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翻译目的论述评

时间:2021-06-19 10:35:30 现当代文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试析翻译目的论述评

  目的论是一种唯心主义哲学学说。它认为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有其存在的目的。神学唯心主义把上帝说成是宇宙万物的最高指导,认为世界是上帝创造的,万物是由上帝安排的,因此自然界的一切都是合乎目的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试析翻译目的论述评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试析翻译目的论述评 篇1

  摘要:翻译目的论的提出被认为是西方翻译理论研究的重大理论突破,它被引进也为中国翻译理论研究注入了新鲜血液。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目的论进行较全面的探讨,包括它的形成和,优点和局限性,它与传统翻译理论的主要区别以及它在实践领域方面的应用。

  关键词:目的论,行为理论,局限性,传统翻译理论

  目的论是汉斯,弗米尔以“行为理论”为基础创立的翻译理论,是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它的提出被认为是西方翻译理论研究的重大理论突破。目的论面世以来,赞同者有之,批评者亦有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文在总结和借鉴前人的基础上,对目的论的形成和发展,优点和局限性,以及它在实践领域方面的应用进行较为全面的研究。期望读者能通过阅读本文而对目的论有更全面清晰的了解。

  一、目的论的研究现状

  目的论的主要思想在弗米尔与他的导师赖斯合作的《普通翻译理论基础》里有系统的阐述。它的形成与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赖斯的研究是目的论形成的基础。赖斯在以“对等”(译文应该与原文在形式、内容和交际功能上对等)为研究的实践中发现有时译文与原文不可能达到完全等值的,有时这种等值是不应该追求的,因为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对译文行不同的要求,译者应该优先考虑的因素是译文的功能特征而小足对等原则。弗米尔在他导师研究的基础上,突破以“对等”为中心的等值论,以“行为”理论为基础创立了目的论。他认为,翻译研究不能单单依靠语言学,因为第一,翻译并不单单是甚至并不主要是语言过程,第二,语言学还没有提出真正针对翻译困难的问题。因此,他提出,人的行为都是有目的,翻译行为也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译者应该在目的的指引下,考虑一切与翻译有关的因素,从而选出最适合的翻译方法,使译文达到预期目的。

  目的法则是目的论的核心法则。这就是说,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即产生一个能达到预期功能的译文就是其最重要的目的。而且弗米尔所阐述的“目的”有三种解释的,译者的目的(比如为赚钱),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和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的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其结构直译的办法)。这里的“目的”主要指交际目的,指翻译发起人把任务交给译者,译者可根据实际需要出发与发起者协商,以得出最后双方都满意的目的。诺德则认为译者无权参与翻译目的的决定。弗米尔还认为原文只是信息的提供者,当忠实原则失效时,翻译过程的标准是“充分性”,即译文只要达到其预期的文化交际功能即可,译文与原文相差多远是不必考虑的。另外两个法则是连贯法则和忠实法则。连贯法则指的是译文必须符合译文读者文化背景下的语内连贯,换句话说就是译文必须能让读者在其文化背景下能够理解译文所要表达的意思。忠实法则指译文必须忠实于原文,即达到语际连贯。在他对基本法则的排列中我们可以看到,忠实法则排在最后一位。这是目的论发展的第二阶段,也是最主要的阶段。第三阶段的研究主要是贾斯塔,赫兹,曼塔利和诺德的研究。贾斯塔,赫兹,曼塔利着重研究翻译行为过程,把翻译看作是实现特定目的复杂活动,强调参与者(发起者、译者、译文使用者和译文接受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这是目的论发展的新阶段。诺德还提出了“功能加忠诚”的法则,即译文除了所需的材料必须与原文提供的材料相容之外,译文的功能也必须与原文意图相容。

