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08 15:27:58 文化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三德》与《黄帝四經》對比研究札記(二)――兼論《三德》的竹

在《〈三德〉與〈黄帝四經〉對比研究記(一)》(以下簡稱《記(一)》)[1]中,筆者對比了兩者在用詞、用韻方面的相似,本文再從文章結構的角度討論兩者之間的相似。要分析文章結構,就不能不渉及到竹簡的編聯。筆者認為,李零先生對簡文已經作了非常出色的整理,而陳劍先生的幾處改動[2],如: 14→19、17→15、21→18也是很有説服力的。至於22→6、12→20雖有可能,但還需要更多的証明。筆者在《記(一)》中,認為陳劍先生所作1→4的編聯是値得考慮的意見,但從《三德》整體思想内容來看,現在覺得還是維持原有編聯較好。結合陳劍先生的幾處改動,筆者將《三德》分爲以下兩個大的部分。第一部分中又包括兩組或三組,即1→2→3→4→5→6→7→8爲一組,如果在這一組的5和6之間放入22,即變成1→2→3→4→5,22→6→7→8兩組,因為5和22能否相聯還很難説。另一組是17→15→16→香港簡→9(開頭部分),香港簡有可能在16的後面。而簡9開頭部分可以與香港簡相接,因為都有“乃無凶災”之類似表述。下面暫且按三組排列這些竹簡。爲方便閲讀,無論《三德》還是《黄帝四經》,對其中凡能確定的通假字、異體字,不再標注原文,一律使用寛體。 

第一部分第一組

天供時■,地供材■,民供力■,明王無思■,是謂三德。卉木須時而後奮■,天惡如忻■。平旦毋哭,晦[3]毋歌■,弦、望齋宿,是謂順天之常■。【1】敬者得之■,怠者失之■。是謂天常■。天神之□,□□□□,皇天將興之■。毋爲偽詐,上帝將憎之■。忌而不忌,天乃降災■。已而不已,【2】天乃降異■。其身不沒,至於孫子。陽而幽■,是謂大慼■。幽而陽,是謂不祥■。齊齊節節,外内有辨,男女有節,是謂天禮■。敬之敬之,天命孔明■。【3】如反之,必遇凶殃■。毋詬政卿於神次[4]■,毋享逸安[5]■。求利■,殘其親■,是謂罪■。君無主臣,是謂危■。邦家其壞■。憂懼之閒■,疏之次[6]■,毋謂之【4】不敢■,毋謂之不然。故常不利■,邦失幹常。小邦則剗,大邦過傷■。變常易禮,土地乃坼,民乃夭[7]死■。善哉善哉三善哉,唯福之基■,過而改【5】 

第一部分第二組

……之未可以遂■,君子不慎其德。四荒之内,是帝之關[8]■。臨民以仁■,民莫弗【22】親[9]■。興興民事■,行往視來■。民之所喜■,上帝是祐■。凡度[10]官於人,是謂邦固■。度人於官,是謂邦吕(或“膂”)[11]■。建五官弗措,是謂反逆■。土地乃坼■,民人乃【6】喪■。喜樂無期度[12],是謂大荒■,皇天弗諒,必復之以憂喪■。凡食飲無量計■,是謂滔皇,上帝弗諒■,必復之以康■。上帝弗諒■,以祀不享■。【7】邦四益,是謂方芋,雖盈必虚■。宫室過度■,皇天之所惡■,雖成弗居[13]■。衣服過制,失於美,是謂違章■,上帝弗諒■。鬼神禋祀■,上帝乃(怡?),邦家【8】 

第一部分第三組

茖(路?露?)[14]■。敬天之,興地之弡[15]■。恒道必。天哉人哉,凴何親哉■,沒其身哉■。知天足以順時■,知地足以固材■,知人足以會親■。不修其成■,而【17】聽其營,百事不遂,慮[16]事不成■。仰天事君,嚴恪必信■。俯視□□。務農敬戒■。毋不能而爲之■,毋能而易之■。驟奪民時■,天饑必來■。【15】奪民時以土攻,是謂稽■,不絕憂恤■,必喪其佖(粃)■。奪民時以水事,是謂■,喪怠(以)係(繼)樂■,四方來囂■。奪民時以兵事■,是[17]【16】〔謂厲。禍因胥歳,不擧銍艾。〕[18]……〔不〕懈於時。上帝喜之,乃無凶災。……(香港簡)……保,乃無凶災■。【9】  

