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从教给学生到教会学生的思维方式

时间:2020-08-29 19:56:44 教育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试论从教给学生到教会学生的思维方式

试论从教给学生到教会学生的思维方式
 
 福建教育学院校长研修部  魏声汉
 
 摘要:“教给”不等于“教会”, 教给是个过程,教会是个结果。从教给到教会是教与学的矛盾转化过程,是教学活动的“连续体”, 是学生在自我意识中的内化过程。为此,我们大胆提出从教给到教会的“知识内化教学模式”,这个模式由5个环节构成:第1步:教师激活学生的兴趣。第2步:教师展示知识。第3步:学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同类课题。第4步:应用效果的反馈。第5步:学生在异类作业总迁移使用所学知识。
 
 关键词:教给 教会 连续体  教给到教会的教学模式
 
 
 
 “教给”不等于“教会”
 
 教学实践表明,有些老师的课讲得不错,但学生考得不好;有些老师的课讲得平平淡淡,但学生的成绩却不错。一些教师在课堂上自以为把所有该讲的东西都教给了学生,甚至对一些知识还不止一次重复讲过,学生仍然没有学会。教师在教学中,教师似乎把知识传递出去了,学生好像也在听教师讲课,而且很多时候学生在被问到对知识的掌握情况时,他们也觉得自己会了,可是作业总是出错。显然,有些教师只是在“教给”,并没有“教会”,也就是学生并没有学会。
 跟踪调查还会发现:课讲的好的老师,不会落实;而课讲的不好的,却用大量课外时间抓反复。实际上,这两种做法都不科学,前者缺乏对学生提出课后的反思训练,缺乏对学生学习的落实,而后者占用了学生大量的课余时间。
 总是在教给,却没有教会,失败教学的原因可能很多,但最重要是缺乏对学生学习的了解。我们都知道,学生的学习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比如,学习动机、学习目的、勤奋程度、意志品质、情绪状态、专注水平、学习方式、学习环境、家庭环境、家长水平、教师水平、班级环境等等,都可以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
 学习的效果不好,直接表现在考试分数低,学生的知识能力差上。但真正的原因往往在这背后,在影响学习效果的这些因素上。
 摸清学生的学习情况,尤其要摸清那些影响学生学习效果的主要因素,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教师们考虑更多的是怎么完成教学任务,常常忽略了对学生学习情况的了解,更缺乏自觉地、有计划地、系统地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调查。而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中,也很少有学校有计划地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真正系统的调查。
 奥斯伯尔说过这样一句话:“假如让我把全部教育心理学仅仅归结为一条原理的话,我将概括为一句话:影响学习的唯一最重要的因素,就是要探明学习者已经知道了什么, 并应据此进行教学。”有的老师教学的效果很不好,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老师在完全不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学习的积极性和科学性状况,知识和能力状况)的情况下开始的,可以说,这种教学必然是盲目的教学,是脱离实际的教学,也必然是失败的教学。比如:教师没有把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教学目标结合起来考虑,结果一节课下来,重点不明确,用了很长时间,学生却是一头雾水。老师有时认为所讲的课堂知识学生应该能够掌握,尤其是老师总是在课堂上这样发问:“同学们明白了没有?”学生就随口回答:“明白了”,或者问“会不会,有没有问题?”学生往往也是随口一说:“会,没有问题。”接着老师就放心的下课走了。老师对学生听课效果的评价应该采用有的放矢的态度,才能确定是不是真正教会了学生。
 