  而现阶段,人们对目的论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许多人以“功能目的论”为研究的主要方向,或干脆把目的论放在功能翻译理论里讨论。通过中国学术期刊网,我们发现大部分对目的论进行的研究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如翻译目的如何影响译者的翻译策略,或译者如何使文本达到翻译目的,或目的论指导下的翻译实践研究。

  在实践领域中,目的论已经被用于解释一些翻译现象、用于指导操作性文本的翻译,尤其是广告翻译,商标翻译,翻译等。关于目的论是否适用于文学翻译则分歧较大。按目的论的要求,只要译文达到委托人所希望的预期目的,那么译文就是成功的。那么晚清的小说的代表林纾和严复的翻译无疑是取得了巨大成功的。拿严复为例,虽然他的翻译有大段的删改,有时甚至加入他个人的言论,可是他当时处在一个额旧交接、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帝国主义弱肉强食,他翻译的目的就是为了介绍西方先进思想以唤醒民意,呼吁国民奋发图强,抵抗外来侵略。实践证明,严复的翻译确实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他的译大受欢迎,一版再版。从这个角度来说,目的论是适用于解释晚清小说的翻译现象的。同样,目的论也为一个译本有多个层次的译本提供理论基础。如同一本小说,根据不同的目的可翻译成明白易懂的儿童读物,也可以翻译成跟原著价值一样的成人读物,也可以根据舞台剧的特点把它改编为舞台剧。可是反对者认为,如果只按照目的要求来翻译小说,那就会导致原著的文化特色或原有的特殊表达形式的丧失。关于这点,弗米尔是这样反驳的,“翻译的目的可以是模仿源文本的句法或文本结构,因而可以产生出在句法或结构上对等于源文本的目标文本。在文学翻译中。追求对原文的忠实也是一种目的,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目的oH(谭载喜2004,256)按照弗米尔的解释,目的论是适用于文学翻译的。但是译者在此要负更大的责任。

  那么,目的论是否还能用于指导其他文本类型的翻译呢,目的论对、政论和外交等的翻译是否适用呢,到目前为止,笔者只找到一篇文章对目的论与外事翻译进行分析。其实,法律、政论和外交文献属于特殊文本。对于这些特殊文本,原语文本就是译文的绝评价标准,这些评价标准不能因为任何翻译发起人的目的不同或读者要求不同而发生改变的。可换个角度来看,既然是翻译发起人的目的决定翻译过程,那么这些特殊文本的发起人在要求译者的时候也应该会考虑到这些文本的特殊性,而要求译文绝对忠实原文。同样,译者也应该有着一定的常识,对这些会对社会产生巨大影响的文本应该还它以真实面目,而不能有任何内容上的攥改。笔者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后来者运用目的论来分析不同的翻译现象,为翻译目的论的完善添砖加瓦。

  二、目的论的评价

  (一)目的论的优点。目的论是翻译理论界的重要理论突破。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目的论以“翻译目的”为出发点对翻译过程本身进行研究。目的论认为翻译是带有特定目的人类行为活动,目的决定翻译策略和方法,开拓了50年代以来“西方翻译理论研究从一般层面的对两种语言转换的技术问题的研究。也即从‘怎么译’的问题,深入到对翻译行为本身的深层研究”。目的决定方式和方法,并注重文本文化交际功能的实现,这就赋予译者较大的灵活性。这为一些操作性文本的翻译,如广告翻译现象提供理论依据。如在广告中鼓吹“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译者可以根据广告的特点和国家的文化背景把它译为“Don’t miss the boa t”,既生动又形象。而不必考虑原文和译文之间的差别。

  第二,目的论提出原文只是一个信息的提供者,客户、委托人、译者、译文对翻译过程有影响,使翻译研究摆脱单纯进行文本本身研究的局限。第三,目的论的另一大突破是,它把译文放在宏大的文化语境中去审视。也就是说,“翻译不再是从一种语到另一中语言的文本形式转换,而是为另一文化的受众创造出能够在不同语境中实现特定功能的目标文本的生产行动。只有译文读者在其文化背景下是能理解译文所要表达的意义,译文的交际功能才能实现。这也是翻译理化转向的一个标志。总的来说,目的论是在前人的理论上提出来的,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它的优点得到了许多翻译界同行的认可,也被广泛用于指导翻译实践。

