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思考
增值税是以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运用税收抵扣原则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在现行的流转税处理规定中,增值税会计处理是最受关注且引起争议最多的一个。财政部对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要求增值税核算采用价税分离模式,这更多地体现了税法的要求,但却存在不少缺陷,了会计信息质量。 一、现行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存在的缺陷 l、税金的核算违背了明晰原则。主要表现在“应交税金”科目的展性混淆不清。“应交税金”科目期末若有借方余额表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这在形式上符合资产类科目的特点,而且在上已属于的资产。因为进项税额实质上是上一个销售环节的纳税人向国家交纳增值税后,将大部分税款转移到本企业,再由本环节纳税人继续向下一环节纳税人转嫁或向国家申请退税。因此,进项税额是货物总价的组成部分,属于企业的流动资产; 而“应交税金【对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思考】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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