 从教给到教会是教与学的矛盾转化过程
 
 说起“教学”二字,人们的联想不一样。有人认为,教学就是把知识就能传授给学生的过程,有人认为教学就是教学生学,也有人认为教学是教与学的统一,还有人认为教学只是教师的“教”的行为。
 观念决定行为,行为带来结果。不同的教学观就有不同的教学行为,不同的教学行为必然产生不同的教学结果。
 思维方式决定观念的产生,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自然得出不同的教学观。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所以,要区分不同的教学观,首先要剖析教学本质的思维方式。
 美国教育学家史密斯(Smith,B.O.)把英语国家对教学(teaching)的涵义分为五类:            
 1.描述式定义:教学是传授知识或技能。这种定义方式是从过程的角度下定义。
 2.成功式定义:将教学作为成功,不仅教给,还要教会。这是从结果角度下定义。
 3.意向式定义:将教学作为一种意向活动,教学就说引发学生的学习意向,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这种定义方式,既没有过程,也没有产生结果,而是一种“意愿”。
 4.规范式定义:将教学法作为规范性活动,教学是一项教师依照学生的心智、理性和判断,遵循某些道德准则,友善对待学生的问题以及为学生理解作出探索的活动。实际上,这种定义方式,是以一种道德标准来规定教学的。教学是一把双刃剑,可以把学生塑造成将军,也可能把学生变成强盗。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即符合道德的才能称之为“真正的教学”,而阻碍学生健康发展的,即不符合道德的,即使有过程也有结果(不好的结果),就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教学。
 5.科学式定义:思维科学应该可以用数量化的方式来标的的,应该是个命题组合,由若干个可辨别的和可操作的,同时精确而不致产生歧义的一组句子所构成,如A=df(b,c,…)。这种定义实际上是对教学进行因素分析,比如教学质量(A)=若干教学因素,如教师教学能力水平(b),学生学习努力程度(c)的函数关系。这种观点,后来就演化出教学理论的一个重要学派,教学过程最优化的研究。
 我们以为,分析教学问题的本质问题,必须有一个思考标准,这个思考标准就是回归“原点”,回归教学事实本身,可以从两个角度做分析:第一,从“ 本质”的原本含义作分析。所谓“本质”反映的是事物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教学”的内在联系实际上是教师的“教”与学生“学”的关系,思考教学的本质问题就是剖析教与学的关系。那么教与学是一种什么关系呢?第二,从事实上,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是一种什么关系去分析。那么,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事实上存在什么关系呢?
 对教与学关系的理解是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比如,汉语对教学的解释大体可以分为4个阶段:
 1.教学就是指学习。在教育还没有职业化的古代,没有专门的教育机构,没有专门的教育场所,没有专职的教师,儿童和成人的学习靠“模仿”,教学和学习处在原始的包融阶段没有分开,教就是学,学也就是。
 2.教学就是教授。随着社会和教育的发展,教育职业化进程的完成,出现了专门的教育机构,专门的教育场所,专职的教师,教师的“教”从生活和生产当中分化出来,教与学形成一对范畴。学生被当作无知或者知之甚少的个体,老师被看作至高无上的权威,老师把自己知道的传授给不知道的学生,“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这就是教学。
 3.教学是指教学生学。随着对儿童身心发展研究的深入,人们逐步认识到儿童个体天生下来就具备学习潜能,具备学习的欲望、需要和能力。教学并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技能的过程,而且也是开发儿童潜能的过程,唤醒他们的学习能力,是“教学生学的过程”。
 4.教学就是教与学的统一。建国以后,受前苏联的教育理论的影响,我们接受了这样一种观点:所谓教学就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双边的、共同的、统一的活动,教学是教与学的统一。
 概括起来,人们对教学的理解的差别主要集中在“教学”是指“教师的行为”,还是包括“学生的行为”,或者是“教师的行为”和“学生的行为”的统一。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1.教学就是指教师的“教的行为”,如施良方等给教学的下的规定性定义:教、教学经常是通用的,教与学在理性思维中是可分的,教的行为是教学理论的中心问题,教学就是教师引起、维持与促进学生学习的所有行为。
 2.教学就是指学生的“学”的行为,如汉语“教学”的最原始含义就是指“学习”。
 3.教学是教与学的统一,教学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双边的、共同的、统一的”活动,这种看法带有最大的普遍性。
 我们认为,以上各家各派对教学的分析都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他们没有从教学的事实本身出发,作“事实分析”。他们要么从“字面”上分析,要么是“定义”的事实分析,要么是“哲学的”推论分析。
 回归教学的事实,我们怎样分析呢?
 首先,教学过程是由两种活动构成的,一是教师的教,二是学生的学。这两种活动在事实中是不可分的.。教师与学生是一对范畴,教师相对学生的存在而言,学生之所以被称为学生是一位有一个个体被称为老师;同样的,教与学的关系事实上也是一对范畴,他们是相互界定的。教师的活动之所以被称为教是因为有一个“学”的活动的存在,离开了“学”的活动就没有“教”;学生的活动之所以被称为“教学中的学”也是因为“教师教”的存在,没有老师的教,学生的学就不是教学中的学。
 其次,教与学的关系并不是都是统一的。教学成功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教师有目的地引起学生的学习意向;2.清晰地说明或表达学生学习的内容;3.选择学生易于觉知教学方式。当教学方式不能满足这三个条件的时候,教与学就处在一种“对立”的状态。
 最后,教学过程就是教与学的矛盾转化过程。教与学在开始状态是对立的,教师所教的内容和教学环节,教师是已知的,学生是未知或者知之甚少甚至有误解;教师的要求,未必就是学生的自我要;教师可能高估或者低估学生的学习能力,教的过程与学的过程可能出现不同步,等等。要研究教与学的对立,研究对立的目的是解除对立状态,教学更有针对性,促进学生学会和发展。
 所以,从教给到教会实际上是教与学从对立到统一的转化过程。
 