  (二)目的论的局限性。首先,赖斯和弗米尔在他们合著的书名《普通翻译理论基础》可以看出,“他们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对所有文本都适用的翻译理论”。俗话说“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其次,目的论有“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过程,决定翻译策略和方法,这虽然赋予译者很大的灵活性,可是却可能导致译文与原文相差甚远,损害了原语文本的权威性,也不利于文化的传播。这一点在文学翻译中存在的争议最大。因为文学作品的魅力不仅是通过它本身所塑造的形象、故事情节,更是以其表达手法的独特来突显它的价值的。如果只考虑发起人的目的和读者及其文化语境的因素而抛开原文,则必定会损害原文的艺术价值,那结果肯定是不能让人满意的。再次,目的论把原文的地位放在最次要位置是它的致命弱点。毕竟,原文也是评判译文的主要标准之一。

  目的论的提出是西方翻译界一重大突破。它被介绍到后,也为中国的翻译界注入了一股清流。目的论为一些翻译现象,如广告翻译、晚清小说翻译提供了理论依据,在实践中也被应用于越来越多的领域,如文学翻译、翻译、外事翻译、电影对白的翻译等,这证明了目的论的旺盛生命力。可是,目的论也有它本身的局限性。它该在接受批评的同时不断的完善自身。我们对目的论要有正确的认识,不要盲目相信它是小而全的万能翻译理论。我们要以宽容的态度来看待它,把它精华的地方应用到实践中,又要在实践中发现其不足而对其补充发展。这样,翻译理论界才能呈现百家争鸣、欣欣向荣的局面。

  试析翻译目的论述评 篇2

  [摘 要] 化妆品品名的翻译不仅仅语言与文化制约下的双重体现,更是受翻译目的这根红线的操纵与制约。本文通过对翻译目的论和化妆品名特点的阐述,对化妆品名翻译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 目的论 化妆品 品名翻译

  在经济全球化和商品市场国际化的今天,商品品名已成为商家、企业和广大消费者获取商品信息的重要信息来源,而成功的品名翻译是对外推销商品、激发消费者购买欲望的重要保证。女性品牌化妆品名风格各异,或实或虚,或雅或俗,或古典或时尚,因此要翻译成何种风格,不仅要反映本民族的文化特点,还要考虑目标市场的群体心理、兴趣追求和语言倾向等文化内涵。本文通过对翻译目的论和化妆品名特点的阐述,对化妆品名翻译进行了初步探讨。

  一、翻译目的论

  德国功能派的“目的论”认为任何行为都具有目的性,翻译行为也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是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言转换而设计的复杂行为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这里所说的“目的”有三种解释:译者的目的(如获取经济效益)、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和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按其结构自译的方法)通常情况下,“目的”是指译文的交际目的。商品品名的交际意图十分明确,有一种明显的指示功能,即宣传某种产品或劳务,引起人们的消费欲望和购买行为。因此,化妆品名的翻译要突出其在译入语文化语境中指示功能或祈使功能的再实现。

  翻译目的论有三条基本规则:第一是目的规则。即翻译应能在译语情境和文化中,按译语接受者期待的方式发生作用。决定翻译过程的根本原则是整个翻译活动的目的。而该目的是由翻译活动的发起者向译者提出要求,并和译者协商决定的;第二为连贯性原则,即译文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达到语际连贯,与译语接受者的交际情境连贯一致,让译语接受者接受理解;第三为忠实原则,译文忠实于原文,但忠实程度和采取何种形式取决于翻译的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

