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语思维对外国文学习得的影响论文

时间:2020-07-16 14:00:25 文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母语思维对外国文学习得的影响论文

  从母语思维和文化背景这两个角度来讲,学习者在初涉外国文学时,一定会有一些困惑。以下就以一部外国小说《爱之歌》为例,分析学习者可能遇到的问题并作以解答,以此为广大英语爱好者深化英语学习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爱之歌》是澳大利亚著名作家阿列克斯米勒于2008年创作的一部爱情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一对跨国恋人(约翰和萨比亚)之间的婚姻故事。作家文风细腻,善于刻画描写人物丰富的内心活动,语言通俗易懂,非常适于学习。笔者通过自己仔细阅读分析和对部分学生的采访调查,发现了如下的问题:

母语思维对外国文学习得的影响论文

  一、对小说某些用词与句法的困惑

  学生学习英语多年,学到的大都是正规标准的英语,然而也不免过于死板。他们的作文常被老师判出很多语法错误,这在他们的概念里是“是与非”的问题。但是通过阅读原著他们会发现,里面有很多句子读起来似乎不是那么符合我们的“标准”,尤其是一些时态问题。较真的学生一旦发现这些,就会影响他们对小说内容的把握与欣赏。每读一个句子,他们首先想到的是它的汉语意思,然后是结构和语法,而忽略了其作为整体要传达给我们的信息。这样的阅读习惯会使得学生读完之后脑子里仅存有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和一些他们认为的不同于语法书的“错误”表达,远远达不到欣赏的标准。究其根源,这是我们的母语思维和传统的授课模式在作祟,这对欣赏外国文学作品有一定的制约作用。

  二、对小说背景的不理解

  《爱之歌》的男女主人公生活在巴黎,其中男主人公约翰生于澳大利亚,旅途中由于坐错车而偶然结识了萨比亚;女主人公萨比亚出生在突尼斯,为了陪伴姑姑而来到巴黎。这对恋人在巴黎结婚,此后很多年都没有再回过家乡。就是这样的背景引起了大家的质疑。从中国的传统文化来看,家长对孩子的呵护无微不至,尤其是现在很多“90”后,更是家长操办一切。他们无法理解,为什么约翰会独自去国外旅行?萨比亚为什么从来不回家?她的父母就放心吗?要知道,她初到巴黎时才是个十几岁的孩子。有的学生说,这纯粹是作家的编造。事实上,作家写作时有时会编造,但都是以实际生活为基础的,学生在此处的理解偏差源于母语文化背景。在西方国家,孩子们比较独立,很小的时候就可能自己打工挣钱,18岁可能会脱离父母;另外,他们假期也会用自己挣来的钱去做世界各地旅行。这种在我们看起来不可思议的行为实际上在西方国家是非常常见的。孩子在国外结婚定居也会收到父母的祝福,而很少受到父母的.百般阻挠。作家阿列克斯米勒善于创作有关移民生活的作品,这部爱情小说也不例外。他自己在巴黎待过一段时间,所以他的小说并非毫无根据的编造。要消除这样的误解,学生就应改变自己的思维模式,积极地去了解目标语的文化背景。

  三、对夫妻间称呼的不理解

  小说里有一段说,约翰因为妻子萨比亚没有叫他“亲爱的”“甜心”,而是坚持直呼其名而非常生气,学生对此也表示不理解。以小说内容来看,作家笔下的男主人公是一个温柔宽厚、善解人意的大好人,怎么会为此区区小事而纠结?这是不是作家的一个败笔?事实上,这也是受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人比较谦虚含蓄,不善于赤裸裸地表达情感,像“我爱你”之类的话语不是轻易每天都能说出口,夫妻之间也经常直呼其名。然而西方文化比较开放,夫妻之间,包括老年夫妻之间,都会频繁地出现拥抱和“Iloveyou.”。在他们看来,这是爱的表达方式,没什么可隐藏和不好意思的,彼此的称呼也多为“sweetie”“honey”“dear”之类,即使是心情不好的时候也不改变。女主人公萨比亚平时都称呼约翰为“亲爱的“”甜心”,所以当她突然坚持直呼约翰名字之后,约翰便觉得别扭,不对劲,当然会非常生气。他的此种反应非但不是作家的败笔,反而更好地体现了他对妻子深深的爱。由此看来,目标语言文化与社会习惯在二语习得过程中是相当重要的。