 从教给到教会是教学活动的连续体
 
 教给是个过程,教会是个结果。完整的教学活动应该包括两个环节,既要教给的过程,也要教会的结果。那么,什么是“教给”,什么是“教会”?教给和教会的关系又是如何的呢?
 大家都在探索教学的主体和客体的问题。主体和客体是哲学概念。简单来说,什么是主体?主体就是主动作用于客体的那个人,主体有两个特征,一是主动性,二是只有人能够作为主体。什么是客体?客体就是被客体作用的人或者物或者活动,客体也有两个特征,一是被动,二是人、物、活动都可以作为客体。
 因此,“人”作为主体、客体的角色就包含三个方面:
1.人可以作为作用于别人的主体;
2.人也可以作为被别人作用的客体;
3.同一个人可以作为自己作用自己的主体(主体的我),同时又是被自己作
用的客体(客体的我)。
 用这种哲学观来分析实际的教学活动,谁在教学生呢?显然存在两个情况:
1.教师教学生(教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
2.学生自己教自己(学生既是主体,又是客体)。
 教师教学生实际上只是在“教给”,只有学生在自我意识的层面上接受了教师“教给”的,并且内化为自己的,才是真正的教会。因此,我们认为教学是个“连续体”,这个连续体有两个不能独立分开的两个环节构成,第一个环节是教师教学生,第二个环节学生自己教自己。
 在实际的教学活动中,这两个环节的关系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1.第一个环节(教师教学生)与第二个环节(学生自己教自己)几乎同时发生,也就是说,教师教的几乎在同一时间就内化到学生的自我意识里面。在这种情形下,教师在课堂上即时就不仅教给了,而且教会了。
 2.第一个环节(教师教学生)与第二个环节(学生自己教自己)延迟发生,也就是学生在课堂上即时难以把握教师教的内容,但通过课后复习,思考、作业,教师教给的延时教会学生了。
 3.第一个环节(教师教学生)与第二个环节(学生自己教自己)无法找到联系方式,即使课外复习、思考、作业也一样。这种情形,教给的并不会转化为教会。
 什么是本质意义上的教学活动?我们认为,不仅教给而且教会才是真正的教学活动。有些教师关注教给,不去关注教会,只是完成了教学的一半,叫“半拉子”工程,是一种失败的教学。
 
 从教给到教会的“知识内化教学模式”
 