  二、化妆品名语言特点与翻译目的

  化妆品是女性日用化学产品,其受众的美学特点决定了其产品译名的重要性。化妆品译名,首先是一种语言文化现象,它是由语言这个物质材料表现出来。从语言的存在形式看,化妆品名称表现为口头语音形式和书面文字形化妆品名称犹如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对语音、文字等进行精心设计,多选用声韵调非常和谐,化妆品品牌特点女性气质相适应的具有抒情或描写性质的字和词。但是化妆品名的翻译不应该只是考虑语言文化间的转换,更应该注意商业经济下产品销售这个商业目的。女性化妆品的消费对象是广大女性,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女性对美的追求和渴望是女性购买商品的永动力。女用化妆品名的翻译应符合女性消费者追求高雅和美丽的心理。因此,这就决定了化妆品名的翻译对美的要求更高。

  化妆品品名的交际性强,原文和译文的最终目的一致,这就决定了化妆品名翻译讲求的是功能上的对等。翻译的目的是要实现化妆品的销售目标,因此化妆品名翻译不仅是一个语义对等问题,更是在于译文是否有感染力以及能否增强广告功效,更多地注重翻译语言所产生的实际效果。在功能派翻译理论中,评价译文的标准不再是“对等”(equivalence),而是合适(adequacy)。这里指译文是否符合翻译行为以期达到的社会效果,亦即译文能在多大程度上完成其在语境情境和文化中的交际功能。化妆品品名翻译是以取得社会效应为最终旨归,因此翻译的应重点放在社会效益和受众群体的接受和反应,即强化化妆品本身的美学意境以吸引更多的顾客,这也是化妆品名翻译的目的。

  三、个案分析

  化妆产品CLEAN CLEAR的中文译名是“可伶可俐”,产品本身的英语词汇CLEAN(清除)和 CLEAR(干净)点出了化妆品的特性,正好与它专治青春痘这一功能相合,让人联想到一张干净明亮没有青春痘的脸庞,而中文译名没有单纯的翻译为清除干净,而是用“可伶可俐”来代替,看似是音译,其实是基于对中国女性的温柔、委婉特点的认识,既利用了原名的谐音,又恰到好处地运用了汉语中的双声,不仅读起来声音清脆,韵律和谐,而且节奏明快,富有乐感,又充分反映出商品的功能;再来看美国的洗涤用品“海飞丝”HEAD-SHOULDERS的中文译名“海飞丝”。海是 HEAD的音译,丝是 SHOULDERS的音译,合起来会让人联想到宽阔的大海和飘扬的发丝,将产品的功能巧妙地寓于美的`意境当中。上海著名品牌“美加净”得宜于汉语单字表意的特点,取“美丽更添干净之意”,若译为“BEAUTIFUL-CLEAN”显得拖沓冗长,不符合商标名简洁的审美特点,译名 MAXAM在发音上接近 MAXIMUM(最大化),让人对产品产生了无尽的遐想,“最大化”也许就是洗面奶洗得最干净,而且,首尾都是“M”也体现了原来汉语品名的“美”字。

