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美与美感关系研究的回顾与分析

时间:2020-08-25 19:43:15 哲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当代中国美与美感关系研究的回顾与分析

  

内容提要:中国当代美学对于“美与美感关系”问题的研究在世界美学范围内也可说是极为详尽而深入的。对其发展历程及代表性论点的分析表明:该问题从字面上看是不能成立的虚假问题;从实质上看,意义在于探寻美感的来源,因此应表述为“事物与美感的关系”。从原始发生上说,是美感在先而事物的审美属性形成于后;当审美发生之后,美的事物和美感可以互为起因,没有固定的决定关系或先后关系。

关键词:美本质;美与美感关系;认知科学美学

美与美感关系问题,是美学研究中久久悬而未决的难点之一,对各个理论学派都是严峻的考验。中国当代美学的有关研究经历了不同时期的发展,构成了几个里程碑式的步伐。回顾有关的研究历程,对其中有代表性、建设性的学说思路、脉络加以整理、分析,可得到深刻的启示。
1,1950-1960年代:美与美感孰先孰后的论争
中国当代美学美与美感关系研究的起始,主要反映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美学大讨论中。当时的人们普遍认为,“美学中的基本问题,如美学史的事实所证明,首先就是美在于心抑在于物?是美感决定美呢还是美引起美感?”[1](P239) 这一问题就像一块试金石,立即深刻地显示出各理论主张的内蕴和观点的对立,由这种对立出发可界限分明地划分成两个阵营:
主观论为一个阵营,主张:“美产生于美感,产生以后,就立刻溶解在美感之中,扩大和丰富了美感。”[1](P285)
客观论为另一阵营。其中,自然客观论认为:“是美引起美感而不是美感决定美。”[2](P28)社会客观论同样认为:“美是不依赖人类主观美感的存在而存在的,而美感却必须依赖美的存在才能存在。美感是美的反映美的模写。”[1](P117)
两大阵营之外的主客观统一论的立场有些游移,它说:“问题的关键在于美与美感的关系。美是引起美感的,这个事实大概没有人会否认。”[1](P256)照此,它应归入客观派的阵营;但它同时又提出“物甲物乙说”(“物甲”指自然存在的物,“物乙”指物的形象——作者注),认为:“美是对于物乙的评价,也可以说就是物乙的属性。美感能影响物乙的形成,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美感能影响美。”[1](257)依此,人们一般把它归入主观派的阵营。但尽管主客观统一论作为一个独立学派的归属地位不甚确定,其主张或理论仍在问题范围之内——不是美决定美感就是美感决定美。
不过,主客观统一论这种似乎矛盾的见解倒是真切反映出一个问题:美与美感的关系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怎样认识“美”。对“美”的认识又突出地表现在对美本质的哲学属性的界定上,“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还是主客观的统一,这个美的本质问题是美学的哲学基础问题。”[2](P275)
主观论认为:“美是人的一种观念,而任何精神生活的观念,都是以现实生活为基础而形成的,都是社会的产物,社会的观念。”[1](P5)
自然客观论认为:“承认美是客观的,承认客观事物本身的美,承认美的观念是客观事物的美的反映,就是和唯物主义一致的,而这种论点就是唯物主义美学的根本论点。反之,认为美是主观的,不是客观的,否认客观事物本身的美,也否认美的观念是客观事物的美的反映,就是和唯心主义一致的,而这种论点就是唯心主义美学的根本论点。”[1](P46)
社会客观论认为:“美是客观的。这个‘客观’是什么意思呢?那就是指社会的客观,是指不依存于人的社会意识、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不断发展前进的社会生活、实践。”[2](P284)
主客观统一论认为:“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肯定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受客观存在决定。在肯定了这个基本原则之后,唯物主义并不否定主观能动性的作用,并不否定意识可以影响意识;这一类意识形态(例如哲学)可以影响那一类意识形态(例如文艺)……美学如果接受了在感觉阶段意识反映客观存在的大原则,承认了美必有美的客观条件,美感必须在感觉素材上加工,它已经就是很稳实地建筑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了。”[1](P363)
这些讲述表明,尽管各学派有关美本质的主张各有不同,但都在自觉地遵循着辩证唯物主义,其哲学立场也的确是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原则的。那么,为什么同样的哲学基础会形成完全相反的美学主张?
从字面意义上看,认为美先于美感的观点在逻辑上是最符合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但如果采取这种观点,则需要说明先于美感而存在的美是个什么。偏偏这个问题极其难以回答,所有做此主张的理论从来也没能明确地说出美是什么,只能是以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为一般原则,逻辑地做出推论:美应该先于美感而存在,没有美就不能有美感,正如没有事物就不能有反映一样。
反之,如果如主观派所说,美产生于美感,则需要说明美感怎样先于美而形成。对此,主观派的阐述同样不明确。一方面,主观派不把美与美感的关系看成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认为,虽然美感是由外物作用于我们的感官所引起,“但是人的感觉所知道的只是物的形状、颜色、声音、味道、气味等等,这些形色声味是美还是不美……就要通过意识的判断。”[1](P277-278)另一方面,他们又解释说:“美和美感,实际上是一个东西。”[1](P285)因此,主观派的观点显得不合逻辑,难以成立。
反思这一时期的美学研究,可以感到,除简单化的倾向外,最重要的问题是:各学派都没能对“美”概念的真实内涵做出正确分析,就连其论争也不在同一焦点。主观派之说美是观念,实际意义是说,“美”概念指代的对象是观念性的东西;客观派之说美是客观的,是说“美”概念所指代的对象是客观实存的东西。这本来应是概念内涵之争,却被当作物的哲学属性之争。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虽然各学派都在力图得出符合辩证唯物主义的结论,其实却是在按照以唯心主义哲学为基础的美学命题方式解答问题,所以不能不陷在深深的矛盾之中。
“美本质”问题的前身是“美本身”问题。“美本身”是柏拉图在客观唯心主义基础上形成的概念,以“美理念”的存在为依据。而“美理念”作为概念是没有事实依据的虚幻的设定,因而其内容是虚空的,没有唯物主义意义上的真实内涵。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美是什么”命题必然是伪命题。中国当代美学在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做出美学阐述时,并未对传统美学问题的哲学前提加以批判,只是从经验出发,按照人们日常的习惯和理解原封原样地接受下来。被错误命题的内在前提所限定,人们很容易产生一种错觉,以为“美”概念是个名词。既然是个名词,就可以认为“美”是个独立的实体,是主观意识之外的存在。显然,对客观存在的物而言,感觉必定是第二性的。如此,一旦把“美”作为实体事物看待,必定要与“美感”形成认识关系、反映关系。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原理,顺理成章的答案就是美先于美感,美感是对于美的反映。在这种思路主导下,客观派在当时及以后的相当时间内占据了上风。但是,由于“美本身”意义上的“美”概念本来就是虚空的,从客观存在中不可能找出叫做“美”的东西,所以客观派的理论始终难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