 新课标的要求归纳起来为六个字,备好、教好、教会,从单元设计、学情了解、课堂组织、双边活动、过程与结果评价都有很详细的要求,非常科学也非常实在。
 建构主义教学论认为,从教给到教会是学习的内化与建构知识的过程,内化与建构是从教给到教会的目标,是从教给到教会的全面目的。一些教学的失败,其原因在于教学过程没有致力于完成内化和建构的任务。    
 从教给到教会,标志着学生主体从知识的拥有到知识应用的转化,也标志着学习能力的的内化,是学生将教师所传授知识与过程转化成心智操作和心智能力,并成为稳定个性特征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完成,表明学生不再需要教师的提示,而是在学生的自我意识甚至潜意识的监控下,自发地运用知识、迁移知识的过程;表明学生在面临新的学习情景时,不仅自己能够使用知识和能力,而且能够根据学习情景的新特点进行知识和能力的调整和改变。
 构建从教给到教会的教学模式,可以从两个维度去思考:教师监控与学生监控、有意识监控与潜意识监控。学生学习知识的情形存在四种方式或四种水平:A.教师的潜意识监控;B.教师的有意识监控;C.学生的有意识监控;D.学生的潜意识监控,因此,从教给学生到教会学生的心理机制可能出现6种教学的状态:
 1.教师的潜意识监控。教学最初状态下,教师对凭借以往经验和习惯,想当然地对学生的学习能力作出判断,学生也凭借以往的学习习惯跟随教师学习,教学只是教给而没有教会。   
 2.教师的有意识监控。通过教学互动,有经验的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能力作出比较准确调整,即时调整教学活动,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有意识地接受教师的教给,但还不是自我意识的活动,处在被动的局面。  
 3.学生有意识监控。学生提醒自己,有意识地、自觉地、专心地跟随教师的教学,学习处于主动状态。   
 4.学生潜意识监控。学生的学习与教师的教学融为一体,学生忘记了自我的存在,进入潜意识的学习状态,教师教给的完全转化为学生自己的。   
 5.学生有意识使用。在完成作业时,学生有意识地选择和使用学到的知识。   
 6.学生潜意识使用。知识已经内化为能力,学生在潜意识状态下习惯性地选择与使用学的的知识与能力。
 以此为依据,我们大胆构建一个从教给到教会的教学模式,我们称之为“知识内化教学模式”,这个模式由以下环节构成:   
 第1步:教师激活学生的兴趣。强调不仅教给,更重要是教师教会、学生学会的重要性,提示从教给到教会的学习过程,引起学生的注意和兴趣。   
 第2步:教师展示知识。教师已适合学习学习的方式,展示陈述性和程序性知识;说明该知识的使用条件、理由、范围等条件性知识,并示范如何使用。   
 第3步:学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同类课题。教师呈现同类学习材料,学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该材料的学习。   
 第4步:应用效果的反馈。在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过程中,教师或同伴及时反馈,纠正错误,并且做应用总结。   
 第5步:学生在异类作业中迁移使用所学知识。教师提供异类作业材料,学生独立地把所学知识与方法用于该材料学习。教师不再进行现场指导,只是事后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总结评价,促进学生学习迁移。 
 
 从教给到教会的教学思考:有没有教不会的学生?
 
 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也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同时还是众说纷纭的问题,有人说“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也有人说“没有不会教的老师,只有教不好的学生”;还有人说,一部分学生可以教会,但有一部分学生肯定教不会。
 我们的思考是:
 1.从教育理念上,我们要树立一种信念,所有的学生都是可教的。陈鹤琴、霍懋征,任小艾等众多的教育名家都信奉这种教育信念,我们每一个教师也应该把它当作自己的教育信念和教育追求,强调教师的使命和责任,决不会轻易放弃任何一个学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教好每一个学生。
2.从教育评价上,不仅要有多元化的评价标准,不是唯一以考试成绩的高低来衡量,更要有发展性评价标准,要有每天进步一点点的标准。
 3.从教育方法和教学内容的处理上,树立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外因,学生是的内在需求和能力是学习的内因。“会教”和“教会”不是一个层次的概念。教师“会教”是“教会”的必要条件。“教会”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学会”,二是“会学”,“学会”与“会学”的教育意义是不同的。“学会”是增加了知识,习得了技能,而“会学”则是启迪了智慧,掌握了方法与策略,有更高的教育价值。“学会”的学生虽然值得肯定,但只停留在教学目标的机械完成;“会学”的学生才是掌握了真知,是智慧的。因此,教师在教学中要确实做到不只是教给知识,而要把研究学生的内在需求,调动学习积极性作为第一位的工作来抓,把学生能力的提升作为长期的奋斗目标去完成。教师应该千方百计研究学生“为什么学”,、学什么”、“如何学”,而不能只陶醉在自己的自我意识的知识世界里。知识脱离了学生的精神生活,脱离了他们的智力兴趣,脱离了他们的生活实践,这对学生来说就变成了一件讨厌的、令人苦恼的事。
 总之,我们不跪着教书,但应该扑下身子导学。教师首先要通过专业反思的、行动的实践,实现“会教”,教师始终要将教育落点锁定在“教会”上,并让“教会”成为教育反思的重点对象。更重要的,要从引导学生“学会”转变到“会学”上来,让学生学得知识的同时,树立正确的学习价值观,增长智慧,提升人格,这样的教学才能实现从“教给”到“教会”的目标。
 
参考文献:
“我国教学论研究范式转型的时代境遇与逻辑路向”,蔡宝来,《教育研究》2010.8. 第74页
“论生成教学的特征、原则与实施”,林天伦,《教育研究》 2010.6. 第103页
“当代美国教学研究的发展特征及对我国教学研究的启示”,金建生,《课程教材教法》2010.8.第74页
《教学理论:课堂教学的原理、策略与研究》,施良方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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