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利益关系群博弈理论研究

时间:2023-01-11 03:20:37 企业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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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利益关系群博弈理论研究

摘要 现代博弈理论的诞生,进步了我们对事物感应的直觉能力,使我们能够更加敏锐地观察、熟悉、并终极解决我们所碰到的各种新题目。其思想与解决题目的方法也日益渗透到经济学、政治学、人类行为学、心理学等诸多的社会科学领域。它对我们研究人类行为的规律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在求解博弈时,一般都先就参与人如何决策做出一个基础性的假定。由于人类的本性都是以“我”为中心循生物场理论力学规律而由近及远,或者说像西方学者所以为的“经济人都是自利的”观念一样,所以参与方在决策时总是偏向于选择对自身更好的决策结果。在本文的研究中,参与人就是企业关系利益群中具有代表性的“甲方”与“乙方”[1]。其研究的基本条件是假定甲、乙都是理性的经济人。于是,我们就可以利用博弈理论来理解企业利益关系群体中存在的各种矛盾的运作方向,从而为我们解决这些题目提供了更好的选择方案。  关键词 法制 博弈论 利益关系 题目分析 启示
  
  一、在法制社会不健全的法律责任状态下企业关系题目的博弈分析
  
  哲学上告诉我们,人的一生是一个博弈的过程,企业的“一生”也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在旧题目、旧矛盾解决了的同时新题目、新矛盾又出现了。因此,企业从创建到结束的整个过程中时刻都在进行着各种矛盾的解决、各种解决结果的选择以及对选择结果的利用等。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更加快了市场经济的竞争步伐,导致各企业之间为了生存、发展并壮大而进行的各种竞争越演越烈。而企业竞争的过程实在质就是相互间求解博弈的过程。为了便于对企业博弈的定性分析,我们在此选取了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事例作为对象进行研究(其它事件也可以参照此方法进行研究)。比如:甲方有义务定期向乙方上交应该交的资金。针对这一事件,甲有两种选择:其一是采取显性策略,其二是采取隐性策略[2]。同样,乙方有权力定期向甲方索取相应的资金。基于这一事件,乙方也有两种选择,也即显性策略与隐性策略的选择。由于该博弈是在不健全的法律责任状态下进行的,所以它属于一个接近标准的两人、两战略博弈,可以用表1来表示。学术界的理论研究以为:在无任何法律责任的标准状态下,甲方选择隐性策略和乙方选择隐性均不承担法律责任。当然这是一种假定的标准状态。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也明白,由于受各种关系以及证据等因素的影响,法律对甲方、乙方的制裁不是很得力,所以相当部分的甲、乙方可以想办法通过各种隐蔽的方式尽可能地逃避法律的追究进而避免法律责任的承担。然而理论数学中的有关理论模式告诉我们,这种在现实中不可避免、实际存在的“共利”模式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就会无穷制地趋近于无法律责任的标准状态。因此,我们在研究这一题目时就可以选择以标准状态下的模式为考察对象,这种选择符公道论研究的标准。
  
  如表1所示:因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关系产生,所以甲方选择隐性策略和乙方选择隐性策略都将获得10个利益单位[3]而不产生负利益;假如乙方选择显性方案的同时甲方也选择显性方案,那么双方都将不获取任何利益;假如甲方选择隐性策略、乙方选择显性策略,由于甲方选择方案动机趋向的行为,使得乙方即使不接受甲方的选择,但相对增加了甲方的选择行为本钱,从而造成甲方的期待利益增加。于是,即使甲方不能获得10个利益单位,但有可能获得5个利益单位;同样地,当乙方选择隐性方案而甲方选择显性方案时,甲方固然对乙方的期待不作出任何反映,但由于乙方对甲方的“殷切期待”,所以必然引起乙方在预期收益上的增加,因此乙方也将有可能获得5个利益单位。经过研究表明:在这个博弈当中,甲方和乙方即使事先互不了解,也不论乙方是否选择隐性,对于甲方来说采取隐性方案的战略都将占优,也即甲方选择隐性方案的战略优于选择显性方案的战略。同理,对于乙方来说,隐性方案是他的占优策略。不论甲方是否选择隐性,乙方采取隐性方案的战略都优于显性方案的战略。因此,甲方采取隐性、乙方也采取隐性的策略组合是严格占优策略,而甲方采取显性、乙方也采取显性的策略组合是严格劣战略。在上述甲、乙双方的博弈当中,甲方终极会选择隐性策略,乙方终极也会选择隐性策略,这就是这个博弈的解。
  通过对求解这个博弈过程及结果的研究,我们还会发现:在法制社会不健全的法制体系下,由于法律责任关系比较欠缺、在实在施上的力度也显得比较薄弱,所以隐性方案策略将会被普遍使用。即使双方互不知道对方将如何行为,这种隐性的策略也是经济人追求利益的一个必然选择。
  