  “UP2U”最新流行的口红品牌,采用了英文与数字灵活组合的形式,同Up to you的发音一致,广受时尚青年的喜爱。Avon的中文译名是“雅芳”既考虑到了产品本身的英文名,还体现了女性对优雅和芬芳的追求。德国著名美发品牌schwarzkopf的中文译名有两个,一个是“黑人头”是品名的意译,而另一个“施华蔻”是品名的音译。两个译名各有千秋,前者是体现了产品的某些功效和应用领域,而后者是考虑到受众多是女性群体,用字趋于优雅温婉的女性化,试图吸引女性顾客。考虑到化妆品名的翻译目的,后者的翻译比前者要更胜一筹。化妆品牌amore的中文译名是“爱茉莉”前两个字是偏于音译,而最后一个字是顺承译名的第二个字而来。而不是简单的翻译为“艾莫尔”。译名的每个字又富有女性特点或是受女性钟爱的字眼特点,而译名本身又有一定的含义,便于受众记忆同时又带来美的感受,可谓一箭双雕。BIOTHERM的汉译名“碧欧泉” 源语商标名内涵丰富,Bio-意为皮肤的生命, -therm是指矿物温泉,因为在法国南部山区就有一种矿物温泉,它对人体,特别是对肌肤有着特殊功效,而BIOTHERM产品的有机活性因子P.E.T. PTM正是从这种矿物温泉中提炼出来的。其汉译名中,“碧”使人联想到碧水蓝天、绿意盎然,“欧”、“泉”指代了产品的诞生之地更让人产生清新自然、优雅纯净的感觉。化妆品Maybelline,汉译名为“美宝莲”。“美”暗示其功能是使消费者更美丽,“莲”暗示其效果是使消费者如莲花般漂亮,既取其音,又取其义,两种语言融会贯通,且发音响亮、寓意美好,不失为一上乘之作。

  总之,化妆品名译名多采用“芳”、“黛”、“诗”、“兰”、“玉”、“姿”等汉字,给人以清新芳香、典雅纯洁、婉约美丽之感,迎合了广大女性的

  消费观念,考虑了汉语的语言特点和汉民族的语言心理,选用内容美好、声韵娇甜的字词,且发音响亮、节奏分明,给人以视觉与听觉美的享受。这种翻译以译文的读者为中心,既考虑到原品名,又迎合了中国读者的心理,打开了中国的销售市场。反之,在广告翻译中,如果不对译文读者的文化、心理加以了解,然后进行适当的文化转换,那么,即使质量:一流的产品也很可能无人问津。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从翻译目的论的角度分析使我们对化妆品名翻译有了更实际更准确的认识。化妆品品名是受众接触产品的第一信息,是产品吸引顾客的题眼。因此需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和艺术灵感的翻译,而产品的功能要求品名的译文必须接近读者,以读者为中心,从而达到宣传商品和劝购的目的。因此化妆品品名的翻译不单纯受语言文化的制约,还应该考虑到翻译目的的宏观调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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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析翻译目的论述评 篇3

  【摘要】文章从目的论角度研究清末民初科学小说翻译,指出清末民初科学小说翻译是在特定社会历史环境之中进行的,译者怀着科学救国的政治目的采取意译和改译的翻译策略,希望借科学小说译介普及科学知识、启发民众,达到启蒙和救国的目的,这体现了清末民初的时代特征。

  【关键词】目的论;科学小说;科学救国;翻译策略

  一、引言

  中国科幻文学的发展从清末民初引进西方科学小说(现通称“科幻小说”)开始。我国第一篇科学小说的译介是由薛绍徽和陈寿彭于1900完成的。受到当时西学东渐和政治小说译介潮的影响,此后几年中不少国外名家的科学小说被引入中国,其中以梁启超的《十五小豪杰》(今译《两年假期》)、鲁迅的《月界旅行》(今译《从地球到月球》)和《地底旅行》(今译《地心游记》)为代表。科学小说译介风潮催生了中国科幻文学,并带动国内科幻小说短时期的繁荣发展。与现在的译本比较,梁启超等人翻译的科学小说不论从文章结构还是内容上差别甚大,这与当时社会政治历史环境不可分。他们采取的特殊的翻译方法体现了特定的翻译目的。本文将以功能翻译流派的目的论为视角,分析梁启超早期科学小说翻译。

