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研究
一。水运收入的核算 沿海运输业务,对运输收入的确认都是在航次结束以后,所以对其核算很简单,并不需要区分跨年度或不跨年度的运输收入。远洋运输业务发生的运输收入,在日常核算时应该区分已完航次收入和未完航次收入。对于远洋运输业务跨年度形成的未完航次收入,无论是己达收入或是未达收入,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在年末对未完航次收入进行确认。 二。水运收入的科目设置 水运应该设置“运输收入”和“未完航次收入”科目,对已完航次和未完航次的运输收入分别进行核算。对沿海运输业务、远洋运输已完航次发生的运输收入,以“运输收入”项目进行核算,下设“已完航次收入”明细科目,记入“运输收入—己完航次收入”科目的贷方反映。月份终了时,将己完航次收入转入“利润”科目,借记“运输收入—已完航次收入”科目,贷记“利润”科目。与运输收入相关的帐户有:“应收帐款”、“预收帐款”、“应付帐款”等。为更好的反映未完航次形成的收入,可以单独设立“未完航次收入”科目,下设各航次的明细帐,对所有未完航次的核算统一采用此帐户核算。收到帐款或帐单时,以运费额记入“未完航次收入”帐户贷方;到会计年末,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核算本年应该确认的未完航次收入,从“未完航次收入”科目中转到“运输收入—己完航次收入”中,并结转入利润反映;等到航次结束时,将此未完航次收入剩余的收入转入“运输收入一己完航次收入”中,并结转入利润反映。年末未完航次未完部分的航次收入,则保留在“未完航次收入”科目内,不进行转帐。 三。水运收入的帐务处理 (一)未完航次收入的处理 运输业务在不同年度开始并完成,应在会计年末,对未完航次收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进行计量,将计量结果以“未完航次收入”进行确认,计入运输收入中。 1.未完航次未达收入。【水运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研究】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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