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婚姻法的冲突与调适
摘要彝族婚姻习惯法作为一项地方性知识,与国家婚姻法共同维护着当地的婚姻秩序,彝族婚姻习惯法已经被彝族民众普遍接受并成为其生活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彝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婚姻法之间存在着种种差异,而要解决国家婚姻法与彝族婚姻习惯法的冲突,必须在维护文化多元的前提下,给予彝族婚姻习惯法充分的认可和尊重,承认彝族婚姻习惯法对于国家婚姻法的补充和协助作用,并最终通过构建两者间的协调机制来实现。
关键词彝族婚姻习惯法 婚姻法 婚姻家庭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8-257-02
一、彝族婚姻习惯法概述
凉山彝族的婚姻家庭制度,作为全人类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和本民族文化的重要表现,与其他民族的婚姻家庭制度有着共性,也有着不同于其他民族的特点。
(一)同族内婚
是指婚配双方都必须是彝族,严禁与其他民族通婚。如有违背,按习惯法规定就要处死或开除家支。彝族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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