  二、翻译目的论概述

  目的论(skopos theory)是由德国翻译理论家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于1978年在其《普通翻译理论框架》(Framework for a General Translation Theory)一书中首次提出的。传统翻译理论把“对等”看作衡量译文质量的最可靠标准,但是弗米尔认为:“光靠语言学不能帮助我们,原因是:其一,翻译不只是一个语言学的过程;其二,语言学还没有找到有效的方法来解决翻译中的问题”(Nord, 10)。因此他在行为理论(action theory)的基础上提出了目的论。Skopos 是希腊词,意为“目的,动机”。目的论重视文本的功能,认为翻译不仅是语言形式的转换,而且也是一种跨文化活动,一种意图性和目的性行为。决定翻译的不是原文本身或原文对接受者产生的影响,也不是作者赋予原文的意义,而是译文的预期功能或者目的。弗米尔指出,任何一种行为都有目的,翻译也不例外,因为翻译本身就是一种交际行为,任何一种翻译都有自己的目的(Vermeer, 221),而翻译目的决定翻译方法(REiss& Vermeer, 101)。译者是翻译活动中最主要的参与者和翻译活动的最终实施者,对翻译行为负责。译者根据翻译要求决定翻译目的,而后选择适当的翻译策略来实现这个翻译目的(Nord,27-29)。

  在清末民初的历史背景下,早期科学小说译者如梁启超等人也是怀着特定目的译介西方科幻作品的,而他们采取的意译和改译的翻译策略也体现了翻译行为的目的性。

  三、目的论视角下的清末民初科学小说译介

  1、科学小说概念界定

  科学小说现在通称科幻小说,根据中国大百科全书,科幻小说被定义为“通过小说来描述奇特的科学幻想,寄寓深刻的主题思想,具有‘科学’,‘幻想’,‘小说’三要素,即它所描述的是幻想,而不是现实;这幻想是科学的,而不是胡思乱想;它通过小说来表现,具有小说的特点”(353)。但是在晚清,科学小说的界定并不是一个严谨的范畴。作为一种完全舶来品的文学类型,清末民初科学小说一直处在一种与政治小说,理想小说等分类杂糅的状态中。对于科学小说的划分,晚清人远未达到共识,后来被划为科学小说的文类在当时被称为“哲理科学小说”或者“哲理小说”。这表明当时的科学小说中科学与幻想的成分具有某种反思倾向从而在思想上具备较大价值,因此有“哲理”一说(吴岩,256)。这是晚清科学小说译介和创作的共有特点,既是由于当时的文人学者对科学小说这一新型文类认识不够深刻,也是由于特殊的社会历史环境赋予了科学小说以特殊的意义。

  2、科学小说译介概况

  20世纪初翻译文学类型多样,科幻小说同政治小说和侦探小说一起成为风靡清末民初,尤其是20世纪最初十年、二十年我国翻译界的三个最主要的翻译小说品种(谢天振,35)。中国第一篇科学小说译作是由经世文社出版发行、由薛绍徽和陈寿彭翻译的《八十日环游记》。鲁迅于1903年翻译出版了《月界旅行》和《地底旅行》,1905年翻译了美国作家路易斯托伦的《造人术》。梁启超于1902年翻译了儒勒·凡尔纳的《十五小豪杰》。当时翻译的大量科幻作品几乎遍及了所有重要的刊物(林建群,132-135)。这些科幻小说多数为西方科幻的日文转译或者日本小说的直接翻译,作品被引进中国的科幻小说家主要有法国的儒勒·凡尔纳,英国的威尔斯和日本作家押川春浪等。

  3、科学小说翻译目的

  目的论认为翻译目的决定了翻译行为和翻译过程中的各种选择,而翻译目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多种非语言因素的影响,例如特定时代的历史背景、社会环境等。清末民初的有识之士认识到,经过几十年的西学译介,大多数民众并未脱离蒙昧思想,而政体羸弱的现象也未得到实质性改变,因此他们逐渐产生了将政治和科学通俗化,即引入小说的想法(范祥涛,刘全福,28)。这正是当时科学小说翻译在短短几年内蔚然成风的主要原因。

  梁启超并不是晚清科学小说译介的开先河者,但对于译介这一文学类型有自己的思考,怀着特定的社会政治目的进行翻译。他并非把翻译作为个人谋生或者消遣的手段,而把翻译作为投身社会政治活动的武器,作为经世济民的思想武器。

