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中的表达与作品之间的实质相似(上)-以两组美国著作权判
引言作品中的表达与作品之间的实质相似是有关著作权保护的两个关键而又复杂的问题。在面对一部被控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作品时,法官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原被告作品中的表达是什么,两部作品之间的表达是否实质相似。根据对实质相似的认定结果,才能得出被告是否侵权的结论。法官之所以首先要解决作品中的表达,是基于一项在著作权保护实践中确定著作权保护范围的重要学说-“思想/表达二分法”(idea/expressiondichotomy)。该学说源于普通法,并被视为普通法上的公理而为主要的制定法所吸收。(注:参见RobertA.Go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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