筆者認為,第一部分的話題以“天、地、人”爲主要線索,着眼於較爲具體的場面。第一組雖有一些與巫術禁忌相關的内容,但話題大部分集中於“内外”、“男女”、“君臣”這些可以視爲“幹常”“常、禮”的倫理綱常和國家興亡之間的關係。第二組與“君”之“德”相關,這些“德”包括了君子在處理君民關係,官職制度、自身欲望、疆土擴張、衣服宮室、鬼神祭祀等重大問題時的態度,認為這些問題同樣與國家興亡有着密切關係。第三組則側重於“時”。突出以農爲本的思想。整體上是人事以天道爲本,順天道以推人事的黄老思路。

就文章結構而言,這里有着非常醒目的規律可尋,那就是大量地用“是謂”這種判斷式的表述方式。在此僅擧第一組的一些例子。 

陽而幽→是謂大慼。

幽而陽→是謂不祥。

齊齊節節,外内有辨,男女有節→是謂天禮→敬之敬之,天命孔明。如反之,必遇凶殃。

毋詬政卿於神次,毋享逸安。求利,殘其親→是謂罪。

君無主臣→是謂危→邦家其壞。 

顯然,作者用一種格式化的方式描述、歸納現實政治中各種好的或壞的政治現象,然后通過“是謂”加以判斷和命名。在命名之後,有時作者還會作進一歩的申述,那就是這種政治現象所將帯來的好的或壞的政治結果,這種結果是必然的、由“天”或“上帝”決定的,在用詞上帯有咒語的特徴。[19]例如,對於“齊齊節節,外内有辨,男女有節”之現象,作者命名其爲“天禮”,如果“反之”,其結局一定是“必遇凶殃”。在作者看來,“詬政卿於神次”,“享逸安”,“求利,殘其親”等現象都可以命名爲“罪”。“君無主臣”可以命名爲“危”,至於 “邦家其壞”,我們不妨看作是“罪”和“危”的共同結果。

第二組和第三組也是如此,同樣貫穿着“現象”→“命名”→“自然的、必然的結果”的思路及文章套路。簡單地説,這是一套展現爲“人爲”→“自然災異”因果關系的思路。

値得注意的是,《黄帝四經》尤其是《經法》部分,其思路和文章套路幾乎如出一轍。在此稍擧数例。在《記(一)》中,筆者引用了《經法·六分》“六逆”中的第一例。在此仍然利用這個例子加以説明。 

嫡子父(現象)→命曰上曊(命名)→羣臣離志(結果)

大臣主(現象)→命曰壅塞(命名)→在強國削,在中國破,在小國亡。(結果) 

當然,我們也可以將“在強國削,在中國破,在小國亡”視爲“上曊”和“壅塞”這兩種“名”所必將招致的共同結果。下面再擧一個四度篇的例子。 

君臣易位(現象)→謂之逆(命名)→逆則失本→失本則〔損〕(結果)

賢不肖並立(現象)→謂之亂(命名)→亂則失職→失職則侵(結果)

動靜不時(現象)→謂之逆(命名)→逆則失天→失天則饑(結果)

生殺不當(現象)→謂之暴(命名)→〔暴〕則失人→失人則疾(結果) 

這是非常清晰而富有邏輯性的`表方式。即先描述政治現象(正常的或非正常的形態),然後用“謂之”給出判斷(正名或是倚名),最後對必然的結果亦即未來的實態作出預見。這樣的例子在《經法》中擧不勝擧。筆者曾在《〈黄帝四經〉所見“名”的研究》[20]一文中指出,《經法》中存在着大量的用於判斷的用詞。國次篇是“是謂”、“此謂”,六分篇是“命曰”、“此之謂”,四度篇是“謂之”、“命曰”,論篇、亡論篇、論約篇是“謂之”、“此謂”、“命曰”,名理篇是“是謂”等等。用詞雖然不同,但前後文構造完全相同,即都納“現象”→“命名”→“自然的、必然的結果”的形式。

筆者還發現,《經法》的作者往往將政治場合最重要的問題,用數字方式作細致分類,再配以上述文章套路,用最簡潔的語句表出來。如國次篇的“五逆”,六分篇的“六逆”、“六順”,四度篇的“四度”,亡論篇的“六危”、“三不辜”、“三壅”、“三凶”等等。我們相信,《三德》中的“三德”,也可以歸入這種類型中。因此,《三德》很有可能不是單獨的作品,應該還有相似内容的作品存在,祇是目前没有出現而已。

當然,並不見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