  梁启超的科学小说译介活动始于1902年。他不但在自己主编的《新小说》杂志连载《新中国未来记》,还发表翻译小说《世界末日记》及译后记,次年,他发表了翻译小说《十五小豪杰》,向读者普及科学知识,进行科学启蒙,体现了他科学救国的思想。除此以外,梁启超认为科学小说应当担负起思想启蒙的神圣政治使命。翻译科学小说并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于介绍“求知”或者“探险的故事”,更重要的是,如何利用科学向读者渲染其政治理想。例如,他在《十五小豪杰》卷首填了一阙《调寄摸鱼儿》来阐明其译书目的:

  “莽重洋惊涛横雨,一叶破帆飘渡。入死出生人十五,都是髫龄乳稚。逢生处,更堕向天涯绝岛无归路。停辛伫苦。但抖擞精神,斩除荆棘,容我两年住。英雄业,岂有天公能妒。殖民俨辟新主。赫赫国旗辉南极,好个共和制度。天不负,看马角乌头奏凯同归去。我非妄语,劝年少同胞,听鸡起舞,休把此生误。”

  4、科学小说翻译策略

  晚清时期不少翻译都对原文有大胆的增删和改动,这既有译者语言功力方面的原因,也是由于当时大多数译者受到“中体西用”思想的影响,缺乏明确的文学意识,从而对原作的情节,叙事结构等方面进行严重的增删和改译。当然,也有不少译者基于特殊的翻译目的,比如顾及到中国读者传统的阅读习惯,审美情趣以及道德伦理观念等文学接受方面的原因。梁启超等人由于怀着科学救国,改造中国的政治目的,进行翻译时采取意译和改译的策略。

  梁启超翻译科学小说是为了宣传政治主张,因此在他看来,若原作之意与译者之意一致,译作尽可能去达原作之意;若原作之意与译者之意相异,译作则应违背原作之意去达译者之意,在处理原作之意与译者之意相异的时候,他运用增删、改写等多种翻译策略(蒋林,78)。例如,《十五小豪杰》第二回讲述十五个少年乘坐的帆船搁浅,两派少年在是否要马上上岸和是否用舢板的问题上发生争执。梁启超对此评论道:“有竞争乃有进化。武杜两党抗立,借以为各国政党之影子,全书之生动活泼,实在于是”(5669),把两拨少年之间的争执引申为竞争和党派之争,借译书抒发自己政治意图,另外,他在文中不时插入自己政治观点,例如在译文第九回他译道:

  “不料鸵鸟转身一扑,把他丢将下来,连上了六七回,才得坐定。便挥两人使退,急把缰勒了,将两块眼遮除去,方才鸵鸟之所以凝立不动,正为着这个东西的。现下开了眼界,正如国民有了知识之后,就不肯盲从那野蛮政府的束缚的。陡然一跃,腾身望着丛林中狂命奔逸,急得沙毗手忙脚乱,浑身是汗。”(5686)

  “现下开了眼界……盲从那野蛮政府的束缚”一句并非原文应有之义,而是译者擅自添加的政治主张,采用这种夹议的翻译方法是因为译者要通过翻译科学小说达到政治启蒙的目的。

  四、结语

  由弗米尔等德国学者提出的翻译目的论是对翻译的外部研究,聚焦于翻译过程中对目的的选择。目的论认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通常情况下,译者需要根据翻译目的在源语文化和译语文化之间权衡并做出选择。清末民初科学小说的翻译是译者科学救国政治目的的体现,在翻译过程中译者采取意译与改译的策略有其特殊目的在,即宣传爱国救民的政治思想,并增删书中部分内容,使其更容易为国人所接受。这也是当清末明初社会政治环境在文化层面的表现——有识之士希望通过科学小说的译介启蒙国人思想,使之摆脱蒙昧状态,最终达到改造社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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