  二、在市场经济法制化之下的企业博弈理论分析
  
  企业在求生存、求发展、求利润的运转过程中常伴随着各种利益关系的博弈,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法制化的法制社会状态下,由于博弈双方在博弈的过程中都存在着相关的较为严格的法律责任关系,所以在双方进行博弈时必然都会考虑到自身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其博弈模式见表2:
  
  在这个博弈当中:①甲选隐性的同时乙也选隐性,则双方都将获得10个单位的利益;②甲选隐性而乙选显性,甲就可能因此遭受到8个利益单位的损失;③甲选显性而乙选隐性,则乙有可能遭受8个利益单位损失;④甲选显性的同时乙也选显性,双方固然在隐性方面不能获得任何利益,但是有可能各获得超显性期待利益4个单位。甲和乙选择的战略是好还是坏,主要取决于对方怎么选择。假如甲确信乙欲获得10个利益单位而选隐性,则甲也将选隐性;假如乙确信甲欲获得10个利益单位而选隐性,则乙将选隐性,双方在利益获取的策略上达到最优化。这种最优的组合方式只有在双方都选择最优策略时才有效,而实际上在双方都不清楚实情的情况下,根本没有谁能确信对方的选择,除非事先双方达成一个稳定的协议(但是没有人愿意往冒这个风险,由于害怕被对方出卖)。
  为了更好地研究这一题目,我们可以利用概率论的相关知识对其进行解析。假如用P1表示乙选择隐性方案的概率,则1-P1为选择显性方案的概率。不论乙以多大的概率P1选择隐性方案(或者选择显性方案),10×P1加上-8×(1-P1)的数值就会相应地确定甲方是否选择隐性方案,当这个数值大于4(乙方选择显性方案所得的收益),即P1的值大于2/3(乙选择隐性方案的概率大于2/3),那么甲方在决策时将会选择隐性方案。
  
  三、纳什均衡与帕累托改进在本文中的应用
  
  在上表中存在3个纳什均衡[4]:其中两个纯属战略均衡T(10,10)与T(4,4),另一个则属于混合战略均衡。在这些战略均衡中,我们如何猜测参与人将选取什么战略并不是立即就能确定的。在不同的纳什均衡中进行选择时,我们一般都进行通盘问察,在考察时看所有这些均衡中是否存在一个特别突出的均衡组合。我们一般称这样的战略组合为一个聚点,它在学术界被称之为萨林点[5]。上表中的T(10,10),即甲、乙都选择隐性方案,这样的均衡就是一个萨林点,这恰好与我们前面的论述相吻合。在此,即使甲和乙事先互不熟悉、互不了解对方的实情,它们之间并不知道对方将作何决策(无知之幕)[6],但只要甲方确信乙方将有2/3的概率选择隐性方案,那么我们就能够较为清楚地得出一些领域行,甲方在事先不清楚实情的情况下却能很快地达成相互一致的稳定协议,进而成功地完成选择方案行为的博弈,这种行为应该来说不是很普遍。当然,这里所说的“无知之幕”是一种理想状态。假如我们所研究的对象是一个功利主义者的话(尤其对于一个商人来说),他必然会往收集大量的信息,调查、研究对方选择隐性方案的概率,尽管这会耗往其相应的信息本钱,但他也会尽可能地往揭开这无知之幕。除非某一个社会已经确立了相应的实际的博弈排除规则,或者甲方所耗往的信息本钱已经超过了它们的期待利益,否则它们必然按照上述理论的指导行事[7]。我们再来研究一下表3和表4的博弈。
表3与表4相比较,博弈的参与人(显性方案、显性方案)的可得利益有相应的改进[8],固然还没有超过(隐性、隐性)这一战略组合,但这已经加大了双方在分别调查对方选择隐性概率时所付出的信息本钱,其结果就相应地降低(隐性、隐性)这一战略组合的期待利益,足以激励一部分人选择这一战略。在表4中,(显性、显性)战略组合的期待利益已经实现了帕累托最优,这固然从根本上预防了隐性和隐性的发生,但这究竟是一种在理想社会制度状态下才会发生的博弈模式,当***主义社会实现时这种模式的博弈可能会很实用,而在目前的社会现实中、特别是西方“经济人”理论盛行确当今时代一般不存在这种博弈模式。
  
