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层的宗教回归与内在的教义间离

时间:2020-10-06 12:46:58 文化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表层的宗教回归与内在的教义间离

  摘要:在经历了对基督教态度“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转变之后,乔治·艾略特在《米德尔马契》这部以社会道德为主题的作品中体现出了鲜明的“人本宗教”的宗教思想,表面上看来这是回归宗教之作,实际上是对基督教教义的间离,与初期的基督教以及中世纪的基督教有着明显的异质性,上帝成为了艾略特为了构建理想社会而进行的伦理建构。

  关键词:人本宗教;伦理建构;教义间离;宗教回归

  乔治·艾略特出生在一个极为虔诚的福音派家庭,对基督教曾经迷恋于其中不可自拔,是虔诚的基督教信徒。1841年她与父亲搬至考文垂,在一些自由思想家的影响下,她对自己曾经迷恋于其中的基督教产生了疑惑,后决定脱离官方教会。其实艾略特的宗教倾向的转变在当时并不属于个例,基督教自身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全面危机:维多利亚时期是一个生产力高度发达、科学技术呈现出欣欣向荣、蒸蒸日上局面的时代,“彼岸的世界”的幻想已在人们的心中幻灭,神学本体论意义上的上帝再也不可能成为拯救人的寄托,上帝在人们认识论领域的空间越来越狭窄。

  受当时实证主义思想的影响,艾略特坚定了她拒绝基督教的决心,但同时她陷入了另一种困惑:科学知识虽然显示了强大的力量,却终究无法掌控人的主观世界。艾略特在思考着在一个“上帝失去光环”的世界中如何维持社会的道德秩序。艾略特认为社会需要一个新的宗教,一个能像基督教一样,能调和人的主观意识与物化世界的宗教,同时又要不脱离社会现实,具有基督教不具备的与时俱进的特质。同时,社会上弥漫在人们心中的“世纪末”情绪也为基督教重又被重视提供了契机。因此,她脱离教会后始终在思考和寻找补救之法。受费尔巴哈、孔德的影响,艾略特形成了以“平等、博爱、责任”三位一体的、合乎伦理的“人本宗教”的宗教观。

  《米德尔马契》中费厄布拉泽就是被塑造成为一个合乎“人本宗教”宗教观念、有着高尚道德的人物。在选举牧师的过程中,他从利他主义出发思考利德盖特的处境,认为“利德盖特是刚来的外地人,在职业上有他自己要争取的目标,费厄布拉泽先生设身处地为他考虑,觉得应该尽力劝阻,而不是争取他的关心”。[1](第171页)费厄布拉泽考虑到利德盖特的难处,对他的事业受到阻碍深感同情,在这样的前提下,他做出了自我牺牲这一道德决定,降低了好朋友利德盖特为此事感到为难和愧疚的程度。同时,在费厄布拉泽猜到利德盖特遇到经济危机时,愿鼎力帮助好朋友,可是被那时受虚荣心占上风、无法放下清高自负架子的利德盖特回绝了;为了养活自己一直未出嫁的妹妹和赡养自己年迈的母亲,费厄布拉泽最终没有结婚,充分显示了他所具有的责任感。

  同时我们应当注意的是在《米德尔马契》中,她笔下的人物虽然是清一色的清教徒,但是她并不把基督教信仰作为他们的行为准则,也不依他们是否坚持这一信仰来惩戒他们。例如布鲁克先生,他性情很随和,没有固定的政治态度,在他的身上,清教徒精神已经荡然无存,关注的是更加人性和更加随性的生活。艾略特所要做的就是把基督教伦理思想用纯粹人情的语言加以转述,其中没有超自然的天意,但是她仍相信:“凡是为生活而受苦的人,总有一天会得到报偿。”[2]

  尽管艾略特是在经历了对基督教的'肯定、否定的历程之后,再次回归到了基督教中,但是这种回归无疑是在远离基督教的真谛,其实艾略特在提出自己的“人本宗教”时,与尼采宣布“上帝死了”并无二致,因为艾略特所说的上帝是形而上学的上帝,当人们把这个形而上学的上帝奉若神明的时候,真正启示人超越人性之恶的上帝就死了,转而将人的理性所确定的善和爱当做永恒无限的真理追求,当做世界的本原,说到底这种宗教思想的回归实质上是在爱、公平、正义原则上的回归。

  作品中贯穿着的“平等、博爱、责任”为核心的人本宗教观实际上是艾略特在利用基督教资源建构自己的理想社会,吸收基督教的道德内涵来进行社会改良。正如托尔斯泰所言:“少数人需要一个上帝,因为他们除了上帝以外什么东西都有了;多数人也需要一个上帝,因为他们什么东西也没有。”[3]

  艾略特渗透在《米德尔马契》中的宗教观念体现出来的实际上是在疏远宗教――所谓的信仰上帝,其实只是用基督教中的道德来遏制人性中的恶,宗教不是神的设施,而是人的需要,上帝成为人理想需求的化身。

  由于艾略特想要急切地展现所构建的理想社会,因此在《米德尔马契》中人物所表现的往往不是他自己固有的人性,而是基督教教义。例如多萝西娅就是以此面目出现的。多萝西娅俨然一位女性基督的姿态,她的救赎光辉体现最为明显之处就是她不辞辛苦地为利德盖特洗刷冤屈,正义感总是会让她慷慨激昂,当利德盖特处于因欠债陷入参与杀人的嫌疑中时,多萝西娅以高尚的人格和真诚的信任给予他信心,利德盖特告辞后,骑在马上想“这位年轻妇女有着宽阔的胸怀,简直比得上圣母玛利亚。她显然毫不考虑自己的未来,只想马上把一半的收入捐献出来,仿佛她什么也不需要,只要有一张椅子,可以让她坐在上面,用那对清澈的眼睛俯视世上嗷嗷待哺的众生。”(第719页)艾略特将人与人之间复杂的现实内容转化为了简单的救赎与被救赎的关系,结果是多萝西娅已经不是按照自己的个性在发展,而是按照作者强加于她的基督教教义在行动,这不是善的复苏,而是人性的毁灭,这一切都是艾略特幻想的理想社会的产物。

  总之,博爱也好,善也罢,宗教成为了艾略特主观心灵和自由感受的产物,艾略特曾指出:“一个结论,没有它,我就不可能想要写什么东西来表现人生――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伙伴关系已经成为社会和道德发展的原则,它不取决于与人无关的观念……是一种完全属于人的善的理想(即人性的升华)。”[4]当然基督教由一种外在的力量向“内”的转向是与现代人精神自主性密切相关的,但是在艾略特的笔下的宗教思想已经成为伦理构建的工具,与基督教教义处于“间离”的状态,上帝根据人的需要而存在,因此《米德尔马契》看似是宗教思想的更新、回归,实质上是以人的理性构建的善和爱为核心的理想社会,宗教成了为理想社会进行伦理建构的产物。

  参考文献:

  [1]乔治·艾略特.米德尔马契[M].项星耀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

  [2]Simon Dentith.George Eliot.Brighton:Harvester Press,1986.

  [3][俄]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M].草婴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0.

  [4][英]克劳斯.乔治·艾略特生平[M].第3卷.爱丁堡:爱丁堡大学出版社,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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