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构建
庭前证据交换,是指开庭审理前由法院组织当事人就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出示给对方,并由对方发表认可或不认可等意见的活动。在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由于过分夸大举证、质证确当庭性,使得作为庭前预备主要的庭前证据交换受到了冷落,出现了向“一步到庭”、“直接开庭”等一些过激的做法。由此对于大部分的一审案件来说,由于庭前预备不到位,导致了庭审效率下降、庭审质量不高等弊真个产生,追求公正与效率的改革目标难以实现。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在不断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中,对庭前证据交换进行了不断完善,但在民事审判实践中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笔者从对制约庭前证据交换制度落实的原因的进手,结合审判实践,对证据交换的具体操纵规程进行了设计。一、制约庭前证据交换制度落实的原因(一)熟悉上的缺陷和意识的匮乏。【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构建】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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