  
  三、启示
  
  沿着上述的研究思路,利用上述在研究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理论、所运用的方法及其研究的结果。我们可得出如下启示:
  1.企业应树立全体职员的博弈意识。增强企业职员对企业负责的责任感,让全体职员都熟悉到博弈论在企业运转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企业中的博弈关系渗透到每一个角落,企业的生存、发展并壮大是全体企业人的重任。
  2.矛盾是世间万事万物存在的载体,企业的运转总是处在矛盾之中且它的“一生”就是一个不断决策的过程,企业应树立凡事均决策(博弈)的处世[9]理念,应认真分析自身现阶段所处的经济、法律、人文及人事等各种关系环境以及在这些环境影响之下的现状,通盘问察企业当前所面临的各种博弈关系并对对方的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这里应尽可能保证考察的正确性),以确保企业在以后决策中的博弈具有实证性。
  3.分析企业运转过程中存在的比较重要的相关系群。对每一个博弈组合的对方背景及实在际的历史行为进行深进剖析,对总结出来的研究成果进行反复推敲,以史为鉴,确保下一步决策的正确与可靠。
  4.对博弈过程中的隐性策略本钱进行较正确的估算。在企业进行显性与隐性的策略博弈过程中,其显性本钱一般都依附于公司的相关资料,对它的核算比较方便而且正确。而隐性本钱由于它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便决定了它在核算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复杂性,它所包含的内容大体可以概括为:①信息本钱;②决策本钱;③风险本钱;④控制本钱;⑤行为本钱;⑥其他本钱。在这些本钱当中最重要的是信息本钱,信息的正确与否直接决定着企业博弈时的决策结果,所以在信息收集这一块上需要具备多种才能的“复合型”人才才能胜任,企业平时应多“关注”这方面的人才。
  5.对显性本钱与隐性本钱进行比较。①假如显性本钱明显大于隐性本钱,则选择隐性策略;②假如显性本钱几乎即是或小于隐性本钱,则我们应选择显性策略,由于这种选择没有风险,比较保险。
  6.密切关注所选策略在运动过程中的变化情况[10]。体现博弈论的哲学思想与战略理念,大量收集相关方面的信息、综合运用各种知识及理论对特定的博弈关系进行跟踪研究。
  
  参考文献
  1.理查德·A·波斯纳/著;苏力/译.正义/司法的经济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2.朱洪仁.中国税收制陷进两难:透视“避税天堂”的黑洞.《环球》杂志,2004
  3.王红领.委托人“政府化”与“非政府化”对企业治理结构的影响——关于中国国有企业转制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2000;(7)
  4.Aoki,M.,1988,Information,Incentives and Bargaining in the Japanese Econom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Aoki,M,2001,Towards a Comparative Institutional Analysis, MIT Press.(中文版:比较制度分析.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
  注释
  1.这里的“甲方”指企业,“乙方”指企业的对方,它们均具有普遍意义。
  2.这里的“隐性策略”指采取隐性方案时的相关本钱总和,“显性策略”指采取显性方案时的相关本钱总和。
  3.有关“利益单位”的内容请参阅《消费者行为学》中“消费者心理分析”部分,李品媛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4.纳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纳什1950年创立的概念,它基于这样一个原理,在参与人将选择的战略组合中,没有参与人能在给定对方战略选择的情况下通过选择其他战略而使状况变得更好,每个参与人选择的战略是对对方所选择战略的最优反应。
  5.因托马斯·萨林(Thomas Schelling)而得名,由于他在博弈理论的一个重要早期工作中考察了这种思想。
  6.这也就是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所提出的“无知之幕”。
  7.这将有可能使前面所假定的博弈嵌进到一个更大的博弈中往,本文对此不予讨论
  8.经济学上的帕累托最优,即假如任何一种改变现状的资源配置方式或措施都会至少使其中一方遭到损失,那么原来的方式就是帕累托最优。
  9.这里的“处世”指哲学上处理世间万事万物的意思。
  10.此处的指导思想是“哲学上以为世间万事万物都是发展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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