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 界定

时间:2020-10-20 19:59:43 法律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关于防卫过当 界定

论文摘要:新《刑法》第20条在对正当防卫作了规定的同时,也规定了对防卫过当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刑法并没有对“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及“重大损害”做出界定,造成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防卫过当行为的偏差,也引起了罪与非罪的争议。本文首先对防卫过当文字表述方面所存在的明显逻辑矛盾题目作出了一定的分析,及其言词模糊给司法实践所带来的操纵困难。其次本文对防卫过当的表现形式做出了分析,防卫人是否对防卫行为的结果有所预见性,是否可以避免过当行为的发生,如何认定防卫人的行为是过失行为,主观上亦不存在罪过。对实施防卫应采取但实施防卫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必须有不法行为的发生;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必须是为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正当防卫;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但对暴力犯罪实施防卫,不受限度的限制。防卫必要限度的具体标准应从不法侵害程度;防卫所保护的权益性质;不法侵害的缓急;不法侵害的客观环境条件等方面来考察。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法律权利,必须正确使用,否则有可能致防卫职员刑事责任。但在对实施暴力犯罪的情况防卫,应当不负刑事责任。最后对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认定作出了具体的判定及分析,以及如何对防卫过当的行为进行处罚作出了结论。关键词: 防卫   过当   重大损害   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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