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邮储银行管理的几个问题

时间:2020-10-08 16:08:58 金融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加强基层邮储银行管理的几个问题

加强基层邮储银行管理的几个问题

  为了解邮政储蓄银行市县分支机构成立后的风险管理情况,规范邮政储蓄银行业务有序发展,近日,笔者对邮政储蓄银行丹东分行分设后相关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发现,由于体制不顺、职能交叉、职责不清,邮储银行市县级分支机构成立后风险管理工作出现责权约束失衡,操作风险难以防控等六大苗头性隐患,应引起关注。

  1.邮政储蓄银行丹东市分行分设情况及运行特点。

  据调查,经过数月的筹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丹东市分行于2008年2月29日挂牌成立,所辖县(市)分支机构也陆续开业。同时,按照规模、业务发展情况不同,将原丹东邮政局所辖99个邮政储蓄网点划分为邮储银行自营网点和邮政代理网点两部分。其中邮储银行自营网点52个(分为一类支行和二类支行两种形式)将逐步完善为全功能邮储银行支行,办理全部银行业务。邮政代理网点47个,在金融监管部门规定和合同约束范围内,继续办理储蓄、汇兑等基础性金融业务。目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丹东市分行已有11家支行开业,41家支行正在开业的审批中,另外47家为“邮政储蓄银行代办点”,在丹东市邮政局管辖下继续从事邮政储蓄业务。据了解,邮储银行市县分支机构分设后,在职能、业务和运行上呈现如下五个特点。

  1.1 人员交叉。

  根据“人随业务走、人随岗位走、人随网点走”的原则,邮储一类支行全体人员和二类支行行长划归到邮政储蓄银行。

  二类支行除行长以外人员和代理网点工作人员仍留在邮政企业,邮储业务从业人员由邮政储蓄银行和邮政公司两部分人员组成。

  1.2 业务交叉。

  本次改革虽然规定,所有金融业务均划归邮储银行统一管理,但邮政企业仍然要接受邮储银行委托,由各代理网点代理经办储蓄、汇兑、中间业务等基础金融业务。

  1.3 职责交叉。

  根据规定,邮储银行经其邮政集团授权之后,采取“一个机构两个职能”的做法,对外称为邮政储蓄银行,但在邮政企业内部保留原邮政储汇部门的职能,负责对自营网点和邮政代理网点的金融业务进行统一指导与管理。

  1.4 管理交叉。

  根据职责分工规定,邮储银行有权对邮政代理网点统一进行业务指导与管理,而邮政企业则根据自身需要从业务、财务部门抽调部分人员组成金融业务管理部,负责对邮政代理网点员工进行管理、培训与考核,并落实邮政代理金融业务的发展、管理和市场拓展建设等工作。

  1.5 财务交叉。

  分设方案规定,全部邮政金融业务收入列为邮储银行收入,其中邮政企业代理网点所形成的收入,要以适当形式由邮储银行支付给邮政企业。县(市)级邮储银行分支机构不设立专职的财务部门(市分行虽设有财务部门但至今仍未开帐),人员工资、网点装修改造等费用开支仍由邮政企业统一管理和支配。

  2.管理权责不对称,内控管理风险突出引发六大风险管理隐患。

  2.1 邮储银行市县级分支机构对邮政代理网点的业务管理力度小、手段弱。

  根据规定,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要对邮政代理网点的金融业务进行指导,并对邮政代理网点人员情况、开展业务情况和资金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罚意见。但由于邮储银行分支机构仅拥有一类支行人员和二级支行行长人事管理权,其他业务人员仍由邮政部门负责管理,权、责、利既不对等,也不明确,这种形式上的管理权不具有强制性,不仅不利于机构、人员和业务的统一协调管理,也给监管稽查带来难题,造成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无法步调一致,最终导致监管稽核意见难以跟进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难以执行到位。在邮储银行分设过程中,丹东市有52个网点划归邮政储蓄银行(其中11个一类支行人员、业务、收入等全部归储蓄银行管理,41个二类支行仅行长和资产业务收入划归邮政储蓄银行)。47个作为银行代理网点,仍属于邮政局所有,其业务归储蓄银行管理,但是机构、营业人员、收入等归丹东邮政局,造成邮政储蓄银行对代理网点控制力偏弱问题,不利于业务的发展和风险的防控。同时,由于是两家单位,检查与管理工作中如何配合、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及其整改措施的落实等问题,都让邮储银行高管层左右为难,势必影响内部控制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