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职法律教育中法律思维的培养

时间:2024-09-05 21:29:50 法律毕业论文

论高职法律教育中法律思维的培养

  法律教育是高职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传授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思维、培养合格公民为内容的教育活动。而高职法律教育的目的也应该是为国家培养合格的国民,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国高职法律教育的重心和归宿就应该是对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法律化的社会,法律渗透到社会生活和国家生活的各个领域。并且随着我国法律化和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律将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以更加深入的方式介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许多过去被认为与法律无关的社会领域或问题,已逐渐被纳入法律调整或控制的领域。要适应这种高度法律化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现代人必然且必须具有法律的思维,按照法律的要求观察、思考和处理各种生活问题,并使这种思维方式成为人格构成的基本要素。使学生具备这样的素质和能力才应该是法律教育所应追求的目标,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同时自主自发地运用法律、享受法律带来的益处。这远比教师教授学生几个法学的概念、几条法律的规定来得重要和有益得多。
  
  一、法律思维的基本特征
  
  法律人与其他行业人员的最大区别在于他们内在的思维观念,而不是法律知识。而法律思维是一种不同于普通民众思维的思维。如果说普通民众的思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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