  四、对生活方式的不理解

  在小说中,作家用了一些章节,穿插了自己女儿的爱情和生活。女儿年近四十,仍然没有结婚,和父亲生活在一起。父亲虽然有时候也会提及此事,但终究不像中国父母那样日日操心。后来,女儿结识了一个搞艺术的男人并带回家中居住,这个男人穿戴怪异,举止随意,在作家回家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正戴个帽子歪躺在沙发上,两脚伸到茶几上看球赛,看到女朋友的父亲回家甚至都没有起身。开始读到这里时,学生们以为作者是故意塑造这样一个玩世不恭的形象,是在丑化他。虽然不太喜欢这个男人,为了女儿,他还是同意了他俩的事。这里也让学生觉得有些牵强。哪有这样的父母?作家怎能容忍这样一个人做他女儿终生依靠的对象?在我们的概念里,这样的人无疑不符合标准,然而西方文化比较崇尚的就是个性和自由。他们喜欢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会按照别人或公认的标准去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而且他们也足够自信,倾向于认为自己很好,喜欢夸耀和被夸。也许在那个为我们所不齿的人看来,他很酷,生活得很潇洒,而女朋友也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妥。正是考虑到了这一点,作家才最终决定不干涉女儿的私事,她喜欢就好。这样一个人居然能被人接受,难道我们能说,认同他的都和他一样不好吗?他们的认同是基于他们的文化背景,从西方的文化背景来判断,他似乎也没有什么出格的地方,只是可能不如别人那么温文尔雅、具有绅士风度而已。但这是他的个性,或许作家女儿欣赏的就是他的个性。

  五、对结局的不认同

  贯穿小说中后部的一个主线是,女主人公想方设法地完成自己的一个心愿———生个孩子。不知什么原因,她一直没能如愿以偿,这早已给他们的婚姻埋下了祸根。为此,她整天郁郁寡欢,带着丈夫去做各种检查,敏感异常。他们看似平淡幸福的婚姻早已演变为悲剧,仅靠丈夫的宽容大度来维持。作家塑造的就是这样一个形象,从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来讲,萨比亚具有超强的“本我”意识,为了一己的快乐不顾一切;而丈夫约翰具有大公无私的“超我”意识,他往往牺牲自己来成全保护别人,这样的精神让人感动。然而在小说的结尾,当萨比亚为了生孩子两次勾引布鲁诺并最终怀了他的孩子之后,约翰的反应出人意料。这对男人来说是奇耻大辱,从我们中国文化传统来看,是无论如何无法让人接受的。所以读到这里的时候,学生们都以为萨比亚最终一定是怀了孩子但是约翰和她离婚了,她后悔不已,终于明白了自己到底需要的是什么。然而在作家笔下,当萨比亚告诉约翰这一切的时候,约翰只是暂时无法接受,不敢相信。但他并没有打骂妻子,相反还拥抱她安慰她。最后他带着妻儿回到澳大利亚,若无其事地生活。学生们纷纷表示没有料想到这个结局,而且也觉得作家把约翰“神化”得有些过分,不切实际。这里引起困惑的根源是中外文学作品的一个不同。我们的很多作品结局或尊重事实,或是大团圆,一般一点的作品往往都能猜到结局。而外国的文学作品不太拘于一格,结局往往出人意料。我们大可不必对此耿耿于怀,要坦然接受,并想想作者想借助这样的结局传达给我们什么样的信息。

  总而言之,从学生们对《爱之歌》这部小说的欣赏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便可看出母语思维和文化背景在二语习得后期所产生的制约作用。要想完完全全地去欣赏经典外国著作的动人之处,就应尽量回避母语思维,多了解目标语言的文化背景和社会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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