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律制约
[摘 要]该文从证券诉讼制度和证券责任制度的角度讨论独立董事制度的外部约束和制约条件,基本结论是,我国“对上市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实行有限制裁”和“对普通投资者实行有限的保护”的证券诉讼制度和“重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轻民事责任”的证券责任制度,不利于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是独立董事制度的制约因素。必须在加大证券侵权民事赔偿责任的同时,区分内部人和外部人的责任大小,加强公司内部人的民事责任,“固化”外部人(包括独立董事)的法律责任,以期为推行独立董事制度营造一 个良好的法律环境。【我国实行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律制约】相关文章:
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对策研究03-21
论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构建03-18
设立独立董事基金 完善独立董事制度03-21
试论独立董事制度及适用03-07
首席独立董事制度评析03-23
独立董事需要怎样的制度环境01-12
公司自治视野下的独立董事制度03-19
独立董事制度移植与本土化01-13
独立董事制度的有效性研究03-23
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法律初探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