质内涵。 应届毕业生论文网 http://www.ruiwen.com/lunwen  道家生态伦理思想认为道法自然无为而治,以实现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在道家看来,自然和社会都不是我们胡乱改造的对象,这就是道家无为而治天下的原因。道家的“无为”不是指一无所为、无所作为,而是反对违背客观规律的主观意志作为,强调要以顺应自然的方式去作为。无为是不妄为不乱为,不去追求那种昙花一现的表面上的进步和形式上的成功。无为是在顺应社会的变化规律,让社会规范和社会发展协调统一,这才是道家的无为。无为,达到真正的目标无不为。无为而治强调顺应社会发展,才使得社会繁荣国泰民安,达到一个和谐社会。历史上出现过很多次大规模的社会改造,社会巨大的动荡,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勾画的社会是人类理想的社会,结果社会因此陷人无限的纷争之中。在国际社会中也是一样,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价值观,都觉得自己的价值观才是完美的正确的,都想要别的国家接受自己的价值观念。结果造成国与国之间的矛盾纷争不断。道家的“道”体现在社会中,就是要顺应社会的发展,顺着历史的潮流渐进去发展,”无为而治”提倡善于在小事上“无为”,才能在大事上更好地“有为”。“无为而治”提倡尊重人性的人性化管理之道,提倡自然化的管理之道,要求按规律办事,因势利导,为当为之事,不为不当为之事,有利于营造人与社会、人与人和谐氛围。这些无疑蕴含了他们探究和谐社会与天人之际的智慧,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提供了一定的可供借鉴的思想资源。 应届毕业生论文网 http://www.ruiwen.com/lunw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